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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9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第1篇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 则

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

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

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

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等;

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

2.2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 定期接受培训;

—— 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 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

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

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

第2篇 南菁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江苏省菁南高级中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实施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校长负责所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分工负责,分层管理,具体做到:

(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二)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卓有成效,学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三)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度,各类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案;

(五)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具体工作要求及负责部门

(一)校园设备设施安全

1、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超过使用年限和被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应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校园围墙及校内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等建筑和设施要符合安全规定。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关设施应安全可靠。不符合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造。[总务处]

2、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设立报警求助系统、应急处置设备和紧急疏散通道,严禁在通道口和疏散口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学生安全撤离现场。学生公寓使用上下结构的床铺,护栏应符合规范。[总务处、安监办]

3、基本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建或改建校舍,按照建设工作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操作实施,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未通过验收和备案的,不得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用房。[总务处]

4、学校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应制定防火、防爆、防变质、防挥发等安全保管制度,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教务处]

5、学校电路及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定人定责,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存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校园内的道路、楼道、走廊应有照明灯,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高压变电设备必须有专门围栏隔离,并设置安全标志。[总务处]

(二)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德育处、安监办]

(三)集体活动安全

1、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学校办公室备案;大型校内活动由校党委讨论,报校长批准。[校办]

2、校内组织*、演出、放映等活动,应当申明纪律,责任明确,安全有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派专人维持秩序,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意外事故。[德育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3、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需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和文化体育局批准。校外集体活动要与共同组织的单位就安全保障作出书面约定。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事先应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德育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一切有安全隐患和没有教职员工陪同的勤工俭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技术教育和生产劳动活动,应在勤工俭学基地进行,并遵照学生的身心特点,不能超越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危害身体健康的劳务创收活动。[德育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5、学生集体活动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安监办]

(四)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1、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体质状况进行检查,建立心肺功能等不适合大运动量的学生的健康档案,避免这些学生进行大运动量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政教处、体育组、医务室]

2、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损坏的及时维修,不能修复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更换。[教务处、体育组]

3、体育教师应加强对运动会、体育教学和训练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学生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应有保护性措施。不得组织学生校外跑操。[教务处、体育组]

(五)饮食卫生安全

1、建立卫生保障制度,加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常识的宣传,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安监办、食堂、医务室]

2、学校食堂应有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岗位管理制度,杜绝非食堂操作人员进出食堂操作室。设备设施应齐全,并随时用净水对地面、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防鼠、防尘、防蝇、防潮。禁止农药、人畜用药、灭鼠药及其容器进入食堂或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用房。[安监办、食堂、医务室]

3、食堂采购人员在采购原料和订购食品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学校食堂所购肉类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应有专屋(柜、瓶)专人保管。[总务处]

4、学校食堂生产、经营、销售的全过程,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食堂炊事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对加工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检疫。[安监办]

5、学校应对炊管人员加强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食堂操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应定期体验,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安监办]

6、加强对水源的管理,水井应加盖密封。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利用净水设施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对学生饮用水应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杜绝师生集体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总务处]

7、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总务处]

(六)教学实验安全

1、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对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其它实验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门保管和使用。学校实验教学在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操作,防止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教师和学生将有害、有毒物品私自带出专门的保管和教学场所。学校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此类物品的购买、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责任落实。[教务处]

2、实验室要将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显着位置。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从事各种实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教务处]

(七)消防安全

1、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师生逃生自救演练,教师定职定责,学生定向定点,确保学生紧急逃生自救安全有序。[安监办]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在公共场所合理增设消防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安监办]

3、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用油等安全教育,抓好食堂、学生公寓及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易燃物品应按规定存放管理。禁止学生在教室、宿舍内生火取暖和用电取暖,不准烧电炉、点蜡烛,不准在学生公寓内起伙做饭菜等。[安监办]

4、定期请公安、消防部门的专家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和灭火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和摸拟训练,传授防火安全知识,开展疏导演练,教育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监办]

