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绩效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年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分配的原则:
鼓励创新与开拓;
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按贡献分配,按责任分配
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章考核组织
第三条
成立以三总师以上领导为主的公司考核领导小组。
第四条
公司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对部门内部考核进行监管。
第五条
部门第一责任人是部门内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的组织者和负责人。
第六条
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审计法制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行业以及公司规章对员工违章、违纪情况进行监管。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的监管工作,负责员工违章、违纪情况的汇总和确认工作。
第八条
目标分为公司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三个层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个层次。
第三章目标管理
第九条
公司目标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出公司年度目标指标体系;
2.把目标指标分配到各部门;
3.确定各部门目标的相关部门及相关系数。
第十条
部门目标
1.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年度目标指标体系分配的部门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目标;
2.根据本部门的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详细工作计划;
3.把部门的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
个人目标
1.员工根据部门分配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出本人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
2.根据年度目标与计划,制定详细的月度工作实施计划。
第四章考核实施
第十二条
日常考核
1.日常考核以勤绩为主,重点考核员工个人日常工作职责履行及出勤情况。
2.人力资源部进行日常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员工日常出勤、突出表现及违章、违纪情况;
3.月末人力资源出具工作检查通报,并据此提出员工绩效奖罚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
4.考核领导小组对奖罚方案进行核批;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核准的奖罚方案,在绩效中予以体现。
第十三条
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以绩效为主,重点考核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及总经理办公会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2.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月初各部门填写工作督查、考核表,提交月工作计划给考核领导小组;
2.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提交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看其是否围绕公司年度目标的实现而制定;
3.总经理工作部对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经理办公会布置的事项进行督查,看其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及完成;
4.月末总经理工作部将督查结果,提交给考核领导小组;
5.每月初第一周总经理办公会后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先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向考核领导小组作上月部门工作述职,主管领导对该部工作进行点评,考核领导小组对该部门进行绩效评等;
6.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绩效评等情况,计算各部门应得绩效工资。
员工考核:
1.月末员工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2.员工直接上级对考核表中所列事项进行督查;
3.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提交的绩效考核表,对员工进行绩效评等。
4.各部门将评等后的员工绩效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评等情况,计算其应得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度目标为主,重点考核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部门对公司的特殊贡献。
2.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年末人力资源部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达成情况自查表;
2.各部门根据自查表的内容(年度既定目标)进行自评,然后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价。
3.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目标考核表所既定的目标与考核办法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考核打分。
4.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按既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得分及相关部门挂钩得分,并计算出部门总分;
5.人力资源部计算和部门应得年度绩效,并报考核领导小组核批。
员工考核
1.员工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核准的部门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填写自己在完成部门目标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与成绩;
2.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所填事项进行审核评价,并进行绩效评等;
3.部门将员工年度绩效评等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所报员工绩效评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据此分配年度绩效。
第五章绩效计算
第十五条
日常考核
1.部门:
月应得绩效=本部月度考核应得绩效加减日常考核应奖罚绩效。
2.个人:
月应得绩效=本人月度考核应得绩效加减日常考核应奖罚绩效。
第十六条
月度考核
1.部门:
部门应得绩效总额=部门考核得分×部门岗级总数×公司月兑现值
2.部门负责人:
月应得绩效=部门考核得分×本人岗级×公司月兑现值
3.部门员工:
月应得绩效=本人考核得分×本人岗级×部门月兑现值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
1.部门:
部门应得绩效总额=部门考核得分×部门岗级总数×公司年兑现值
2.部门负责人:
应得年度绩效=部门考核得分×本人岗级×公司年兑现值
3.部门员工:
应得年度绩效=本人考核得分×本人岗级×部门年兑现值
第十八条
兑现值的确定:
1.公司月兑现值
年计划月绩效总额÷(公司岗级和×100)
2.部门月兑现值
部门月实得月绩效总额÷(部门岗级和×部门员工平均考核得分)
3.公司年兑现值
计划年度考核绩效总额÷(公司岗级和×100)
4.部门年兑现值
部门年度考核实得绩效总额÷(部门岗级和×部门员工平均考核得分)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九条
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公司考核与收入分配工作的全面监管工作。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内部绩效收入分配的监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有义务向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反映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的内部绩效分配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对考核及分配方案存有异议时,应首先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做好协调工作,若不能,再直接向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第七章
保密与公开
第二十四条
绩效收入知情部门和有关人员负有保守公司个人绩效收入信息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允许,员工的绩效收入不得向他人公开。
第二十六条
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收入可向公司内部公开。
第二十七条
经部门第一责任人同意,部门内部绩效分配结果可向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公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绩效评等定义:
1.A等——优(120分)
工作完成效果超越目标甚多
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充分表现出工作专长。
独立工作能力强,并能分担主管部分业务。
自身业务不但圆满完成并力求完美。
主动提出改善方案,有创新能力,能增进工作效率及效能,并減少公司成本,成果比预期高出甚多。
2.B等——良(100分)
工作完成效果在目标之上
因良好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而超越业务的要求。
在困难及复杂的业务上,能表现出其能力,或超出要求,能主动应对挑战,执行并完成工作。
完成自身业务外,能将自身的专业素质影响部门其他同仁,进而提高部门整体工作水平。
能独立承接临时或额外的工作,而不会影响或防碍自身其他业务。
3.C等——中(80分)
工作完成效果基本符合目标。
展现工作知识与能力,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有积极的表现。
负责的业务甚少有延迟及错误,可放心交予任务。
勿需花时间督导,并在自身业务范围外能帮助同仁完成其他业务。
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主动学习。
4.D等——勉(60分)
工作完成效果具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
虽然已达成部分目标,但距整体目标的完成还有一定距离。
同样的业务需花比別人较多时间和精力,仍经常出错。
专业能力不足,勉强胜任本职工作。
工作缺乏主动性,需要主管紧盯着始能完成所负责的业务。
5.E等——差(0分)
工作完成效果距目标要求相去较远。
经引导及指正,仍完全无改善。
因进度严重落后,造成部门业务无法衔接及运作。
与主管及同仁间相处极度不和谐,经常发生争执。
无法独自完成自己的业务,却排除他人意见,固持已见,造成部门间的工作混乱。
第二十九条
附件:
公司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部门月度工作督查、考核表;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公司年度目标考核表;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表。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颁行。
第2篇 z区建设局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
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岗位目标管理,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使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修订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考核以每位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考核内容分为: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20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遵守学习制度,凡因公不能参加学习者,要由股室考勤员填写请假单,领导签署意见后,并于学习前报送局办公室,将考勤登记在册。
2、各股室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处理好工作学习矛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凡缺勤一次(以请假单为准)扣2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赌博和围观、不搞迷信活动,凡参与或围观者发现一次各扣3分。
