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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使用作业管理控制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9-03 09:06:01 查看人数:18

脚手架安全使用作业管理控制办法

第1篇 脚手架安全使用作业管理控制办法

1本办法的编制依据

1.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种脚手架、支撑架、施工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

4总原则

4.1 安质部负责对各项目部脚手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项目部组织实施。

4.3工程部负责编制搭设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脚手架搭设可能为分包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分包单位。

5脚手架工作程序

5.1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 架子工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 架子工作业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5.1.3 架管、扣件、安全带、安全网属于特种用品,国家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管/扣件材质检验报告、外观符合要求。旧架管要每年检查一次锈蚀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剪力墙结构施工用外架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并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1.4 落地式单排脚手架在外墙承载力符合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搭设,单排脚手架超过24m或外墙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双排脚手架大于40m时,必须并经过计算,采用技术措施,编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搭设。

5.1.5 所有脚手架搭设前,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

5.1.6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以上不准进行高处外脚手架搭、拆作业。

5.1.7 吊运脚手架子构件等材料,要长、短分开,码放整齐、绑扎成束,并用绳两点启运,落放应平稳。搭、拆脚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绳索提拉,严禁抛掷。

5.1.8 脚手架使用中,要按着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的要求严格控制荷载,放置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堆放。

5.1.9 所有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搭拆班组、使用班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5.1.10 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项目部要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架子安全使用。

5.1.11 在空旷或周围无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点施工时,脚手架超过30m顶端要设红色障碍灯,20m以上要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护措施

5.2.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 在使用前应对钢管、扣件连接件、脚手架、安全网进行外观检查。

——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mm—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扣件无脆裂、变形、滑丝;

——脚手板可用杉、松木质板,长度应为2—6m,厚5cm,宽23cm—25cm,木脚手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脚手板。钢质脚手板长度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宽23 cm-25cm,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应无损坏或腐蚀,立网和平网不能颠倒用。

b) 架子基础必须更化或土质层分层夯实,高出地面15cm,应作好排水设施。立杆要设垫块。高层建筑施工立杆应加扫地杆。

c) 结构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以5—7根立杆为宜,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设正反斜支撑或连墙杆。

d) 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e)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距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f) 结构用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里、外脚手架,

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 n/m2。

g) 在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

须超过女儿墙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

h) 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运料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长),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杆、横杆的间距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

——小横杆间距:运料道不得超过1.5m。

——脚手板应满铺,可采取对接和搭接。对头搭设脚手板应双排木板,端搭过小横杆150mm—200mm。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防滑条的厚度20mm—30mm,间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弯处设平台,平台及通道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安全网。

i) 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点。确因操作要求需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完毕后,离开时予以恢复。

j) 脚手架拆除需项目部组织编制脚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k) 脚手架拆除,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和杂物,设置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接点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部件、杆件,拆除作业中有需加固的部位,应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杆件,应按规格分批运到地面,严禁抛掷,并按规格、品种码放整齐。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中间不换人,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做详细交底,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作业。

5.2.2 高处作业防护

a)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3m 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 ,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水平安全网须待高处作业完成后方可拆除。

b)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m–6m ,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 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 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c)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确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 施工中如需设置吊篮架子、井字架等应按照《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定》以及现行技术规程、规定。

第2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

2脚手架的材质

2.1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m和1.5—2.0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2扣件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2.3木脚手板必须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杆的不得使用。板的端头10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绕2—3圈。

3立杆基础

3.1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对立杆基础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使立杆基础具有一定的承载力。

3.2在进行脚手架基础处理时,应对脚手架四周进行排水处理。

3.330m以上的脚手架,其内立杆(双排脚手)多处于墙基回填土之上,除要求回填土分层夯实外,立杆底部搁置在垫木上。

3.4垫木:用长2.0—2.5m、宽0.2m、厚0.05—0.06m 的木板垂直于墙面或用长小于4m木板平行于墙面。

3.530m以下脚手架,可采用分层夯实,道木支垫,或铺20 cm厚道渣垫层后铺砼预制块或水泥砌块。

3.6离地面20cm内必须设立扫地杆,保证底部立杆的整体稳定性。

4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

4.1连墙杆一般应设置在框架梁或搂板附近等具有较好的抗水平作用力的结构部位。

4.2每高4.5m、水平4.5m必须设置一道连墙杆。

4.3连墙杆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未经工地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5防护栏杆及踢脚板或立网:

