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总分1000分)
被考核单位:
要素
主要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得分
领导和承诺
1.行政正职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亲自主持HSE月度例会,总结讲评、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2.行政正职亲自组织参加对基层(班组)进行的月度、重大节日、季节、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考核。
3.承包领导定期到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行政正职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1.月度例会缺一次扣10分,行政正职总结讲评和安排部署工作中无消防安全管理内容一次扣5分,未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重大节日、季节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工作每次扣5分。
2.未开展月度、季节、节前、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3.领导未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安全联系点活动记录卡》每次扣2分。行政正职未按照整改要求对隐患问题组织落实整改每项扣10分。
50
组织机构和职责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网络健全,职责明确。
5.建立健全以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6.文件接收发放及时记录并留存,重要文件精神贯彻及时,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4.组织机构及网络不健全扣10分;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扣5分;未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扣5分;未明确逐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每项扣5分。
5.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扣10分,未按制度要求认真执行每项扣5分;制度与油田公司要求不符,缺乏约束力每项扣5分。
6.重要文件未接收、传达、留存每次扣10分;接收后未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每次扣10分。
7.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一次扣10分。
100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8.各级、各岗位员工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记录齐全。
9.定期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大讨论”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危害识别工作,重点对识别出的危险点源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8.未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每项扣10分,未组织监督检查每次扣10分,未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组织整改扣每项扣5分。
9.未开展大讨论、大排查活动每次扣20分,活动内容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每项扣5分,对讨论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控制削减措施每项扣5分。未组织危险点源识别活动扣10分;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每项扣2分。
150
能力培训和意识
10.制定年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11.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
12.培训教案内容详实规范、重点突出,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价。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0.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0分;未按计划组织培训每次扣5分。
11.未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的扣5分;抽查员工,不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技能,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火灾危险性的每人扣2分。
12.培训教案、培训签到、效果评价及考试试卷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扣2分。培训教育内容无针对性一次扣2分。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每人扣5分。
150
运行控制
14.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定期检验消防设施。
15.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
1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7.易燃易爆生产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危化品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电气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8.个人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14.未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扣10分;台账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录入每处扣2分,缺少设备设施操作程序2分/台件,设备运行相关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未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的扣5分。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的扣10分
15.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每处扣10分;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摆放障碍物,影响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的每处扣2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的每处扣2分;在使用和营业期间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每处扣5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不完好,门上未设置正确启闭状态标识的每处扣3分;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的每处扣2分;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摆放物品的每处扣2分;在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每处扣5分;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未安装逃生疏散门锁的每处扣2分;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功能缺陷或者被遮挡的每处扣2分;人员密集场所未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的每处扣2分;宾馆、宿舍房间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的扣5分;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数量不足的每处扣2分;消防设施、器材功能缺陷,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2分;消火栓无明显标识;消火栓箱内设备不齐全、完好的每处扣2分;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的每处扣5分;设置障碍物影响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
