第1篇 社区管理制度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
第2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条令学习,要依法进行工作。
2、新毕业、新调入放射科、放化疗科、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防护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半年在本院进行一次体检,每两年到市职防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
4、定期、不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健康疗养,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强化教育培训。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上岗,每两月更换测试一次,结果记入个人剂量计档案。没有剂量计监测结果不能参加职业性放射病评定。无故损坏丢失者由个人负责赔尝,不配戴个人剂量计,不准上岗。
6、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场所总务部必须履行预防性监督程序。更换新机器、购置放射源,医工科必须向保健部申报,办理使用许可证。
7、定期进行放射场所、射线装置及影像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若不达标,需治理后方可从业。
8、保健部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放射卫生档案、体检和更换剂量计等工作,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强化教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医院放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的放化射防护问题,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兑现。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4篇 某社区党总支印章管理制度
社区党总支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党总支印章统一由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保管,做到专柜存放。
二、社区党总支印章主要用于党内活动和党务工作及对社区重大事项的决定。主要包括:社区党总支会议或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制定的制度、规定,向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发展新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外调、函调、政审材料;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奖励、处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对社区有关重要事项的决定,属社区两委共同研究决定的,分别加盖社区党总支、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
三、加盖社区党总支印章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审批。凡加盖印章,必须经社区党总支书记签字批准;涉及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由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研究后,再由社区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印章。反之,不准加盖印章。
(2)审核。凡需加盖印章的文函,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程序的有权拒绝盖章,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内容有漏洞或有异议的,要向社区党总支书记请示后再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3)登记。社区党总支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对印章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批准人、用印数量等进行登记,以备查对。
第5篇 s社区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入室须知:
1、读者须持本分馆借书证进入借阅室。
2、进入本馆应注意仪表、穿戴整洁。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4、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
5、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财务,若有污损、损坏应按规定标准赔偿。
6、请勿在室内从事与阅读无关的活动。
7、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二、图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业务只是,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3、应做到图书分类清楚,书刊排架迅速,提高叔叔列用章,努力为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4、科学管理本馆图书,保持图书完好,随时清理图书,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5、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核查借还图书是否上架,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6、做好本馆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
三、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
1、对污损书刊处理办法
若归还书刊又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等现象,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过错方应赔偿原书刊,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遗失论处。
2、对私自携带书刊出馆的处理办法
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的、私自将书刊带出本馆外的,除追回书刊、取消借阅资格、给予通报外,应同时按书刊价的10倍缴纳罚金。
3、对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 若有书刊遗失,应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损失,借阅期满后仍未办理挂失、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应缴纳逾期滞纳金。
(二) 出现书刊遗失后,读者可选择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1、以书赔书、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予以赔偿(相同版本是指同一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版次的同一书刊)
2、以款赔书,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份,赔款倍不同。分以下几类:
(1)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2)1986—198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8倍赔款;
(3)1990—1992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款;
(4)1992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5)1998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三)书刊价格计算方法:
(1)单册图书,按原定价计算;
(2)多卷书、丛书、按全卷(套)定价计算;
(3)期刊等连续出版物按全年定价计算。
四、报刊阅览室阅览须知
1、报刊阅览室实行报刊开架阅览、读者可凭阅览证或借书证入室阅览。
2、随身携带的包和其他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3、读者每次期架上只能选择一种期刊阅览。阅览后放回原处。
4、室内所有刊物为国家财产,应主动爱惜,若又撕页、污损刊物等情况,应按本室规定交纳赔偿金。未经许可,本室刊物不得私自带出室内。
5、进入本室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五、图书外借规则
1、办理图书外借书手续时将选好的图书、杂志拿到本馆服务台按规定程序办理;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书2册(包括图书和期刊)。本馆借期为30天,杂志借期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一次(续借方法:直接将书带到本馆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提前2天拨打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如越期后未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每天应交0.10元/册滞纳金。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否则,应承担过错责任。
4、馆内图书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主动爱惜,若有撕页、污损、遗失等情况,按国家、省、市《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赔偿金。
第6篇 某乡村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
乡村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
