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的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2本管理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1.3本管理标准作为总分包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4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5 本管理标准实施期间为施工单位进场至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程内容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全过程。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且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 监理单位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 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4.1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合同中单列,并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将严格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抽查、半月检查及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奖罚进行月度统计,台帐管理,每月的奖罚与月度工程进度挂钩。
5安全检查规定
5.1检查时间
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2)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3)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5.2 检查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5.4 检查评价及考核
1)每次检查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行为”按照本办法第7条对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对责任总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对责任总包单位奖励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2)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综合检查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责任方罚款1000.00—2000.00元,非总包单位直接责任,根据总包合同,可同时处以总包单位和责任单位同额罚款。
6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6.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100000.00元。
6.2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6.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若责任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并行罚款2000.00—10000.00元。
7奖励
7.1 建设单位鼓励总包单位施工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主张“奖优罚劣”,所有奖励均以现金形式直接奖到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从工程款中扣除。
7.2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7.3 连续2次项目半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3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3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7.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考核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单项得分达到90分的,对全项目各总包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半月检查连续2次第一名的总包单位奖励2000.00元;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1000.00元;排名第三以后的总包单位各奖励500.00元,此奖金来源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建设单位留存部分。
7.5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7.6对总包单位负责实施的合同工程内容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或火灾、中毒致死事故,在工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后,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总包单位20000.00—100000.00元。
8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按附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
8.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
8.3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8.4 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
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
100元/处
2
材料堆放
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
100元/处
3
现场住宿
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
200元/次
4
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
100元/处
5
标识标牌
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有效利用
50元/处
6
生活设施
厕所卫生,无随地便溺,食堂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9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9.1 总包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1000.00元
9.1.1施工机械、工具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施工机械在安拆前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1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按报审的方案施工
1000.00元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中型机械必须按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1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灵敏有效。
1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元
6
施工电梯、塔吊、门架、物料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塔吊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元
9.1.2 施工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1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5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100.00元/处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元/箱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5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地。
100.00元/处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元/处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100.00元/处
9
施工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完好。
2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3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元/处
9.1.3基坑、挖孔桩
9.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5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1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
1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1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300元/处
9.1.3.2基坑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2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米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1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设备。
500元/处
9.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单位必须在外脚手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2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1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台方案进行实施。
5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的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500.00元/处
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1000.00元/栋
9.2 总包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作业环境,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100.00——10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500.00元/栋
2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200.00元/栋/次
3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200.00元/栋/次
4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100.00元/处
5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100.00元/处
6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100.00元/次
7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1000.00元/处
9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200.00元/处
10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100.00元/处
11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0.00元/处
12
气瓶
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元/次
9.3总包单位应进行教育并严控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50.00——5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处)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元/人
2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100.00元/人次
3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100.00元/人次
4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
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料和物件。
200.00元/次
6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00.00元/人次
7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0.00元/次
10罚款和教育规定
10.1罚款责任相联性规定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主要责任主体单位承担对应处罚金额;连带责任主体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主体单位处罚金额的30%。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管理、监督不当的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分包单位处罚金额的30%。
10.2安全教育规定
1)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元/次。
2)每次处罚2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责任单位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3)每次处罚2000——5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4)每次处罚5000元一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由标段所在的总包单位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并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5)每次处罚1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