16.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管理未严格执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员工脱岗)的和交接班的程序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环境不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无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17.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扣5分;违反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扣5分;电气设备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的每处扣2分;擅自拉接电气线路的每处扣2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
18.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全或功能缺陷的扣5分;易燃易爆场所检查巡查人员未根据工艺特点穿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扣5分
300
绩效测量和监测
19.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0.重点单位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21.重点单位实行班组日查、队周查、大队月查、厂安全部门季查的防火检查制度,并认真整改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好记录。
2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和季节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3.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
19.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0分;消防档案内容不健全、填写不规范的每项扣3分。
20.未按照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10分;公共娱乐场所未按要求在营业时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的扣10分;医院、寄宿制学校未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的扣10分;未将危险点源列入防火巡查范围的扣5分;防火巡查时未填写巡查记录扣5分;巡查和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1.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检查时未持现场检查表扣5分。
22.未按照要求在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未真写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3.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而未整改的扣10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未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的扣10分,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的扣5分。
150
应急准备和响应
24.重点单位根据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扣20分;预案组织不健全、实施程序不合理的扣5分;应急预案中的联络方式无效的扣5分;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未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的扣5分;每半年未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扣10分;体育场馆、展览馆的展览厅临时举办活动时,未制定相应消防安全预案,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10分;抽查员工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每人扣2分
100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第2篇 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第3篇 某贸易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贸易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二)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不得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
(三)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四)任何人不得在**贸易城范围内动用明火和大功率用电,否则后果自负,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进垃圾箱内;
(六)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贸易城;
(七)不得在**贸易城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八)保护**贸易城内道路的畅通,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安全出口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或者搭建棚屋,否则无条件清除。
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规定:
(一)**贸易城内的所有通道和出入口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堆放任何物品;
(二)各通道、楼梯间、电梯间和出入口的“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栓等设施严禁挪用,必须经常保持完整,敏感有效。各走道防火门应随时关闭;
(三)**贸易城周围的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严禁阻塞各出口和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保证火灾时消防车辆的出入和停放;
(四)举行大型活动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各通道门严禁上锁;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公司的安全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培训是确保市场运转的重要保障;
(二)由公司制定总的培训计划,领导进行审核批准,保安部实施;
(三)原则上每年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两次,新入职员工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保安部培训,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本部门员工温习有关消防知识和管理规定;
(四)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规、电器火灾、灭火常识、报警和疏散、自救和救灾等;
