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术语、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设备设计、选型、检修、运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2 引用标准
国务院发[1987]68号《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的通知》
(87)水电技字第53号《水利电力部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试行)》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3 术语
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以下简称全过程管理),是指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试验鉴定、购置合同、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中的管理。是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把各个环节紧密地联系起来,将设备的技术管理、经济管理结合起来,改善全过程管理中各个环节的衔接,明确各阶段和相互间的制约及奖罚制度。
4 管理职能
4.1 管理职能
4.1.1 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变电设备的设计、选型、订购、 运行、检修、报废实行全过程管理。
4.1.2 生技部是全公司变电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1 负责编制、下发工程项目计划任务,并对设备招标订购过程中设备技术条件负责。
4.1.2.2 负责组织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编制生产设备大修、 更新改造和设备零星购置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大修、更新改造计划。
4.1.2.3 对生产设备的异动变更进行管理,及时调整并办理异动变更手续。
4.1.2.4 负责新设备投产前验收工作。
4.1.2.5 负责全公司生产设备的技术鉴定,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租、 闲置等审批手续。
4.1.3 物资公司是全公司设备购置保管管理部门。
4.1.3.1 对各工程使用设备以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为原则,择优选购,严格验收制度,把好质量关,并负责设备的运输管理。
4.1.3.2 负责招标设备标书的发放、返回保管,并按要求完成中标设备订购的购置合同。
4.1.4.3 负责生产消耗性材料、配件的购置,存放保管。
4.1.4 设计室是全公司电力工程设计管理部门。
4.1.4.1 负责全公司大修及生产设备改造工程的设计,并负责设计正确性。
4.1.4.2 负责基建工程的设计,参与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充分考虑网架结构的完整性、经济性的基础上,对站址、线路走径、接线方式等提出建议,并按要求完成设计。
4.1.5 运行单位是对设备巡视、操作验收、评级的管理部门
4.1.6 检修单位是对设备进行试验诊断保证设备健康运行的管理部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全过程管理对象
对电力设备要实行全过程管理。管理的对象是指送、变、配各种设备,包括所有的国产设备、进口设备。
5.2 设备管理方式
在实行全过程管理中,要坚持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正式颁发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
5.3 设备管理体系
5.3.1 为了加强对设备全过程管理的领导,成立公司设备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日常办理机构为生技部,生技部设设备管理专责人。
5.3.2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一项经历时间长,管理范围广的工作。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全过程凡是有关的部室、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
5.3.3 参与设备全过程管理的有关部门应设立设备专责人、基建设备专责人、材料设备专责人、输电设备专责人、配电设备专责人、通讯设备专责人、机动车辆专责人、用户设备专责人,具体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设备。
5.4 设计与设备选型
5.4.1 设计部门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应本着选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生产上可靠的原则择优选用设备。
5.4.2 工程设计和设备选型, 由公司设备选型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的意见后确定,若有变化,应在初步审查时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最后确定。
5.4.3 设计中有特殊的技术条件要求时,应与制造单位协商落实,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4.4 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设计,应从工程概算中予留施工设计费的10%做为设计质量保证金。
5.4.5 技术引进或设备进口项目, 严格执行《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由省公司“专项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5.5 设备订购和监督检验
5.5.1 生产用消耗性材料、配件,由物资公司按我公司工程的设备要求选用的设备,对订购、监造、运输、验收、保管等过程管理负责。
