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科计划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划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职责
2.1 职能
2.1.1 计划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局设置计划管理专职员,在生产局长的领导下,进行全局的计划管理工作。
2.1.2 生技科为计划管理归口职能部门,设立计划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 权限
2.2.1 负责有关计划管理的标准、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2.2 负责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计划管理的指示精神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2.3 负责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的计划的修正、管理与实施。
2.3 责任
2.3.1 生产局长对计划管理工作决策失误负责。
2.3.2 生技科的责任
2.3.2.1 负责电网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和修改。
2.3.2.2 负责电网建设及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上报。
2.3.2.3 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下达。
2.3.2.4 负责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
2.3.2.5 负责周停电检修计划的编制、发布。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电网发展规划
3.1.1 规划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3.1.1.1 电网发展规划编制年限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基本一致。一般可分为五年电网发展规划(简称五年规划),电网发展中期规划(简称中期规划,时间为5~15年)和电网发展长期规划(简称长期规划,时间为15年以上)。
3.1.1.2 五年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安排,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对电力工业发展的要求,找出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中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提出五年内电源、电网结构调整和建设原则。五年规划是编制、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依据,是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的重点。
3.1.1.3 中期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电力需求水平及负荷特性、电力流向、节能分析、环境及社会影响等,提出规划水平年电源和电网布局、结构和建设项目,宜对建设资金、电价水平、设备及运输等条件进行测算和分析。中期规划是电力项目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
3.1.1.4 长期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经济布局和能源资源开发与布局情况,宏观分析电力市场需求,进行煤、水、电、运和环境等综合分析,提出电
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向、电源的总体规模、基本布局、基本结构、电网主网架等。
3.1.1.5 电网发展规划应进行多方案综合评价,以优化资源配置,电源布局、结构、建设进度,投融资结构,目标网架等,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的决策基础,向电力投资者提供指导意见。
3.1.1.6 电网发展规划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五年规划应每年修订一次,中期规划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长期规划应每五年修订一次,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调整。
3.1.2 电网规划的编制步骤:
3.1.2.1 电网规划的编制应首先进行电网现状的分析和规划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及人民生活水平发展情况的调查。
3.1.2.2 规划期全地区分年分片电量、负荷预测。
3.1.2.2.1 电量、负荷预测的一般方法:
a) 单耗法:根据产品(或产值)用电单耗和产品数量(或产值)来推算电量,是预测有单耗指标的工业和部分农业用电量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
b) 弹性系数法:电力弹性系数是全地区总用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的比值。根据过去的电力弹性系数和规划期内经济结构的变化来预测电量。此方法一般用作校核中、长期规划的电量预测值。
c) 外推法:运用历年的时间系列数据加以延伸,推测各目标年的用电量。具体计算时,一般是以用电性质的各个分类电量作为应变量,与此分类电量的相关因素(如人口、工农业产值、人均收入,居住面积等)作为自变量,用回归分析建立数学预测模型,反复计算进行预测。
d) 综合用电水平法:根据单位消耗电量来推算各分类用户的用电量。综合用电水平法适用于分区负荷中的一般负荷和点负荷的预测,但预测期以近、中期较为合适。
e) 负荷密度法:负荷密度是每平方公里的平均负荷数值。一般并不直接预测整个城市的负荷密度,而是按城市区域或功能分区,首先计算现状和历史的分区负荷密度,然后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对各分区负荷发展的特点,推算出各分区目标年的负荷密度预测值。
3.1.2.2.2 根据预测的电量,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和电网供电形势的变化,计算出供电量。
3.1.2.2.3 将预测的负荷值标在地图上,推算出全地区规划期限的全部电量、负荷及分片的电量、负荷。
3.1.2.3 进行有功、无功的电力平衡。经平衡初步提出电源布局、网架变化、输变电能力配备、配电网调整与改造。
3.1.2.4 进行各种供电方案比较、论证、计算,确定电网规划的整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的具体方案。
3.1.2.5 估算出规划期各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资及实施全部规划方案的总投资。
3.1.2.6 绘制规划期内电网地理位置结线图(包括现状图)。
3.1.2.7 编写电网规划说明书。
3.1.3 电网规划的深度要求:
3.1.3.1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全地区分年分片的电量、负荷预测数。
3.1.3.2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有功、无功电力、电量分年平衡表。
3.1.3.3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分年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改造表及投资估算书。
3.1.3.4 必须具有规划期内电网地理位置结线图和现状图。
3.1.3.5 必须具有电网规划编制说明书。
3.1.4 电网规划的编报程序:
3.1.4.1 全县电网规划根据台州电业局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进行编制。
3.1.4.2 经局长审定后上报市局。
3.1.4.3 电网规划的修正、更改仍按上述程序进行。
3.1.4.4 没有列入电网规划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得安排年度计划。
3.2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
3.2.1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为三年滚动计划,每年根据台州电业局要求进行编制、上报。
3.2.2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应根据电网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2.3 要求有分年度的电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和投资资金安排。
3.2.4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经专业会议讨论后,由局长最后审定上报。
3.2.5 对有关项目另行上报专题报告。
3.2.6 根据台州电业局每年下达的计划,发文下达并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3.3 年度检修计划
3.3.1 年度检修计划结合每年度大修、技改计划,由生产、运行部门拟定,经局平衡协调后,发文下达。
3.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队校验、线路综合检修、远动、通讯测试、高压用户修试、校表等各方面内容。
3.3.3 有分月度的具体工作内容安排。
3.4 月度作业计划。
3.4.1 月度作业计划是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落实;是年季各项计划的分段具体实施计划;是能否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计划管理和执行的重要一环。
3.4.2 生技科、用电科、基建科应根据各项年度计划的要求,结合季节性设备运行、检修的需要,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度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并由生技科统一下达到各生产单位。
3.4.3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技科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于24日前报生技科,由生技科平衡,汇总后提交局作业计划平衡会议讨论。
3.4.4 每月26日由主管局长主持召开有关职能科室和生产单位参加的作业计划平衡会,并在会上正式确定本月度计划任务。
3.4.5 由生技科负责汇总,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并下达到各生产单位,并由生技科负责对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3.5 周停电检修计划。
3.5.1 周停电检修计划是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完成全年的供电可靠率等指标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3.5.2 各生产单位根据月度作业计划的工作内容,在每星期五上午前报生技科下周需停电设备(应具体填报工作内容和计划停电时间)。
3.5.3 由生技科统一平衡协调审批后,通知各有关单位。
3.5.4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技科批复情况,进行工作票申请或停电工作。
4 报告和记录
4.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 电网发展规划(包括五年及中长期电网规划)
b) 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
c) 年度检修计划
d) 月度作业计划
e) 周停电检修计划(电子文本)
f) 检修工作季报
4.2 计划管理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