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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标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17:24:07 查看人数:66

消防管理标准规定

第1篇 消防管理标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条例》

《山东电业消防工作条例》

3管理职能

消防主管部门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搞好安全消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管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兼任部门的消防员。

3.1 办公室副主任消防管理职责

3.1.1 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消防工作,对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管理。

3.1.2负责制定全公司消防器材的计划、购置、配备、更换、补充、检查工作。

3.1.3一旦发生火警,负责组织各种力量奋力扑救,并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消防部门。

3.1.4负责对全体职工及家属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3.1.5对各兼职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3.2 兼职消防员职责

3.2.1在部门负责人和专职消防员的领导下,努力提高消防业务能力,熟悉本部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布置及起火后的应急措施。

3.2.2协助本部门领导进行消防宣传工作,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爱护消防设施。

3.2.3按规定执行巡查任务,保证本单位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

3.2.4负责检查所辖范围的防火情况,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火源、电源及火情隐患。

3.2.5发生火警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组织措施

4.1.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消防工作。

4.1.2 公司经理是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4.1.3各部门班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4.2消防器材的配置,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如下

4.2.2生产厂房、高层楼房、材料库要设消防栓、池泵、水带、水枪和报警装置。

4.2.3生活区在适当位置设立消防栓,按规定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水桶、铁锹等。

4.2.4供电所、变电站、变电工区及车间班组,由消防员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及沙箱自理)。

4.2.5车库、仓库、油库,在库前适当位置设立防火工具箱,配齐专用灭火器材。

4.2.6运输车辆配备灭火器。

4.2.7其它防火场所,根据需要配备消防器材。

4.3消防器材配置后,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4.3.1设备的各种消防设施要固定存放,不得损坏,不得挪用。

4.3.2消防器材需要更换和损坏后,应及时报告消防员,上报公司消防领导小组。

4.3.3兼职消防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半年、泡沫灭火器每季检查一次。

4.3.4各种灭火器材应按规定检查,检查后的器材应有标签说明检查日期及有效时间。

4.3.5消防沙箱内要经常保持沙砾足量,沙箱保持完好。

4.3.6在寒冷和炎热季节,对消防器材要做好防冻防晒的工作。

4.3.7对随意挪用和破坏消防设备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4.4防火规则

4.4.1安装使用、检修用电设备时,应由电工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禁止使用不合格装置,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

4.4.2使用、储存、运输化学易燃品的设备和容器,凡能产生静电火花、产生高压爆炸的,要装置导除静电的设施。

4.4.3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表、安全装置和通风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要立即进行修理,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4.4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的地方,工作结束后要切除电源。

4.4.5生产厂房、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三品”应根据需要和安全要求规定存放限额和存放地点。

4.4.6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的废液和生产场地的刨花、锯末、碎布、沾油的擦洗材料,按规定妥善处理。

4.4.7在有易燃易爆炸危险的地方(场所)要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4.4.8使用电气焊工作的防火要求,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4.4.9蒸气锅炉的安装、检修工作的防火要求按《蒸气锅炉安全监督规程》的规定进行。

4.4.10道路楼梯、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的通路要保持畅通,防火区间不准存放“三品”。

4.5灭火规则

4.5.1全公司职工都应掌握正确的使用灭火器材以及在一般电气设备和其它场所灭火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5.2发生火警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利用符合消防条件的用具,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尽快报告消防部门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

4.5.3当电气设备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在扑救前应先切断燃烧部位的电源,必要时将临近设备的电源切断,如不能立即停电,可先用非导电性的灭火器扑救,以防触电。

4.5.4在扑救高压电气设备的火灾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保持与高压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4.5.5消防人员进入高压室灭火时,须经运行人员允许并陪同进入,运行人员应采取防触电措施,并将电气设备情况和是否可以进行扑救的意见报告消防负责人。

4.5.6发生火警时,除救火所必须的出口外,原则上应将所有的门窗关闭,以防空气流入,助长火势。

4.5.7电气设备着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与水反应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禁止用水扑救。

4.5.8若变压器发生火灾,应将所有的开关和刀闸拉开,并根据火灾部位及可能蔓延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若在变压器顶上着火应打开下部放油阀门,使油面低于着火处,当变压器有爆炸的可能时,必须把油全部放到储油坑里。

