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维护和修理安全管理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集输大队各类仪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sy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安全规定。
3.1 仪表维护调试
3.1.1 工作前应了解工艺及设备的运行状态。
3.1.2 拆装一次仪表或元件时,应切断被测介质通路和仪表动力源。现场操作应有人监护,防止管螺纹或焊缝的断裂。
3.1.3 监控系统或调节系统中仪表参数整定前,应使仪表与受监控设备脱离。
3.2 易燃易爆场所的仪表维修。
3.2.1 不应带电进行仪表开盖检修或调整。
3.2.2 仪表维护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3 仪器仪表导线、电源、电缆检查。
3.3.1 仪表盘(台、箱)以及接线盒等应有接地和密封。
3.3.2 仪表及辅助设备所用熔断丝应符合技术要求。
3.3.3 信号导压管和导线应有端子号,电缆应挂牌。电源装置铭牌应齐全鲜明。
3.4 监控、联锁和报警系统仪表。
3.4.1 用于监控、联锁的报警系统仪表及开关等不应随意拆除或短接。
3.4.2 报警仪表的试验、复位、消音、记忆以及音调区别等功能应完好。
3.4.3 仪表系统所属电磁阀、安全阀、调节阀及调速装置等仪表执行器应定期校验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