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规范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公司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对1kv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 术语和定义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 — 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或gb5008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
4 职责
4.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 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5 原则
5.1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许可、上锁挂签测试等程序。
5.2 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如果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5.3 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4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5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6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7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必须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在潜在的潮湿区域和户外、临时建筑的电源插座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5.8 所有的临时用电需要与带电的电路、设备连接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近任何带电的线路。
5.9 所有的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0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1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6 标准/指南
6.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还应另行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
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2架空线路和地面走线
6.2.1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线方式安装,要求:
在起重机和设备进入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一般情况下,不得在架空线路上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须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临时线架空时,厂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
6.2.2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线或地面走线方式,要求:
所有的地面走线须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在必须横跨道路或有重物挤压危险的路段,需将相应线路穿硬管保护,硬管必须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要避免布置在已知或将来需要开挖的地区。
6.3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6.3.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6.3.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前级过载保护电流必须大于后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3.3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6.3.4 检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和配电箱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3.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6.3.6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6.3.7 所有进场的用电设备应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进场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用电设备应再次检查确认。
6.3.8 配电箱熔断器熔体更换时,应用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3.9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含36v)以下的用电设备若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3.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3.11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6.4临时照明
临时照明接线要求:
根据现场作业需要,选择满足安全条件的照明亮度;
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电线;
根据需要接地;
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 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7.1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审批
由临时用电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由专业电工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生产单位负责人批准。
7.2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取消
临时用电申请人或批准人委派的安全人员发现工作安全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有权将临时用电许可证抽走并告知施工单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立即停工,在保持现场安全的情况下,通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当临时用电的用途、地点、负荷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通报生产单位,并重新申办临时用电许可证。
7.3 临时用电许可证期限在会议审核时确定,并在许可证上明确标注,超过此期限,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
7.4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分发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放在作业现场;第二联放在控制室或值班室或现场监理处;第三联由生产单位留存。
8 结束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由生产单位指派的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检查验收。临时用电许可证在生产单位保留一年。
第2篇 试论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规定了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条例》后应受到的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公布施行,给监理行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思想观念,从思维方法、监理组织、工作策略、工作协调等各方面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和承担全新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和一旦工作失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不能再以过去的传统方式或习惯做法去工作,否则就会铸成大错。本文力图从监理地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电能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能源,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但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又容易发生电击(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电击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单个人员身上,但个别情况下,也会造成群死群伤。电能使用方便,它可很容易地转换为其他型式的能量。但它是一种看不见、听不见、闻不着又不能摸的能源,因此触电事故具有抽象性、广泛性、综合性和严重性。根据国家统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占到16.6%;而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已占20%以上。因此搞好安全用电极为重要。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内的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减少触电伤死亡事故,特别要做到杜绝触电死亡事故。通过对一些典型触电事故的剖析发现,所有事故都是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松懈麻痹)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2004年3月7日,呈贡县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搅拌机内被搅死。又例如,2005年9月下旬,昭通某县一电力施工工地,5名工人同时触电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这些事故都是因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不健全、不到位所致;或者有制度,但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工作扎实、制度切实可行,上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在建筑物装修阶段,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2006年4月下旬,昆明某建筑工地为庆贺断水,将鞭炮吊在塔吊的挂钩上燃放,因塔吊旋转,燃放的鞭炮造成10kv高压线短路,线路被迫停电,造成间接损失。这样的事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现状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如下特点:
1、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各工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错综复杂。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3、维护电工素质参差不齐。例如将pe线和n线错接、混用,不认真做重复接地,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电箱不按规范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用电设备不接pe线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种种违规、违章事例还可以列举很多。
4、建筑物装修阶段,可燃物质多且乱堆乱放,文明施工差,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5、专业电工和其他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多。例如不按规范要求使用铜芯软电缆作电源线,而采用花线、双绞线作电源线且随地乱拖;单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3芯电缆但却采用2芯电缆、3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4芯电缆但却采用3芯电缆;用4芯电缆作380/220v电源线另加1根绝缘线作pe线;电缆不架空、不埋地敷设,随意放在地下,任其车辆碾压;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前后级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匹配,上级小,下级大,或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偏大;典钨灯铁皮外罩不接地;使用木箱作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无防护门;pe线与n线错接、混接;pe线与n线连接在一起;保护接零线(pe线)截面过小;配电室门坎洞封堵不严,蛇、猫、老鼠等小动物易进入,引起短路;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人员开动建筑机械等……。种种不规范做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违章现象当然不可能集中在某一个施工队伍上,但每个施工队伍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情况。这些隐患都对用电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酿成触电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原因。
6、因为属临时设施,极少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人们有意无意降低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标准,配电箱、开关柜等供配电设施陈旧(为节约成本,设施拼拼凑凑,马虎凑合),施工质量难以得到可靠保证,给安全用电留下隐患。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用电工作,多存在侥幸心理。如此工作作风,终究会自食苦果。
7、供电环境不相同。如有个工地,110kv、35kv、10kv及低压线路纵横交错,对施工安全构成极大威协。
分析建筑工地现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搞得比较好的,而少数施工单位则很差,多数企业处于中游。这也符合一般事物发展规律。这里只剖析较差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极个别工地工地,连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都不编制,管理工作更差。综合观察和分析,部分工地存在如下问题:有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无配电系统接线图和配电装置布置图、无设备清单;有的计算资料不完整,缺乏实施依据;有缺乏停送电制度(规定)的;有缺乏防火制度的;有的无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要求;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较粗,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极个别施工企业至今仍在引用已于2005年7月1日废止的jgj46-88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等。个别工地在工程实施时全凭施工人员的经验、指挥者的意志(长官意志),随意性大,极不规范。有的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不按要求组织有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的共同验收就投入使用。
我们曾发现某工地,用4mm2的铜芯导线作pe线主干线(已当即令其整改),就是一个不认真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施工人员随意施工,又不按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就就投入使用的典型事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较差的这类工地不一定发生事故,但绝不是他的工作做得好,而纯粹是侥幸。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类工地出事故的机率就会高得多,一旦发生触电伤亡事故,除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外,监理单位也难辞其咎。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因工作一时疏忽,也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但它发生事故的机率就要小得多。
监理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也存在做得较好、工作一般和工作较差三种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注意规范升级,新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尽管已施行一年,但少数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认真学习,更淡不上加深理解,因此难以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条例》关于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重要性、严肃性缺乏深刻理解,甚至认识模糊;也有少数同志工作深入不下去,对现场的违章、违规现象司空见惯,熟视无睹;没有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几经口头通知仍不整改的,不及时发监理通知等。对工作较差的监理人员,可以用工作不到位来概括。
三、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要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最根本的依据,主要有:1、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标准》gb50194-93;3、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此规范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jgj化46-88同时废止);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05年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
《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上述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负赋予的职责,从监理的角度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代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必须认真地、负责任地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⑴审核临时用电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是否按规定组织了有编制、审核、批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验收;是否有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表和验收结论资料应报监理备查。
⑵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参差不齐,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也有较差的。对编制质量高的,可以推广,向其他项目介绍,组织大家学习。在审核编制质量较差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或者退回要求重做(退回时应办理发文签字手续)。不能简单地履行手续,签上“同意此方案”了事。
⑶检查电工的上岗证(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身体健康。上岗证报监理备案。
2、工程开工后,第一次对临时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时,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二是违反规范的情况和习惯性违章情况;三是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情况;四是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出问题,令其整改。
3、在安全检查中,对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整改,经多次通知仍不整改者,应发监理通知;凡检查出的问题,应同时在工程例会中提出,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4、在日常对工程质量进行的巡视检查中,同时检查现场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5、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责任心,要热爱监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提高对规范内容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监理水平。