5.1在施工操作层必须设置一道高度1.2米的防护栏杆,踢脚板可加设一道低栏杆(距脚手板0.2—0.4m)代替或用立(围)代替。

6施工层脚手板

6.1施工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悬伸长度在10cm以内,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少于20cm,3米板必须放置在3根小横杆上、4米脚手板必须设置4根小横杆。

6.2在脚手架全高高度内,铺板不得多于6层,作业层不得超过3层或根据高度计算。

7安全网的设置

7.1在非标层处,距离地面3米处张挂首层安全网,然后每隔一层增加一层固定安全网。

7.2随施工层上升的安全网,即施工操作层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

7.3标准层必须采取全封闭施工,挂阻燃绿色密目安全网。

8剪刀撑的设置

8.130米以下的脚手架在两端设置,中间每隔12—15米设一道剪刀撑,应联系3—4根立杆,角度以45—60度为宜。

8.230m以上脚手架、沿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每7根设一道,且每方架子不少于三道。相邻两排剪刀撑之间每隔10-15m加设一组长剪刀撑,斜杆除两端外,中间应增设2-4个扣接点。

8.3剪刀撑应沿墙高连续布置。

9脚手架的宽度(结构施工满堂脚手架由计算确定)

9.1双排脚手架里立杆离墙面距离0.35-0.5m。

9.2双排脚手架的宽度为1.0—1.2m

10立杆间距

10.1主体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装饰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8m。

10.2立杆垂直度不大于高度的1/200,

10.3相邻两立杆接头应上下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内(包括内外排立杆之间)。

11大横杆间距

11.1主体和装饰不大于1.8m。

11.2同一步内,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得超过5cm,里外(包括上下)两根大横杆接头应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跨)内。

12小横杆间距

12.1钢管扣件砌筑或装修脚手架,使用3m-4m的脚手板,每档必须均布放置在三根—四根小横杆上(间距1.3m左右)。

13荷载

13.1脚手架不超过270kg/m2;集中荷载不超过150kg。

13.2装饰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00kg/m2,内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50kg/m2。

14杆件搭接

14.1钢管脚手架必须用扣件搭接。

14.2剪刀撑钢管对接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用旋转扣件连接,对接处不得小于1米,确保三个旋转扣件。

14.3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不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15斜道

15.1斜道应设上下通道(跑跳)、板满铺;有栏杆(围网),有踏步坎,绑扎应牢固,下设安全网,其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

15.2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拐弯平台不小于6m2。

16脚手架的分段验收

16.1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有关人员在施工前后均应督促检查,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16.2结构施工中的脚手架,应随搂层的增高层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有关责任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严禁施工作业。

17脚手架的拆除

17.1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站在稳固部位或搁设脚手板。

17.2拆除脚手架时,操作者应系安全带。

17.3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立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7.4拆除脚手架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7.5拆下的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7.6从事拆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时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17.7楼板、脚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除下来的材料,避免超载。

第3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cj 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第4篇 外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5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升降设备,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种新式脚手架,并安装了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相较与悬挑式脚手架,它实现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提升架的准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暂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体的分包管理归口部门为公司设备部。对于公司所采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包单位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建立附着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单,公司各项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单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取。具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认证证书;

5.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推荐证书;

6.租赁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的发包形式

1、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设备,现场架工进行安装、升降、拆除。在我国的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脚手架作业分包属于劳务分包,可以承担的是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外的其他各类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资质。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资质分为两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以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因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不能够租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行施工或将由仅具有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必须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明确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目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生产的许可是建设行政部门所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资质和产品的部级鉴定或部级验收,故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由于产品原理大体一致,但具体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部级鉴定或验收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造单位,都具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资质,所以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供与安装施工一起发包给同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这样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自己设计制造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于对构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装、维护责任明确。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行完成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仅仅包括安装、拆除作业,还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业。因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提升、下降作业都必须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总承包作业人员或其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同时还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完成,需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建筑物高度超过150米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提升架安装前编制、审批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五、提升架的组织机构管理(目前我公司实际实施的管理要求):

项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内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提升架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分工名单,组织机构内的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机械工长、质安员、架工班长及班组等,租赁单位人员委托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提升架的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提升架的技术交底管理:

