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主持车辆管理组的全面工作。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对本组的全体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驾车作风。
第四条 加强对本组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与学习,强化全组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第五条 严格要求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六条 经常性地检查车辆有无事故隐患及驾驶员有无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合理调派生产车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及人员上下井乘车。
第八条 负责小车的管理,提高小车的利用率,保证办事效率。
第九条 负责辅运平硐路面洒水的管理,保证按时洒水。
第十条 负责矸石防灭火的管理。
第十一条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产或平硐路面起尘,应负管理责任。
第2篇 大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中心车辆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做好机动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定人定车;
3、机动车辆在校内应限速行驶,特别是冬季路滑车速要慢;
4、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办公室报告;
5、中心机动车辆只能用于垃圾清运和装运货物,不得作为载人交通工具;
6、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出车时证件齐全有效;
7、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私自出车等违章行为。否则,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同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固定场所,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或随意停放在其它地方;
9、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查、保养。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对有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故障的机动车辆未经修复严禁投入运行。对长期停用的车辆要搞好封存保养工作,已报经上级部门批准报废的车辆,不得再行使用;
10、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严禁逃逸;
11、加强对机动车辆的车籍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私车挂靠或以单位名义为办理各种车籍证明、证件。
第3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集团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运进、成品的输出,以及半成品在车间与车间、工序与工序之间都需要经常进行运输、装卸,堆垛等项作业,这就形成了内部(也称厂内)运输。厂内运输是集团公司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采、选、冶整个生产过程,每种产品的生产、储运等工序都离不开厂内运输。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生产率,不仅从机器设备、生产工艺,企业管理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还把厂内运输的技术和安全管理现代化作为整个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厂内运输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各道工序之前的联系的纽带。生产效率的提高,必须依赖于良好的运输效率,而运输效率的提高,必须有安全作保障。随着集团公司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厂内物流运输的机动车辆品种日益繁杂,数量日益增多,这不仅提高了厂内物流运输的工作效率,也减轻了作业人员的体力劳动强度。
但由于机动车辆的广泛使用,加之厂内运输作业的复杂性,很容易发生即给公司造成损失,又危及到个人的生命安全事故。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许多严重后果。所以,加强厂内运输安全管理,不仅是有益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集团公司的发展生产,也是公司广大职工的共同愿望。
一、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面对的难点
从2001年****成功实现下井车辆集中管理开始,集团公司陆续把大板车、客货车、叉车、通勤车等近***余台车辆统一划归汽运分公司管理,后期又准入将近****台外协车辆交付汽运分公司管理。汽运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细节管理的力度,完善安全创新机制,抓好出车前、出车中、归队后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都排除在安全“门槛”之外。随着车辆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安全设施的持续完善,厂内运输安全形势日益好转且保持平稳态势,在车辆总数每年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各类车辆伤害事故起数大幅度下降,各层级的车辆安全管理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但是,由于车辆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它受到厂区道路状况、道路行人、作业环境、驾驶员技能、车辆本质化安全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的多方制约,每年仍有1-2起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从中暴露出车辆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和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困难所在。
1、目前,95%的操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和制度,规范驾驶、按规作业已经成为一种日常习惯和行车文化,但从每月通报的违章现象看,习惯性违章仍然是一小部分人的顽疾,是车辆安全管理的瓶颈。
2、安全管理还依赖于各级人员督促和检查,有管理人员在场和不在场不能做到安全行为一个样,尤其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仍然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现象,没有真正落实好层级责任,很多隐患和问题被人为掩盖。表现在行为,但根子还在认识上。
3、虽然在车辆本质化安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厂内交叉作业安全管控方面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这也是目前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难点之处。
4、厂内作业车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无法对驾驶员实施有效的监控,完全依赖于驾驶员个人安全意识的高低和自觉程度。
二、从集团公司以往的厂内车辆事故案例来看,厂内运输车辆伤害事故一般造成的主要原因不外乎如下方面:
