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体育部常规管理检查标准
1、各班下第二节课,马上做眼保健操,要求:迟做一节扣1分 ,2节扣2分 三节扣3分,4节扣4分,5--6节扣5分,外出一人扣1分。每有2人不做扣1分。(2---5分)
2.眼保健操结束后5分钟内带队跑步到指定的地点,任何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耽误上操。迟到的班级扣5分,无故不上操的班级扣10分(有极特殊情况的班级,在得到级部主任允许的情况下,由级部主任负责向政教处提前请假)。
3、带入操场的时候各班级要保持队伍整齐,到达指定地点后不打闹,不嬉笑。
4、做操时要求动作统一、规范,认真;跑操时队伍要求整齐,步伐一致,不得说话,更不得打闹。(每人次1分)
5、间操按规定人数出操,除了学生会和级部检查人员外,全部上操。若有不能上操者必有班主任亲笔假条,并向检查人员出示假条。长假(3天以上)需有级部主任的亲笔假条。(每人次1分)迟到人员每人扣1分。
6、在跑操的过程中,各班级要有口号,军体委员口号也要响亮。(该项2-3分)。
7、下操后各班级跑步带回,按要求有秩序、按规定顺序带回,不得在其他班级还没有走完的情况下提早走,队伍带回时要整齐,出操场后方可解散(该项2-5分)
8、认真上好体育课,及时上课、下课。体育课上听从体育老师指挥,不做危险的动作,注意活动安全;各班级控制好人数,上体育课期间,不能随便出操场;(该项2--5分)
8、体育课和集体活动期间,保持操场卫生,上课期间不能将食品和饮料带入操场,不能随便乱扔杂物,保持好场地卫生。场内严禁吃口香糖、随地吐痰。下课或活动结束后,班级负责检查场地卫生、整理好器材设备方可离开(该项2--5分)
9、严格遵守实验中学《塑胶田径场使用须知》的有关规定
1)放学后也不能随便进操场打球。
2)非课间操、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严禁随便进操场活动,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中央草坪区域,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3)体育课或运动会期间,严禁穿硬底鞋和穿带铁钉、铁掌的鞋和高跟鞋进入场地;校运会期间,跑鞋鞋钉不得长于7毫米,跳鞋鞋钉不得长于11毫米;不准穿跑鞋和跳鞋进入排球和篮球场。
4)未经体育教师同意,任何器械一概不准带入场内。严禁损坏草坪。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除了扣班级常规管理1----10分(根据情节轻重)外,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