6、临时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总监、总监代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7、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请总包、分包单位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上述要求从监理的角度管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提倡六勤,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沟通、勤动口、勤动笔、勤汇报,把工作做到位,为减少甚至杜绝触电伤亡、火灾、设备事故做出努力和贡献。若因我们的工作不深入、不踏实、不到位,工作失职,该做的工作不做,该发的监理通知不发,一旦发生触电死亡事故,我们就要承担监理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但只要我们潜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真正负起责任来,一步一个脚印,就一定能做好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类电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设监护人,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配电线路必须按照tn-s系统的要求设置保护零线、pe线,pe线始接于变压器,工作接地、重复接地每个现场不少于三处,pe线保护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
(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齐,变化管理。
(6)经常检查、随时完善用电线路变化,闸刀箱移位,配备熔丝更换等动态变化管理。
(7)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第4篇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5篇 某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 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 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5行灯电压不应越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 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6.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7.管理职责
(1)本单位维修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五、附件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aq-ab-b38
第6篇 工程施工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担忧。本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的较多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器设备的流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4、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而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电气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不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绝大部分用电未按照tn-s系统执行,许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转了,灯亮了就可以了,对三相五线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了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重复接地,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给安全用电留下了隐患。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致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规范操作接线,有的将电缆线绑在脚手架上,有的将电线直接放在地上,有的电缆线虽然进行了埋设,但深度不够,也没有做好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加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施工现场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熟悉施工现场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并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较多,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己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ω,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连。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点,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且证件年审有效,坚决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经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地下室和楼梯间易潮湿部位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照明,确保现场的安全用电。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要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设置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施工现场,电缆线要做埋地处理,且做好电缆线的保护,接头要加设接线盒,沿墙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公司、项目部要切实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现场临时用电违规的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第7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作业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jgj46-2005)。
2.职责
2.1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
2.1.1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整体协调工作。
2.1.2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施工临时用电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2.1.3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负责临时用电的日常检查。
2.1.4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临时用电许可审批及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和督促落实。
2.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临时用电工作进行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1.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1.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测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
3.3当施工现场或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测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4承包商从项目现场引出的二级及二级以上配电箱引出的临时电源,至少提前24小时申办《临时用电作业审批表》。作业许可证批准后,现场作业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作业许可证上各项安全措施(参见《临时用电作业审批表》。
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3.6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必须按图施工,必须经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及配电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挂接地线,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检修结束送电时必须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并经第二人确认后方能送电。
3.8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在现场开始工作前,该证书必须经过现场监理的检查。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9承包商电工至少每天上午现场施工开始前和下午下班前将自己负责的配电设备和线路仔细巡查一遍,随时对重点部位和移动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电盘内张贴日检表并将每天处理的问题记录在日检表中。
3.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采取准入检查制度,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11 现场配电箱应上锁并有专人保管,临时用电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3.12进入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器,若为新安装时应有出厂合格证,若为其它工程使用过的旧漏电保护器应按(gb 13955)中有关规定做动作特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3.13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受送电严格按照调试和受送电方案中的程序和安全要求施工。
3.1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15地下土方开挖应首先检查确认地下是否有带电地下电缆,如有地下电缆应采用人工开挖并有监护人员,如有条件应尽可能停电后开挖。
3.16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7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配电和漏电保护
4.1 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配电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
4.1.1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总漏电保护器,分路设置分路隔离开关和分路漏电保护器。但总、分漏电保护器必须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4.1.2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级的隔离电器。