1、车辆安全状况不良:车辆性能,可靠性、机械故障以及内设施不良等均会危害人体,有关人员对厂内物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好坏、缺乏足够的重视,错误地认为在厂内行驶问题不大,对车辆的检查不经常、不严格,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及时解决,常常凑合使用,带病上路,结果往往其转向、制动、灯光等部位机件突然失灵、导致事故的发生。
2、厂区道路狭窄,运行环境不佳。照明不良、安全行车标志等设施很不完善,不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厂内物流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由此致使车辆缺乏安全行车的必要条件。
3、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差。常见不按规范行车、精力不集中、判断错误、措施不力、客货混装、病车上路、疲劳开车、技术不熟练、思想麻痹等表现,某些管理人员对此却视而不见,极不重视司机的安全技术培训,尤其安全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效果差。因此一些司机常常麻痹大意违章行车,突然遇到情况就手忙脚乱,措施不力而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
4、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考核不严。一些单位对车辆在厂区行驶范围、路线、速度、货物装载等,虽然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安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甚至无章可循。
三、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安全行车是运输企业车辆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追求目标,也是我们每个管理者与驾驶员的共同心愿。要实现安全行车,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行的,将愿望化为现实是要通过正确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实现的。
车辆安全管理必须有超前意识,要在预防控制上做文章,下功夫。
“海恩法则”是一条从安全事故总结出来的规律,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我们且先不谈这些数据的准确度,但“海恩法则”以事实告诉我们,严重事故是由轻微事故、事故未遂先兆和事故隐患所引发造成的,一句话,就是“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在车辆作业中,把危机管理放在第一位,由被动付学费变为超前预防抓细节,把对结果的控制转向对过程的控制是相当的重要!因为事故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同“青蛙效应”一样,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每一位员工都能时刻提高警惕,超前思考,预见事故的可能性,把隐患消灭在结果发生之前,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因为我们知道出了事故再来严肃处理教育,已是管理的失败。
预防控制就是要对可能影响安全行车的各个环节和各方面因素,有预见地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加以控制,来降低事故的发生。车辆安全控制要点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驾驶员、车辆、方法和环境四个要素加以预防控制。通过按年龄、文化、驾龄、性格等方面对驾驶员进行全面分析,查找“人险”,针对不同人群,确定不同的监控重点;按车辆使用年限、承担风险大小等因素,以设备管理为重点,查找“机险”。对车辆进行动态管理,随时跟踪车辆的运行状况;根据矿山井下路面状况、选冶化厂区、长途运输路线危险识别等,对路况进行评价,查找“路险”。采取的控制方法是严格执行流程化和模式化的管理;控制目标是实现安全行车。
1、对驾驶员的控制。
人是车辆作业的直接或间接参与对象,直接参与者是指驾驶员,修理工和管理者是间接参与对象,其中的直接参与对象--驾驶员是安全行车中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所以对驾驶员的控制尤为重要。
1)在安全意识方面,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学习和教育以及岗前五项准入、出车前教育和危险预知活动;狠抓车辆驾驶员的a、b、c分类管理,根据其年龄结构,文化技术素质,操作熟练程度,以及性格特征的不同进行分类,对其中重点(即有不安全隐患的)驾驶员要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重点管理。
2)对驾驶技术一般和危货车辆及拉人车辆的驾驶员,在驾驶技术上、例保作业上及驾驶作风上进行带教,定期进行测评考核;
3)在驾驶作风方面,注重培养和控制驾驶员遵章行车的自觉性,对工作认真的态度,要求他们掌握自身的性格习性,把握好自控能力;
4)在驾驶适应性方面,对驾驶员在生理、心理上开展测试,结合行车业绩的分析,对驾驶员作出评估和合理建议。
5)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是抓好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而事故预防必须采用一定的宣传教育手段去实现。
2、 对车辆的控制。
如果说驾驶员是决定安全行车的首要因素的话,那么车辆就是保障安全行车的重要因素。对于车辆,全面实施全员规范化标准点检和标准维护保养模式以及强化车辆的回队检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不正常损坏和非计划性检修,时刻保持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
1)通过认真推行三级点检,使得人人参与车辆管理。按照“定机、定点、定人、定方法、定标准、定周期”的原则,全力推行好点检体系的运行,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2)持续培养驾驶员认识例保作业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作业内容要求做好例保,每周组织车容车貌和车况检查,保证例保的质量,开展例保样板车的考核评比活动等;
3)对于危货车辆和拉人车辆,要建立专门的车辆检查、维护保养体系,并建立配套的制度体系、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要认真落实好驾驶员自检、设备员周检、责任区成员抽检这个行之有效的三级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运行。
5)抓好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评价检查,找出不良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行车。
3、对方法的控制。
方法即是科学的流程和模式。运用标准化、流程化和制度化的管理原理,从制度建设、把握重点、激励机制、信息反馈、融洽关系、事故违章处理和科学管理等方面来开展预防控制管理。
1)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强调制度先行,制度的建立要有预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并且制度要形成机制和流程。
2)在把握重点方面,要抓牢违章事故频率高的驾驶员及关键和要害岗位进行重点管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有重点的组织解决,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要重点加强管理。
3)在激励机制方面,通过标杆驾驶员和标杆车辆评比、“星级”驾驶员评比、业绩考核等对优秀人员进行奖励,以此带动大家学先进,争先进。
4)在信息反馈方面,强调原始记录的管理,注重数据分析和评价,做到以小见大,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从而来提高管理效果。