在安装之前,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详细告知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附着支承布置点位、导轨、导轮安装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安装要求以及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说明已辨识的危险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方案审批后,提升架组装前,项目部需进行书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的主管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赁单位在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也需对项目部进行专项的书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现场管理:

1.提升架的搭设要求及架体管理:

(1)提升架的组装及架体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3)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4)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5)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7)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8)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9)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10)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螺杆垫圈加单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提升架承力钢梁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阳台边梁或悬挑梁上,宜设置剪力墙、连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预留孔位置应尽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时需采用钢管支顶加固措施)。如确需设置在阳台梁或悬挑梁上的,项目部应有该部分梁的承载力计算书,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12)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确保位置准确,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13)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20;

(14)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脚手架需采用木枋、层板铺满铺牢。架体最下口设吊顶装饰板,板面需刷黑黄相间油漆,装饰板应确保在架体使用期间的牢固。中间架体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或采用水平兜网封闭。

(15)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16)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双钢管且设置斜杆),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7)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18)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公司原则上在塔吊及施工电梯处不允许采用提升架,必须采用悬挑架)

(19)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一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20)外脚手架搭设必须规范、整齐,大小横杆伸出外架的长度基本一致(不大于150mm),外立面不多于四步架设置一道高度为18-20cm的踢脚板。有创优要求或重点项目外排横杆60cm间距设置一道,外排架体钢管需满刷明显的黄色油漆。

(21)架体在高度10米内必须有一次全封闭,脚手板离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5cm,脚手板与脚手板之间的缝隙不大于5cm;作业层应满铺设脚手板,作业层下方应有一层脚手板或安全平网防护层,防护层不应离作业层过远,一般防护层不超过一层高度。架体外侧必须用安全立网封严,并在安全立网内侧满挂一层钢丝网或塑料网,防止人、物坠落;

(2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

(2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内需设置上人通道,通道的设置应合理、规范。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防滑条等,并保持施工通道的基本畅通和稳固。

2.提升架的安全防坠装置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设置防坠装置,每次升降时必须使用防坠装置;

(2)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筑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3)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4)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整体式升降脚手架的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80m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150mm;

(5)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6)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提升架的升降及设备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均需采用电动形式;

(2)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前项目部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公司根据情况派人参加。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项目部需召集组织机构内的所有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并通知分包单位的委派的技术人员到场,架体提升或下降的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在现场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到及交底签字手续;

(3)所有的提升点均应按顺序统一编号,编号宜采用挂牌方式,并悬挂在醒目位置。电动葫芦进场及悬挂后持力前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的电动葫芦及插头均应有防尘、防雨、防砸措施,项目部应由专人定期对电动葫芦和链条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确保葫芦和链条的正常使用;位于同一升降范围内的电动葫芦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产品,出厂时均应有合格证;

(5)提升架的电气控制室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架体上,电气设备的电线通过提升架时,必须用绝缘线与钢管非绝缘体隔开,电气控制由专业电工固定作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7)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项目部确定的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架体的每次升降总指挥均应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应委派项目部的其他人员专人负责;

(8)提升架在升降过程中的通讯指挥需确保畅通,要求使用对讲机且指定频道,指定的频道需独立,不得与其它工种的对讲频道有冲突;

(9)架体升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10)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11)架体每次提升或下降作业均应先预升或预降100mm,并作出明显标记,预升或预降后对架体及提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全部符合要求后才能由总指挥下达提升或下降指令;

(12)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定的附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4.提升架的使用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照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结构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2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3kn/㎡;装修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3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2kn/㎡)。

(2)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①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② 在架体上推车;

③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④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⑤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⑥ 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6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每月维护保养;

(7)提升架每次升降及拆除时,均应在地面设置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8)当施工中发现提升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提升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提升架的验收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

(1)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鉴定或验收证书;

(3)产品进场前的自检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5)各种材料、工具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测试报告;

(6)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首次安装完毕;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应按附表1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附表2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

5.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应对防坠、防倾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

第6篇 安全管理网脚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护上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空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凤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困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首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折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人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拨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产生转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力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小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十)脚手架材质

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

2、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关于取消竹脚手架。

这次制订检查标准时取消了竹脚手架,因为原国家规程规定,作为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竹杆梢经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设脚手架的材质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另外,一些地区对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未进行严格控制(h≤2.5m),使搭设后的脚手架弯曲变形没有安全保障。