(五)培训形式包括:消防讲座、观看录像、现场培训、黑板报、抽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知识抢答赛、组织演习等;
(六)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培训,由保安部负责检查培训情况。
四、其它消防职责:
(一)配电室消防职责:
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净,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在室内使用明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并有防护措施;
2、高低压配电室,电器设备附近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灵敏有效。变压器、电缆车,每年的重大节日前进行彻底清扫、检修,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及电缆,每年在雨季来临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修,检测两次。检测标准,均按供电的规定进行;
3、电缆线、变压器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高低压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以保证完备好用。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电器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二)电梯机房消防职责:
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杂物和易燃易爆品,机房不得改作他用;
2、电梯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易燃物;
3、对电器线路和检查部分,要检查维修,以防打火短路等事故的发生;
4、检修擦洗零部件用到汽油时,要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确保安全。汽油、擦过油的布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三)市场管理部消防职责:
1、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商铺,随时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等火源、火种,以防着火;
2、商铺配备的电器和商户自备的电器按**贸易城有关规定使用,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用电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立即通知工程部来人检查处理,并及时报告保安部;。
3、要劝阻商户和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楼层和商铺,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进商铺的人,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4、及时清理本楼层的废纸及纸箱、纸盒等易燃物品,减少隐患;
5、楼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高度警惕,经常注意楼层有无起火源,要做到勤转、勤看、勤闻、勤检查。对饮酒过多的顾客更要注意,防止因其吸烟、用火、用电不慎而引起火灾;
6、各楼层通道、楼梯内不准堆放杂物,以保持畅通无阻;
7、市场部工作员工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消防栓,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能熟练地掌握灭火器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
8、商铺要设立禁止吸烟的标志。
(四)人事行政部消防职责:
1、办公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报纸、书刊、纸张、资料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和处理,不要大量存放,对必须存放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
3、办公区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预备急需之用。
第4篇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2.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
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教育与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车间)员工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消防演习。
2.各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3.新员工、临时工等入厂后,各部门(车间)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消防器材的方便取用,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应及时到库房办理交旧领新。
3.备品备件库负责统计、更换、充装等工作。
4.车间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和器材统一布局和监督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见附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或挪用。
5.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及时更换或补全,并视破坏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6.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范围逃生图、安全门等安全标志的维护工作,每月除尘一次,保证标志整洁,明显。
7.电工工段负责所有应急灯的保养维护工作,每月至少除尘和检查一次,及时维修、更换故障灯。
8.机修工段负责所有消防栓的保养维护工作,每半年检查和试水一次,以防闸门锈蚀。
四.电源、电器管理制度
1.公司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线路由电工工段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安装和操作。严禁私自乱接临时线。
2.变电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由电工工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热器,因工作需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必须由电工工段布线安装。
5.安装、检修各种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不准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
6.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由电工工段负责监管,并定期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而引发火灾。
7.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私拉电线,若发现使用,将收缴电器,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8.各科室内的电器(电脑、空调、饮水机、照明灯具等)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确保安全。
五.消防安全员组织及职责
1.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各部门(车间)应当根据情况确定防火安全员若干人,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的建议,为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当好参谋和助手。
