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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总公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根据总公司的发展需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建设活动及装饰、装修、设备租赁的分公司、项目部及总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具有相应安全管理资格方可承揽工程。
第四条:总公司下属各基层公司、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鼓励各项目部进行安全达标活动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推进总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管理。
第六条:安全报监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项目部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中标通知书》(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5)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规划方案(7)拟进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的型号、数量(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10)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对地下埋设的电缆、煤气管道、高压电缆及各种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参评各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报市安监站备案。 2、施工期间,项目部应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和总公司工程部安全科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对检查出来的各种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经复验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公司安全科签字盖章后,将评定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安监站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3、项目部应将总公司已健全的各级、各部门及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安全目标分解到人。 4、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项目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1)建筑工程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2)建筑工程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1亿元的不少于2人(3)建筑工程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第八条: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挖深超过地下水位的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缷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含架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八)总公司、基层公司、项目部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项目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公司技术科负责及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第九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注明危险部位和环节,一旦发生危险自救的方法措施等,对操作者要讲明所有的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全面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杜绝流于形式。
第十条:安全检查及例会 1、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总公司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部,按照企业的《检查制度》,每月对总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一式两份,报总公司工程一份,存档一份。总公司每月6日组织召开基层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检查员参加的质量、安全例会,通报月检状况。 2、安全检查的内容总公司检查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及施工方案的落实;施工人员自我保护的意识;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脚手架的搭设及维护;起重设备的使用及各种限位保险的灵敏可靠程度;临时用电漏电保护、接零保护的可靠性;消防及文明施工;执行本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管理规定等是否符合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4、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5、安全检查的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1991)(4)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管理规定(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 1、总公司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由职工学校组织按计划实施。 2、总公司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班前安全活动 1、项目部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或由企业出具加盖印签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2、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行失效,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处理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2007年6月号执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并认真执行。 2、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演练。(1)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
氧气袋2个 氧气甁2个,担架1个,短杆铁铣4张,短杆洋镐4把,医药箱1个(常备药),绷带、颈托2个,abc干粉灭火器8升4个胶靴10双。可调动的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医护人员1名(2)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组成情况,应编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配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担架、绷带、颈托和取得证书的急救人员,应急救援的组织成员及分工必须报总公司工程部备案。 3、总公司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总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总公司每月向建设局城建科上报安全情况。 4、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总公司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5、总公司、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建设、监理做好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资料 1、必须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执行,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 2、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并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第十六条:基坑支护 1、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项目部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应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要求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 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4、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的要求。 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必须设置观察点,专人负责,及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七条: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 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等内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按第八条的要求。 2、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3、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项目部验收时,材质证明资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 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严格禁止代签字现象。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2)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6)停用超过1个月。 5、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 6、架体与建筑物拉接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的间距不大于15米;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 8、操作层脚手架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9、缷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缷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体连接.严禁使用斜溜槽式缷料装置。 10、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1、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设层间安全平网,首层安全平网的设置高度不得超过3米,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采用直径≥5mm尼龙绳与横杆绑扎,其间距不大于300mm,且封闭严密。(第*页图) 12、立杆内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厘米必须进行封闭。