(八)学校治安安全

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司法、公安等机关建立长期协作关系,聘请司法、公安等机关、团体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校办、安监办]

2、加强出入校门的管理工作,学生凭证出入,外来人员严格实名登记手续。外来人员和车辆(紧急救助车辆除外)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和运动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保卫人员夜间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安监办]

3、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校园。定期对学生寝室等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收缴管制刀具等易造成伤害他人的物品。[德育处、安监办及各年级组]

4、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德育处、安监办及各年级组]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安监办]

(九)住校生安全

1、建立完善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配备专人管理学生公寓,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德育处、安监办]

2、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德育处、安监办]

(十)师生身心健康安全

1、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校办]

2、重视教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每年秋季开学前对教职员工和临时人员进行体检。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或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措施。[校办、工会]

3、重视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工作,主动作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德育处]

4、教职员工要特别注意优秀学生和关爱贫困生、学困生、心困生、留守生,促进培优转帮工作。[教务处]

5、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的特点,遵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地去开展工作。[德育处]

6、重视学生离校到校情况。学生需要提前离校,需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班主任签名,安全保卫处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安监办、年级组]

7、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和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事故,积极与家长配合及时向保险部门索赔。及时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调解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总务处]

8、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才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学校政教处、医务室,为其建立档案。教职员工在教育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德育处]

(十一)网络安全

1、学校网络安全,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计算机,清理病毒及黑客程序,以保障校园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负责学校网络的保密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对必须保密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校办、教务处、现代办]

2、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校园网传播带有***、淫秽内容的信息,或将校园网作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校办、教导处、现代办]

3、以活动为载体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以此为学习背景和学习工具。[校办、教务处、现代办]

(十二)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1、将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体系。[校办]

2、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在“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校办]

五、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各部门及教职员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及时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将安全事故及时、客观、准确上报分管副校长、校长,然后通知学生监护人,再报市教育。事故报告的时间不能迟于事发后1小时。

2、亲临现场

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处理

组织救护---维护现场---协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进行善后处理

4、各部门值班电话:

(1)办公室电话: 86990206

(2)安监办电话: 86990211

(3)政教处电话: 86990216

(4)教导处电话: 86990217

(5)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6990246

(6)其它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江苏省菁南高级中学

2014.4.1

第3篇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成 员: 全体班主任、值日教师、寝室管理员 女工委员 女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检查楼道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校楼道安全工作的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

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值班巡逻,保持时刻疏通。

1. 值日班子成员和教师,每日三人,应有一人,从早到晚下课时在教学楼站岗值班,2.重点抓好学生上下楼的密集时间的疏通工作。

如:课间操前后、上午下完课时、早晚自习下自习、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之际分时段上下楼。

集体活动由学校统一指挥,上下课时间分时段进行,具体是

1、2楼提前5分钟下课,3、4楼按时下课。

3、学生宿舍楼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由寝室管理员负责。

早上下楼以及晚上上楼的时候管理员应该在楼梯处守候,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挂好安全提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1. 各楼道各层除了准备应急灯外,还在楼道上下的醒目处挂安全提示牌。

如:

①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②莫拿生命开玩笑,别让通道变险途;

③脚踏实地上下,心平气和往来;

④生命诚可贵,拥挤太危险。

2. 各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向班主任和当天值日教师反馈安全情况。

每周班会、每天课间操、每日的班主任下班课,都要谈安全,特别是下课后的安全。

五、注重检查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 每天检查楼到各种设施:如灯泡、护栏、地面干湿和卫生、楼道阶梯质量等。

2. 切实落实值日检查制度,勤检查、勤汇报,谁值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当。

3. 加强值班人员职责,把楼道安全纳入学校管理日常议程和教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制中。

六、加强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室、办公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七、应急措施:

1、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政教室、办公室、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2、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3、学生碰伤、撞伤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4篇 星河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室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在实验分析时,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八、凡因保管不当、违规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5篇 学校食堂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液化气之前必须将食堂的窗户、大门打开;保持良好通风;观察液化气是否有臭味;确认无漏气时再开火使用。⑴、嗅觉--家用液化气中掺有臭剂,漏出时会有自味。⑵、视觉--液化气外泄,会造成空气中形成雾状白烟。⑶、听觉--会有“嘶嘶”的声音。⑷、触觉--手接近外泄的漏洞,会有凉凉的感觉。

二、使用液化气时,观察火焰正常呈淡蓝色,如发现呈红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烧现象;会产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险,应立即请液化气专业人员检修、调整炉具。

三、定期检查炉具、液化气管线是正常;怀疑液化气管(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测试,应以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仔细地检查一下,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是否与供应的液化气相符合,与灶具的连接管两端卡子有否安装固定好,所有阀门是否关好。

四、发现液化气漏气时应如何处置:⑴、立即关闭液化气开关。⑵、千万不可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⑶、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并迅速逃出户外。⑷、打报警处理。

五、送气时,应做好交接记录;⑴并检查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⑵钢瓶请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动。⑶、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⑷、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⑸、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⑹、保证贮存液化气不得超过两瓶,将贮存液化气降到最低,确保安全。

责任人:

第6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

第7篇 学校实验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验收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各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检查。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3.月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月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月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4.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5.危急情况停工制。

6.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当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位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8.抓好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施工队和各分包单位设专职与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三长二员'(模板、钢筋、砼专业技术工程师,专职与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综合管理,做到常备不懈,一抓到底。

9.队伍进场及时进行三级教育,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特点,切实做好同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整体安全意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11.坚持'四不放过'制度

12.坚持施工前交底,工后讲评活动

13.坚持安全周、安全月活动,坚持定期检查制度

14.施工现场设安全标语,危险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5.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

16.抓好高空作业防护,认真使用'三宝',加强对'四口'、'五临边'的设防

17.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严格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管理,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采用36v 安全电压照明,使用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18.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jgj59-80》的规定,双排落地式脚手架重点把好'连接、承重、检查'三关,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重物,并按规定用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止物体打击。

19.施工期间,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场内,非本单位的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20.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布置设置围护,对外通道建岗设卡,保证现场安全。

21.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进入装修阶段,狠抓预防,消防用水随楼层布置消防栓,并备有消防带。

22.本工地为不吸烟工地,严禁在工地吸烟,违者罚款。

23.抓好大型机械的管理,坚持'十不吊'。塔吊不准带病作业,起吊重物时不得拖吊和超载起吊,离地0.3m 暂停起升,检查安全稳定后,定转就位,防止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

第8篇 区学校图书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学配合任务,对图书馆安全负责。

2、根据图书馆的特点和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量力性的原则提出购书申请,参与图书选购,负责新进图书验收、进馆和建账工作,对图书质量和版权承担把关责任。

3、所购新书按照专业方法分类、编目、管理,及时上架,对书架安全检查负责。

4、室内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保险单据等。私人现金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外出购书保管好支票、防止被盗。

5、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

锁好门窗。

6、及时做好报刊的订阅工作,新到报刊杂志应及时展出,过期杂志要及时调下,年终做好报纸、刊物的装订入库工作,对书库安全检查负责。

7、做好书库、阅览室的通风清洁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防霉、防虫。

8、爱护书籍,同时提醒读者不得涂改污损图书,保护图书

完整。

9、严禁不健康的书籍流入图书馆,保证学生阅读安全。

10、熟悉图书馆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好学校财产。

11、熟悉图书馆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

熟练操作。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13、对自己办公室的设施安全履行自查责任,每旬认真填写《办公室设施安全自查表》,自我存档,保留一年。

14、办公室的废旧书报纸张应及时处理;正常使用的纸品要放置在离电源和热源较远的位置,以减少潜在的火灾隐患。

第9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甘肃煤炭工业学校是平川公安分局消防科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师生以及在本校住宿、工作、学习、施工、经商、租赁学校房屋的集体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分管副校长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卫科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行使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各科科室长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科室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本科室的防火安全员。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代表学校与各科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代表科室与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防火安全员;