5检查与考核

对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安监部门配合。具体考核事项纳入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标准。

第2篇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3篇 怎样制定班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企业的班组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实者,无论多么完善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都需要在班组落实,班组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就能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总结消防管理实践,笔者对班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有如下设想:

一、班组消防安全组织标准

㈠班组长是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

㈡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消防管理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班组长不在时,消防管理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㈢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岗位的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㈣班组必须实行消防轮流值日制度,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消防值日,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消防管理员开展好日、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标准

㈠消防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的消防概况,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火灾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的火灾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4.火灾事故的报警、扑救、逃生、救护知识;

5.公司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动态。

㈡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再教育后方可上岗。

4.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考试10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对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消防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三、班组班前会标准

㈠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 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消防安全工作,并明确消防安全值日员。

㈡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㈢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指示和火灾事故案例。

㈣学习、抽考职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组周一消防安全活动标准

㈠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㈡消防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消防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消防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上加以注明。

五、班组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㈠班组长要组织进行上班前和上班中检查。上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有问题要交接清楚。上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

㈡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㈢值日人员应检查本班组人员各岗位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㈣消防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六、班组消防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㈠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㈡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火灾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㈢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消防安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消防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消防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消防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㈣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及各类安全操作说明,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㈤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次。

㈥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㈦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七、班组人员消防互保、联保标准

㈠班组必须实行消防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㈡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㈢在每岗位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㈣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的安全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督,互相保证。

㈤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安全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八、班组消防安全生产标准

㈠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㈡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㈢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㈣班组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㈤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 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㈥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每个职工应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4篇 办公楼写字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四确立:

1、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确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确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四组建

1、组建消防管理责任体系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建多家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机制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写字楼(办公楼),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委托物业单位的,可以允许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成管理机构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确各自应负的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委托统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7)定期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项目部员工职责

(1)熟悉本项目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请示甲方领导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0、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11、项目部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电气焊)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填写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 12、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 (3)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2)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7、禁止在项目部焚烧杂草、垃圾。 18、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9、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①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③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懂灭火方法 ①冷却灭火方法;②隔离灭火方法;③窒息灭火方法;④抑制灭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②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③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④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⑤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⑦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⑧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⑨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⑩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2)四会 会报警

①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②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

③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使用座机、手机拨打'119'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火灾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起火物质(燃烧物)是什么。

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凶猛,燃烧了几间屋或几层楼等)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 拔掉保险销,二握 握住喷管喷头,三压 压下握把,四准 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②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③分组实施引导 消防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5篇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使全体员工正确使用消防设备,掌握报警方法,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掌握安检要点。确保客人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所有消防安全均按本程序进行管理.

3.0 职责

3.1主管负责消防安全,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2保安队员负责组织灭火扑救。

4.0程序要点

4.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法规。将防火及安全工作纳入经 营、行政管理计划,作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并定期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4.1.2 本单位和外单位在酒店内因施工需动火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当天到 工程安保办公室填表申请,经审批同意,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施工。

4.1.3 配电房、电话总机及微机房不得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易取的地点,定期检查,室内清洁,走道畅通,定期检查维修设备。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值班人员班前与班中禁止饮酒,应勤听、勤看、勤检查,确保安全

4.1.4 锅炉房,空调机房和通道要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消防器材应灵敏有效,机器所须的各种油类等易燃物品,要指定地点存放,经常检修设备,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带故障运行。

4.1.5 所有会议室在会议期间不得插门,保证出入口畅通,客人自配电器使用时,要上报工程部,会议后要认真检查(如烟头),消除隐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4.1.6 客房服务员要熟悉住店客人情况,勤闻、勤看、勤检查。并注意醉酒、吸烟的客人,有情况及时上报,客人在房内使用未经酒店允许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或堆放易燃物品时,要及时劝阻,并向安全部报告。客人离开后,要认真检查房内有无隐患,如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总机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按指令疏导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作到逐房检查,防止遗漏,并注意保护客人财产安全。

4.1.7 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房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公分距离,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的白炽灯,不准使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磺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油库内不准设置维修场所。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