第十八条: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1)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2)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3)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4)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且不得少于两处,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十九条: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第八条的要求,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必须坚实、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立杆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模板的标高,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应均匀。 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 5、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设计强度要求,由施工班组填写模板拆除申请书,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
第二十条:“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 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按规定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5、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的防护栏杆。 6、电梯井口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米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 7、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安全立网。 8、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 9、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栏杆,上杆距地面高度为1.2米,下杆距地面高度为0.5-0.6米,立杆间距不大于2米,并设置挡脚板及立网。防护栏杆宜选用钢管,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第二十一条: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有总公司组织编制,总公司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第八条的要求。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第三代登记备案产品。 4、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四表”包括:万能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器每天使用前必须测试一次,各类电气的绝缘、接地电阻安装完必须测试,以后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测试。每天做好测试检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安装完毕验收后,使用单位应办理起重机械使用注册登记标志。 2、安装、拆缷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装拆缷施工方案,经分公司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定,报总公司、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界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旁站式全过程监控。 4、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使用单位应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每天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塔机必须设置可靠的避雷装置。 5、多台塔机作业时,必须满足塔机之间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第二十三条:起重吊装 1、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实行全过程监护。 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 3、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定齐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动式安全平网,严禁采用绞磨起重吊装。
第二十四条:施工机具 1、机具传动的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禁止使用倒顺开关。机具使用前应经总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固定的施工机具,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2、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应设分料器、防护挡板。严禁使用平刨和园盘锯合为一台的多功能木工机械机具。 3、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4、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板,淘汰卷扬机调直钢筋工艺,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火花烫伤的措施。 5、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 6、搅拌机应选址合理,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撑地面或其他物体上。钢丝绳和保险挂钩应符合要求,护齿圈应完好。 7、气甁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存放和使用时应距明火为10米以上,不同种类气甁间距应大于5米,乙炔甁不得平放。 8、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9、水磨机具和打磨机手柄应绝缘,用电线路不得拖地。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监护,严禁无监护人操作。 10、振捣器具应用移动配电箱,电缆长度不超过30米,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方案编制 1、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方案。 2、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3、方案应由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第二十六条:现场围挡 1、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 2、市区主要路段的围墙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应高于2.2米。 3、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围挡墙做档土、挡土墙、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4、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文明特点。 5、分公司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围挡 1、施工中的建筑物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密目式安全网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式安全网应用不小于4mm的尼龙绳逐扣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脚手架杆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第二十八条:信息管理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资料信息。 2、施工现场逐步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申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大门口等处。
第二十九条:安全警示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 4、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52-57)页。
第三十条:临建设施 1、一般规定(1)新建临建设施必须符合使用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2)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所有材料要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3)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禁止选用菱苦土板房。(4)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5)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2、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目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急救员和急救器材。 3、职工宿舍(1)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睡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低于0.9米,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柜,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2)食堂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3)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 4、职工食堂(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米。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2)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3)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制作间灶台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大于0.2米。(4)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5)食堂、制作间、食品储藏室门扇下方应按规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米。 5、厕所(1)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25设置,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瓷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2)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清毒,无蚊蝇擎生。