3.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车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去。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5.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火险隐患要有所了解,提高警惕,并积极消除隐患,对本部门(车间)使用的各种明火、大功率电器,要严格管理。
6.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维护管理配备于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
7.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保持救火通道畅通,并及时打119报警,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5篇 某贸易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库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有效。
12.物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挡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通知保安部门和工程部。
14.大厦内所有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17.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操作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证书。
18.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需存放,必须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19.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门及时报告。
20.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发现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21.工程人员定期对大厦内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修更换。
22.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工程人员要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
23.工程部对避雷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于当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确保避雷装置的载体在雷雨季节安全无损。
24.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员要认真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25.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保安部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抢救人员和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6.物管中心保安部门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
27.保安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交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处罚。
第6篇 某中学食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针对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应急预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职消防员。(由管理员兼任)
2、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消防带、消防栓等。)
3、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兼职消防员负责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让每位员工都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每天晚上值班员要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完全关闭。
7、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铁中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
(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
(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
第7篇 化纤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化纤是化学纤维的简称,化学纤维系指采用化学方法生产的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的总称。
化学纤维中以粘胶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用最为广泛。粘胶纤维是人造纤维的一种,是用含有丰富天然纤维素的物质或蛋白质作原料,经过化学处理与机械加工而制成的纤维,如:人造毛、人造棉、人造丝等。合成纤维是以煤、石油、天然气、石灰石以及某些农副产品等天然资源为原料,经过化学合成与机械加工而制得的纤维。主要有锦纶、涤纶、腈纶,以及丙纶、氯纶等品种。由于上述两种化学纤维产量大、应用广泛,因此本节主要阐述生产这两类纤维的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一)粘胶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粘胶纤维是采用粘胶法生产的人造纤维。分为长丝、短纤维、强力纤维三个品种。粘胶纤维柔软,吸湿性好,容易染色,宜与合成纤维混纺,制成各种轻软、美观的织物。
粘胶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有:
1.粘胶纤维生产由于大量使用二硫化碳,而且主要的生产工序都存在有二硫化碳,火灾、爆炸危险性很大
(1)二硫化碳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性。二硫化碳极易燃烧、爆炸,其闪点-30℃,爆炸极限1.3%一50%,自燃点90℃,遇微小的火花就会引燃.是各类液体中最易燃烧的一种。二硫化碳在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大量存在,这是因为二硫化碳特别容易燃烧,储存、运输困难.一般是本厂制备,因而生产粘胶纤维的企业一般均设有二硫化碳车间;在粘胶纤维的生产工序中均需使用二硫化碳,因此原液车间、纺丝车间都有二硫化碳的存在。如果不注意消防安全,储存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
(2)生产工艺中使用二硫化碳有火灾危险性。黄化反应要使用大量的二硫化碳,而且反应本身是放热的,若反应过程中搅拌停止,冷却失常,就有发生冲料起火的危险。从设备不严密处泄漏的二硫化碳,遇到火星就会发生燃烧、爆炸。碱纤维素中若混入金属杂物,在黄化机内进行搅拌时,由于撞击和摩擦,会产生火星,引起二硫化碳蒸汽着火或爆炸。
在纺织机和集束机运转时都有相当数量的二硫化碳和硫化氢释放出来;若不及时回收或排放到大气中去,触及蒸汽管道或其他着火源,就会燃烧、爆炸。
(3)二硫化碳制备中具有火灾危险性。
生产二硫化碳要使用硫黄,硫黄是易燃物质,熔点113℃,、燃点255℃,蒸气闪点207℃,其粉尘和蒸汽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粉尘爆炸下限为2.3克/平方米。
在生产和使用二硫化碳过程中,有硫化氢和硫氧化碳生成,它们都是易燃有毒气体,其呻爆炸极限分别为4.3%—4。596和12%—29%,容易爆炸起火。
在制备二硫化碳时,有烧红的木炭,且硫黄处于熔融状态,反应温度达900-1000℃,如果物料泄漏,极易引起燃烧爆炸。
2.生产过程中机械升温也易引起火灾
干燥机在运转时也常会发生火灾。例如,由于风机等机械摩擦过热引起附着的或缠绕着的纤维着火;机内加热器上长期积存的纤维屑受热自烧;烘干温度由于调控失常,超过粘胶纤维的自燃点而着火。
(二)合成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1.主要原材料具有易燃、易爆性