4、勤政为民,不谋私利,无吃、拿、卡、要现象,发现吃、拿、卡、要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5、言行一致,讲话有礼貌,无脏字,讲团结,敢于负责,自觉维护机关干部、职工形象。发现打架斗殴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论,给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3分。
(二)组织纪律(20分)
1、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不擅离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发现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
2、认真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凡不按时值班或脱岗的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喝酒,凡发现因喝酒影响工作的和酒后驾车,不听指挥一次扣2分。
4、各股室记考勤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干部、职工外出及病、事假,要按管理权限逐级请假,对于外出及病、事假不请假或股室领导知情不究的,发现一次各扣2分。
(三)工作作风(20分)
1、每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主动热情地为基层做好服务。如发现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热情,群众有反映,发现一次扣2分。
2、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保质保量完成好各级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因个人原因使工作受到影响的扣2分。
3、按时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要团结协作,不推诿、不扯皮。凡工作扯皮,缺乏主动性,不团结协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
4、做好机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认真保管公私财物。因个人原因未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生被盗事件扣2分。
5、经常打扫室内卫生,在检查中发现室内环境卫生差、不干净,股室人员每人扣1分。无故不参加义务劳动或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四)完成工作任务(40分)
1、各股室根据局年初工作安排,制定出本股室每季度工作计划,并报请主管领导认可后,再分解落实到人。
2、每位干部职工要根据本人的岗位职责,在股室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个人的季度工作计划,经股室领导认可后执行。如工作无计划,无标准,落实措施差的扣5分。
3、每季度末,每位同志要在本股室进行工作汇报。然后,由股室领导再向主管局长汇报。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扣7分。
4、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扣8分。
5、每半年,局长要向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经局领导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
6、主管领导对所属的干部职工,要根据其本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评估,然后审定总分数。
二、考核程序
(一)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干部、职工的工作出勤情况,各股室于每月底,由股室领导确认并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
(三)每季度末由局务会根据每位同志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并将测评结果报局领导办公会审定,由人事保卫科存档备查。
(四)考核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评定,每季度实行一次,季度测评由局务会进行测评,然后,将测评结果报局领导办公会审定。
(五)具体操作办法,每季度由局务会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测评分数为100分,保底分为70分。在统计测评分数时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分数相加再除以参加测评人数,最后得分为季度得分,并将季度测评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六)年终把四个季度的分数相加再进行平均作为个人的年度总分数,以此确定为每个干部、职工的最后得分,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依据。
三、几点要求
(一)考评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做到客观公正。
(二)年终总评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人员,由局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单独谈话,并扣发年奖金的20%;考核分数在80分(含80分)―71分之间的人员,扣发年奖金的30%;考核分数在70分(含70分)―60分之间的人员,扣发年奖金的40%;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人员,扣发年奖金的50%,考核分数低于40分的,扣发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诫免。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则相应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
(三)经民主测评考核后,在本年度内应扣发奖金的数额未扣完的,其剩余部分接转下一年度扣清,以此类推。
(四)全体干部职工和局领导,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自查,认真负责地进行评价、打分,并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审批,人事保卫科负责整卷存档,作为区目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考察验收的主要材料和依据。
(五)以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办公会审定。
临川区建设局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目标与责任、目标与效益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二oo五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一、 考核目的
1、 公平、客观地反映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季度、年度经营和管理
效果。
2、 真实地反映全公司各项经济指标达成情况。
3、 对全公司经营和管理目标的实现起到正面激励作用。
二、 考核原则
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依据目标达成要求,客观公正地反映目标管理责任单位的季度、年度业绩,充分体现目标达成与激励相一致的原则。
三、 考核形式
指标达成评分制。
四、 考核对象、内容
1、 考核对象:__ __ 分公司、__ __ __ 分公司、__ __ 公司、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中心。
2、 考核内容: a、经济指标 b、管理指标
五、 考核细则
1、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基准分值为百分制,各项指标分值依据其重要程度定为不同分值,指标总累计分值为100分。最小考核评分单位为0.5分。
2、 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满分各为100分。
(1)__ __ 分公司、__ __ __ 分公司、__ __ 公司的经济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70%;管理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30%。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经济指标得分_70%+管理指标得分_30%
(2)财务管理中心的经济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40%;管理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60%。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经济指标得分_40%+管理指标得分_60%。
(3)总公司总办、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中心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以管理指标为主,项目不等。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管理指标得分_100%。
(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
(各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之和)÷4
_60%+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_40%。
3、 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下达的费用控制指标均按年考核。
4、 除费用控制指标以外的其余各项指标以季度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
(1)若经济指标任务跨季度提前完成,其考核指标的分值按超额完成任务的同一指标分值同比例得分,季度考核奖亦按比例同时增加。
(2)年末时,若前期季度经济指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到年底时却完成全年经济指标,但综合考核得分达不到奖励分值的,其年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的兑现比例由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六、 考核机构、程序及纪律
1、 成立二oo五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 __
成员: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__ __ __ 、__ __ __ 担任,总办、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 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公室是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经济指标、管理指标的检查督促和考核考评工作。
3、 季度和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要求逐一核对检查结果及考评记录,与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达成及要求进行核对,对各项指标达成情况给予考核评分。同时考核结果将作 度评选先进集体的主要条件之一。
4、 各目标责任单位依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目标执行过程中的各类记录、备档等资料性工作,为检查与考核提供依据。凡是在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类记录、备档等基础性资料不全的,考核时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减分。
5、 考核纪律
考核领导小组需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考核考评,依据每季度检查记录及目标管理责任执行中的记录客观评分。
七、 奖励规定
1、 奖金设置
__ __ 分公司、__ __ __ 分公司各设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10万元;__ __ 公司的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按总公司规定的办法计取。总公司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以各分公司考核所得实际奖金平均值的50%计发。
2、 奖金来源: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统一由总公司提供兑现,各分公司、__ __ 公司无权自提。
3、 奖励兑现
各分公司、__ __ 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季度、年度考核得分达90分
(含90分)以上的,总公司予以兑现奖励;90分以下的原则不予奖励。各季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发放额度由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并兑现。季度奖与年度奖发放比例原则上为6:4.
