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1、通风管理
(1)施工作业人员应爱护通风设施,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端头距迎头不超过5米,风筒破口要及时修补。风筒逢环必挂,以减少通风阻力。
(2)必须有足够的通风能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新鲜的空气,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如工作面必须停风则要编制专门停风措施报矿审批。恢复通风、作业前后必须由瓦斯检测员经过检测,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进行检查、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迎头正常通风后,方可恢复作业 。
(3) 安装瓦斯、电闭锁装置,并确保其安全使用。
(4)严禁工作面在无风或微风下作业,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2、防尘管理
(1)通风部门要在距迎头60~200m的回风流中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总装水量应确保200l/m2。在掘巷道每隔50m设置一道水拨头,每天洒水灭尘一次。每个出货转载点要设置喷雾,出货时打开,不出货时关闭。施工人员要配戴好防尘口罩,搞好个人身体防护工作。
(2) 各出货转载点处要设置喷雾;放炮地点向后50m处要设置3道喷雾,放炮前打开;喷浆回风流中距离喷浆点20m处设置3道喷雾,喷浆前打开;要求喷雾风水联动,每道喷雾间距为3~5 m,喷雾必须覆盖全断面。
(3)每天对施工巷道洒水冲洗岩面一次,并建立洒水灭尘台账。各防尘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3、防瓦斯管理
(1)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3%,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等通风区采取措施处理,瓦斯浓度小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才许进入工作。
(2)掘进过程中对于因瓦斯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动。
(3)跟班队长及电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
(4)电器设备20m范围瓦斯达到0.5%时严禁打开电器设备。
(5)探头管理措施:
①甲烷传感器电缆悬挂在电缆钩上,距动力电缆不小于100mm。
②t1悬挂在距迎头小于5m范围内的风筒另一侧距顶板≤300mm,距帮≥200mm。
t2悬挂在掘进巷道内距其拨门口向里10~15m处,
③洒水灭尘时,甲烷传感器必须妥善保护好。
④断电点及复电、报警点的瓦斯浓度:报警点≥0.8%, t1断电点≥1.3%,复电点<0.8%;报警点≥0.8%,t2断电点≥0.8%,复电点<0.8%;t1、t2断电范围:e121301胶带顺槽及回风经过的东二(13-1)采区胶带上山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断电后必须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4、防火管理
(1)皮带机头处要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不少于2个,沙箱含沙量不少于0.2m;,消防软管不少于25m长2根,并备有短接。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
火,控制火势,并迅速向矿调度汇报。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许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4)机电检修用过的棉沙,废油等及时装进密闭铁桶,定期带上井,若井下发生油类火灾时,不许用水灭火,必须采取黄沙或灭火器灭火。
(5)救火时,灭火员要站在上风侧安全地点。
(6)如果灾害危及到人身安全且无法控制灾害时,人员要戴好自救器,立即按避灾路线撤离
第2篇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局部通风
⒈安设的风机必须是双风机,双电源,并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运行监测装置,实现三专两闭锁。
⒉主、副风机间安设自动倒台装置,并保持完好。
⒊风机设专人看管,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和空岗,看风机人员必须熟悉风机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每天接班后,必须检查风机及自动倒台效果,如果有问题立即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不处理完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⒋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停、开风机,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送风安全措施。
⒌无论任何原因停风时,巷道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到新鲜风流中,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⒍送风送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巷道瓦斯,只有在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1%,局扇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送风机电源,启动风机送风,严禁一次送风,风机运行正常后,方可送巷道内设备动力电源,若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排放。
⒎副风机起动时,看风机人员应立即查明风机倒台原因,尽快起动主风机,保证主风机正常运转,否则应立即向队及调度室汇报。
⒏严格风筒管理,风筒吊挂工应保证风筒接口严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及时修补,做到无漏风、不死弯、不落地,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⒐各施工班组保证风筒无破口、无磨擦、无挤压,并及时延接风筒,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m。
(二)瓦斯管理
⒈当工作面揭穿煤层时,按瓦斯级别做相应的管理,施工的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必须高度重视。
⒉接班后,瓦检员首先对工作面全面认真地检查瓦斯情况。
⒊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
⒋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它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⒌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⒍当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面停风,瓦斯达到和超过2%时,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和建井调度室,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安排电工立即将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全部停掉,所有开关打到零位闭锁,按照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规定进行安全排放。
⒎当工作面及巷道中瓦斯浓度大于1%低于2%时,由当班瓦斯检查员、施工队负责人、通风工、电工组成排放小组,按照就地排放措施,就地排放瓦斯。
⒏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悬挂在距风筒末端退后5米的回风流中,使其处于工作状态,班长休班,由跟班干部担任此项工作。
第3篇 节日期间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 情况说明