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封闭式临时厕所,并设专人负责清扫。 6、其他设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瓷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2)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3)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夏季应配置急救床。(4)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处应采用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5)施工现场应在办公区、生活区设置宣传栏、读报栏,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一条: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门头应设企业标志,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宜使用电动门。 2、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施工标志牌规格应为高1.2米,宽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尺寸指内容部分) 4、在建筑物脚手架醒目处必须设置带有**建安,中间为企业标志的企业名称,其规格为h×b=1500×1250蓝底白字,企业标志为红色,牢固固定在建筑物外脚架四层楼高处。(高层建筑可适当提高) 5、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6、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防护设施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库房应设两个门,距地面0.3米,距墙面0.5米,防雨、防潮措施良好。 7、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满足抗车辆抗压要求,宽度为6米中间3/1000起拱,载重汽车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两侧设排水沟。如条件限制应采取相应措施。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8、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缷、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9、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证出场车辆清洁,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10、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严格执行市环卫部门统管统运的规定,不得乱缷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1、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12、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13、施工现场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投放药品;温暖季节应设置“捕蝇笼”。
第三十二条: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仓库内必须设灭火器。 3、高层建筑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主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每层设两个abc型干灭火器。
第三十三条:综合治理 1、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卡,管理人员、特殊人员,其他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穿黄色服装,戴黄色安全帽,并佩戴明显标志,普通作业人员红色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缷材料应轻缷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建设、项目部施工现场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居民关系。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不准内容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第4篇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进行,对电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断加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制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因此,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必须对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对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着眼点,来探讨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 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及措施
2.1 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保证体系
(1)在安全组织机构方面,项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要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同时形成安全值班、检查、例会等制度,检查、记录现场隐患,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3)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4)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对这项工作安全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组织进行某项工作时,不仅提出任务和工作质量要求,且必须有保证工作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不要形成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只管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安全靠监督体系去监督检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具有针对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或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个工程项目无论是构筑物设计,还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以及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场界条件,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因此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电建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从安全管理、施工方法与作业环境、劳动组织、临边防护、“三宝”和“四口”防护,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拆除、临时用电、架设工具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号化,从而达到预防为主,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体现全面性。在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根据基坑深度和地质资料等,制定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三宝”、“四口”防护,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临边防护措施;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防护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职业卫生安全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以及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只有从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全面具体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
(3)符合规范性。国家规范、各省市规范、行业规范等陆续颁布实施,同时对“三宝”、“四口”防护、临边防护、职业卫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了安全技术管理,为此,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规范化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报主管部门审查,安监、监理等部门监督落实。
2.3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安全目标和其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因此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社会信誉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班组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安全作业,班前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组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班组负责人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教育,检查进行安全自查与工序交接互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5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1、 施工现场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根据工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按照内外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2、 室外作业主要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内容:
(1) 检查作业部门和班组人员是否按照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监边洞口等搭设及其防护设施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 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现场派员安全监护,设立警告标志。
3、 室内作业主要对进行技术分析、决策和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以及对收集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其内容: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