5)在融洽关系方面,从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适时改善驾驶员的工作休息环境,关心解决职工的疾苦和困难,营造团结、融治、活跃的氛围来做文章。
6)在事故违章处理方面。要及时对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分析,严格按章处理,适时验证整改效果,做到事故、违章“四不放过”。
7)在科学管理方面,充分利用车载gps仪和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车辆车速、行驶路线的监控。同时努力争取在矿山路和井下主要路段安装雷达测速仪,有效遏制超速这一造成行车事故的主要因素。
8)加强安全绩效考核力度,做到安全与经济挂钩。奖励安全行车标兵,处罚违章行车肇事个人;经常采取简报形式,宣传安全行车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经验;通报交通事故案例,以教育司机吸取教训。
4、对环境的控制。
车辆作业环境的控制包括实施时间隔离和空间隔离,对164个作业环境的梳理分析,制定有效管用的保命条款;在矿山井下实施“人动车不动,车动人不动”和红区准入,并积极推进巷道的修整、路面的平整、粉尘的治理和井下信息系统建设。作为服务单位来讲,虽然对以上方面没有实施的能力,但可以通过与主流程单位积极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消除影响行车安全的环境因素。
1)配合矿山单位,逐步建立井下车辆数字信息化控制系统和井下关键路段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井下车辆管理的及时性和同步性。
2)有效发挥现场调度和驾驶员的监督作用,第一时间掌握井下环境的变化,及时协调、督促矿山单位进行治理。
3)不断改进运行环境和道路条件。厂区道路和作业环境,要进行综合治理,要结合技术改造,逐步改善道路条件,以符合厂区物流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借助文化的力量,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新机制,这也就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创新的出路。
厂区交通运输安全是相对、暂时的,不安全则是绝对、长期的,大家日常生活、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或多或少潜伏有危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事故便会发生,而在另一条件下,事故可以不发生。我们做安全管理就是做条件转化工作。我们要谨记“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方针,将不安全条件转化为安全条件,必将实现安全行车。
第4篇 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每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
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前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必须详细填报,以备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
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
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
第九条: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反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第5篇 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确保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制订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
定义;
1、外来人员
不属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员(包括访客、承包商、司机、供应商等)。
2、访客
到本公司进行业务联系、技术支持、政府检查工作等人员,一般不需进入生产区,
如需要进入生产区,必须经总经理或其受权人员批准并由本公司的员工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如需进入实验室、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得到总经理或者技术经理的批准(政府检查参观人员除外)。
3、承包商
进入本公司进行维修、大修、建筑、工程、服务或其它特殊工作的公司或个人。
4、运输商
到本公司送货发货的司机(包括到仓库送货人员),以及快递公司收、送快递的人员。
5、有效证件
国家法律/法规认可证件并附有人员照片的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暂住证、驾驶
证等)。
6、行政区--行政楼、办公室等。
7、生产区--二道门以内及实验室等。
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
2、未成年人不准进入公司。
3、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4、非货物车辆不准进入二道门,且必须停放在行政区域的指定车位。
5、货物运输车辆如确需进入二道门,必须安装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停靠在
装卸区域。
6、未经许可,不准摄影。
7、公司内非吸烟区禁止吸烟。
8、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生产区域。
9、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带安全帽及安全眼镜,必要时,按规定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10、任何承包商在施工前,一定要得到安全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且办理有关的安
全作业许可证。
11、不能随便乱扔杂物,垃圾,不能排放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12、听到紧急报警信号,必须听从工地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到疏散地点集合。
13、进入公司内,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安全规定。
14、违反上述各条规定,会受到警告,罚款,及被送出的处罚。
职责:
1、保安(门卫)人员:负责对于外来人员进入大门口的登记、检查、放行,以及对于在厂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控制、告知和接待,每月发出《固定运输车辆登记表》。
2、安全科: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处罚、监督各部门来访客人和承包商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来访客人的接待、洽谈,对承包商进行管理以及办理相关授权申请。
一般规定
1、保安(门卫)人员:
1.1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填写登记,保安人员必须有礼貌地让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1.2保安人员应督促来客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并予以核对。
1.3保安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或被访者电话联系。被访者不在公司,保安人员必须寻找替代者接待外来人员。外来人员无人接待,不准进入公司。
1.4保安人员应正确指引外来人员入厂拜访行走的路线,督促驾驶员执行厂区5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机动车辆进入公司不得超速。