4、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当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的传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脚手架,检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弯处应设,通道及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4)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

1、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必须单独与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

第7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4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第8篇 落地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3)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4)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5)达到设计高度后。

3、使用阶段

1)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2)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5)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7)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8)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4、脚手架的拆除

1)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2)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5)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7)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8)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9)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0)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第9篇 建筑型钢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管理及施工要点

1、型钢脚手架的标准化和工具化

型钢悬挑外脚手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负责施工,但因各专业队伍的管理水平、技术素质不一,现场项目管理水平的差异,各工程的悬挑外架的搭设的质量仍存在较大差异,型钢梁的长度、安全构造设置各不尽相同。

对于本市的型钢悬挑外架工程的规定,其最大允许搭设高度为24m,架体的构造一般为纵距1.5m,横距1.05m,步距1.8m,内立杆离墙0.35m,因此整个架体的计算荷载为定数。本市规定型钢悬挑梁的须采工16#钢,外挑长度与固定端长度比为1:1.5,因此型钢梁的长度也可为定数。根据以上的架体构造要求,这有利于悬挑外架的悬挑梁设置标准化、工具化,因此施工单位宜对型钢悬挑外架的相关构造进行标准化和工具化的设计,含详细的节点构造设计图,编制工艺标准。质量安全协会可统一出版标准图集,以供参考使用。

2、特殊部位的技术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对于型钢悬挑外架的特殊部位,如架体立面转角处;架体与塔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其它特殊部位。应有加强措施。

2.1架体立面转角处悬挑梁的设置

施工现场的型钢悬挑外架在立面的转角处的处理方法一般采用辐射式布置型钢梁,这在小截面的角柱情况尚可行,但通常高层建筑的框架柱截面较大,采用辐射式布置型钢梁,一般会遇到1-3根的型钢悬挑梁布置在框架柱内,这使行柱筋偏位,柱内的型钢梁处的砼不密实,影响框架柱的质量,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且采用辐射方式布置型钢梁的方法,使得外架转角处的立杆间距布置不一,个别内立杆未能落在型钢梁上,成为虚脚现象。因在转角处采用辐射梁布置,使得悬挑梁的长度较长,在无塔吊配合情况下,拆除型钢梁相当不便,或只能将型钢梁割短后再拆除。因此建议在外架的转角处的型钢挑梁改用型钢三角挑架。

此种型式的挑架可重使用,可大大节约周转材料,而承载装置做到了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多次周转使用,从而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2、宽大的阳台部位的悬挑架布置方案

一般阳台的檐口梁的截面较小,在采用悬挑式的型钢布置情况下,根据悬挑梁的受力特点(如下图),在檐口梁处的承受压力较大。按24m高的悬挑架来计算,一般在檐口梁处承受一根悬挑

梁的压力为fb=29kn。是外立杆的总荷载的2.5倍。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阳台处不允许型钢悬挑梁直接传力给阳台等悬挑板,若考虑悬挑梁传力至阳台处的框架边梁,则型钢悬挑梁的布置长度则需要较长,这给搭设、拆除的操作带来较大的不便。在该处的处理方法可采用筒支梁布置方式,即型钢梁一端搁置在边框梁上,另一端采用钢丝绳上拉至再上一层的阳台处的边框梁,如下图布置。

2.3、梯间段的型钢布置

型钢悬挑梁布置时遇梯间地段时,可采取阳台处的悬挑梁的上拉钢丝绳方法(类似上图所示),或采用内置横压梁方法,横压梁搁置在梯间的两侧框架梁上,采用预埋件固定(在砖混结构中不得砖砌体压重压梁)。如下图所示。因压梁布置在楼梯间处,因此需做好安全警示,铺设好人员上下踏步,以保证人员上下的安全。

3、悬挑梁的预埋筋的做法

采用型钢悬挑梁的方式,型钢梁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联结方法可采用预埋筋和预埋u型螺栓,当采用螺栓联结时,应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

目前现场一般采用预埋筋的做法,根据计算采用预埋φ16圆钢即可满足要求,悬挑梁应设置两道预埋筋,末端预埋筋为受力筋,距建筑外沿处的预埋筋为定位筋。悬挑梁的末端受力为受拉,因此受力筋应采用未经冷拉处理的ⅰ级圆钢。预埋筋采用两段埋设,以便安装型钢梁,型钢挑梁安装定位后,两根预埋筋进行单面搭接焊,焊长为10d。