(2)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 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安全设施安装任务单及安全设施的验收书。
(5) 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6) 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证情况和验证记录(复印件)。
(7)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材料。
(8)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9)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事故奖罚与处理记录。
(10)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 基础资料的管理必须真实、标准、完善。每份资料要明确时间、地点、填报人,工程完结后合并于工程技术资料。
第6篇 引水隧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l)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生产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生产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个三严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见图9-l安全管组织结构图)
(3)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其具体的管理程序见图9-2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框图。
(5)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
(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
图9-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7)所有机械设备及其他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全防护设施,对已获准而临时拆除、挪动的安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恢复。
(8)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牌、规程牌、警示牌。
(10)不准使用压缩空气和氧气吹扫衣服、皮肤,不准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以免引起伤害或造成火灾与爆炸危险。
(1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保证其安全有效。
(12)施工现场须配备急救药箱及必备药品。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为有效的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
一、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一)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事物的状态将向斗争的胜方倾斜。可见,在事物的运动中,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或危险。
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危险因素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危险因素是客观的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自然是可知的,也是可控的。
(二,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人、物、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则生产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自然,当生产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就生产的目的性来说,组织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国家、人民和社会最大的负责。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三)安全与质量的包涵
从广义上看,质量包涵安全工作质量,安全概念也内涵着质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四)安全与速度互保
生产的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实与可靠,一旦酿成不幸,非但无速度可言,反而会延误时间。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减速度。
安全与速度成正比例关系。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五)安全与效益的兼顾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定会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焕发劳动热性,带来经济效益,足以使原来的投入得以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与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进了效益的增长。
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适度、适当,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不可取。
二、坚持安全管理六项基本原则
(一)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统一。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企业中备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备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贡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此可见,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贡任。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贡任制度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二)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申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没有明确目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行为。盲目的安全管理,充其量只能算作花架子,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义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纵容危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的方向发展或转化。
(三)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申,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四)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当然,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作用。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管理也十分重要。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动态安全管理。
只抓住一时一事、一点一滴,简单草率、一阵风式的安全管理,是走过场、形式主义,不是我们提倡的安全管理作风。
(五)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看做是动态的安全管理的重点。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的交叉。从事故发生的原理,也说明了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应该当做安全管理重点,而不能把约束当做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因为约束缺乏带有强制性的手段。
(六)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然而更为需要的是不间断的摸索新的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1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施工现场群体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现场群体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元洪锦江ii期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步行街,工程总建筑面积11.8万m2,由5座17层至30层不等高度的高层建筑和一系列造景组团及附属设施组成。其中:1#、3#楼为28层,层面标高92.0m;2#楼为17层,层面标高59.5m;4#、5#楼为30层,层面标高104.0m。建筑群东西向长166m,南北向长81.74m。根据工程施工垂直运输工作的需要,在1#、2#、3#楼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80a(北京)、qtz63(南方)、qtz63(省建机)塔吊;在4#、5#楼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z125(张家港)、qtz125(江麓)塔吊。并且每座楼均安装一台scd200/200施工电梯。由于工程周边繁华喧闹、车水马龙,设备的安全运行面临一个严峻的考验;再者5台塔吊臂幅两两相互交叉重叠,如何保证5台塔吊“错落有致,互不干涉”更是一个安全技术难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确保在塔吊安全、高效运行的同时,满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塔吊位置的合理布置和高度平衡协调
群体塔吊集中布置,交叉作业为近年来工作少见。元洪锦江ii期工程特点是规模大、工期短、作业量大(商品砼采用塔吊垂直运输),工程位处闹市。为此,我们首先制订了塔吊平面布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协调方案。
1、塔吊的平面布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相邻塔吊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本工程塔吊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要避开塔吊回转幅度范围内临近建筑物与构筑物(如高压电线等)
3、要保证塔吊说明书中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锚固位置(阳台、中部结构改变与位置应避开)。
4、保证工程竣工后,仍有充足空间,便于拆卸并将部件运出施工现场。
5、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塔吊吊臂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上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互相错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多台塔吊作业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本工程各塔吊锚固分布情况如附表。