1.5保安人员凭办公室提交的《固定运输车辆清单》放行固定运输车辆;在得到相关部门的事先告知后放行非固定运输车辆,如政府部门执法检查车辆。
1.6保安人员必须完整保存外来人员、车辆进出记录,并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的外来人员、车辆进出记录交主管负责人归档。
1.7 保安人员应针对不同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于承包商,没有安全教育卡,不得进入公司厂区施工。
2.访客:
2.1 访客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填写会客单,并出示有效证件。
2.2 访客应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
2.3 访客应该遵守天和化学有限公司厂内交通规定,行人要走在行人道上面,不乱穿马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对于准许进入生产区的访客必须由本公司的员工陪同。
2.4 必须自觉遵守天和化学有限公司所有安全制度。公司任何人对访客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都有权指正。
2.5 出门时应将有接待人签名的会客单交还保安人员。
3. 承包商:
3.1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承包商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后办理承包商临时公司进出卡。承包商凭临时公司进出卡进出公司大门。
3.2承包商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受权人员)带至施工现场,首先进行承包商安全培训,获得安全教育卡后才可以在厂区工作,而且必须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承包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外其它区域。
3.3承包商在本公司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协议》中的安全要求规定。项目负责人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部门负责人有权指正、处罚或停工整改,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4.运输商(司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
4.1所有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4.2 货物车辆司机进入本公司前必须在门卫登记,司机应如实填写姓名、单位、事由及联系人等各项目,并出示有效证件。
4.3 与本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合同的车辆和司机办理好登记手续后可直接至公司仓库与仓库人员联系,由仓库人员确定车辆停放位置。所有外来司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室、生产区。送货车辆司机应该在车辆驾驶室或仓库门厅内休息。
4.4 非长期固定货物运输车辆、供应商车辆必须由相关部门确认事实后告知保安后方可进入公司。
4.5访客离开公司时应将有联系人签名的会客单交还保安人员,司机、送货、提货人员应该将有批准人签名的出货单交保安,才可以将将车辆开出厂大门口。
5、. 相关记录由安全科保存,保存期为两年。
6、 此规定每年评审一次。
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
第6篇 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由于车辆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累次出现打手机、到外面门口抽烟不在作业现场,在油库化验室机密的地方随意地进出等情况。完全漠视本油库安全管理规定,对油库管理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地影响本油库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同时也带来对本油库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避车辆在作业中对本油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及财产的情况下。本油库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凡是车辆进入油库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库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本油库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目的是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
2、所有车辆入库内,司机和押运员必须服从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和听从油库人员的安全指导作业。
3、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油车在装卸过程中,不允许检修、给车油箱加油。
5、将要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来打气;违反者将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50元。
6、重令油库内禁止使用手机,违反者将罚款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
7、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启动车来挪动;特殊情况例外,特别对待。
8、司机和押运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管理,本公司会直接呈递书面函文件给你们公司作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9、辱骂或打骂本库的工作人员,要写保证书或不得入库;违反者打人态度恶劣,一经查实罚款并开除处理,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办理。
另注:
1、罚款者到保安室办理手续,罚金交到中控室,举报者到中控室领取现金。
2、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东长石化有限公司油库部
2023年10月13日拟草
第7篇 风场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风场的车辆行驶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车辆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风场项目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三、要求:
为了加强风场车辆行驶安全,项目执行指挥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车辆的安全行驶及维护工作负责。为了保障员工的行车安全,项目执行指挥设立专职的司乘驾驶人员(必须有驾驶证),司机绝不能饮酒和疲劳驾驶。项目执行指挥和司机每天要对所用车辆的轮胎、刹车系统、照明、油、水(防冻液)等进行例行的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修理的绝对修理,绝不允许车辆带病运行。必须严格按车辆使用手册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在进入风场以后规定行车速度不能高于30-40公里/小时。专职司机要充分了解风场周围的环境及路况情况,对所用车辆做到随停随检查,并要和当地的车辆维修点及保险公司保持充分的联系,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或是发生车辆故障时第一时间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所用车辆内必要配备灭火器装置和医药箱,车辆内外要做好清理整洁工作。由于风场的风速较大,司机在风场停车时,要将车头面向迎风面停车,不允许将车尾对着迎风面停车(在开车门时,大风很容易将车门吹掉或是将车门别坏)。司机要熟练掌握雨、冰雪、风沙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车辆行驶操作技术,确保司乘人员的安全。