(二) 制定本科室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五) 组织本科室人员参加学校开展的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 保卫科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领导下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学校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并管理学校义务消防队,监督指导防火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七) 组织开展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八) 定期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学校房产,学校是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报保卫科备案并服从保卫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科室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科室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科室、承办科室以及提供场地的科室,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校内举办集会、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科室必须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并责任到人。

第十五条 学校各科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 凡校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均应报地方消防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同时报保卫科备案。

第十八条 各科室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操作,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操作。公共聚集地和娱乐场所在使用期间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科室和个人均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严禁下列行为:

(一)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教学、工作、营业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和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条 各科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任何集体、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谎报火情或者有意延误、阻挠报警。

火灾扑灭后,起火部门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范围防火安全检查,各有关科室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自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二) 防火巡查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五) 重点防火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师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七)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八) 其他需要检查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二十五条 保卫科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定期对学校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六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本科室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七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科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八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保卫科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二)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 违章使用电器、乱拉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熔断保险装置的;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类电器、电加热器的;

(四) 在校内防火重点要害部位吸烟和未经批准动用明火的;在校内销售、燃放烟花鞭炮的;

(五) 在校内焚烧废旧物品和落叶垃圾的;

第二十九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科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

第三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将整改情况记录书面报所在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同时报送保卫科备案。

第三十一条 科室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防火委员会书面报告。

第三十二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所在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及各科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11月9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学校对师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科室、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保卫科应对入学新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科室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老师、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四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各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公寓楼管理员、保安员、电梯操作人员、从事明火作业人员、电焊工、气焊工、茶炉工等专业人员;

(三)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现场指挥组、紧急疏散组、伤员救护组、通信联络组、外围控制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联络、伤员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三十七条 学校每学期在全校师生中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学校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学校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员;

(三)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四)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五)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方消防管理机构要求填发的各种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火灾情况记录;

(四)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五)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九章 奖励与惩处

第四十一条 学校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二条 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未达标的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有关防火安全员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全校通报批评。

第四十四条 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报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二)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四)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停产停业,并报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一)校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未报消防管理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

(三)校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竣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报审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举办集会、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大型活动的,保卫科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报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二)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在工作时间段将安全出口上锁的,或者偷窃、毁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管理机构、保卫科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够成犯罪的,对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全校通报批评。

第四十九条 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引起重大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学校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防火委员会负责解释,防火委员会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肃煤炭工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10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部门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1、消防安全由校长负责、协调,有部分教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实行部门防火责任制,并由部门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3、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办公用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管理消防设备的部门要负责管理好消防设备,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5)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通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6、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7、办公室内烟头及火柴余烬随时熄灭。

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10发现火警,应立即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闸和门窗,迅速离开工作场所,应徒步从楼梯下去。

11、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理: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3)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杯等的;

(4)乱挂、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第11篇 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安全工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对学校而言,为师生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意义所在。今天的会议,一是讲当前学校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二是讲今后安全管理工作怎么做的问题。

一、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

表现在:一是随便叫一老师兼管,也不考虑他的工作量,什么都只是兼。二是安全经费不舍得投入,该增加的安全设备不增加,有能力整改的隐患不整改,一味“等靠要”。校长安全忧患意识欠缺,安全检查往往“蜻蜓点水”,一学期很少开会专门研究安全相关工作。

2、学校对安全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虽然近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逢会必讲安全,学校领导也天天讲,但效果总是不尽人意。究其原因,还是把安全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的把安全工作落在实处。工作落实不够,上级下发文件没有很好去落实,要求开展的活动未认真组织实施,表现在无简报上传,无隐患排查数据上报,无活动开展等,更有甚者,不知下了何文件,文件在哪里。

3、没有认真签订安全责任书

我局已下发了以下安全责任书范本:家校公约、交通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暑假安全责任书、寒假安全责任书。从几次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学校认真全部签订,部分学校所签欠缺较多。