因我公司从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5日安排进行轮岗,井下除通风排水工作正常开展外,其他工作一律停止,根据我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矿井节日期间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主扇风机房必须保证24小时专职主扇司机进行值守,并按规定对主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备查,发现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当班值班立即领导、通风区值班领导、机运区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到现场处理问题,并立即通知井下巡检瓦检员、安全员、排水工撤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
2、主扇一旦停止运行,现场由主值班领导统一指挥,立即打开防爆门形成矿井自然通风,并通过调度指挥井下人员撤离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待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通风命令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3、主扇一旦停止运行调度室要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停风原因、停风时间、恢复通风时间、现场处理情况并记录备查。并起动应急预案。【起动备用55kw风机,由发电机(两台500kw一用一备)供电】
4、通风区每班巡检瓦检员要加强对风筒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每班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供风工作面风筒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工作面风量满足供风需要,并将巡检结果报调度室。
5、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加强对所有工作面、密闭前、硐室的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班一汇报制度。
6、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时,必须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且以对照值中最大值为依据进行汇报。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值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7、通风区每班瓦检员要加强对所有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必须立即对一通三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
8、通风区必须对便瓦仪、瓦斯传感器按规定定期标校维护,确保仪器准确灵敏可靠。
9、机运区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所有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定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10、机运区负责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能及时传送,确保监控有效。并派专人每天对所有井上下监控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并将结果汇报调度室。
11、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要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每隔一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数据不上传或存在瓦斯报警时立即通知通风、机电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将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12、当发现瓦斯报警时,调度室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通知通风、机电部门查找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13、机运区加强对局扇管理,检修、维护到位,并实行包机制。由八点班瓦检员、安全员、电钳工组成局扇切换实验组,对所有局扇进行切换试验工作,切换试验要做好记录,以备待查。切换发现问题时立即进行处理。
14、机运区要加强对备用发电机的定期维护和试验工作因大电停电时,发电机必须保证在5分钟内启动,主扇和局扇在10分钟启动。
15、因大电停电造成整个矿井停风停电时,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指挥调度室执行井下立即撤人制度,并将人员撤离至地面。安监科负责清点出井人数。
16、通风区当班巡检瓦检员每班巡查井下防尘及隔爆设施,对损坏的设施情况汇报调度室,由通风区派人对防尘及隔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17、机运区负责集中轨道巷、皮带上下山、轨道上下山,通风区负责回风上下山、集中回风巷在节日期间至少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和煤尘清理工作,严禁井下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8、瓦检员和安全员、排水工下井时要相跟,实行同上同下,所到地点必须向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所在地点及井下巡查结果情况。
19、安监科负责对本措施落实监督工作。
20、未尽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
第4篇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为了认真吸取教训,严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矿安全状况有根本的好转,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此我矿建立以工程师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合理化。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回风巷,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2、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主要回风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4、加强各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矿井所需的有效风量。
5、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7、合理设计井巷断面及其连接形式,以减少通风阻力。矿井总进风流,总回风流通过能力应基本相等,通风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需要,尤其是回风系统的巷道断面要规整,支护良好。主要回风巷要消灭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5)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7)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8)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9)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10)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撤除人员进行安全地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抽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悬挂警示牌。如果风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将利用矿井的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并达到预定效果。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器设备,当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批,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3、加强瓦斯检查