4.1.8ktv及桑拿的每个开关要有明显标志,对电视机、音响系统、灯光实行管理,经常检查电器插头是否完好,营业期间,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4.1.9 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卡斯炉、保温点心车,自助餐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规程使用。

4.1.10酒店安全通道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安全出口指示正确清楚。

4.1.1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够解决的火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1.12 每月由酒店主持对各部门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4.2相关表格

4.2.1《安全检查记录表》

4.2.2《整改通知书》

第6篇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标准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7篇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管理标准

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求达到十项标准。

(一) 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工厂的厂级下属的车间、班组都有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防火工作。

(二) 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各生产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区,防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 有专职或者兼职防火安全干部。

(四) 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 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六)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一般火险隐患要登记,重大火险隐患要立案,每项火险隐患都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七) 重点部位明确,一般来说,重点单位内部并非处处是重点应把哪些火灾危险性最大,保卫价值最大的地方作为重点保护部位。对重点保卫部位应该定点定专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八) 向职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电工、电焊工、危险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

(九) 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十) 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以上十项标准,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都必须做到,其他单位也应达到上述要求。

第8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9篇 酒店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标准程序-5

酒店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标准程序(五)

1.0 目的

通过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制订并实施控制计划,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酒店建筑物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控制。

3.0职责

3.1保安巡逻员在每天的巡逻中要查看消防设备,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

3.2消防员要对消防设备设施作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工程安保部,由其予以解决。

4.0工作程序

4.1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

楼宇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由工程安保部负责使用检查。

4.2消防设备设施的建帐

4.2.1工程安保部要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帐目表,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设施登记表》。

4.3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4.3.1消防设备设施由消控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无特殊情况,他人不得随意动用。

4.3.2消防员在每次巡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填写《消防设备设施巡查表》,要及时进行汇报处理,无法处理时,及时通知主管予以上报。

4.3.3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消防设备设施巡检表》上,在一周内将结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4.4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4.4.1安全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例行保养,定期检查消防栓和消防器械。

4.4.2消防设备设施应保持运行良好,消控员在对其保养的基础上要爱护所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4.5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处理

4.5.1安全消防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通知工程安保部进行处理。

4.5.2工程部要对酒店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先派人作现场了解,然后尽快拿出维修方案,出派工作单,及早进行维修。

4.5.3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购置申请。

4.5.4工程部主管对维修结果要进行鉴证。

4.6消防设备设施资料和记录的保管

4.6.1安全部、工程部要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作认真的记录,要填写《消防设备设施维 修/保养/更换登记表》,并要保存好所有的记录。

4.6.2安全部、工程部要对消防设备设施登记表和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修记录作妥善保管,并作定期检查。

5.0质量记录/附件

5.1《消防设备设施登记表》

5.2《消防设备设施巡查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6.2《消防管理制度》

第10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总分1000分)

被考核单位:

要素

主要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得分

领导和承诺

1.行政正职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亲自主持HSE月度例会,总结讲评、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2.行政正职亲自组织参加对基层(班组)进行的月度、重大节日、季节、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考核。

3.承包领导定期到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行政正职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1.月度例会缺一次扣10分,行政正职总结讲评和安排部署工作中无消防安全管理内容一次扣5分,未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重大节日、季节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工作每次扣5分。

2.未开展月度、季节、节前、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3.领导未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安全联系点活动记录卡》每次扣2分。行政正职未按照整改要求对隐患问题组织落实整改每项扣10分。

50

组织机构和职责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网络健全,职责明确。

5.建立健全以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6.文件接收发放及时记录并留存,重要文件精神贯彻及时,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4.组织机构及网络不健全扣10分;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扣5分;未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扣5分;未明确逐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每项扣5分。

5.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扣10分,未按制度要求认真执行每项扣5分;制度与油田公司要求不符,缺乏约束力每项扣5分。

6.重要文件未接收、传达、留存每次扣10分;接收后未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每次扣10分。

7.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一次扣10分。

100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8.各级、各岗位员工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记录齐全。

9.定期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大讨论”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危害识别工作,重点对识别出的危险点源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8.未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每项扣10分,未组织监督检查每次扣10分,未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组织整改扣每项扣5分。