对预埋筋的受力验算一般都能满足要求,但对于楼板厚度较小的应验算预埋筋与结构楼板之间的承载力验算。在预埋筋外的楼板应加强梏配筋措施,宜增配2φ12筋,长度2m。当预埋锚筋处的楼板面无负筋时,应增设φ6@200×200钢筋网片2m见方,且应与周边的楼板负筋连接在一起。如下图所示。

4、安全保险设置

建筑悬挑外架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型钢悬挑外架的受力关键点在于固定悬挑梁的锚筋,一般受力锚筋仅为一道,一旦破坏将影响整个外架的安全使用。因此建议采取有关规定应采取双保险措施,即在每根悬挑梁的末端设置一根φ12上拉的钢丝绳,拉于悬挑梁的上一层的边框梁上。即使悬挑梁的预埋筋破坏时,钢丝绳亦能承受型钢梁为筒支梁受力状态下的外架荷载。上拉钢丝绳的绳扣不应少于3个,受力绳应位于卡扣座处,绳扣间距为150-200,末端钢丝绳长度不得少于200mm。

5、悬挑架的结构体系

型钢悬挑外架的结构体系应为一种,不得多得多种受力体系混合使用,如型钢悬挑梁式的悬挑体系和上拉钢丝绳式的简支梁受力体系混合使用,因钢丝绳有受力状态下延伸率较大,而型钢悬挑式钢梁扰度变形较小。两种体系的变形量相差较大,则造成整体受力体系的不均匀,可能造成局部的破坏。不利于架体的安全。

6、专项方案的完整性

悬挑外架的方案编中常有遗漏项目,编制内容不全面,如缺安全应急预案、转料平台的设计;

7、安全技术交底

型钢悬挑外架的现场搭设情况与专项方案设计出入较大,成了“说一套、做一套”;专项方案中有标准节点的设计,但缺少特殊性部位的设计;方案有总体外架的构造做法,但无型钢悬挑梁和预埋件的具体平面布置。因此在现场操作中,基本为作业人员现场临场发挥,预埋件的平面位置布置较随意,精度较差,从而造成外架搭设的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也就较多。

因此悬挑外架的专项方案应详细,对整体外架的型钢梁及预埋件的平面布置应具体,并有设计图。现场管理人员应在外架搭设前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在预埋件埋设期间,重点检查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构造设置是否安全可靠。

型钢悬挑外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对各使用班组应进行交底,明确悬挑架的悬挑架的使用范围、荷载限值。如禁止在架体上推车;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利用架体吊运物料;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利用架体支顶模板;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10篇 脚手架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脚手架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扣件的紧固程度应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适当的拧紧程度。

⑵.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以保证安全。

⑶.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⑷.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⑸.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混用。

2.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经过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

⑵.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

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⑷.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

⑸.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一块。

3.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⑵.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⑶.为保证屋面施工时避免零散材料下落,除在作业层脚手板下方设置水平安全网外,还应在脚手板上满铺一层彩条布。

⑷.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拆架前,全面检查拟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

⑵.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及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⑶.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⑷.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⑸.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⑹.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⑺.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到地面。

⑻.所有的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⑼.拆下的零配件要装入容器内,用吊蓝吊下。

第11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1 外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搭设,作业面满铺竹架板,并与架子绑扎牢固,外侧设250竹架板挡板,并满挂密目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形成立体封闭作业,安全网与外架连接密实不留空挡。脚手架每隔三步架设一道连墙撑,并按规范设置剪刀撑以增强稳定性。不得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

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搭设前,由项目部材料科对材料检查合格后,方能允许施工。

3 项目部定期检查验收,对于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设施的,对于任意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或损坏构件的,对于任意拆构架的配件和拉杆的,项目部除勒令马上整改外,还将处以重罚。

4 不得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而引起超载,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5 不准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下继续施工,定期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6 铺板一定要铺满,不得花铺,禁止在脚手架上挤碰,打架斗殴。

7 脚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定,并且定期检查地基。

第12篇 安全管理网脚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护下

卸料应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承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3、卸料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的安全使用。

4、卸料应便于操作,脚手架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三、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2、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脚手架安全使用作业管理控制办法(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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