(1)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4、分源治理瓦斯
(1)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2)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3)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4)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5)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6)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7)对采空区上隅角和掘进巷道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进行瓦斯抽放工作,保证风排能降低瓦斯浓度到规定要求以下。
5防止瓦斯引爆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的瓦斯浓度。
(4)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电源、专变压器就、专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生产,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q,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3)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 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4)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米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出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q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q。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出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q。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就、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入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安全与生产监测监控设备选用kj70型煤矿综合监控装置。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水仓、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
7、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袋隔爆
2)在1103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大巷每隔200米各设一组集中式隔爆水棚。
3)水袋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棚间距为1.2~1.5m。
5)水棚设置总长度为30m-35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m-150m。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一般不得小于400l/㎡。
9)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第5篇 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项措施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
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第6篇 浅谈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它的发生对矿井的破坏性极大,伤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坏。因此,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概而言之,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就是要树立一种观念,提高一个认识,构建一个体系,夯实四道防线。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思想观念。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测监控,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引导员工牢固树立瓦斯事故是绝对可以避免的理念,不断强化井下施工现场“一通三防”管理,特别是加强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和现场排放瓦斯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每周一安全大检查)或不定期(专业检查)的方式,加大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一通三防”事故,确保了矿建工程的安全快速施工。
2.切实提高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认识。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对瓦斯的认识,特别是对瓦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瓦斯的物理形态、化学性质、瓦斯引爆的三个条件,清楚各类瓦斯事故前后的征兆、特点和规律,掌握灾害预防、事故抢险、矿山救护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进而学会驾驭和驯服瓦斯的本领。
3.精心构建“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体系 煤矿企业应该配齐配全各级管理人员,形成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体系。
4.大力夯实通风、防火、监测监控、通防队伍建设四道防线。
(1)加强通风管理。重点研究解决瓦斯抽放、综放工作面尾巷设置、巷道断面设计、采区通风方式、高瓦斯区掘进的瓦斯探释等。坚持通风优先的原则,搞好各种风门风桥的动态管理,坚决杜绝跑风、漏风、风流短路等影响通风质量问题的出现,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搞好盲巷、闭墙、风眼等的静、动态管理,特别是抓好通风设施设备的工程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化,使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灵活可靠,便于调整风量,把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限以下。
(2)加强防火管理。除严禁火种入井外,也要严格控制井下火源的产生。加强机械保护投入和日常管理,重点防范磨擦起火,提高机电检修质量,加强润滑,克服带病运转;加强托辊、堆煤保护、打滑保护和机电无油化等工作。做好各种电气保护,诸如接地、过载、短路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预防电气着火。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从入井就要把好关,使设备防爆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各种缆线有明接头、鸡抓子、羊尾巴等现象,同时规范健全井下消防系统,配齐配足消防材料和消防设施。