二、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塔吊在现代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其效能,是建筑施工企业塔吊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在现场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预防事故发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塔吊利用率。一般来说,事故之所以发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为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我们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
因施工现场所有材料的垂直运输依靠塔吊,所以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及时与项目部施工人员沟通,合理安排各台塔吊的顶升和维修时间,随时掌握结构施工进度,及时设置预埋件,避免因错埋、漏埋引起材料运输中断或者停工;协调塔吊在交叉覆盖区范围内作业时相互避让,协调操作工与信号员和班组之间的关系。
2、加强对现场特种工作人员的管理
现场塔吊的安装维修工(包括机械工和电工)、操作工等必须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信号指挥员采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指挥,每台塔吊专设频道,严禁串台互相干扰。司机应定人定机,严禁私自调整岗位。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员设定人定点指挥与协调,每天现场均安排2名机械维修工和1名电工值守,现场人员,各就各位,随时可取得联系,塔吊故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3、加强塔吊的维护保养
(1)塔吊进场应严格质量把关,安装后应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维护与保养。日常的维护与保养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养必将加速设备的磨损与消耗,不正确的维护保养也将会埋下隐患,威胁安全,阻碍其效能的发挥。我们同时进行保养,正确维护与保养的方法、材料工具、时间、执行人员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确保维护与保养不间断的穿插进行。
(3)检查与修理工作。贯穿于设备管理与使用的全过程。每台塔吊要求司机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周检,月检;维修人员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检,分公司组织月检、季度检查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不留任何隐患。
4、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吊物时严禁起重臂从周边街道上空经过。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临街作业,塔吊上从事顶升、维修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严禁高空坠物伤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9)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10)及时整理内业资料,各类记录归类存档。
(11)编制切实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随着施工现场塔吊的普遍运用,大大解放了劳动力,加速现代建设速度、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塔机事故也随之频频发生,给用户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事故的发生除了塔机本身设计缺陷原因外,大多是由于误操作和隐患故障引起的。作为管理人员,除熟悉设备状况外,更应对现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加以总结或进一步更新。
(1)在本工程中,我们每月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技术人员各抒己见提出了预防和解决方法,认真比较,加以总结。
(2)对疑难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采用最佳解决办法。本工程4#、5#两
台qtz125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曾出现吊物失控下坠情况,各种原因排除外最终锁定为电磁离合器电源缺陷:离合器电源电压按要求为24v,而实际经线路压降后只有15.8v,后经线路增设变压器后正常使用,排除事故隐患。
(3)面对现场特殊情况,应积极探索、沉着应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因2#施工进度较慢、当施工到14层时出现1#、3#建筑物挡住2#qtz63塔吊回转行程,使施工无法进行。经我们周密考虑后,利用主卷扬卸后臂配重1块,利用1#qt80a塔吊高空拆掉前臂1节(5m),使2#施工在短时间内得以继续。
(4)在工程施工中,虽然有可行的方案和严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业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偶尔会出现低塔臂架碰到高塔主卷扬钢丝绳等情况,为此我们拟在今后增设电子防止互撞系统或电子作业区域限制器(单机限制禁区)。
四、结束语
第11篇 施工现场hse管理赛科项目安全培训-4
secco的培训主要分;基本培训、具体岗位培训、监督培训、专业培训。
基本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工人入厂的基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所有雇员在进入现场前都要通过一个正式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a) 介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b)介绍应急程序;
c)事故报告及处理;
d)安全报告的要求介绍。
安全教育有一套专门的流程,必须按照“入场培训和现场准入证申请程序”来申请,
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第一次进入赛科现场的人员;经常进入赛科现场或在赛科现场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在赛科现场并且在此之前已经经过赛科入场培训而准入证丢失的人员,只需重新申请现场准入证即可。
具体岗位培训主要指技能培训,以及与具体岗位工作相关的安全规定、法规和程序等的培训。secco根据需要为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提供相关技能及专项作业程序的hse培训,主要包括:临时用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车辆管理和检查、起重机械作业、脚手架安全作业、电气焊作业、缆索吊装作业、能源控制,等等。每个专项都有专门的程序文件管理规定,都要有针对性地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各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其施工队伍的人员也必须进行hse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并要求每周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小时,培训工作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由现场安全委员会正式批准。培训包括现场安全讲解、现场外培训、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的任务分析培训和对施工队伍进行的特种技能培训。应保存培训记录,以备secco检查。
第1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
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执行部门
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ø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1.2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4.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
4.1.4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
4.1.5临时用电。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安全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需要动火班组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程序,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4.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7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附: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动火班组 | |||||||
动火区域 | 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 (用火、气焊、电焊等) | |||||||
动火作业 起止时间 | 由 | 年月日 | 时 | 分起 | ||||
至 | 年月日 | 时 | 分止 | |||||
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 ||||||||
监火人: 日期: | 申请人: 日期: | |||||||
审批意见: | ||||||||
审批人: | 年月日 | |||||||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许可证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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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经理负责,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管理,保障安全。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宣传科领导班子,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活动。
(2)项目施工的一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是生产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承担,并要持证上岗,并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工作。
(3)工程技术人员在下过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下过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现场和工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部分项分工种,交底要并有一定的针对性,交底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2、对新进场的工人、外施队工人及来施工现场的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卡报公司安全科备案,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3、加强对外来施工队和民工队的管理,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书,除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外,还要督促外施工队、民工负责人到公司保卫科办理治安管理方面的有关手续(保卫部门登记、办暂住证等)。
