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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十篇)

发布时间:2024-03-24 07:01:55 查看人数:48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

第1篇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5)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9) 事故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是否专户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生产安全事故

(1) 是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2) 是否如实、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是否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化工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

三、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的情况

1、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经省或镇江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准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6、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8、定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9、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10、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1、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2、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13、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四、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情况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6、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六、应急救援及演练

1、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

1、是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2、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3、是否告知单位员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6、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管理

一、一般要求

1、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3、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4、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5、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6、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7、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8、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9、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10、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11、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12、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13、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14、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15、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16、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17、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18、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19、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20、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21、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22、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23、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24、食堂内要达到有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同时食堂内应按功能分隔,生熟案必须分开并有纱网纱罩,食堂内要有灭鼠器具,食堂物品不准随意堆放。泔水桶和生活垃圾箱要加盖密封,要有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定时清理。

25、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2米的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和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26、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登记卡。

27、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28、保健急救对于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一般工地没有条件的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并同时配备就近医院的医生及巡回医疗的联系电话。

29、一般工地应配备医疗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 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30、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31、社区服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2、防汛建立防汛机构、落实值班检查人员并有交接班记录。

二、脚手架基础和立杆落地式脚手架

1、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厘米,基础应该做到表面坚实平整,无积水,垫板无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厚度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纵向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横向在纵向的下方。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米,立杆必须用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件连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1.5米。

4、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米二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50m2h3la≤27

5、单排≤24m3h3la≤40注:h为步距,la为纵距连接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连接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6、连墙件的连墙杆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7、架子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三、脚手架水平杆和剪刀撑

1、纵向水平杆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宜采用对接也可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厘米,各接头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0厘米。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应不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厘米。

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4、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如下规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为7根;50度为6根;60度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跨,且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5、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回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7、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8、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9、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満铺、铺稳,离开墙面12-15厘米。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均设置在三根横向的水平杆上,当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铺设可采用平铺或搭接铺设,平铺接头处必须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15厘米,两块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不大于30厘米;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大于20厘米,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厘米,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米満铺一层脚手板。

10、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冲压钢脚手板: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板小于等于4米时,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厘米,大于4米,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6厘米,板面扭曲不得大于0.5厘米且不得圾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竹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两端应各设直径0.4厘米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其质量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两级材质的规定,腐朽的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铺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11、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的间距应不大于50厘米;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突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30厘米,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3厘米;

防护栏杆: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米,挡脚板的高度应不低于18厘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悬挑式脚手架悬挑一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架斜立杆的底部必须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措施,斜立杆与墙面的夹角不宜大于30度;

斜立杆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模板支梁进行连接;

作业层除应按规定満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处,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

13、悬挑多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支承结构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同形式,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碗扣)连接;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底部与悬挑结构必须进行可靠连接。

14、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篮平台应经过设计计算并采用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宜使用钢管和扣件(碗扣)连接;

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米,长度不超过6米,当底板采用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

吊篮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米外,其余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米,栏杆底部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上部用钢板封严;

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距底部应不小于80厘米,吊篮平台应在明显处标明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

15、悬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与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用压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倾覆力矩时,应确认压重的质量,并应有防止压重移位的紧锁装置,悬挂结构搞倾覆应有专门计算;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保证悬挂平台的钢丝绳与地面垂直,挑梁与挑梁之间应采用纵向水平杆国家连成稳定的结构整体。

16、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构的设计计算应按容许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提升机可采用手扳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用钢芯钢丝绳,手扳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的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步控制装置。

17、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手扳葫芦应装设防止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

吊篮平台必须装置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位的行程限位器;

电动提升机构宜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安装完毕,应以2倍的均布荷载进行检验平台和悬挂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提升机构应进行运行试验,其内容包括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及超载试验,并应同时检验各安全装置并进行坠落试验;

吊篮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吊篮升降应采用钢丝绳传动,装置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严禁使用悬空吊椅进行高层建筑外装修清洗等高处作业。

第3篇 企业危险点控制管理安全检查要点

第一节危险点控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企业的危险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并使工作人员造成死亡或重伤,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危险点控制管理,要综合应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技术,对危险点的人、物、环境、管理等各方面要素进行统筹规划,加以管理控制;发现、识别、预防、消除危险点的潜在危险因素,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危险点控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的管理

由于危险点是潜在危险因素发生频率高,可能后果严重的生产现场,因此只要消除控制了危险点的危险因素,就能防止发生人身、设备的重大事故。这就抓住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解决了事故预防的主要矛盾,从而使安全生产有了基本保证。

二、是全面系统的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是把整个危险点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它所包含的人员、设备、环境、信息、机构、章法等都是分系统。

