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为规范印鉴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鉴的保管与管理。
一、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名章印鉴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实行用章登记制度。印鉴管理人要妥善保管,对规范合理合法用章尽到监督防范的责任。如工作以外公司需用章,保管人要积极配合不得耽误。
二、财务部每月须将本月份的《公章使用登记表》汇总成册,做好每次公章使用情况的登记。
三、公司外派机构用章与确须把印鉴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由使用负责人签定《公章外出使用责任书》,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在使用期间因责任人工作纰漏造成与用途内容不符的、对外活动中和签定合同中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将印鉴交回。
四、以公司名义签定、签署的各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诉讼书、有关复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或知会业务关系单位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需由总经理批准用印。
五、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均需报部门负责人处再到财务部用章。如遇紧急情况而领导外出时,应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理签字批准后才可盖章。
第2篇 物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1、印鉴的登记
(1)印鉴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综合管理部建立印鉴台账,包括印鉴刻制、改制、废止时间、经办人、印鉴式样以及领用人,此账永久保存;
(2)印鉴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鉴名称、申报 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综合管理部。
2、印鉴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保管。
3、用印手续
(1)用印审批:申请人应持盖章文件及填写'用印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查,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章由负责管理的人员及所属部门经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保管及使用(财务印鉴的使用审批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2)公司印鉴的使用原则上由印鉴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
印鉴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签名或签章。
印鉴管理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名;
(4)公司印鉴严禁带出公司。
如特殊原因要带出公司时,需报批准。
第3篇 s物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1、印鉴的登记
(1)印鉴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综合管理部建立印鉴台账,包括印鉴刻制、改制、废止时间、经办人、印鉴式样以及领用人,此账永久保存;
(2)印鉴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鉴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综合管理部。
2、印鉴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保管。
3、用印手续
(1)用印审批:申请人应持盖章文件及填写'用印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查,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章由负责管理的人员及所属部门经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保管及使用(财务印鉴的使用审批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2)公司印鉴的使用原则上由印鉴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鉴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签名或签章。印鉴管理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名;
(4)公司印鉴严禁带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带出公司时,需报批准。
第4篇 电池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许可后报总经办办公室主任,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二、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到总经办备档。
三、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四、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处经济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公章外出者;
2.擅自使用公章的;
3.对未经审核确认使用公章,导致公司受到重大影响的;
4.恶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保管人因工作失误造成公章丢失的;
6.私自刻制公章;
7.其他因公章使用损害本企业的行为。
六、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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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办
二o**年元月二十日
第5篇 企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印鉴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及董事长、董事长和财务人员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二、监印人员负责印鉴的保管、盖用和换(补)发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监印人员
1、各种印章均须有专人负责监印。公司公章、特定业务专用的公章、董事长名章及董事长名章的监印人员由本公司董事长指定任用;各部门印章及经理名章由各部门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2、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监印还必须符合会计规范要求。财务章仅用于各种款项的收支,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对加盖印鉴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一起保管。
3、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指定代理人监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鉴的核定及制发
1、公司的印鉴、董事长名章均由行政部统一核定、制发。
2、各部门公章、部门经理名章、特定业务主管名章经董事长核定后,由行政部统一制发。
三、印鉴的换发、补发
1、印鉴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换发印鉴申请表》,并且拓具印模,标明制发日期,按《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请主管领导(即负责核定人员,下同)核定后,由制发部门换发。
2、印鉴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鉴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补发印鉴申请》,标明原印鉴的种类、内容、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依《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补发。补发印鉴的印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以兹区别。
四、 印鉴的缴毁
1、公司或各部门废弃、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鉴,应由监印人员于一周内送印鉴制发部门(行政部)呈请核定,并予以检查、登记,将其撤销。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上述印鉴不得继续使用。
2、印鉴制发部门收到的应缴销印鉴,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五、印鉴盖用
1、公司和各部门行文盖印,在经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请监印人员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办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盖印,并予以登记。
2、其他文件需盖印者,经办人员应填具《印鉴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此表盖印。
3、特别使用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等,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可以不必填写《印鉴使用申请表》,但应加强监督、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4、监印人员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备的文件上加盖有关印鉴,如遇特殊情况需盖印,要经印鉴主管领导签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印鉴的管理
1、监印人员(或监印代理人员)负责印鉴保管,如有印鉴遗失或误用之事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2、非主管领导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印章。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公司办公区域。确因办理业务须携带印章外出者,应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明归还时间。
4、印鉴制发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制发、换发、补发、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鉴启用登记表》,拓具印样,装订成册,加强管理。
5、主管领导,监印人员或印鉴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鉴制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