(3)加强监测监控管理。严格对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对风量、风速、瓦斯以及 co等有害气体及时进行监视和控制;同时利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三专两闭锁等设施及时解决瓦斯超限时的断电停机、超限报警、停风就停电的问题。调度员随时监视瓦斯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撤人,进行抢修或抢险等工作。
(4)强化通防专业队伍建设。把瓦斯管理有关的领导、部门人员都列入通防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通防部和通风工区管理,并不断充实专业人员。在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上要坚持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在瓦斯治理工作上要敢与管理,敢于抓落实,真正发挥业务保安的作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煤矿“天”字号大事,安全决定一切,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促进发展。“一通三防”管理是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能够有效的防范事故与未然,进而促进矿井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有效发展。
第7篇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为了认真吸取教训,严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矿安全状况有根本的好转,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此我矿建立以工程师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合理化。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回风巷,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2、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主要回风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4、加强各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矿井所需的有效风量。
5、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7、合理设计井巷断面及其连接形式,以减少通风阻力。矿井总进风流,总回风流通过能力应基本相等,通风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需要,尤其是回风系统的巷道断面要规整,支护良好。主要回风巷要消灭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5)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7)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8)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9)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10)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撤除人员进行安全地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抽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悬挂警示牌。如果风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将利用矿井的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并达到预定效果。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器设备,当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批,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3、加强瓦斯检查
(1)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4、分源治理瓦斯
(1)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2)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3)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4)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5)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6)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7)对采空区上隅角和掘进巷道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进行瓦斯抽放工作,保证风排能降低瓦斯浓度到规定要求以下。
5防止瓦斯引爆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的瓦斯浓度。
(4)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电源、专变压器就、专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生产,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q,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3)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 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4)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米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出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q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q。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出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q。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就、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入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安全与生产监测监控设备选用kj70型煤矿综合监控装置。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水仓、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
7、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袋隔爆
2)在1103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大巷每隔200米各设一组集中式隔爆水棚。
3)水袋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棚间距为1.2~1.5m。
5)水棚设置总长度为30m-35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m-150m。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一般不得小于400l/㎡。
9)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第8篇 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压入式局扇通风,局扇距巷道底板高度不低于0.3m。
2、局扇必须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管理。