分公司奖金分配基本原则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取50%,其余50%由分公司自主分配给其他员工,并受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监督。
4、 每季度目
标管理责任考核考评的结果将与各分公司总经理、__ __ 公司负责人及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当季绩效薪资挂钩
(其季度绩效考核系数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设定为1)。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达到95分
(含95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
1.2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达到90分
(含90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
1.0;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0.9;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下时,每下降2分
(不足2分的按2分计算),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
(此时以0.9为基数)扣0.05分。
目标管理责任季度考核、责任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奖励兑现为考核期的下一个月份。
八、 要求
本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指标,是全公司 年度综合经营计划中的指令性指标。为了确保全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总公司特提出以下要求:
1、 本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是贯彻总裁工作报告精神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南,全公司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特别是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__ __ 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协调好各种资源,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高效地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2、 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详细、周密的工作进度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第4篇 公司企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激发广大公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并制定本办法条例。
第二条 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的原则:
1、建立以公司人员为中心以及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
2、促进公司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的一致。
3、激励公司人员努力工作,并以此作为实施领导的基础。
4、以协议商方式订立各级目标,并实行分层负责。
5、通过目标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和各级之间的意见交流,协调工作。
6、采用目标自我考察制,培养公司人员的负责精神。
第三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年度,一律以会计年度为准,每一年度为一期;分级检察制度、年度计划以及总目标均应密切配合制订。
二、组织
第四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的推行,由企划资料处负责统筹规划并予实施、推行。
第五条 本公司所属各厂、矿、处、室等单位实施目标管理,除各处、室应指定一人主管此项工作及各厂、矿应指定一个部门负责这项实施工作外,且应指定一位单位副主管予以协助;必要时须在科级单位指派一人负责帮助该科级单位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层次的目标执行人,是指该年度纳入目标体系,实施目标管理的人员,包括单位执行人和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
第七条 各年度实施目标管理的对象与层次范围,由企划资料处拟定,呈送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第八条 本公司单位目标的检查,由秘书室检查部门负责;个别目标的检查,则由各级个别目标自行人按期自行检查,并由直接主管予以考评。
三、目标及目标管理卡的分类:
第九条本公司各层次目标的分类:
总目标:指全公司年度经营急需完成或亟待改进的重点项目。总目标应在年度开始前,由总经理会同有关人员及处、室等单位主管开会协商决定。
单位目标:指本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主管(含副主管)的目标。由各级主管根据总目标及本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并配合有关单位,经与总经理协商制定,
个别目标:指科长级以下各级人员的目标。由各级目标执行人依据工作性质与任务,配合直接主管的目标工作计划,与直接主管协商制订。
第十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卡分类:
单位目标管理卡:指本公司各级单位主管为目标执行人填写的目标管理卡,统称为个别目标管理卡。
第十一条 各层次制定的目标,应针对年度实际的工作需要。制定的目标,应具有挑战性、积极性、创造性的特点;同时,要兼顾目标的可行性,如产品技术和生产费用,销售量和营业收入等,须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及以提高绩效为出发点。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所选定的目标数目,以三到五项为准。若需增减,须根据实际需要,由目标执行人与其主管商定。
第十三条 制定各层次的目标,应遵循上一层次目标的工作计划是下一层次的目标的原则,自上而下逐级商定。而有关目标的内容与数值,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商定。
第十四条 各层级制定的目标,必须是直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共同商定的结果。
第十五条 为便于�量与评价成果,所制定的目标内容应简明扼要,并辅有具体的数值、时限、及预期绩效。
第十六条 各层级实施目标管理的执行人,每一年度都应填写目标管理卡;并于该年度开始前,按照公司公布的作业时限,按期完成填卡作业。
第十七条 凡同一单位职位相同,且工作目标完全相同的人员,须共同填写一张目标管理卡,共同成为目标执行人。
第十八条 对于因故调动的,各层级目标执行人应在目标管理卡上注明,由继任人员继续完成目标工作;如因缺员,无人继任时,相应目标工作应由部门主管重新分配、调整,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九条 各层级第二年度的目标草案,应在当年度按下列期限分别制订,并应编制科级及单位目标体系。但各年度具体的目标制定的期限,则遵从该年度公司颁布的目标管理整体作业进度表所订时限办理。
1、总目标年元月十五日前。
2、单位目标 每年二月五日前
3、个别目标 每年二月二十八日前
四、执行
第二十条 为便于各层级目标执行人在年度开始时,按照既定的目标工作计划和进度开展工作,各层级的目标均应在该年度开始前十五日(即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定案。
第二十一条 单位目标管理卡经总经理审核定案后,一份呈总经理,一份由单位执行人保存,另外把副本各一份送企划资料处和检查部门,用以检查评定。
第二十二条 单位目标管理卡审核定案后,各级个别目标管理卡可据此修正并确定下来,目标执行人和其直接主管各留一份,作为执行与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各级目标执行过程中,凡出现目标执行困难问题时,视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按下列原则酌情处理:
1、若目标执行困难,问题仅是个别性而不会影响总目标和单位目标的完成时,应由目标执行人同其直接主管或间接主管商定。
2、若目标执行困难,问题影响到总目标和单位目标的实现,目标执行人先填写目标执行困难报告呈报直接主管或公司有关部门请求解决,若无法解决,单位目标执行人应填写目标修正卡,报送企划资料处,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呈总经理核准后,修正单位目标和有关的各级个别目标,并将目标修正卡影印本一份交检查部门备查。
五、跟踪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 单位目标的跟踪,由各单位目标执行人以每三个月为一期自行跟踪,并填写单位目标跟踪卡,在执行期限届满(每年一、四、七、十月)的下月十日送检查部门,另送一份副本给企划资料处参考。单位目标跟踪卡经检查审核,做出结论及改进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交给有关部门经理,另送一份副本交企划资料处备查。
第二十五条 单位目标的跟踪,以每三个月为一期,由各层级目标执行人自我跟踪,考查目标执行结果一次,并将有关结果扼要填写在本人保存的目标管理卡的检查栏内,于该期届满的下月五日前报送直接主管审定。
第二十六条 总目标和单位目标每年度应分上下两期(每半年一期)作一次核查。上期的检查仅就该年度前六个月的实际执行进度填报;下期的检查则应就该年度的两期实际执行进度填报。总目标的执行检查由各单位目标执行人在当年元月及七月十五日前填写上期或两期单位目标执行检查表,报送企划资料处后,连同该期总目标执行检查表一并呈报本公司每半年一次的业务会议,进行综合检查评核,商讨改进策略。
六、考评
第二十七条 各层级目标的考评,一律采用自我评核制,在各该年度届满的下一月(每年七月)十日前,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应自下而上,利用目标管理卡的考评栏逐级自我考评,并呈直接主管评核绩效。
第二十八条 自我考评后,目标管理卡于年度届满的下一月十五日前报送检查部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核定绩效,并将一份影印本送企划资料处备考。
第二十九条 应把各级目标成果的考评结果,列为各级目标执行人年度工作考绩的重要项目。目标考评除用来�量成果外,还应着重检查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并用以建议下年度的改革事项。
第5篇 某农乡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富民强乡步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奖优罚劣。乡党委、政府经研究,决定对村和部门工作及村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年度综合考评奖罚,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为切实强化村干部及部门负责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全局性,规范管理,确保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完成。实行目标量化、分类考核、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年度兑现的目标考核管理。
二、考核方式及办法
1、建立村、部门工作奖励基金,分类评比。全年各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年度考核结果分四类,即优秀类、一类、二类。优秀类和一类为工作奖励单位;二类为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年终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2、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考核办法。在目标考核中定量指标考核由管线负责人和包村干部提供计扣分依据。定性指标考核由党委会集体审定。
3、审定分在90分至100分的为优秀单位,70分至89分的为一类,70分以下的为二类。
4、执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单位除被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外,对村级工作相关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计划生育、安全维稳、环境卫生工作按县政府文件执行)。
5、各项工作考核得分和扣分上限为该项工作总分,不影响其它工作考核的得分。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30分)