4、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普遍不参加

以往参加的学生数少,有下江中学、二中、三中和特校参加过,有些学校还不知道有“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这回事。

5、中心校对所辖乡村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指导极少。

6、学校保安和宿管员聘请过少或没有。

7、教师对安全知识的储备不够和缺乏

我们的教师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专门的、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互联网上,也只能搜索到屈指可数的教师安全培训相关事件。很多教师连灭火器都不会使用,何况我们的学生呢正因如此,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还停留在口头的宣传教育,仅限于叮咛,反复嘱托的简单教育方式。

8、农村交通安全存在隐患

农村交通落后,学生坐车困难,不管是不是“三无”车辆,是货车还是旧车学生上学回家是车就上,一切就是为了抢时间和有车。有的家长亲自驾摩托车送儿女上学回家,或者任由学生骑车上学回家。农村学生上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9、学生宿舍管理混乱

仍有很多学校学生寝室就是除了给学生一张床外,就是苍白的墙壁,毫无温馨可言;年幼的学生寄宿在学校缺少生活习惯养成教育;宿舍内床上物品(被、衣服)不整理,乱堆乱放。

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1、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签订责任状,签订率100%。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包片负责的管理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逐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通过签订责任状,使大家明白三件事:①安全事故不防就是渎职;②遇事即问安不安全,怎样才能更安全。③安全是最大的责任,安全出事也许就会丢饭碗,坐监狱。

2、学校安全工作重在落实

当前的安全话题,说的不可谓不多,但把安全工作去做实做细,去落实问题,却不是那回事。学习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首位,加大安全经费投入。该增添的安全设备要增加设备,该增加的人员要增加人员。不能“等靠要’,我们必须狠抓落实,因为不落实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安全工作重在落实。只有将安全工作细致入微、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落实下去,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和和谐的校园环境,才能保证师生的切身利益。

3、加强学校保安和宿管员队伍建设

学校保安和宿管员是维护学校安全的一只重要力量。学校安全工作除了主要是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全体师生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外,就是要要加强学校保安和宿管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的保安和宿管员队伍,才能对校园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专门管理,对确保和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起到重要的作用。宿舍管理:根据需要,配备宿管员,还要考虑有女宿管员;要对保安员和宿管员进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和宿管员的业务能力。

加大学生宿舍管理力度

学生在校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寝室度过的,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第二个家。如果没有一个和谐、温馨的集体宿舍,学生生活将是在痛苦中度过。集体宿舍人多,是矛盾易滋生的地方。宿舍管理,重在学生生活习惯养成。我们对规范宿舍管理做了些规定,待会要去三小实地参观交流,我们再作具体要求。

切实加强校园管制刀具清查工作,认真开展学生矛盾排查,及时处理学生矛盾纠纷

管制刀具是学生矛盾纠纷恶化的主要工具。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失察的表现,如造成恶性事件,更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严重疏忽。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排查、清理和收缴,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和群体性伤亡事故的发生。开展学生矛盾排查活动,积极发动学生检举不良学生行为,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意识,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周密部署,不断强化“平时多一次安全学习,危难时刻就多一份生的希望”“平时多一次演练,就多一份安全逃生技能”的安全教育意识,扎实做好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安全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剑河地震就是最好的检验和例证。

防溺水教育:溺水事故一直是学生死亡的“第一杀手”,这几年我县每年都有发生。学校要把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落实到每个学生及家长身上。要有记录。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要与全校师生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要达100%,学习和张贴《交通安全须知》。教育学生不坐“三无”车辆,教师不酒后驾车。

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的生存、稳定与发展,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安全工作随时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将学校安全工作真正抓好抓实。

第12篇 学校电教教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学校电教教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电教教师分别为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性能与安全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对一些已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设备,应及时报耗和更新。

3.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若灭火器已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或充料。

4.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要经常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5.经常检查检修线路、电源、插座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位置放置醒目标志,上课前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十二篇)

一、总 则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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