4.1.3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到用电设备的漏电开关应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严禁使用刀闸开关控制用电设备。
4.1.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4.2固定式配电箱应安装端正、固定牢固,其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开关箱应固定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0.8~1.6米。
4.3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4.4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5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腐蚀性物体。
4.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国家许可的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合格产品,在户外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防雨措施。
4.7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4.8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9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4.10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4.1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o.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12 手持电动工具要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进入金属密闭容器内时要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的电缘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4.14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保护零线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和钩挂。一类(金属外壳)手动电动工具,必须要做保护接零。
4.15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金属平台或构架等都必须做好接地。
4.16 电器、用电设备接线端子不得裸露。
5.电缆、电线的敷设
5.1 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缆、电线。每一根在用电缆接头不得超过3处。
5.2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5.3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低压非铠装电缆的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6米。
5.4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地电缆应在地面每隔不超过20米设置一个“下有电缆”的明显标志并标示其路径方向。
5.5 埋地电缆在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米高到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1.5倍的防护套管。电线、电缆过路或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加套管保护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腐、防碾压措施。
5.6 电缆接头应架起0.5米以上(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7 电线、电缆不得与电、气焊、钢丝绳等绞在一起。
6.照明
6.1照明系统应与动力系统分开,单独设置专用照明回路。一般场所宜使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线路。
6.2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6.3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应采取隔热措施。
6.4 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5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6.6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6.7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8 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伏,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潮湿环境使用行灯还应保证: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9 现场严禁使用开启式不防水的碘钨灯,应使用带防护罩的工作灯。防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
6.10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7.防雷
7.1 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钢构架、提升架、钢脚手架、塔吊、天车、烟囱等要做防雷接地。
7.2 避雷针的长度为1-2米。施工现场所有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7.3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8.其它
8.1在使用临时用电设施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和缺陷应立即切断临时电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问题或缺陷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整改后,方可使用。
8.2 当工作暂停或施工人员准备离开现场,承包商电工要关闭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
8.3在重新送电前,承包商电工应仔细检查确认所有的电气设施、用电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8.4 每个承包商要指派至少两名合格的电工负责临时用电设施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控制。值班电工每天必须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
8.5 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工具和线路必须正确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
8.6 现场所有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应正确编号并采取防雨措施。配电箱的门应关紧上锁;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7 用电设备、线路维修时,其在上一级开关箱、配电箱内的接线必须断开,箱体上锁,设置至少一名电工作监护人。
第8篇 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
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6 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9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14 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15 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 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第9篇 抓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之我见
临时用电的现象比较普遍,触电事故亦时有发生,因此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临时用电触电现象的发生,是广大农电工作者的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通常说的临时用电是指小型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和非正常年景的抗旱、排涝等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有集中性、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
临时用电的管理措施
搞好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不留死角。通过开设电视专题讲话、利用广播报道等大型媒体进行宣传;制作一些小册子、张贴临时用电宣传画;结合实地情况,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触电事故进行宣传。总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使临时用电知识达到家喻户晓,提高用户临时用电安全意识和依法用电的自觉性。
做好临时用电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在95598客户服务系统中增加临时用电咨询业务,提高咨询水平。公布各供电服务区电话号码,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电话叫,电工到,树立一心一意为用户着想,全心全意维护电力企业形象的理念。
使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供电企业管理体系之中,建立长效机制,列入每年春秋季安全检查的范围,在安全处罚管理办法中增加有关规定。各单位结合本地临时用电的特点,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确保各级人员责任到位,不走形式,使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对农电工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电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使临时用电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临时用电的技术措施
架空线路应采用耐气候型的绝缘线,截面积不小于6mm2,电线对地距离不小于3m,档距最大不超过25m,电线要固定在绝缘子上,线间距离不小于20cm,若采用木杆,其梢径应不小于7cm。
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箱内配置控制保护电器、漏电保护器和计量装置。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按周围环境确定,防触电类别可为ⅰ类或ⅱ类。