(1)合成纤维所采用的原料,单体和成品基本上都属于易燃或可燃的有机化学物品。生产涤纶所采用的乙烯、环氧乙烷、二甲苯、甲醇等,生产腈纶利用的乙炔、丙烯、丙烯腈,生产维纶使用的乙烯、乙醛、乙炔、甲醇等等,都为气态或液态的火灾危险物质。其爆炸下限低,火灾危险性大,而且极易挥发和扩散。如果生产或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则会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遇有生产中的高热、冲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电气火花,生产加热或检修中的明火等点火源,都会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2)大多数原料、单体和纤维成品具有强烈的产生静电的特性,因此,极易发生输送、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静电火花引燃的火灾事故。
2.生产操作中有火灾、爆炸的危险
合成纤维生产操作都是以反应过程为主,其中氧化反应、聚合反应等都属于放热的化学反应,如果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则有造成设备爆炸甚至系统性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由于生产工艺要求,有的需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反应;也有的如丙烯氨氧化制丙烯腈,需在接近爆炸极限的条件下操作;有的需要自燃点温度以上进行加工处理等等,危险操作条件都给操作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如果出现加料错误,配料比例失当,仪表失灵,控温控压疏忽等操作。失误或因突然出现停水、停电,搅拌和冷却中断等异常情况,就都有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
3.机器设备的火灾隐患
(1)由于设备不良而发生跑、冒、滴、漏,因可燃物料大多处于高温状态,有的已超过其闪点、甚至自燃点,故漏出后即发生燃烧。
(2)仪表失灵、设备故障,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而导致事故;电气设备不良、静电火花、摩擦撞击、违章用火而引起火灾爆炸。
二、化学纤维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粘胶纤维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1.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墙、防火分隔应符合规定
工厂厂址要远离居民点,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且应处于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二硫化碳车间、原液车间、纺丝车间、二硫化碳站和酸站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后处理车间、碱站、浆粕库和成品库可为三级。上述各生产部位宜分开设置,否则应用防火墙分隔。生产和储存二硫化碳的部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设置,并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2.生产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常检修
(1)生产、储存使用二硫化碳的设备、管路应严密不漏,并定期检查系统的强度和腐蚀情况,同时应设有放空管或排放筒,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安全排放。电器应选用防爆型;设备、管路应接地,输送二硫化碳的流速不宜超过1米/秒,以免因摩擦产生静电导致起火和爆炸。
(2)黄化机应配备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并注意维修校验。黄化机盖应用铝皮或其他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衬垫,操作台和工具也应用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
(3)浆粕预碎机以及老化鼓和黄化机之间,宜安装磁铁分离器,以剔除铁质杂物。浆粕粉碎时,应通水冷却,防止因摩擦产生热量而引起火灾。
(4)烘干机内可加装自动控制蒸汽压力装置和灭火系统,以防纤维产品在机内着火蔓延。
3.车间内要保持清洁,及时清除流落在地面或操作面上的粘胶溶液,清除的残渣应集中妥善处置
4.严格火源管理,检修动火必须按<动火检修规定)执行。
5.二硫化碳着火时,要切断物料来源,进行系统隔离,并有喷雾水、泡沫等灭火剂扑救。
6.储存二硫化碳的安全措施
储存、运输二硫化碳时,必须用水封住二硫化碳液面,以防止其蒸汽逸出。输送二硫化碳,应向储槽中加水将二硫化碳压出。有二硫化碳存在的地方,应绝对禁止烟火。
(二)合成纤维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
1.建筑防火要求
合成纤维生产厂的生产区、库区、辅助生产区、办公区等应分区布置,其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道路、消防给水管网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灭火设置及灭火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或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补救措施加强火灾预防工作。
2.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应注意妥善管理,严防发生事故
(1)储罐、管道、容器应密闭良好,严防渗漏。
(2)所有储罐应根据需要安装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和相应的消防设施,应有泄压装置。罐装前应试压试漏,按规定充装系数灌装,一般不得超过95%。禁止超量灌装。乙炔、氯乙烯气柜应有水封。
(3)高温季节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4)有些物料容易自行聚合,因此要加入阻聚剂。如丙烯腈可加入35-45ppm的对甲氧基苯酚(meq)或100ppm的氨,丙烯酸甲酯加300~400ppm的对甲氧基酚或300ppm的丙酮缩氨基硫脲。异丙醚长期储存会生成易爆炸的过氧化物,应加抑制剂米吐尔。
(5)运输、搬动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
(6)储存、运输三异丁基铝等烷基铝时应用99.8%以上的氮气保护,防止自燃,三异丁基铝等不得与水接触。
(7)对偶氮二异丁腈采取特殊防火措施。偶氮二异丁腈在35℃时开始分解放出有毒可燃气体,95℃以上剧烈分解、自燃,放出有毒烟雾。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储存偶氮二异丁腈的库房必须保持干燥和通风,室温不得超过25℃;室内不能设蒸汽管,不能有阳光照射。如为纸桶包装,不能堆放两层以上,避免受压后温度升高。不能与氧化剂、酸等物品接触,要避免剧烈震动、挤压和撞击。工厂储存量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生产现场只能存放当班的用量,存放点不能靠近暖气管、电动机等热源。使用时随用随开。发现结块不能用铁器敲击或加压碾碎,应用振动筛均匀粉碎,以防局部过热而发生分解。
检修盛装过偶氮二异丁腈的设备时,应先将其中残余粉末彻底清理,否则不能使用敲击、钻孔方法。
3.设备的防火要求
(1)生产或储运过程中有超压爆炸危险的设备,均应安装安全泄压装置。例如,氢化塔、氧化反应器、聚合反应器、酯化反应器等设备。
(2)有燃烧爆炸介质的高温高压设备,应设惰性气体保护设施。如生产合成纤维的氧化塔、氧化器、丙烯腈合成反应器、酰胺聚合釜、篦麻油裂解炉等。设置联通氮气管线或氧化钢瓶的固定装置,或水蒸气、水喷雾等设施,以利必要时起到保护、置换、压料或灭火的作用。
(3)生产和使用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应有放空管,以便在置换设备系统和发生事故时能安全排放。放空管可单独设置,亦可将同类气体的几根管子汇成总管放空。凡能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物料如丙烯腈和氢化钠、氢氧化钠等的放空管,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混和放空。
(4)反应危险的操作,应设置联锁或联动的自动控制装置。对于操作中有超温、超压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除应设有自动或手动紧急泄压排放设施(如放空管、事故槽等)以外,宜设置自动联锁、联动控制和报警系统。当温度、压力超限时能自动调整,或者停电时能进行自动停料等工艺处置,并发出警报信号。条件允许时,最好设置抑爆系统。