项目执行指挥要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情况,不允许无工作任务时让人私自驾车游玩,更要杜绝其它无驾驶证的人员进行驾驶车辆的行为,如果因此发生不必要的车辆交通事故,项目执行指挥要负全部的责任。每天下班后,项目执行指挥要将车辆钥匙收回保管,第二天工作时再交给司机。
以上规定风场项目部要严格遵守,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8篇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
(2)、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或持私证的人驾驶;
(3)、严禁相互转驾车辆。更换车辆和驾驶员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原车驾驶员应向接车人交代车辆技术状况;
(4)、严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严禁私拉乱跑,出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车辆,属矿区的须持有经矿区主要领导签字的派车单,属煤矿行政办公室的须持有经相关领导签字的派车单。
(6)、对车辆所用油料、配件、随车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馈赠他人或盗卖;
(7)、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9)、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10)、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1)、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3)、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驶车辆时使用移动电话、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驾驶煤矿生产辅助和后勤车辆。
第9篇 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最基本的出行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系统优化和完善健全将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我旗经济、交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旗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建设也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
营运车辆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我旗现有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三轮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由于有明确的的管理单位和营运公司,我大队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作目标,经过对其从业资格的严格把关、营运车辆状况的固定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连续不断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种专项行动和活动的展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以上车种在交通管理中主要问题为:营运车辆为了抢拉乘客快拉快走而产生了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较难。例如: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力争在3~5年为完成××交警指挥中心“三圈一线”规划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实现网上巡逻、实现快速抓拍取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情况
在我旗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些载客三轮车在人群车流中穿梭,大约700余辆。这些车机动灵活,车费便宜,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这类车辆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一、正三轮车的从业资格情况
我大队从06年一直认真贯彻旗政府文件,不为正三轮摩托落户,所以现在的营运的三轮车有一些是在五原、中旗落户或是无牌假牌的车辆。由于从事三轮车运输的经营者,普遍为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周边乡镇农民,安全驾驶意识薄弱,缺乏营运管理单位也会有一些无证驾驶人员从事营运。
二、三轮车的车辆安全状况
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由于车辆的日常营运、维护都由车主自己管理,所以很多三轮车都灯光不全、反光标识不清的情况,夜间行车相当不安全。
三、交通违法
由于三轮车是营运主体的特殊性,所以为了拉乘客产生的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取证较难,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
四、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没有三轮车没有主管单位,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三轮车营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营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也没有形成定期教育的机制。
五、交通事故承受能力
由于三轮车辆的管理的自主性,并且一台三轮车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困难家庭,所以三轮车一般是没有保险的或者是只有强险,导致三轮车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没有能力支付费用。
载客三轮车管理措施
一、 加强三轮车辆管理。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控制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条例,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灯光情况并为其粘贴反光标识,并且为其强制购买保险。
二、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科技设备的不断投入,非现场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用严管重罚来保障交通行为秩序。
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车主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教育,并将其联系方式列入短信平台定期为其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第10篇 厂区移动设备车辆安全管理消防实施办法