用电线路超过50m或有多处用电点时,在电源处设置总配电箱,在用电点设置分配电箱,配电箱高度在1.3~1.5m。
临时用电线路不应跨越铁路、公路和一、二级通信线路,如须跨越应满足有关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低压用电管理的各种技术规定。
第10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工程的用电安全工作。
(1)接线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如果线路为裸导线时,应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措施,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跨越建筑物时,与其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须用护套缆线。缆线易受损伤的线段,要采取保护措施。高压线路的架设委托当地供电部门施工。
(3)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应使用裸导线。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台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
(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接地和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5)采用接零线保护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6)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的设施均装设防雷防台风保护装置。
(7)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应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配电箱内所有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后固定在盘面上。导线不得过长并接牢固。配电箱、盘的操作面上的操作部位不得有明露的带电体。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8)各种开关、熔断器、热继电器等的选择,其开关接触器均应动作灵活,触点应接触良好,不得存在烧蚀等现象。在繁华地段施工,不宜采用落地式配电箱,若采用时应增设围栏。
(9)杆上或杆旁架设的配电箱,安装要牢固,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0)当采用一般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1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扩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12)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3)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第11篇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1.1概况
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根据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而设计。根据表内临时用电设备负荷统计,安装容量1250kva,计算容量1194.8kva。完全可以满足施工用电要求;另自备200kw、120kw柴油发电机各1台;为确保施工用电可靠,合理节约能源。在供电结构上合理安排。加强管理。
1.2负荷计算表
用电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型号及名牌技术数据 | 合计功率pe(kw) |
混凝土输送泵 | 1 | hbt60.13.90s90kw 380v | 90kw |
插入式振捣器 | 5 | jq221-21.1kw 380v | 5×1.1=5.5kw |
平板振捣器 | 1 | 2f112.2kw 380v | 2.2kw |
电焊机 | 6 | xd1-18512kva单380v | 6×12=72kva |
水泵 | 3 | y132s1-222kw 380v | 3×22=66kw |
潜水泵 | 3 | wqy4kw 380v | 3×4=12kw |
潜水泵 | 3 | qy65-72.2kw 380v | 3×2.2=6.6kw |
闪光对焊机 | 1 | 125kva单380v | 125kw |
钢筋弯曲机 | 1 | 2.2kw 380v | 2.2kw |
钢筋切断机 | 1 | 3kw 380v | 3kw |
钢筋调直机 | 1 | 3kw 380v | 3kw |
反循环钻机 | 10 | 60kw380v | 10×60=600kw |
spesp大
sj=1.103(k1+ k2+ k3se) =1086.3kva
coswcosw
为了简化计算照明用电取施工用电10%,则:
sj=1.1×1086.3=1194.8kva
1.3变压器设置
根据施工用电总负荷及在考虑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钻机自备发电机供电不足及其他原因),特于阳平河特大桥设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同时供生活驻地用电。
1.4导线选择
采用2(bv-3×120+1×70)架空敷设。
1.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
(3)高空作业用电,套pvc塑料管引上,不准沿脚手架敷设。
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4、配电箱、开关箱上设危险标志。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8、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10、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
1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1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6、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8、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19、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1.6现场照明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3、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光轴方向将框轴拧紧固定。
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2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2.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 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总配电房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 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 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2.1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2)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1、现场的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地,埋地后要设标记。
2、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具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3、配电箱位置按施组设计布置,配电箱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箱门上锁。
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5、保险丝规格按计算确定,严禁用金属丝代替。
6、架空线路用木杆设置架空,杆距25~30米,高度4~5米,线路平直。
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参与,发现有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彻底消灭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各现场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管理。
2.3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现场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专职电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并防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截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不高于36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7、经常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
8、专职电工有权绝迹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行为。
3现场电工岗位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负全责。
2、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维修工作。
3、对现场用电负责分配、供给及使用的交底。
4、对管段内各施工现场的用电,负责指导、监督,对违反电气操作,使用有权制止和停止供电。
5、对违反电气规定乱接电器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现场主管领导汇报。
6、对现场所有电气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工作。
7、负责宣传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工作。
7.5安全用电措施
电气操作人员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规程、条例进行操作。
各单位对管段内的施工用电和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供电线路始段、末端作重复接地。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证漏电保护器与设备相匹配,定期检查。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使用12v安全电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和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本隧道设有斜井,施工中设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洞内配电变压器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满足规定要求。横跨通道地段,其架设高度保证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电线、电缆横穿路面的进行挖沟暗埋处理。