9.未开展大讨论、大排查活动每次扣20分,活动内容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每项扣5分,对讨论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控制削减措施每项扣5分。未组织危险点源识别活动扣10分;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每项扣2分。

150

能力培训和意识

10.制定年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11.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

12.培训教案内容详实规范、重点突出,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价。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0.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0分;未按计划组织培训每次扣5分。

11.未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的扣5分;抽查员工,不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技能,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火灾危险性的每人扣2分。

12.培训教案、培训签到、效果评价及考试试卷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扣2分。培训教育内容无针对性一次扣2分。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每人扣5分。

150

运行控制

14.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定期检验消防设施。

15.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

1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7.易燃易爆生产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危化品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电气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8.个人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14.未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扣10分;台账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录入每处扣2分,缺少设备设施操作程序2分/台件,设备运行相关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未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的扣5分。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的扣10分

15.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每处扣10分;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摆放障碍物,影响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的每处扣2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的每处扣2分;在使用和营业期间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每处扣5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不完好,门上未设置正确启闭状态标识的每处扣3分;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的每处扣2分;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摆放物品的每处扣2分;在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每处扣5分;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未安装逃生疏散门锁的每处扣2分;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功能缺陷或者被遮挡的每处扣2分;人员密集场所未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的每处扣2分;宾馆、宿舍房间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的扣5分;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数量不足的每处扣2分;消防设施、器材功能缺陷,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2分;消火栓无明显标识;消火栓箱内设备不齐全、完好的每处扣2分;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的每处扣5分;设置障碍物影响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

16.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管理未严格执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员工脱岗)的和交接班的程序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环境不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无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17.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扣5分;违反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扣5分;电气设备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的每处扣2分;擅自拉接电气线路的每处扣2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

18.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全或功能缺陷的扣5分;易燃易爆场所检查巡查人员未根据工艺特点穿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扣5分

300

绩效测量和监测

19.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0.重点单位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21.重点单位实行班组日查、队周查、大队月查、厂安全部门季查的防火检查制度,并认真整改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好记录。

2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和季节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3.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

19.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0分;消防档案内容不健全、填写不规范的每项扣3分。

20.未按照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10分;公共娱乐场所未按要求在营业时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的扣10分;医院、寄宿制学校未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的扣10分;未将危险点源列入防火巡查范围的扣5分;防火巡查时未填写巡查记录扣5分;巡查和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1.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检查时未持现场检查表扣5分。

22.未按照要求在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未真写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3.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而未整改的扣10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未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的扣10分,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的扣5分。

150

应急准备和响应

24.重点单位根据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扣20分;预案组织不健全、实施程序不合理的扣5分;应急预案中的联络方式无效的扣5分;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未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的扣5分;每半年未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扣10分;体育场馆、展览馆的展览厅临时举办活动时,未制定相应消防安全预案,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10分;抽查员工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每人扣2分

100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第11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

(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七)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第五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九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第七章 火灾事故处置

第三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第三十四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十五条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第三十六条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公安消防部门对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考评,将评定结果分为a、b、c三类(90分及以上为a,80分及以上为b,80分以下为c),分别对应“先进”、“达标”、“不达标”,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三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将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推荐、评选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市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a类评定结果,县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b类以上评定结果。同时可与当地开展的“诚信企业”等相关评比活动挂钩,凡达不到b类以上评定结果的,取消评比资格,形成良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第四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某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内容

2.1 安全培训

2.1.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2.1.2 对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2.1.3 制定培训计划,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同时,熟练掌握发生一般火情或重大火情时处置方法。

2.1.4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1.5 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2 安全检查

2.2.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2 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区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2.2.3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后,应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上报。

2.2.4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3 安全疏散

2.3.1 始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3.2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3.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2.4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做好消防检查,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2.4.3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2.4.4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维修。

2.4.5 发现火灾时,要及时启动消防预案。

2.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2.5.1 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现异常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2.5.2 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县级消防安检管理部门负责。

2.5.3 消防器材管理

2.5.3.1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换药。

2.5.3.2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5.3.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2.5.3.4 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2.6 用电安全

2.6.1 严禁随意撕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6.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景区电工负责。

2.6.3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2.6.4 禁止私用电饭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消防管理标准规定(十二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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