3、局扇安设在距回风口不少于10m的进风巷道中;
4、局扇需安设消音装置及防护罩,并设专人班班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局扇正常运转。
5、局扇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主备局扇能自动切换,瓦斯电、风电必须闭锁,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
6、迎头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首先应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大于1%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局扇启动时,应先点动3次后(每次相隔5秒)再正常开启,从而确保局扇风压逐渐加大。
7、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稳齐,且逢环必挂,逢洞必补,迎头风筒不得落地,严禁出现跑漏风现象。
8、风筒必须按规定,定期冲刷,不得出现积尘现象。
9、每周不少于一次风量测定。
10、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通风设施。
11、停风时必须及时撤人,严禁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作业。
12、综掘机截割时,必须打开前后喷雾,进行灭尘;巷道要定期(10天)冲洗,不得留有厚2mm长5米的煤尘,并把风筒上的粉尘冲洗干净。
13、风筒要严格按照规定延至迎头,煤巷风筒距迎头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8米;全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10米。
14、瓦斯探头:瓦斯探头应放在风筒对侧,距迎头不超过5米,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15、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第9篇 综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031采面工作面为松河公司采一区3#煤层的首采工作面,倾向长220米。1031采面于2023年8月开始回采,截止至2023年9月16日已回采748米,因遇断层,采取迈开断层重新开切眼的的方式进行回采作业,目前采面安装工作即将结束,将要进入回采阶段,为了保证顺利回采,特编制本技术报告呈矿审批。
第一章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
一、通风方式及通风系统
1、1031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方式。
2、通风线路:
新鲜风流经副斜井及主斜井→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回风联络巷→1580专用回风石门→总回风斜井→地面。
二、瓦斯抽放系统
根据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1031采面上下巷各铺设一趟14寸的抽放管使用高负压进行本煤层抽放,另外在1031回风巷铺设一趟18寸的留管使用低负压进行回采期间老塘瓦斯抽放,留管采用预埋式三通抽放,回采过程中每隔30m预埋1个三通。具体抽放如下:
1、高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量:q顺层=72 m³/min(抽放混合量)×15%×2(瓦斯浓度)=21.6 m³/min。
2、低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瓦斯q上隅角=115m³/min(抽放混合量)×10%(瓦斯浓度)=11.5m³/min
三、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1、根据1031采面前700m回采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分析,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最大达14.5m3/min,剩余回采段均在运输巷及回风巷沿煤层走向垂直于煤层倾向布置了本层抽采钻孔,抽放时间均在6个月以上。参照已回采的700余米,故预计该采面在回采期间瓦斯涌出量为45m3/min左右。涌出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及邻近层。
2、根据预计涌出量情况,按留管抽放瓦斯量11.5m3/min,本煤层抽放21.6m3/min,剩余11.9m3/min采用风排。
根据采面配风标准计算:1031采面回采期间配风量为2028m3/min,计算如下。
a、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风=100×q瓦采×k采通=100×11.9×1.7=2023m³/min。
式中:q瓦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m³/min。
k采通—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系数,取1.7。
一般对于综采工作面ka为1.2~1.7,对于炮采工作面ka为1.4~2.0,根据本矿综采工作面以往经验,取ka=1.7。
b、按照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需要风量
q1031采面=4×n
=4×60
=240m3/min
式中:na—回采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4—每人每分钟4m3的供风标准。
c、按照采煤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
q1031采面=60v采×s采
=60×0.8×10
=480m3/min
式中:
v采—采煤工作面应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其进风流气温和风速应符合有关要求,经查表,设回采工作面气温取18°~20°,则工作面风速va应为0.8~1.0m/s,取值0.8m/s;
s采—回采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2),为10 m2
d、按照风速进行验算风量
采煤工作面最低风速计算:q1031采面﹥60×0.25s1031采面
=60×0.25×10
=150m3/min
采煤工作面最高风速计算:
q1031采面<60×4s1031采面
=60×4×10
=2400m3/min
根据以上计算,回采工作面计算最大风量为:
q1031采面=max(qa1,qa2,qa3,qa4) =2023m3/min,因此工作面风量为2023 m3/min,满足风速验算要求。
第二章监测系统管理
1、探头严格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调校、维护和吊挂,要保证仪器的灵敏、可靠、发挥其正常的报警、断电功能。
2、按要求分别在1031采面上隅角安设t0或者吊挂便携式瓦检器,在进回风巷安设t3、t1、t2瓦斯监测探头,当进风巷t3瓦斯浓度达到0.50℅,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运输巷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工作面t1瓦斯浓度达到0.80℅或上隅角t0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保证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进、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回风瓦斯探头t2瓦斯浓度达到0.80℅时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只有当t3瓦斯浓度降到0.50℅、t1、t2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浓度将到0.8%以下、t0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进行生产。
3、由于该煤层为自燃煤层,因此必须按设计要求在1031回风巷安设一氧化碳探头和温度探头。在1031运输巷安设风速探头。同时确保所有探头均能正确反映井下的真实数据。
第三章瓦斯管理