5.5.2 生产主设备必须由设备招标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订购。
5.5.2.1 设备招标委员会在生产经理领导下,由生技部、基建科、物资公司、设计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属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生技部负责。
5.5.2.2 工程主设备技术条件由设计室提出,经过生技部校核,生产经理审定经理批准后, 统一由物资公司制作设备标书,并发给指定厂家,标书在返回后,在揭标前,由物资公司密封保存,任何人不得拆阅,修改。
5.5.2.3 揭标工作须设备招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时方可进行, 标书在各委员共同评审后,将投标结果报生产经理批准。
5.5.2.4 物资公司负责完成与中标单位的详细购置合同。
5.5.3 在设计选型的基础上择优选购设备,不合理、不适用的不得订购。 国家已公布淘汰的产品、无质量标准和未经质量检测机构认证的产品、不能订购,所有产品必须经公司批准方可订购。
5.5.4 选购设备按“合同法”规定签订正式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5.5.4.1 供需双方的合法名称,详细通讯地址、收货人、收货地址、银行帐号等。
5.5.4.2 提出明确供货范围、确定价格、注明交货时间、交货方法及付款条文, 在价格中必须予留设备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明确扣罚及发还条款。
5.5.5 物资公司应在合同签字后负责设备催交,应随时了解制造厂家的生产进度、 质量保证情况,委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去制造厂监造检验,参加重大阶段的必要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制造厂提出,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国外设备的验收,更要把好质量关,并要求制造厂进行现场服务和安装监督。
5.5.6 设备验收后具备出厂条件时,对设备的包装设计,选材强度提出要求, 对发运站的装卸能力做出调查,提出安全装运意见,包括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要求,对大型结构零、部件用油漆标记,同时要求符合铁路、公路装卸运输条件,包装箱中应装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资料和图纸。国外设备发货验收要落实装运条件、货舱位置、及时提出意见。
5.5.7 设备交货时尽量避免中间环节,减少搬运次数,尽可能组织一次运到现场, 重要大型设备安排责任心强,懂技术的维护人员随车押运,监督指挥。设备装卸及运输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6 设备的安装与移交生产
5.6.1 生技部对基本建设工程和更改工程从初步审查到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5.6.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从安
装费中予留相当于工程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6.3 选择施工单位时,应对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5.6.4 电力设备安装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标准、规范。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规定的工期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缩短工期,降低造价。
5.6.5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标准施工,建设单位应派人进行质量监督,根据情况对隐蔽工程和安装质量进行分步验收并签证。
5.6.6 设备到达现场后,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开始检查(国外进口设备要请商检部门派人监督开箱),按发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作好记录,共同签证。对装箱的技术资料,原件交建设单位存档保管,复制件由施工单位资料室保管,供施工时使用。如发现供货产品与合同不符或质量问题,损坏缺件等情况以合同单位为主及时上报,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国外设备配合商检部门出具证明,找有关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5.6.7 施工单位不得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当设备解体发现缺陷时,由施工单位会同生产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5.6.8 送变电设备应分别按“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架空送电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输电线路必须按《电力线路防护规程》规定,打通线路走廊,经验收合格者可移交生产,否则不得移交。
5.6.9 施工单位应重视安装,调试及试验工作, 输变电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交接和预防试验,以保证安全运行。设备运行时,要求自动装置投入率达到60%以上, 仪表投入率达到90%,联锁保护投入率达到100%。
5.6.10 在工程施工阶段,设计单位(或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展和设计任务的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协调设备安装与土建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有关设计修改问题。