4、自行对外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科备案,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察。
5、根据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在夏季或冬季施工中,发生中暑或中毒等事故。
6、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和专门外汉存放仓库,必须动火的地方,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
7、在加强项目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上,要有一定资金投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设置经常检查、维护、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应醒目并有针对性,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上报企业领导,写出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原因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不报。
第14篇 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之我见
安全生产,一个永恒的话题。生产安全,事关大局,其责任重于泰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重在做好基层工作,实在抓好基础管理。而基层工作着重在于生产现场管理。据有关资料显示,各种事故大多发生在生产现场,我们电力行业也是如此。因此,强化生产现场的施工管理,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此,本文特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事前——讲究一个“细”字
我们在每个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细。工作计划要细,防范措施要细,人员分工要细,机械设备准备要细,施工工具安检要细等等,就是说,不能在准备工作上留有事故隐患。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
一、选好现场指挥人员。我们干每一项工作,组织每一次施工,都离不开人的因素,特别是不能轻视组织者或负责人的作用。这个负责人或许是车间主任,或许是施工队长,或者是班组长等等,别看这芝麻小官,他们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确保安全施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类人才,每个单位的领导者都要看得准,选得好,信得过,用得上,不出漏,在安全生产上防止“用人失误”。选择那些懂技术、有责任心、有能力、会管理的人当兵头将尾。他们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还要有关心和爱护职工的个人品德;既要懂得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组织指挥的能力;既要尊重和服从领导,也能对上级违章指挥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要有制止和不服从违章指挥的胆量。因此,坚持“德才兼备”选拔人才,这不仅是培养和提拔干部的指导方针,也是长期保安全、防事故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用人原则。
二、做好施工工程的计划性和周密性。我们的生产现场或者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负责人必须要对整个生产和施工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有周密严谨的计划,要熟悉现场,熟悉设备,熟悉一切该熟悉的情况。不但自己要做到,还要向每个施工参加者讲清楚,使他们不当“糊涂兵”,不当只知干活不知其他情况的“木偶人”。因此要注意开好开工会。在制定其方案时要对计划的完成留有余地,要预想到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要有以防万一的预备方案,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密洞察施工人员心理和精神状态。进行一项大的施工,如同进行一场大的战役,指挥员必须洞察战场上一丝一毫的变化。生产现场的负责人即指挥者,要善于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心理、身体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摸底了解工作,对每一个参战人员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思想集中、情绪无异常;身体健康、有旺盛的战斗力;没有外界干扰因素,家庭无后顾之忧。尤其要对参加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把关,队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操作不熟练、安全纪律不遵守的,一律不能让其上岗和“上阵”。从而使每一个施工人员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合格者。
事中——讲究一个“实”字
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躁。在施工中,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实实在在地落实,对施工方案进行实实在在的实施和完成。
一、严格法纪和强化监控工作。任何生产施工单位和个人,一旦进入生产施工阶段,一切的行为准则都要按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办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这期间,现场负责人一定要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把一切的工作行为都框入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对于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监管。电力生产是与“电老虎”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全神贯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点事故隐患。
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有时不可能按照原先制订的计划进行,这其中必定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有些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有些则是外界的偶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情况;有的则是施工个人或家庭等因素造成的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和身体疲劳等,出现了“亚安全”情况。现场负责人要有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要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能让这些偶然因素干扰正常施工,更不能让这些情况给安全带来威胁。
三、充分发挥安全组织网络作用。电力系统在安全防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安全组织网络遍布系统的每个角落。在现场施工中要充分发挥这些安全网络的作用,不让这些成为没用的形式主义或者一个“摆设”。专职安全员要尽忠职守,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兼职安全员要做好辅助工作,不徇私情。不但要做好份内的安全工作,还要主动作一些分外安全工作。班组之间要相互照应,个人之间要相互关心。要扎扎实实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和“三不伤害”的互保安全责任制。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团结友爱的精神和新的安全观,使施工队伍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让施工这个团队成为一支朝气蓬勃的战斗队。
四、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现场。单位的领导者深入施工现场,是对职工劳动的一种肯定,这在相当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同时通过深入现场可以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督察。领导不能只听听汇报、审审安措,做一个“快活官”;也不能走马观花、摆摆样子、做做形式,做一个“逍遥官”。而是要脚踏实地的深入下去,不但要抓安全、管安全,还要倾听职工呼声,帮助现场负责人解决生产施工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苗头,要及时进行分析和纠正。通过对典型的事故苗头作深刻解剖,使每一个施工者都受到深刻的教育,把现场分析变成实兵演练。
事尾——讲究一个“善”字
施工尾期,虽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减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扫尾工作,把握好整个施工过程和结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
一、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一直要贯穿始终的。但是越是临近工程尾期,越要强化教育。因为施工尾期职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绪;思想上的压力也没有开工时那么大,都以为工作快结束了,可以松口气了。往往此时此刻,最容易发生一些“低级”事故。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大风大浪都经过了,反而小船翻在了小阴沟里。
二、进一步做好工程的量化工作。工程进入尾期,由于现场施工的工作量越来越少,日常管理随之也会松懈,现场气氛也不像以前那么严肃了,计划性也没以前那么讲究了,工作分工也可能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工作安排不均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了。勤恳的人多干活儿,老实的人多吃苦,从而造成一些人过度疲劳,使施工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或者遇到一些突击工作,为了赶工期,大家一哄而上,也顾不得安全措施和法规了,于是蛮干、乱指挥、抢时间、争速度等现象也可能发生。凡此种种,都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作为现场负责人,必须头脑冷静,做到“临尾”不乱,对每一项工作仍然要注意分工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安全性,任务上的计划性;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有张有弛,有劳有逸,均衡施工。
三、善于进行总结和提高。现场负责人要与全体施工人员一起,做好工程施工的扫尾工作,做到善始善终。特别是此时的现场负责人,不能随意撤离“前线”,也不允许工地出现自由散漫现象。要做好总结工作,对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进行表扬;对吃苦耐劳、忠于职守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奖励。更要注意做好反面的总结工作,对违章作业者,虽未酿成事故的,要进行深刻的教育处理,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同时要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总结可以使人变得聪明,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未来的财富。要真正做到总结一次前进一步。
总之,重视现场安全管理,研究现场安全管理规律,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是可行的,可用的,也是有成效的。
第15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