在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社区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伸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办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社区垃圾处理问题,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社区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独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社区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社区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居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社区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社区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居委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居委会的居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反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居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第7篇 阳光社区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2、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3、各社区要加强宣传,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破坏公共设施为耻”加大对社区居民公共设施安全和思想教育,把爱护公共设施作为经常性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设施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4、不得以任何理由、行为破坏社区公共设施和危及公共设施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有物品,按照规定地点摆放私有物品(包括私有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各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负有看护、保护责任,其安全由所属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对所属公共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不得出现瞒报、迟报、甚至不报等现象。对公共安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6、社区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检验,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7、在社区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制度。公共设施安全由举办方负责。
第8篇 星河社区文化站管理制度
z社区文化站管理制度
一、办站宗旨
以社区宣传文化站为思想教育阵地,以群总为方向,向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向广大居民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理论,宣传科学知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以青少年、中老年人提供一个学习、锻炼和互相交流的场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居民的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全面提高社区文明素质。
二、活动内容
1.教育类: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要,开展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科普、计生、禁毒、历史、国防等方面的教育。主要形式是举办报告会、知识讲座、培训及电化教育,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
2.文化类:报刊、杂志、图书的阅览和租借、摄影、绘画、电脑等知识培训。
3.体育健身类:健身室、棋、牌。
4.娱乐类:组织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和体育活动,开展各类比赛,文艺演出等。
5.书刊借阅规则:凡涂改、遗失一律赔原书,不能赔原书者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室内不准吸烟,不能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三、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文化站的管理,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请大家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到本站参加活动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规定,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不随便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不高声喧哗,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2.维护站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禁黄、赌、毒进入站内,一旦发现,坚决打击。
第9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强化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
3、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强化质量评价、监督。
4、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医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狠抓重点整改规范,以强化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5、结合岗位责任制,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作到人人抓质量,事事讲质量,使质量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技术规范,违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针对医疗缺陷,按性质与情节,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确定缺陷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8、对疏于管理、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后隐瞒不报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9、对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严重伤害了患者合法权益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某社区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及所有附件),因个人管理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丢失、损坏,影响正常工作,责任自负。
2、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设备出现故障,由使用者告知领导,申请维修。
3、未经设备责任人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设备。对因此而导致设备丢失、损坏、重要数据受损,影响正常工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社区设备为工作需要配备,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出借给外单位、部门或个人。确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部门或个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领导审批。未经许可,擅自借用保管设备,责任自负。
5、设备超出正常使用年限,无法保证工作需要,由使用者提出配件更换、升级或新设备采购计划,报经领导审批。不再继续使用的设备,及时入库。
6、移动办公设备外出使用,应妥善保管、使用,谨防遗失、损坏。
7、自觉遵守设备使用、保养规则,做好防水、防火、防震、防盗等安全,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年限。
第11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12篇 社区为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社区为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领导值班制:社区书记、主任应在便民服务站窗口轮流值班,加强窗口之间协调管理和监督。
2、集中办事办公制:社区除书记、主任外,其他“两委”干部一律到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事办公。
3、规范办事制:办事大厅要设置工作人员岗位牌、办事指南、公开审批顺序、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等告知牌。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表)、受理单,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传递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4、接待责任制:群众来服务大厅或电话要求服务时,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对具体事项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相关信息;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岗位委托制:当窗口主办人员因事外出,应委托其它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或解答。
7、限时办结制:对社区本级服务应即时办结或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到街道、区两级办理的审批与服务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如遇特事急事,应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定的规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8、全程代理制:需到街道、区两级办理无需本人到场的审批与服务事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代理的原则实施全程代理。对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窗口增派1-2名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以保证办件的快捷高效。
9、办件月报制: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应在每月初向街道上报各项业务办件情况,由街道汇总后整理存档。
10、延伸服务制:拓宽服务渠道,促进为民服务由大厅内向大厅外延伸,设立服务公开热线:86878073,建立服务后备队伍(专业人员、志愿者、村干部),满足群众的各类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