一、回采期间的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1031综采面工作面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采面为u型通风。而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如风门该关的未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等)都会造成1031综采面工作面的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积存。因此回采期间必须得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
(2)建立完善的测风制度,每天安排测风人员对1031综采面工作面进行一次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2、加强瓦斯检查
(1) 根据1031采面上、下巷掘进期间的情况观察分析,1031采面煤层平均厚度为2.9m,回采期间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5.5m3/min,其中联合抽放63.14m3/min,风排12.36m3/min。
(2)回采期间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必须确保采面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8℅。当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工作面电源,只有当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3)瓦检员随时对瓦斯进行检查,当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送电,恢复生产。
(4)当班瓦检员必须随时对上隅角瓦斯进行检查,当上隅角瓦斯≥1.0%时,采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采用拉风障、码沙包的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只有上隅角瓦斯<1.0%后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设在距上隅角20米以外的地点,每班由采煤一区设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严禁失爆,上隅角往外20米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存放火工品;回采工作面机尾必须安设急停按钮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按规定安设,保证灵敏可靠;当瓦斯超限时,安检员或瓦检员能操作急停按钮,切断割煤机和运输机的电源。
(6)加强采面的瓦斯巡视检查工作,通风区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对采面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采面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
(7)采面瓦检员、安监员、班队长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器。
二、回采期间上隅角回收的瓦斯管理措施:
1、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禁止回采,只有上隅角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当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处理瓦斯采用码放编织袋结合挡风障的方法进行,码放沙袋时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挡风帐时采煤队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
3、当上隅角瓦斯超限需要处理时,瓦检员负责在上隅角往采面方向20米之外和上隅角往回风巷20米之外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4、当采面瓦斯涌出异常时,回收上隅角期间,其它地段不得进行移架放顶工作。
5、上隅角处理完毕后,瓦检员必须检查采面上隅角底板局部瓦斯浓度小于1.0%、上帮条带的局部瓦斯和回风瓦斯小于0.8%,采煤队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6、采面上隅角回收时必须使用好铜制工具。
三、回采期间的局部瓦斯管理和过钻场的瓦斯管理:
1、回采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对回风巷各钻场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每班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并按照要求在钻场内记录下检查数据。当出现钻场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拉风帐等方式引风稀释瓦斯。
2、回风巷下帮有抽放孔的钻场,通风部必须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放水,清孔工作,在采面还未推到钻场位置时必须确保每个钻场能正常抽放。当采面推到距钻场3m位置时,通风部安排人员将该钻场的抽放管进行清理,然后用水泥或玛丽散将所有的抽放孔进行封堵。
3、当采面推到钻出位置时,即采面过钻场时,采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沿倾斜方向打托棚,防止顶板垮落等)防止回采过程中造成回风瓦斯或上隅角瓦斯超限事故。
第四章综合防尘管理:
一、为降低1031采面回采时的瓦斯涌出量及减少煤尘的产生,采用动压、一次多孔注水方式进行注水,每次注水孔的数量为2个。
1、注水孔间距计算:
b=r×h
=5×2.5
=12.5m
式中:b-------钻孔间距,m
r-------湿润半径,5m,
h-------巷道净高(注水工作面、回风巷),2.5m
根据计算,注水孔间距为12.5米,在1031回风巷每隔12.5米施工一个注水孔,设计注水孔单孔深度为80米。
2、钻孔注水量的计算(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l×b×m×δ×q
=80×12.5×2.9×1.4×0.03
=121.8 m3
式中:q-------表示一个钻孔注水量,m3
l-------表示钻孔长度,取80米;
b-------表示钻孔间距,取12.5米;
m-------表示煤层开采厚度,取2.9米;
δ-------表示煤的容重,取1.4t/m3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即:单孔注水量为121.8m3。
3、矿井日注水量(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h=g×q
=4466.7×0.03
=134.001m3/ d
式中:qh-------矿井日注水量,m3/ d
g -------矿井计划注水采掘工作面日产量,t /d(取5100)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4、注水时间
t=q/v
=134.001÷6
=22.33h
式中:t-------表示一个钻孔注水时间,h;
q-------表示一个钻孔的注水量,m3;
v-------每个孔注水流量,m3/h;取0.075 m3/h·m=0.075 m3/h·m×80m= 6m3/h;
即:单孔注水时间为22.33h。如在实际注水过程中,实际注水时间大于预计注水时间,煤帮在预定的范围内,未出现均匀的“出汗”现象,必须继续注水,直到煤帮均匀“出汗”现象,方可结束注水。
5、注水超前于回采工作面的距离
l=l1+l2
=22.33×5+10
=121.67米
式中:l--------表示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m;
l1--------表示在注水时间内采面推进的距离,m;l1=tv;
t---------注水时间,
v--------工作面推进速度,5m/d;
l2--------表示停止注水时,注水孔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一般取10~20米,此处取10米;
即: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121.7米。
6、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
1)采用注水泵动压煤体注水孔径42mm,沿1031回风巷由里往外每隔12.5米进行施工钻孔封孔注水工作。
(1)注水技术要求
2)钻孔布置及施工:钻孔布置在煤厚的下部,距煤层底板约0.5m。为防止综采面两端煤壁片帮,综采面两端各留10m不打孔注水。
3)煤层注水钻孔施工及注水工作在检修班进行。在煤层注水工作期间,采煤队必须指派一名跟班班长专门负责注水工作。
4)封孔参数及封孔工艺:封孔采用橡胶快速封孔器封孔,封孔器长1m,封孔深度不小于1m。
