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
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
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
二、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
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复工、调岗教育
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3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
五、厂安全宣传教育
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
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
六、年度安全教育
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
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
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
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
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