(1)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无越级*和重大安全事故计15分。一是对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严重影响乡年度评估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对本辖区内出现5人以下(含5人)*事件,赴县*的扣2分,赴市*的扣5分,赴省*的扣10分,进京*的扣15分;对本辖区出现集体*,每批次赴县或市达5人以上的扣1.5分/人,每批次赴市或进京*达5人以上的扣3分/人,直至总分扣完。三是对减负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杜绝*组织活动(法*、白莲教等)。凡发现有些行为的扣2分。
(3)杜绝聚众赌博活动,坚决打击地下*,发现一起扣2分。
(4)对因整治非法生产不力的单位和村,已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现非法生产的扣2分。
(5)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定期仔细排查辖区内车、船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乡政府,对因发现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5分。
(6)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组织调解,杜绝矛盾上交,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调解处置不力或矛盾直接上交的扣2分。
(7)民调走访差,群众满意度不高扣2分。
2、计划生育工作(30分)
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规定和“四包一”制度。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专干为直接责任人,对年底县级计划生育排类定为“三类村”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被评为三类的村,所有项目不予安排,公开招考、优先解决社保的都要取消或不予考虑。
(1)符合政策生育率未达100%,每政策外生育1人扣10分。
(2)未100%完成全年四项手术任务,每少完成一例扣2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补征往年对象达标结案一例加1分。
(4)“三查”到位率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5)未主动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扣2分。
(6)村专干按时参加例会上报数据每缺席一次或错漏报数据一例扣2分。
3、农业农村工作(15分)
(1)未按上级政策及时发放两补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且认真搞好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的扣5分。
(2)未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且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或火警扣5分。
(3)未认真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不大且效果不好未按乡要求达标的扣5分。
(4)未认真完成新农合和新农保工作任务,未按上级要求达标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5)未积极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未坚决制止抛荒、抓好本村农业、农村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扣2分。
4、组织党建工作(10分)
(1)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未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各项活动按规定标准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勤政廉政计,牌子、机构、资料、档案不齐全的扣5分。
(2)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内部不团结、工作不务实、凝聚力不强,骨干群众反响强烈的扣10分。
(3)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或不按规定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发展党员且整改不到位的扣5分。
(4)对乡党委部署的党建活动,不落实的每次扣5分。
(5)党报党刊征订及党费收取不到位的扣5分。
(6)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缺席的每人次扣2分。
5、旅游发展和养殖业工作(10分)
(1)因水系淤塞不畅、设备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等人为因素,造成辖区内养殖业发展水电供应不正常的,视情况轻重扣5分。
(2)对抗击各种自然灾害工作中,不能及时组织劳力,严格执行指挥所的命令,抗洪救灾工作任务不落实的扣10分。
(3)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因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每次扣5分。
(4)旅游发展建设工作中,因村级工作不力,导致项目落实和实施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6、其它工作(5分)
(1)其它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人大、政协、武装、民政、村级财务、国土、老年、儿童、妇女、血防、统计、劳动、畜牧等部门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落后的扣5分。
(2)阻碍发展民营经济、未能支持新办农村企业加2分。
(3)未能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协调任务扣5分。
四、考核奖励办法
乡考评办分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对各村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严格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排名分类,因“一票否决”或综合排名在最后的单位为二类。乡党委将以计分排名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奖励,对优秀类每单位奖5000元,对一类每单位奖3000元,对二类每单位罚2000元。并对被评为二类的单位负责人按工作失职予以查处,如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纪律和法律进行处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6篇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提升z高速公路永城段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将z高速打造成全省先进的精细化示范工程,充分调动监理、施工单位确保优质、争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强化科学管理,注重细节实效,加强施工工艺控制、促使交叉作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明确目标、奖罚兑现,项目公司根据国家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由项目公司、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表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第二条 签订责任书
各承包人均应与项目公司签订《z高速公路永城段土建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公司将按本办法对各承包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设立奖励基金
项目公司和承包人共同设立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及使用办法依据项目公司所下发的《z高速永城段施工单位创优基金使用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承包人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工程协调,廉政建设等。(考核细目详见附表2)
1、工程技术管理
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施工工法》进行施工,设计变更手续及时完善;各项技术资料齐全、规范,方案可行,数据准确真实,编制及时。
2、工程质量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做到: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达96%;
3)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为精细化示范工程。
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取消当月评奖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3、工程进度
项目公司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或调整)年度及月度计划目标。承包人根据项目公司确定(或调整)的年度、月度目标要求全面完成进度计划。
4、综合管理
承包人领导班子团结合作,所有相关责任人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
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要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承包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6、工程协调
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征拆资料及施工环境汇报材料上报及时准确,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建设用地。
7、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廉政合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承包人违反廉政合同的有关约定,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第五条考核形式和办法
考核采用月末定期考核与日常巡查评分相结合的形式。
工程质量考核评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附表评分标准执行。工程进度考核按项目公司下发的指令性进度计划及承包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月度集中检查评分采用二百分制,其中工程技术管理20分,质量管理90分,工程进度45分,综合管理10分,安全与环保15分,工程协调10分,廉政建设10分;各项最高分为满分,最低为零分。
集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2,平时巡查评分见附表3。
第六条月度考核评比
项目公司、总监办每月月末对承包人考评一次,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分为a、b、c、d、e五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上(含180分),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8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83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3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3.5分以上;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70分(含170分)至180分之间,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7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78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0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2分以上;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60分(含160分)至170分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含150分)至160分之间;