三、是预防为主的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要求以系统安全分析和危险性评价作为基本手段,对危险点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价,通过科学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整改等措施,提前设防,把危险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从而大大提高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一、危险点的确定

危险点应该在对生产现场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科学方法,或根据实践经验,或者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确定。不论用什么方法确定危险点,都应强调从实际出发,符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

二、危险点的分级

根据危险点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将企业危险点的危险性等级分为三级:

ⅰ级危险点--可能造成多人死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ⅱ级危险点--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重伤,导致设备造成较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ⅲ级危险点--可能造成重伤,导致设备造成损失的生产场所。

三、典型危险点

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以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列出部分单位各级典型危险点,参考如下:

1、典型ⅰ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0类

(1)锅炉房、(2)大中型油库、(3)弹(炸)药库、(4)煤气站、(5)乙炔站、(6)氢(氧)站、(7)硝盐槽、(8)空压站、(9)液化气站、(10)厂内铁路、公路主要交叉道口。

2、典型ⅱ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1类

(1)配电站、(2)起重吊车、(3)小型油库、(4)爆炸成型场所、(5)剧毒品库、(6)气瓶库、(7)喷漆泳房、(8)试车台(站)、(9)汽油洗涤间、(10)各种金属熔炉、(11)高处作业场所。

3、典型ⅲ级危险点包括以下6类

(1)冲床、(2)剪床、(3)木工平刨、(4)带锯、(5)油封间、(6)制冷间。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列出的典型危险点,结合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方法,确定自己的各级危险点。

第三节危险点的基础管理和安全检查要点

一、危险点的基础管理

危险点应在显著位置处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危险等级,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二、危险点的检查要点

1、建立健全危险点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教育培训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

4、加强危险点的日常管理。

5、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6、搞好危险点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第4篇 瓦斯检测管理安全检查要点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管理检查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管理组织和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检查人员,并且严格管理,把瓦斯管理和监测作为矿井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管好,保证矿井安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放炮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即:

①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

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有瓦斯喷出的采掘煤矿安全检查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汇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报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5篇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5)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9) 事故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是否专户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生产安全事故

(1) 是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2) 是否如实、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是否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化工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

三、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的情况

1、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经省或镇江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准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6、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8、定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9、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10、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1、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2、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13、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四、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情况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6、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六、应急救援及演练

1、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

1、是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2、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3、是否告知单位员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6、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6篇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安全检查要点

1、始终贯彻领导现群众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2、安全检查包括:查思想、查组织、查制度、隐患、查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到“三定”、“四不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包括:责任书(安全承包条款)、检查考核、安全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每日安全检查,项目质安部每日对各项目(幢号)工地进行抽查。项目(幢号)安监员、各项分管人员和班组长每天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和管理。

5、项目(幢号)每旬(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幢号)负责人和安监员负责组织落实。

6、项目每月(季)一次大检查。由项目领导组织,质安部牵头,对各项目(幢号)工地进行对标检查。

7、按照季节变换中的雨、台风、雷、雪、雾等特殊自然因素,统一安排检查。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通知,组织不定期的、指令性和专业性等例行检查。

9、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项目每月(季)组织一次。

10、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指标的考核主要以年终或工程竣工为主,平时以签订的安全承包条款为主。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工人安全教育。

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 持证上岗: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 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 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 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 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 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 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 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 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三、 脚手架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 钢管脚手架应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 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 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7、 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8、 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

9、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0、 架体出入口和紧邻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1、 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2、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四、 模板及支撑体系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 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体系验算计算书。

3、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占断面的1/3以上。

4、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5、 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执行。

2、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4、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系统;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5、 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9、 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六、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 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防护(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七、 龙门架及井架

1、 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 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 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揽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9.3mm,45°-60°角设地锚。

4、 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5、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6、 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八、 塔吊

1、 塔吊安拆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 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 塔吊安拆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有效、可靠。

5、 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 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 塔吊司机,指挥营持证上岗。

九、 室外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拆人员安装。

2、 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 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载。

4、 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 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 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十、 各类施工机械

1、 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 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

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 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 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

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

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第8篇 企业危险点的控制管理和安全检查要点

第一节 危险点控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企业的危险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并使工作人员造成死亡或重伤,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危险点控制管理,要综合应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技术,对危险点的人、物、环境、管理等各方面要素进行统筹规划,加以管理控制;发现、识别、预防、消除危险点的潜在危险因素,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危险点控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的管理

由于危险点是潜在危险因素发生频率高,可能后果严重的生产现场,因此只要消除控制了危险点的危险因素,就能防止发生人身、设备的重大事故。这就抓住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解决了事故预防的主要矛盾,从而使安全生产有了基本保证。

二、是全面系统的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是把整个危险点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它所包含的人员、设备、环境、信息、机构、章法等都是分系统。