(2)注水参数要求
1)注水压力:采用动压注水,工作面开采初期,清水泵的泵压控制10mpa,工作面长度开采到一半时可适当将泵压控制到9mpa。泵压最大不能超过10mpa。最小注水压力不能小于6mpa。
2)单孔注水时间:实际单孔注水时间以煤壁出水时为准。
3)采煤队必须在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铺设好防尘水管,并按照要求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在三通上必须安设不小于20m的软管。回采过程中必须在上下出口不超过30m内安设并使用好移动水幕,水幕应能全断面封闭。各转载点必须按照要求配齐并使用好转载点喷雾装置。
二、采面割煤时,必须按照要求使用好割煤机内外喷雾装置,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同时要求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运输线路的转载点必须安设并使用好喷雾装置。
3、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的隔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设,巷道每断面每平方不得小于200l,并随采面回采进行移动。具体安设要求如下:
1)总水量(g)
g=gs
=200×18.6
=3720l
式中:g—总水量,l;
g—每平方m巷道所需水量,l/m2(辅助水槽按200l m2);
s—巷道断面积,m2。
2)单架水槽水量(gn)
选用的水袋每个容积40l,每架3个水袋,则gn=120l。
3)水槽架数
n=g/ gn
=3720/120
=31(架)
4)水槽区长度
要求水槽区长度不小于20m。
5)水槽布置方式
水槽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位置要求如下
(1)水棚设前后20m的断面一致的巷道直线段;
(2)距回采面上下口、装载点距离为60~160m,但≥200m;
(3)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50~70m;
(4)与风门、调节风门距离>25m。
第五章防灭火措施及管理
3#煤层经鉴定为属ⅰ容易自燃煤层,因此在回采过程中必须加强防灭火管理,并按照要求配备注氮防灭火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在架子安装期间,采煤一区必须在每个架子后面安设好喷雾,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便于回采期间进行洒水、喷雾使用,且将架子下面的煤层清扫干净。
一、注氮系统:
采空区后方距工作面30~120m范围内,当气体监测值o2浓度大于10%或co浓度大于50ppm即进行注氮。采空区首次注氮时间为工作面从开切眼推进30m以后进行注氮。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不足30m时,经检测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且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应及时上报矿有关领导,并立即采取工作面、进回风巷撤人、停电的安全措施,随着即进行防灭火注氮工作。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超过30m时,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同样采取同第一条相同的措施。
个别地点:巷道冒高压经人工采样分析co浓度达24ppm时,立即制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灭火。个别地点温度超过50℃或有其它发火征兆时,立即采取制定注氮措施或其它有效措施。
1、注氮量计算:
此法计算的实质是在单位时间内注氮充满采煤所形成的空间,使氧气浓度降到惰化指标以下,其经验计算公式为:
qn=[a/(1440pn1n2)]×(c1/c2-1)
=[4466.7/(1440×1.40×0.9×0.8)]×(20.8/9-1)
=4.03(m3/min)
=242.05(m3/h)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a—回采工作面日产量,4466.7吨/日
p—煤的密度取1.40吨/m3
n1—管路输氮效率取90%
n2—采空区注氮效率取80%
c1—空气中的氧含量20.8%
c2—采空区氧气惰化指标9.00%
2、、注氮管径选择
d管=0.1457*(qn/v)1/2
=0.1457*(4.03/5)1/2
=90.17(mm)
v取5m/s(管内气体流速)
2、管理选择及铺设路线:
1)根据以上计算分析:注氮管路选择管径为dn100mm无缝焊接钢管,pn=1.5mpa。因此在1031采面运输巷安设一趟4寸注氮管路即可满足注氮要求。
2)铺设路线:
地面注氮房—采一区副斜井—1490运输石门—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3)铺设标准:
(1)管路在铺设中应尽量减少拐弯,要求平、直、稳,接头不漏气。每节钢管的支点不少于两点,每节软管的吊挂不少于4点,不允许在管路上堆放他物。低洼处可设置放水阀。
(2)输氮管路应进行防锈处理,表面涂黄色油漆。定期对输氮管路进行试压检漏。
3、注氮系统管理:
1)回采前,由机电动力部检查注氮设备的完好性,通风部检查注氮管路的安设位置及管路的完好性,每隔30m安设一个三通并在变坡点安设好放水三通,以便于注氮前进行放水工作,每隔30m预埋一个三通和12m四寸钢管,只有确保注氮系统及设备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后,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机电动力部和通风部必须作好注氮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注氮设备能够随时正常使用。通风部必须对注氮系统作好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3)注氮期间,由通风部对1031回风系统进行氧气浓度的测定,若回风系统的氧气浓度小于20%时,检查人员必须汇报通风部调度,通风部调度汇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统一指挥当班采煤队将采面及回风流系统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切断回风系统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电源。
4)以上准备工作到位后,由负责人员汇报公司调度,公司调度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后,方可通知注氮泵房和注氮地点的负责人进行注氮工作。
5)注氮结束且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二、束管监测系统:
1、采用现使用的kgzd97-1200型专用气相色谱仪进行监测,按照要求对103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进行连续监测。
2、铺设路线及标准:
1)铺设路线:
采一区副斜井→1490轨道石门→1490运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2)铺设标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
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
(2)各分支器放置地点必须宽敞,且距轨道应有不小于0.8m的距离。
(3)进入工作面的支管沿回风巷上帮铺设,进入采空区的单管必须用钢管作保护套后方可埋入采空区。
3、束管监测系统管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监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确保该系统的完好性。确保束管监测正常运行。
2)回采期间,气样分析室每小班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气样监测和分析,实时对老塘的气体进行监测。且每日8点班由火检员在1031上隅角和留管进行取样送分析室分析,分析完毕后由分析员必须及时送技术主管、监测队长、部门经理审核。
3)若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1~5ppm(不包括5)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对该点作