(5)凡有氢气、乙炔、乙烯、丙烯、苯、二甲苯、环己烷、丙烯腈等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线(包括放空管线),均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用空气输送、干燥、掺和可燃的粉状、粒状树脂的设备系统亦应有良好接地。因为这些树脂在干燥、掺合、输送过程中有可能挥发出可燃气体或蒸汽,遇静电火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6)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或蒸汽)泄漏的装置区、厂房内,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一般要求其报警值为爆炸下限的1/3左右。检测报警装置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部位,窝风地域或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下风位置。
(7)聚合物熔融纺丝时,其热源宜采用高压蒸汽,热载体间接加热,不宜采用电阻丝或电感应加热。因为聚合物中可能含有残留的单体可燃蒸气能或在较高温下分解出单体蒸汽,当它们从机头喷出时,遇赤热高温表面便会着火,或遇电感绝缘破损产生短路火花也会着火。
(8)可燃气体管线应加装水封或阻火装置。例如输送可燃气体的管线中间,进入有爆炸介质的高温设备的气体管路前端,以及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排气管的末端应加装阻火器或水封装置。存在粉尘飞扬危险的通风管道应装设阻火闸门。进入加热炉的输送含重组分的带液燃料气的管道,应设有分液罐及阻火器。分离出液体的排液管道,应接人回收系统或安全排人系统。
(9)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人管道应设置防止产生负压的平衡阀或定尽阀,以免渗进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造成压缩机爆炸;多级压缩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各段间应设冷却器和气液分离器,防止气缸内带人油和液体而发生超温超压引起爆炸。当由高压段的气液分离器减压排液至低压段的分离器内或排油、水到另设的低压油水槽时,应有防止窜压的止逆和超压放空的安全阀或防爆片。
4.生产操作的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是实现防火安全的根本保证。
(1)投产前,设备系统用清水洗净,并采用压缩空气试漏和氮气置换,爆炸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其含氧量应降至0.2%以下,而爆炸下限高于10%的,含氧量达到0.5%时,方可开车生产。
(2)投料时首先要严格按照配方比例配料,特别是对有空气(氧)参加的原料配比,一定要控制在爆炸极限之外。例如丙烯氧化法制造丙烯腈时,在反应器内丙烯、氨、氧和水蒸汽之间的比例应为1:1:2—3:3—5。必须加入水蒸气作稀释剂,避免丙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次,要准确地掌握投料的先后次序、投料速度、分批投料的间隔时间,一般的投料次序是先投不燃或可燃物料,后投易燃物料,例如,沸腾床反应器制取丙烯腈时,必须先输入含水蒸气的空气,再送人氨,最后通人丙烯。投料速度不可擅自提高,以免出现反应过激,操作失控或超负荷生产。
(3)温度和压力必须按照反应条件,细心观察,严格控制。例如丙烯腈合成的反应温度通常是460—480℃,一般控制在470℃左右,低于该温度,则丙烯转化率低,影响产量;高于该温度,会出现物料结焦,堵塞管路甚至引起反应物料着火(丙烯腈自燃点为480℃)。因此,当反应温度接近或超过500℃时,应当采取喷水蒸气或水等紧急措施降温,或者停止加料。
(4)出料必须在反应达到终点时进行。无论是正压还是负压操作,都应在规定的压力、温度条件下出料。对于易燃物料,应采用氮气保护出料,而不得用压缩空气排料;同时应注意控制卸料速度。
5.严格控制火源
(1)火灾、爆炸危险生产车间或操作岗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火源管理规定。例如,电气设备须符合火灾、爆炸场所的相应防爆类型要求,如因条件所限可采用有效的临时性补救措施,如隔离传动,远距离操作,油开关,密封、氮封保护等方法。
(2)严格控制外来火种和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种。例如,禁着化纤衣物上岗,穿带钉子鞋进入厂房;禁止有产生火花危险的敲击、拖拉等危险动作等等。
6.按照规定的需要配备各种灭火设施和器材
例如水蒸气和惰性气体灭火设施,以适应灭火的需要。通常,露有导线的联苯炉头、电加热棒、电感应加热线等电热、电气设备应配备干粉、二氧化碳、氮气等灭火器材;高温操作的设备,可配置水蒸气(与水不反应者)、氮气、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醇、酮、醛类物料应用抗溶泡沫器材等。
第8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
1、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2、经常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检查;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3、严格落实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未申办危险作业申请单或不符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4、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5、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7、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8、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9、建立防火档案,管理、使用好消防台账。
第9篇 电气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1、电气焊工上岗,必须持有上岗证,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电气焊工上岗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以便发生火险,及时扑救。
3、电气焊工在操作过程中,应采取严密防护措施,严禁熔珠溅落到易燃物品上。
4、电气焊工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
5、电气焊工了解现场情况,焊、割单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第10篇 消防器材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分项工程名称 | 作业部位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交底内容: 1、各种消防器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栓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无腐蚀。 3、水带充水后,防弯折,不带油类污染,用后清洗晾干,收藏时用单层卷起,竖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口和抠门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泄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摔压。 5、消火栓接室内、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油,消火栓井应经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冻措施。 6、工地设有火灾探测和自动报警灭火器系统时,应由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 |||||||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
第11篇 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7
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够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12篇 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