三、是预防为主的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要求以系统安全分析和危险性评价作为基本手段,对危险点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价,通过科学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整改等措施,提前设防,把危险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从而大大提高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 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一、危险点的确定

危险点应该在对生产现场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科学方法,或根据实践经验,或者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确定。不论用什么方法确定危险点,都应强调从实际出发,符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

二、危险点的分级

根据危险点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将企业危险点的危险性等级分为三级:

ⅰ级危险点--可能造成多人死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ⅱ级危险点--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重伤,导致设备造成较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ⅲ级危险点--可能造成重伤,导致设备造成损失的生产场所。

三、典型危险点

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以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列出部分单位各级典型危险点,参考如下:

1、典型ⅰ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0类

(1)锅炉房、(2)大中型油库、(3)弹(炸)药库、(4)煤气站、(5)乙炔站、(6)氢(氧)站、(7)硝盐槽、(8)空压站、(9)液化气站、(10)厂内铁路、公路主要交叉道口。

2、典型ⅱ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1类

(1)配电站、(2)起重吊车、(3)小型油库、(4)爆炸成型场所、(5)剧毒品库、(6)气瓶库、(7)喷漆泳房、(8)试车台(站)、(9)汽油洗涤间、(10)各种金属熔炉、(11)高处作业场所。

3、典型ⅲ级危险点包括以下6类

(1)冲床、(2)剪床、(3)木工平刨、(4)带锯、(5)油封间、(6)制冷间。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列出的典型危险点,结合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方法,确定自己的各级危险点。

第三节 危险点的基础管理和安全检查要点

一、危险点的基础管理

危险点应在显著位置处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危险等级,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二、危险点的检查要点

1、建立健全危险点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教育培训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

4、加强危险点的日常管理。

5、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6、搞好危险点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第9篇 砂轮机安全管理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检查结果

检查依据

1

防护罩

防护罩开口角度应不大于90°,而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上方的开口角度应不大于65°

是□ 否□

jb 8799—1998《砂轮机安全防护技术条件》标准的4.2.1和gb 13960.5-2008《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标准19.4.101.2

如果需要使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以下砂轮部分加工时,防护罩开口角度可以增大到125°,而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的上方,防护罩开口角度仍应不大于65°

是□ 否□

2

砂轮安装

砂轮和卡盘之间应衬以柔性材料(如石棉橡胶板等)制成的衬垫,并符合gb4674—84中3.3.3的规定,其厚度为1~1.5 mm;衬垫应将砂轮卡盘接触面全部覆盖,其直径应大于卡盘直径2mm。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4.2.3(e)和gb 13960.5-2008标准3.107要求

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距一般应不大于15 mm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4.2.1(c)要求

砂轮安装轴端螺纹旋向应与砂轮旋转方向相反。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4.2.3(g)要求

新安装的砂轮应先以工作速度进行空运转。空运转时间为:直径≥400毫米 空运转时间大于5分钟

直径<400毫米 空运转时间大于2分钟

是□ 否□

gb 4674-2009《磨削机械安全规程》标准的4.7条要求:

3

砂轮机安装

砂轮机一般应设置专用砂轮机房,不得安装在正对着附近设备、操作人员或经常有人过往的地方。如因条件限制,则应在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1.8m高度的防护档板。

是□ 否□

gb 4674-2009《磨削机械安全规程》标准的5.11条要求

4

工件托架

砂轮机应配有支承加工件的托架。工件托架应坚固和易于调节,当砂轮磨损时,工件托架应能调整、并使工件托架和砂轮圆周表面的最大间隙仍可保持在2mm以内。工件托架只能向下倾斜,禁止能上翘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4.2.3(e)和gb 13960.5-2008标准19.1.101.4要求

5

接地

接地装置处应有清晰、永久固定的接地标记,外部保护导线的端子应使用字母标志pe来指明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4.3.4(c)要求

6

使用

台式砂轮机应设计有护目屏,用来防止微颗粒溅向操作人员眼和脸部

是□ 否□

gb 13960.5-2008标准19.1.103.1要求

操作者应戴上防护眼镜;严禁使用损坏的或钝的砂轮;

是□ 否□

jb 8799—1998标准的5.2(a、b)要求:

砂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树脂和橡胶结合剂砂轮存贮一年后必须再经回转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是□ 否□

gb 4674-2009《磨削机械安全规程》标准的5.3条要求

第10篇 机械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检查要点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常用的20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12种主要安全生产档案

1、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档案;

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7、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8、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9、职业病档案;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技术评价档;

11、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12、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企业10种主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4)班组长教育;(5)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6)职业健康教育;(7)全员教育;(8)复工教育;(9)安全管理人员教育;(10)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四、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六、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十篇)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 分管负责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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