e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以下。
若该月质量、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标段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七条年度评定
根据承包人本年度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第八条奖罚细则
1、被评为a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5%,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月。
2、被评为b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2000元/月。
3、被评为c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
4、被评为d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的50%。
5、被评为e级的承包人,不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并对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同时处5000元的罚款,连续多次考评为e级的承包人将约谈其公司法人直至更换项目经理。
6、对资金监管、农民工工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依据合同条款和z高速永城段《创优基金使用办法》、《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z高速公路土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表3、z高速公路施工违规扣分细则
第7篇 z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
1.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
2.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在市局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由市局分管局长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市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
3.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负责质量目标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办公室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第五条 基层考核机构的设置
(一)各单位要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在办公室内设置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并赋予相应的职位、职权、职责,形成目标管理网络,实行统一的指挥协调。
(二)各级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认真抓好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保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 引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引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5.《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6.《国家税务局系统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办法》
7.《山东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8.《山东省国税稽查2000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9.《青岛市国税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10.《青岛市国税局责任连带实施办法》
11.《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见》
1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内部管理文件汇编》
1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内容》
1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财务规章制度选编》
15.《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人事工作文件汇编》
16.《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
17.《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办法》
18.《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19.《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档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四章 管理目标及考核保障
第七条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充分体现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控制的运行特点,并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目标紧密结合。考核内容分为“共同目标”和“职责目标”两大类,对全系统实行全面的规范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税收收入目标。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是税收执法和征管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因此,税收工作目标包括加强计划管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和控制欠税。
2.税收征管目标。税收征管是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实现税收计划、组织和征收税款入库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管理活动。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其内容包括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完善征管手段和征管机制等。
3.税收执法目标。税收执法是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的监督、控制、调整的过程,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和规则。其内容包括税收政策的到位,征管程序的到位,征管组织和人的思想行为的到位。
4.税务稽查目标。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活动,要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通过目标管理,充分体现“打击性稽查”的力度,规范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的运行程序。
5.计算机管理目标。利用计算机网络对税收业务管理和办公全过程实施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计算机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资料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及专业基本知识的培训。
6.文明办税目标。通过落实优质服务举措,竭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督促税务人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和办税服务承诺,体现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服务要求。
7.队伍建设目标。通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税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目标包括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8.行政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涵盖行政、事务管理诸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运转有序。行政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经费、资产、财装、政务管理以及环境建设等。
第八条本办法采用过程控制的方法,以提高目标管理的有效性,通过考核办法制定程序、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程序、考核档案控制程序、考核复议程序和考核软件控制程序,满足考核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其具体内容按照《市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九条 为确保目标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市局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供必要的、相应工作所必需的资源,主要根据考核工作需要或考核实际工作安排以及改进目标管理考核手段、方法所需的资源配置需求。
第十条考核人员的培训。对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适当的教育培训,满足目标考核需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税收法律法规培训;
(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三)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
第十一条 考核基础设施。市局为确保税收管理目标管理的考核能够满足工作程序的需要,确定、提供、维护所需的考核基础基础设施如下:
(一)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二)过程设备:包括计算机等硬件、税收征管软件、税收法规软件、税务教育软件、考核软件等;
(三)支持性服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络等。
第十二条 本机关人员的培训和基础设施的添置、审批和维护保养,按照《市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第十三条 考评方案的确定:市局办公室按照考核方案制定程序,负责制定年度考评计划,经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批准后实施。各处室应确定一名考核人员,并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考核要客观、公正、全面,考核人员应进行一定的培训,以保证考核的落实。
第十四条 考评的范围、频次和方法:考评范围包括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全部活动;市局考核机构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程序实施考核,每次考核由市局考核办根据考核要求编制考核计划,组织考核人员按计划和检查表进行考核,做好考核记录。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处置:对考核事实准确的问题,考核责任部门要开具考核报告,经考核人员和被考评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市局考核办,转被考核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委派考核办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六条考核名次的确定。市局考核办对季度、年度考核指标以及评估性考核汇总后,按照考核结果排出考核名次,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前七名为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凡连续两年目标管理考核最后一名且未达到达标分值(900分)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成员给予诫勉。
