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塘高中寄宿生管理办法
桥塘高中寄宿生管理办法
为适应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进程加快,寄宿生人数不断增加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寄宿制中小学管理水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中小学校管理规程》、《中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充教育资源,满足学生的寄宿需求。
学生寄宿,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办理寄宿手续;寄宿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由于学校寄宿资源不足而需要租住在校外的,必须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征得学校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租住结构坚固、环境安全的房屋;租住在校外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陪护;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学校要将租住在校外的学生一起纳入寄宿生管理之中。
二、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联系寄宿生的思想实际,通过各种富有实效的形式,对寄宿生重点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热爱家乡、热爱集体以及社会、生活常识教育。利用寄宿制的有利条件,细化寄宿生文明行为要求,重视行为习惯训练,强化养成教育。
三、针对不同年级寄宿生身心发展的不同特点,探索科学、民主、高效的管理方式。明确和落实班主任、生活服务人员和值班人员在寄宿生管理中各自的工作职责,消除管理的“空白点”。严格寄宿生食宿纪律,加强对寄宿生生活的指导、巡视和督查,丰富寄宿生的课余生活,定期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餐厅竞赛评比活动。努力形成“安全、规范、优质”的寄宿生管理效能。
四、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寄宿条件和服务水平。学校要配足配齐学生宿舍设施和设备,做好生活服务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以上寄宿生按1:250的比例,配备生活服务人员。生活服务人员要与寄宿生同吃同住,实行晨、午、晚三次点名,每天上半夜、下半夜至少两次巡查,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及时提供生活服务,处理不良情况。
五、寄宿生的全体管理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校园四周必须建设具有安全护卫功能的围墙,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杜绝闲杂人员随意进校或寄宿生无故离校现象。宿舍内(外)要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工具,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易燃品进入室内,严禁点燃明火,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禁止学生进行有碍安全或不健康不文明的游戏活动。学校必须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层层把关,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坚持食品生熟分开、餐具消毒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科学配置学生菜谱,保证寄宿生吃到新鲜可口、营养丰富、物美价廉的饭菜。学校应主动与寄宿生家庭建立联系,落实放假离校、返校上课的时间和接送办法,明确接送责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六、学校必须配备卫生保健教师,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卫生保健教师负责制定并实施针对寄宿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辅导,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等卫生档案;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发生,高度关心患病学生的治疗。
七、学校必须配置满足需要的卫生健康设备和常见病的治疗药品、器械,以及洗漱间、洗浴间(室)、洗衣房、开水间、消毒设施、灭蚊剂等。
八、坚持每日清扫学生宿舍,确保宿舍内无果皮、无纸屑、无水渍、无杂物,床铺整洁,口杯、毛巾摆放划一。每天要定时打开门窗,流通空气,必要时应喷洒药剂灭蚊、驱虫、消毒。学生餐厅不得出现苍蝇、蚊虫等病原体传播者,每次用餐后必须对餐具进行消毒。开展卫生工作“日查周评”活动,不断提高卫生工作质量。
九、教育学生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卫生习惯。“六要”:要定时定量用餐,要不挑食不偏食不吃零食,要饭前便后洗手,要睡前洗脸洗脚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勤理发;“六不准”:不准喝生水,不准吃不洁食物,不准用他人毛巾、水杯,不准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
十、统一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十一、组织寄宿生每天进行20分钟以上的晨练活动,提倡在晚饭前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十二、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组织开展生动丰富的活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每星期组织一次读书、歌咏、演讲等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
十三、开辟学生文化活动室,配备电视机等音响设备,要有计划地组织、指导寄宿生观看电视新闻节目、少儿节目及其它有价值的影像资料。
十四、教育寄宿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生活服务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逐步提高摆放物品、铺床叠被、洗漱刷牙、洗衣刷鞋的技能。
十五、充分发掘综合实践活动的教育资源,根据学校自身特点,组织寄宿生开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实验等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十六、要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形成教育合力。要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落实有效的行动措施,根据寄宿制运行的新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修正不足,提高管理水平。
十七、要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参与,加强对校外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助社区教育组织定期开展报告、讲座等活动。
十八、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建立和谐协调、互动合作的家校关系。学校要树立主动服务的观念,积极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欢迎家长对寄宿生的学习、生活、管理进行监督;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教水平;建立和健全节假日家校合作管理制度。注意调动和发挥家长配合、支持学校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做好寄宿生的管理工作。
十九、本办法由z市桥塘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从2004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