洞内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采用橡套电缆。36v变压器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洞内动力干线的每一个分支线,均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上加挂照明设施。洞内作业地段设置足够的照明,满足规定的照度标准。漏水地段照明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
各单位的安全用电,结合每月施工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
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高压设备或跨越拦杆工作;严禁带电搬迁。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先完成停电、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
检修、搬迁带电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电气操作设备的操作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份,设置良好的绝缘,并在使用前严格检查。
办公场所和宿舍,按规定统一配置电线路,安装触电保护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电源插座。
第12篇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1.1概况
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根据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而设计。根据表内临时用电设备负荷统计,安装容量1250kva,计算容量1194.8kva。完全可以满足施工用电要求;另自备200kw、120kw柴油发电机各1台;为确保施工用电可靠,合理节约能源。在供电结构上合理安排。加强管理。
1.2负荷计算表
用电设备名称
数量(台)
型号及名牌技术数据
合计功率pe(kw)
混凝土输送泵
1
hbt60.13.90s 90kw 380v
90kw
插入式振捣器
5
jq221-2 1.1kw 380v
5×1.1=5.5kw
平板振捣器
1
2f112.2kw 380v
2.2kw
电焊机
6
*d1-185 12kva单380v
6×12=72kva
水泵
3
y132s1-222kw 380v
3×22=66kw
潜水泵
3
wqy4kw 380v
3×4=12kw
潜水泵
3
qy65-72.2kw 380v
3×2.2=6.6kw
闪光对焊机
1
125kva单380v
125kw
钢筋弯曲机
1
2.2kw 380v
2.2kw
钢筋切断机
1
3kw 380v
3kw
钢筋调直机
1
3kw 380v
3kw
反循环钻机
10
60kw 380v
10×60=600kw
根据上表,总计视在计算负荷(总需要供电设备容量)
spesp大
sj=1.103(k1+ k2+ k3se) =1086.3kva
cosw cosw
为了简化计算照明用电取施工用电10%,则:
sj=1.1×1086.3=1194.8kva
1.3变压器设置
根据施工用电总负荷及在考虑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钻机自备发电机供电不足及其他原因),特于阳平河特大桥设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同时供生活驻地用电。
1.4导线选择
采用2(bv-3×120+1×70)架空敷设。
1.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
(3)高空作业用电,套pvc塑料管引上,不准沿脚手架敷设。
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4、配电箱、开关箱上设危险标志。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8、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10、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
1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1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6、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8、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19、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1.6现场照明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3、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光轴方向将框轴拧紧固定。
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2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2.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 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总配电房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 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 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2.1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2)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1、现场的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地,埋地后要设标记。
2、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具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3、配电箱位置按施组设计布置,配电箱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箱门上锁。
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5、保险丝规格按计算确定,严禁用金属丝代替。
6、架空线路用木杆设置架空,杆距25~30米,高度4~5米,线路平直。
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参与,发现有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彻底消灭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各现场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管理。
2.3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现场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专职电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并防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截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不高于36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7、经常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
8、专职电工有权绝迹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行为。
3现场电工岗位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负全责。
2、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维修工作。
3、对现场用电负责分配、供给及使用的交底。
4、对管段内各施工现场的用电,负责指导、监督,对违反电气操作,使用有权制止和停止供电。
5、对违反电气规定乱接电器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现场主管领导汇报。
6、对现场所有电气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工作。
7、负责宣传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工作。
7.5安全用电措施
电气操作人员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规程、条例进行操作。
各单位对管段内的施工用电和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供电线路始段、末端作重复接地。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证漏电保护器与设备相匹配,定期检查。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使用12v安全电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和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本隧道设有斜井,施工中设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洞内配电变压器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满足规定要求。横跨通道地段,其架设高度保证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电线、电缆横穿路面的进行挖沟暗埋处理。
洞内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采用橡套电缆。36v变压器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洞内动力干线的每一个分支线,均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上加挂照明设施。洞内作业地段设置足够的照明,满足规定的照度标准。漏水地段照明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
各单位的安全用电,结合每月施工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
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高压设备或跨越拦杆工作;严禁带电搬迁。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先完成停电、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
检修、搬迁带电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电气操作设备的操作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份,设置良好的绝缘,并在使用前严格检查。
办公场所和宿舍,按规定统一配置电线路,安装触电保护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电源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