5.6.11 在主设备安装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检修人员参加,熟悉设备,发现质量问题,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5.6.12 在设备投运前,公司组成由生技、施工、检修、运行等单位参加的启动验收委员会,按有关施工安装验收标准验收。
5.6.13 基建工程在设备调试等重要阶段,生产单位参加分部试运,整套启动带负荷24小时试运行工作,正常验收组认证签署意见后,方可正式移交生产。
5.6.14 试运行结束后一个月,施工单位应将设备安装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说明和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说明书以专用工具试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全部移交生技部、随后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可扣除施工单位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5.7 生产管理部门对新设备的生产准备、试运行、试生产和整个试运行阶段消缺、小修、大修、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济运行、指标管理、考核等过程进行管理。试运行3个月内,缺陷消除仍由施工单位负责。
5.7.1 运行管理单位在生产准备阶段,应调配好运行人员,编写运行规程,绘制电气接线图,地理位置平面图,制作模拟盘,编制运行操作及事故演习,配齐消防生活用具, 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5.7.2 运行单位建立设备台帐,并将设备清册报生技部,生技部建立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转入对设备使用阶段的管理。
5.8 生产管理
5.8.1 设备管理要有明确的分工分界,按《设备专责分工标准》执行。
5.8.2 每台设备应有运行主人和检修主人,按照各自的职责管理好设备。
5.8.2.1 运行主人的主要职责
5.8.2.1.1 认真执行安全规程、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规程,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避免发生误操作和人身事故。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保证安全运行搞好文明生产。
5.8.2.1.2 认真巡视设备,做到发现缺陷及时,判断缺陷准确,并督促消除设备缺陷。
5.8.2.1.3保证设备外表清洁,标志清晰明显,经常保持环境整洁。
5.8.2.1.4保证设备事故及异常情况分析,设备缺陷分析、设备绝缘情况分析。
5.8.2.1.5把好设备检修质量关,按标准严格验收。
5.8.2.2检修主人的主要职责
5.8.2.2.1坚持计划检修,逐步采用诊断技术,开展预防性检修,真正做到“应修必修、 修必修好”。
5.8.2.2.2加强设备检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执行以自检为主的三级验收制度, 检修设备要达到一次验收合格、一次送电成功,达到一类设备标准。
5.8.2.2.3搞好设备事故和异常情况分析、设备缺陷分析、设备绝缘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反事故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
5.8.2.2.4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按试验周期对设备进行预防试验和油务化验。
5.8.2.2.5掌握设备缺陷,提出缺陷消除计划,及时消除设备重大缺陷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8.2.2.6掌握设备定级情况,提出设备升级计划,并努力实施。
5.8.3 运行主人和检修主人共同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的规定管好缺陷,特别要抓好缺陷单的管理和传递。无论在哪个环节上贻误了时间造成事故都要追查责任。
5.8.4 按照公司《备品备件管理标准》要求,检修车间提出备品备件储备意见,生技部进行平衡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后,物资公司进行订购,安排加工,并搞好管理。保证事故检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5.8.5 开展对设备的物质寿命、经济寿命、技术寿命的分析,根据三种寿命分析的结果对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 ,并保证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5.8.6 设备的物质寿命指因磨损而不能继续使用的寿命;经济寿命指由于设备老化,使用费日益增加,由使用费定设备使用时间;技术寿命指设备从开始使用直到因技术落后而被淘汰为止所经历的时间。
5.8.7 工程竣工移交生产后,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流动资金,确保生产需要。 结合系统实际,参加设备寿命周期总费用及经济效益的考核与分析。对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大修总费用为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分析。
5.8.8 班组及变电站领用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系指输、变、配电设备和检修校验、试验、 化验等使用的属固定资产的设备)物资公司填写四联单,财务、班组、变电站根据领料单建立帐卡(附录8),资产卡片按部颁统一标准。
5.8.9 设备异动包括:在建工程、改建工程、大修工程新装、改装或拆除设备; 用户增容接火,引起我公司管辖的线路设备资产变更;系统接线,变电站主接线改变或设备在系统中的接线改变;保护定值原则上的改变等。
5.8.10 设备异动管理内容和程序
5.8.10.1 已有技术设计的基建工程、更改工程,新设备投运前, 按调度规程办理投运前的各项手续。
5.8.10.2 设备异动、参数变更涉及继电保护定值变动时, 应按“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和整定计算资料收集办法”的规定将资料报调度所。