第十七条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微机数控考核。对数控指标的考核以征管系统提供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并直接从征管系统中提取。数控系列实行“零基累分考核”,即所有考核指标以零为基础,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计叠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许目标值>1(以8%为上限)。
对需要进行实地抽查考核的,按照目标性考核的程序执行,对有关责任处室通过税收征管报表、税收会统报表以及各种工作台帐、日常工作记录等进行考核,应于考核期结束后3日内或市局考核办另发通知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二)目标性考核。对税收收入目标、税收征管目标、税收执法目标、税务稽查目标和计算机应用目标中非数控指标的考核仍实行以分值作为目标值,并以扣分多少衡量业绩的方法。各考核责任处室按照分管的考核内容,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重点、检查时间、发现问题、检查考核结果等,并于检查结束后3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三)评估性考核
1.市局处室评估。凡是在考核年度内完成本系列目标,且未发生考核标准中“特别扣分”项目的,由有关处室按完成目标的工作质量予以评估,评估分为优、良、一般三级,优为满分,良、一般依次递减5%。有关考核责任处室应加强对被考核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于发现问题应随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的基本依据,并于考核年度结束后5日内将评估考核得分情况报市局考核机构。
2.局领导综合考评。市局考核委员会各成员于每年考核期结束后对各单位完成质量目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不超过评估性考核范围,市局考核办应于每年的考核期结束后将评估表发至局领导,并于次年的15日内将评估情况及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考核档次分为优、良、一般三级,优为满分,良、一般依次递减5%。
(四)执法检查与办税服务考核
1.执法检查、复查。其考核内容主要以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有关处室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复查计划,同时,负责执法检查、复查的处室根据计划对有关部门基层局实施检查,并按扣分制或评估制的使用范围进行考核计分。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结果报市局考核机构。
2.服务质量考核。主要适用于文明办税部分,以市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内容》为依据,由市局考核机构和有关处室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办法按照考核标准的“共同目标”执行。
(五)随机抽查考核。适用于目标管理考核的全部内容。通过抽查考核,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国税部门的综合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考核依据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依据,凡是适用扣分制的,依据有关条款予以扣分;凡是适用于评估制的,每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考核计分
(一)本办法实行1000分制考核,其中“共同目标”300分,“职责目标”700分。每个考核项目扣分不保底,扣完为止,奖分不得超过基本分的8%。(具体各项分值见附表)
(二)“零基累分考核”的计分。“零基累分考核”的计分方法同系统考核一样,即所有实行速率化考核的考核指标以零为基础,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计叠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许目标值>1(以8个百分点为上限)。
(四)扣分制考核计分。对不实行速率化考核的其他考核指标采取在标准分基础上实行扣分,每个项目的扣分总和不超过标准分值,超出部分不再负扣,也不结转下期继续扣分。
(五)评估性考核计分。按第16条第3款执行。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考核监督
第十九条 考核责任追究。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见》的规定,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其追究程序和具体内容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行为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责任领导给予责任追究,被追究的直接责任单位可以按照市局责任追究的范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1.在征收环节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等出现应征不征,征过头税或收人情税、关系税;混淆入库级次,截留、转引税款;违规开设税款过渡帐户,贪污挪用税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提取代征手续费,巧立名目提退税款等问题的。
2.在管理环节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口退税审批、减免、缓税审批、停歇业户管理、帐簿凭证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复审、复查等出现内外勾结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明缓实欠、明欠实免以及损害纳税人权益等问题的。
3.在稽查环节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工作出现人情选案,选而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追缴税款不及时,不依法加征滞纳金,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的。
第二十一条 税务人员在行政管理行为中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第二十条的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及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1.在人事管理环节对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编制审批、人员调配、外事管理等人事工作中失职失察,甚至买官卖官等问题的。
2.在财、物管理环节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的管理、税控设备的配置、大宗物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以及房产使用管理等方面资金失控、乱批乱支、挥霍浪费公款;乱拉资金、物资搞基建和福利;为企业、个体户经商办企业担保;收受回扣等问题的。
3.在日常工作督查、文秘、档案等政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管理环节等环节出现违反制度和规定行为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二条 考核复议。
(一)基层局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或认为市局的考核标准和尺度有问题,可通过该程序提请市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二)考核办根据基层提报的复议内容,制定核复议计划,内容包括复议的目的和范围、日程安排、复议的依据和复议的方法和程序等,包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三)考核复议准备。为有效地完成复议工作,复议组应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掌握复议的考核档案、证明资料、考核标准等文件;了解和掌握被复议单位存在的问题,确定复议重点。
2.编制复议日程表,确定分工,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提前一天通知被复议单位。
3.考核复议员按各自分工编制检查表,准备考核复议提纲。考核复议表由组长审核。
(四)考核复议实施。考核复议按下列程序实施:
1.复议实施。复议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复议计划,通过检查文件和记录进行实地检查。如果发现的重大问题,即使不在复议计划之内,也要予以记录并进行调查。复议结束后,复议组应对所发现的问题向该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请其确认并保持相应的记录。当复议发现的问题复议员与被复议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进行仲裁。
2.复议汇总。复议结束后,复议组长负责召开复议组会议,汇总复议资料,确定存在问题,对复议发现的每个问题由相关复议员进行书面汇报,并由复议组长归纳复议组意见,准备反馈意见。
3.复议反馈。由复议组向被复议单位进行反馈,反馈主要是说明复议涉及的范围及具体的复议结果,报告考核复议发现问题及其事实证据,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4.复议报告。复议报告在复议后一周内完成,主要内容有复议的目的和范围、复议日期、依据的有关文件、发现的问题及复议结论。复议报告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批准生效。
第二十三条 考核人员在履行工作监督、检查、考评职责时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或标识,按照职责权限做出评价和处置,监督和验证纠正、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市局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重大问题的评价和处置,市局考核办负责纠正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效性的验证。
第二十五条 数据统计与分析
1.市局考核责任部门对完成质量目标过程中的有关数据要进行统计分析,使目标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2.各基层局按季对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执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3.各处室按年度对税收管理的总体水平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每考核年度结束后提出分析报告。
4.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提出并实施纠正措施,市局考核办负责跟踪验证,并对纠正措施进行考评。
5.根据对考评结果、质量记录以及外来信息的分析结果,确定潜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各基层局对于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导致考核文件的更改,按第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考核文件的管理使用依据《市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局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特别加分、特别扣分和考核责任连带及年终一次性考核指标以年度考核期为准,其它考核指标的数据采集自第二季度起施行,此前执行的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8篇 高速公路段监理工作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优质、快速、安全、高效建设好zz高速公路,确保对监理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监理人员责任,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确保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廉政”等六项精细化管理目标最终实现,项目公司、总监办根据《zz高速公路永城段监理规划》、《施工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zz高速公路永城段各驻地办及其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其进行监理工作考核。