(1) 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 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 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 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 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 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 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 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 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第11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 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 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 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 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 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第十三条 车辆过磅时遵守秩序,不得抢磅,不得占用对方道路。
第十四条 公司铁水拉运罐车在2#和3#高炉盛装铁水时,驾驶员要注意相互避让,防止碰撞;司机接到炉前通知后方可离开接铁水罐位;驾驶员不得离开岗位,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 铁水罐车装铁铁水面距罐沿的距离低于200-300mm,运输罐的浇铸口要清理干净,修复完好,不得粘挂残渣、残铁,防止出铁时散流。
第十六条 铁水运输线路原则只允许铁水罐车行驶,考虑公司院内其它道路容量有限,公司自己车辆、劳务承包人车辆可以远离谨慎低速通过(装载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通过),并以铁水罐车优先通过为原则。外来其他车辆不得在铁水运输线路行驶。
第十七条 载重铁水罐车在行驶中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
第十八条 载重铁水罐车应低速有序进入炼钢混铁炉卸载铁水,后来载重罐车在路边停靠,驾驶员不得离开。
第十九条 劳务承包人必须对自己的车辆和聘用的驾驶员的行驶、驾驶资质负责,并将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公司安环科备案。
第二十条 劳务承包人必须对自己聘用的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第二十一条 机电分公司每天出车前要对自己所有各种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警示灯要确保正常使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第二十二条 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二十三条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二十四条 利用吊车、装载机等车辆进行高空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其他可靠防护设施配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厂区道路各种指示牌的设置、车辆指挥、行驶路线划分、交通违章处罚、交通事故处理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及劳务承包人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的审核存档、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职工交通知识教育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技术部 公司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12篇 x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一、 安全技术要求
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 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 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 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3.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 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7.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8.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 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3. 车辆在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4. 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5. 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6. 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海参、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7. 传动轴方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8.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9.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0.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1. 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2.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3. 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4. 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二、 安全管理
1. 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 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 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 车辆事故记录。
4.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5. 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6. 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7. 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8.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三、 安全技术检验
1. 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2.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3.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4. 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5. 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