5.8.10.3 每月5日前由各变电站将上月设备异动情况填写《设备变更通知单》报生技部。
5.8.10.4 每年一月份生技部专业人员组织车间专业人员修改变电站主接线图、 输电线路平面示意图、配电线路接线图,由调度所更改《龙海市电网电气接线图》。
5.8.10.5 每年一月份生技部负责将上年增加的设备、《龙海市电网电气接线图》、 《龙海市电网地理接线图》一式两份报市公司。
5.9设备的资产管理
5.9.1 全公司输、变、配电设备及各变电站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设备,均应分级建立台帐。
5.9.2 生技部应建立下列台帐:
5.9.2.1 全公司输、变电设备清册。
5.9.2.2 全公司各部室固定资产设备清册。
5.9.2.3 固定资产配置、调出、报废设备清册。
5.9.3 各部室应建立本部室管理设备和固定资产的设备台帐。
5.9.4 班组建立各自管理固定资产的设备台帐。
5.9.5 财务科建立固定资产价值形成管理台帐。
5.9.6 各级设备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实际变更情况,随时变更帐卡、每年清查一次, 经常保持帐、卡、
物相符,积累设备统计资料。
5.9.7 变电设备的台帐管理编号规定如下:
5.9.7.1 变电设备的名称用汉语拼音的固定代号编码如下:
(1)主变压器bz(2)配电变压器bp
(3)油开关k (4)电流互感器hl
(5)电压互感器hy(6)隔离开关g
(7)避雷器f (8)耦合电容器o
(9)阻波器z (10)电容器 c
(11)电抗器 n (12)蓄电池 *
(13)电缆 q (14)盘 p
5.9.7.2单台变电设备编号采用六段式,即:
(1)主变压器─容量─序号─品号─站名号─运行号
例:bz─31500─015─001─15─1
(2)配电变压器─容量─序号─品号;
例:bp─315-008─001
(3)油开关─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例:k─220-002-002─15
(4)隔离开关─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例:g─220-002-002─001-15
(5)电流互感器─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6)电压互感器─电压─序号─器号─站号;
(7)避雷器─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8)耦合电容器─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9)阻波器─电流─序号─品号─站号;
(10)电容器─电压─序号─品号─站号;
(11)电抗器─电流─序号─品号─站号;
(12)蓄电池─容量─序号─品号─站号;
(13)电力电缆─截面─序号─品号─站号;
(14)盘─控(保、直、交、变)─序号─品号─站号;
5.9.8 无偿转入的设备,由接管部门签收验证,由生技部、财务科办理增加设备资产手续。
5.9.9 用户移交设备,由生技部与用户办理移交协议和固定资产调拨单,并通知接管设备的车间。
5.9.10 无偿调出的设备,由生技部根据上级指示办理生产设备(固定资产)调拨单,经主管部门签章
认可后,转对方及财务部各一份,同时通知设备主人。
5.9.11 生产设备出售时,由生技部请示上级批准后,通知设备主人办理退库手续,物资公司组织核价格,填写出售单、财务收款、办理减资。
5.9.12 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不需用的完好设备称闲置设备,这类设备闲置一年以上, 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在未处理前,设备主人必须做好维护和保管工作。
5.9.13 报废设备必须满足报废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报废。
5.9.13.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损坏, 设备效率已达不到最低要求,不能修复。
5.9.13.2修复价值超过设备原值的50%以上。
5.9.13.3因事故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或修复者。
5.9.13.4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实践证明和技术鉴定无法使用、修复者。
5.9.13.5按设备反事故技术要求,必须更换和淘汰者。
5.9.14报废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由设备主人提出申请,交生技部认可并组织技术小组进行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消价、报废物资鉴定卡片,生技部、物资公司、财务科审查签字经经理批准后,由设备主人办理退库手续,物资公司做报废处理。
6检查与奖惩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附录a 设备分界点划分的规定(补充件)
a1 变电与线路的分界
a1.1 35kv以上线路,以变电站出线门形架线路侧耐张线夹出口为分界点, 耐张线夹出口以内(包括耐张线夹)属变电设备,耐张线夹出口以外属线路设备。
如果#1s杆与门形架间有t接线,以t接点为分界点,t接点以内(包括t接线夹)属变电设备,t接点以外属线路设备。
a1.2 6-10kv 架空配电线路出线以及35kv屋内布置的架空出线, 以墙上悬挂耐张线夹出口为分界点,耐张线夹以内(包括避雷器、耐张线夹)属变电设备, 耐张线夹以外属线路设备。
a1.3 变电站6-35kv电缆出线,以室内电缆头引线为分界点,引线线夹以下(包括线夹) 属变电设备,线夹以上属线路设备。
a2 低压干线与接户线,以接户线与干线的连接点为分界点。
a3 与用户设备分界分点的划分。
a3.1 在本公司变电站出线资产属用户的输、配电线路, 其分界点的划分按娈电与线路分界原则划分。
a3.2 本公司配电线路与用户配电室,以线路终端杆(分支杆)连接线夹或耐张线夹出口为界。终端杆
或分支杆(包括连接线夹或耐张线夹和第一支持物)属本公司设备,连接线夹或耐张线夹以外属用户设备,具体以协议书为准。
a3.3 装有柱上油开关、自附保险等控制设备的用户分线, 以装有控制设备的开断杆本公司侧耐张线夹(连接线夹)出口为界,耐张线夹(连接线夹)出口以外属本公司设备;耐张线夹(连接线夹)出口以内(耐张张夹或连接线夹)属用户设备,具体以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