第二条: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项目公司、总监办联合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实行月度考核制。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工程技术管理;2、人员、设备到位;3、业务能力;4、内部管理;5、内业工作;6、质量监理;7、进度控制;8、费用管理;9、合同管理;10、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11、廉政建设。(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
第四条:考核评分步骤
1、考核小组成员审查评分;
2、领导小组考核评分。
第五条:考核评比方式
项目公司、总监办在监理服务期内每月对驻地办考评一次,与对承包人的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考核细目详见附表1)。考核采用120分制,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其中各驻地办所辖承包人的考核占驻地办考核的40%,总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的考评、项目公司质监处及总监办日常巡视检查、各处室平时检查的月度考评综合形成,分为a、b、c、d四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10以上(含110分);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00分(含100分)至110之间;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至100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
若该月驻地办所辖标段质量或安全出现重大事故,驻地办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驻地办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六条:奖罚细则
1、综合核定评分在110分以上(含110分)为a等,奖励驻地监理10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300元,在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
2、综合核定评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10分以下为b等,奖励驻地监理7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200元,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3、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为c等,不予奖罚。
4、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下为d等,扣留同期相应比例监理服务费的2%,处罚驻地监理1000元,在全线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评为d等则更换驻地监理及其他相关监理人员直至清退监理单位,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考核领导小组。
第9篇 市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 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 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 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 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 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
第10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办法模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计划生育水平上新台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管理的范围
镇委、镇政府对下列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
(一)各责任区
(二)各村(居)委会
(三)县城属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
年初由镇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
(一)责任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驻点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其他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检查与考核
1、镇委、镇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实行“一月一评”、半年小评,年未总评,重奖重罚的考核评比制度。
2、实行“一月一任务,一月一评比”制度。镇政府把结扎率、结扎及时率、纯女户上环、计划外怀孕引产、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查环查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几项主要节育指标月初分配到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月底按完成实绩进行评比,结果公示,逐月兑现奖罚。同时,每月还公示各村(居)委会的生育情况,通报预警。人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集中会商,不完成当月累计计划的,也要兑现相应的处罚。
3、年未考核实行100分制,按6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一月一评”做为平时工作依据,其各月总评得分可以按满分100分的比例进行累加,然后再以40%的比例计入年终总评。
4、建立制度化的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责任指标
(一)加大领导力度,明确责任
1、责任区正、副主任,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各机关单位的党政第一把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2、驻点工作组和“两委”干部必须认真负责落实各项任务,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准确掌握生育、节育和孕情等情况,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其他方面工作。
(二)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2)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119以下。
(4)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2、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
(1)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5%以上。
(2)当年结扎及时率达75%以上,长效节育率达81%以上。
(3)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在72%以上。
(4)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100%。
(5)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100%。
(三)计生业务
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推进重心下移。“两委”干部、计生员、协会会员、药具协管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计生办、协会等计划生育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建立规范的“三室、一校、一院、三栏”(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协会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
4、强化孕前管理,积极开展重点对象(生育一孩、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没有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工作;
5、实现出生人口统计“月月清”;
6、管理档案规范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统计准确及时。加大对出生情况的核查力度,确保统计准确;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正常化管理;
8、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每季度对流动人口清理一次,建立流入、流出人口管理档案,确保流动人口平台正常工作,建档率信息提交率、反馈率、网络协作接收率都在95%以上,查无此人率控制在7%以下;
9、加大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查环查孕指纹机的正常管理使用,每季度查环查孕率达100%,杜绝计划外生育,严格查处偷生现象。
五、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
1、安排六个责任区专项计划生育经费:长安4万元,东片、西片、美亭、太平各3万元,山口2万元。
2、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拨付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确保计划生育例会的正常召开。每月按每个村居委会100元标准拨给计生办,作为例会和平时的办公费用。
3、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部上缴国库,统一管理使用,20%财政管理,80%拨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为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奖励与处罚
(一)获奖单位发给奖金和奖状。
1、根据各责任区的村委会年终进行考核得分总和,再求平均分,作为责任区年终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是5000、3000、2000元。
2、一月一评。主要是对几项主要节育指标和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月初分解任务,月底检查评比,按各项工作的权重进行加权综合,评比出一、二、三、四、五名进行奖励(具体办法依《镇计划生育工作“一月一评”制度》实施)。
3、年终考核总评时,各村(居)委会在完成主要指标的前提下,按得分高低奖励“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先进工作组”各6个:一等奖1个,奖金6800元,工作组1500元;二等奖2个,奖金5800元,工作组12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0元,工作组1000元;优秀奖3个,奖金1500元;进步奖6个(由各责任区推荐),奖金1000元。
4、年终时,按全镇工作组及计生办总人数的20%,评出本镇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1000元。
5、年终时,按县的要求统一评出县级优秀计生员,由县委、政府给予奖励;各责任区按15%的比例,评出本责任区的优秀计生员,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奖励,奖金每人800元。
6、农村纯女户节育奖励:(1)女方在43周岁以下的农村二女户(且最小孩子三周岁前)落实结扎的,奖励10000元。(2)二女户放环的,奖励500元。(3)动员纯女户(含多孩)结扎或放环的,分别奖励村(居)委会或工作组500元、200元。
7、避孕节育补助、奖励:落实结扎手术者,每人补助900元;经干部动员引产的,每人补助500元;查环查孕一次每人补助30元。均以县级医疗单位的记录为依据。
镇政府按每例结扎安排300元作为村(居)委会的工作费用(以县计生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8、机关单位按年终考核结果,给合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名,上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相关部门进行奖罚。
(二)处罚
1、“责任区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和“村居委会必须完成的主要指标”属于“否决”指标,年终总评时,凡有二项及以上不完成的责任区和村(居)委会,一律当做“不达标”单位,取消所有奖励和评优评先资格。
2、半年检查考核:村(居)委会在年中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支部书记停职,主任牵头整改。年终总评时排名必须达到中游水平(不低于30名),否则书记不能复职,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包点工作组成员通报批评,不得参加所有的评先评优。
3、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达标”单位,在“不达标”单位中,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免职,主任当做为不履行职责自动离职处理。包点组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一月一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季度的“三查率”一定要达到100%,每季度的“三查”情况,镇党委、政府都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6、计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且最后一名;
(2)计生员对本单位的出生、节育、流动(流出和流入)没有如实核对登记,在上级或镇的检查考核中出现错报、漏报的;
(3)无故缺席镇召开计生例会或其他会议两次的;
(4)对本单位数据不按时进行认真核对,不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告单》两次的;
(5)提供虚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包庇、隐瞒超生事实的;
(8)贪污受贿的;
(9)其他不再适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企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激发广大公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并制定本办法条例。
第前。
2、 单位目标 每年前
四、 执行
第前)定案。
第送检查部门,另送一份副本给企划资料处参考。单位目标跟踪卡经检查审核,做出结论及改进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交给有关部门经理,另送一份副本交企划资料处备查。
第前填写上期或两期单位目标执行检查表,报送企划资料处后,连同该期总目标执行检查表一并呈报本公司每半年一次的业务会议,进行综合检查评核,商讨改进策略。
六、 考评
第前,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应自下而上,利用目标管理卡的考评栏逐级自我考评,并呈直接主管评核绩效。
第前报送检查部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核定绩效,并将一份影印本送企划资料处备考。
第二十九条 应把各级目标成果的考评结果,列为各级目标执行人年度工作考绩的重要项目。目标考评除用来衡量成果外,还应着重检查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并用以建议下年度的改革事项。
第三十条 当目标执行人对直接主管的考评有异议时,应请求上一级的间接主管予以解决。
第12篇 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镇委员会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0分为基数,采用倒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具体分为四大块:(1)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2)经济工作考核300分;(3)包村工作考核300分;(4)年终民主测评100分。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
1、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全年累计迟到45次或累计旷工30天,或事假超过45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该项考核计0分。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在点名前一天请假,一般干部需经管区第一书记或站口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向分管政工的副书记请假;科级干部、管区书记、部门负责人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口头请假、捎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具体考勤制度仍按莘王发[2005]2号文件《***镇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执行。)
2、不能完成上级或镇党委、政府统一布置的学习任务(包括撰写学习心得、学习体会、读书笔记等)每次扣10分。
3、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有关报表、信息、材料、摸排情况,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的,每迟报一天扣10分。
4、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0分。
5、机关日常工作考核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二)经济工作考核(300分)
1、招商引资 (100分)
(1)将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落实到人,书记、镇长每人15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100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5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20万元。
(2)年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1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为准,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考核。
2、信用社存款(100分)
(1)党委书记、镇长每人每年向信用社吸纳存款2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吸纳存款15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1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5万元。
(2)资金必须在11月30日前存入信用社,存期最少三个月,任务完成情况以信用社出具的报表为准。年终完成信用社存款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2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3、劳保扩面征缴(100分)
(1)全体机关干部每人要至少联系发动一名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加入社会养老保险。
(2)年终完成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人加50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镇劳保所出具的考核结果为准,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4、全体机关干部的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0%发放,其余20%部分作为效益工资,实行绩酬挂钩。对招商引资、信用社存款和劳保扩面征缴三项工作完成其中一项,年终足额发放工资,三项工作都完不成任务的,扣发20%工资。
(三)包村工作考核(300分)
1、经常到帮包村开展工作,每月下村不少于26天(星期天除外,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每抽查一次不在岗,并经核实认定后扣5分。
2、下村工作的同时作好村情日记 (包括村庄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基本情况),每月撰写村情日记不得少于3篇,管区书记以上干部的村情日记由镇长检查,一般干部的由分管副书记检查,村情日记每少一篇扣5分。
3、全年税费征收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1分。
4、每次的计生查体以每次的完成比例数计分,到站人数全年平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计生办出具的数字为准。
5、每出现一次集体越级*事件扣20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50分。
6、所包村庄每月未按规定时间下帐的,对包村干部扣10分。
7、未完成火化工作任务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8、年终考核,帮包村由三类上升为二类,二类上升为一类的,包村干部加50分;由三类上升为一类的加100分;由一类降为二类的,由二类降为三类的,包村干部扣50分,由一类降为三类的扣100分。
9、不能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突击性工作的每次扣10分。
10、未包村的计生工作人员,按计生办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年终民主测评(100分)
1、镇领导评议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2、民主测评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五)增减分因素
1、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称号的分别奖100分、70分、50分、30分。
2、正面宣传推介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在报刊杂志上刊出,县级的奖20分,市级的奖30分,省级的奖50分,国家级的奖100分。
3、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中较上年位次每前进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加10分,每倒退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扣10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县后三名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被上级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100分;被上级实施重点管理的,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全年考核成绩计0分。
二、考核的实施
1、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政工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政府文书、组织干事、等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考核坚持阶段性考核与集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阶段性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综合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统一汇总。
3、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的主要依据。位居前20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核得分后10名的通报批评,由领导人与其谈话,帮助其查找原因,使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部门有其它考核规定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