为重点监控;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5~10ppm(包括5ppm,不包括10ppm)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24ppm及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安排相关人员到回风巷进行co检查,若回风巷内的co在24ppm及以上时,当班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立即将co超限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气样分析出现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如c2h2、c2h4、c2h6、co2等)时,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通风部值班领导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若气样分析室内使用的通道压力表显示数据出现异常时,气样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通知监测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实时对采空区内80米范围进行监测(在采面回采到80米及以上),当采面回采到80米以外的下一个三通时,监测人员必须将最里的一个测试管剪断并设置好该测试头。
三、其他预防措施:
1、通风方面
a、回采期间,必须合理控制风量,采取低风量供风(必须能够稀释瓦斯、有毒有害气体在规程规定以下的范围、温度不超限)。
b、加强井下的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风流、风量稳定,避免风量忽大忽小,使采空区遗煤连续氧化,蓄热升温,而引起煤炭自燃。
2、现场检查方面
a、在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期间,若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等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工作,汇报调度并将采面的所有人员(查原因和处理的人员除外)撤到进风石门内,且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b、必须确保一氧化碳和温度监测探头灵敏可靠,并能够正常显示井下的温度、气体浓度情况。
c、要随时保证所有防灭火设备的完好、清洁,确保正常对井下的相关地点进行检查,并实行挂牌管理,每班认真填写好牌板,且填写牌板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楚。
d、每个皮带机头、机尾及溜子机头、机尾必须配足灭火沙箱和干粉灭火器。
e、1031采面上、下巷安设隔爆水袋必须满足要求,同时确保水袋的水量满足标准化要求。
f、必须在上、下巷安设至少2道固定的能进行全断面的喷雾装置且能正常使用,同时还必须在上出口安设一道能进行全断面的移动喷雾装置。还必须在下巷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同时确保在运输时能正常使用。
3、外因防灭火管理
1)采面电气设备防灭火:
(1) 1031采面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 向采面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3)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必须实行风、瓦斯电闭锁。
(4) 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5) 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工作面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2)采面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当矿灯熄灭时,不能随便处理,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必须送回井上矿灯房进行修理更换完好的矿灯
3)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
5、器材的存放地点:
1)加强消防洒水管网的维护,确保井下消防三通阀的有效使用。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进行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2)直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采取砌密闭墙,打钻灌注泥浆、均压法等联合灭火法。
3)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4)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避难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6)工作面严禁使用金属物体进行敲打,严禁敲打产生火花。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6、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3)、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氮气,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7、采面灭火措施
(1)、采面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公司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第六章事故救援及组织措施
一、为保障出现煤层自燃着火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公司应成立矿井自燃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 组 长: 安全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部经理机电部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
采煤队队长公司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由调度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部经理、安监部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且由通风部经理负责1031采面回采期间防灭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当发生自燃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状况、地点迅速汇报给公司调度,公司调度接到井下事故后,立即汇报局调度,并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及单位。
二、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采取封闭火区的工作。
三、救援措施:
当井下发生火灾时,按下列要求组织抢救和处理:
1、报警通讯
发现或得知火灾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立即向公司调度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以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粗略的事故危险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等。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汇报总指挥。同时通知各专业队(组)各司其责,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2、应急方案
现场受伤人员较多,伤者病情无法确诊时,应在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尽量多安排运输队和医疗救护队员进入现场,并在现场开展自救。当现场发现死亡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查明火灾区域,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区扩大及各种有害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火区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措施。
(1)不致造成瓦斯聚积,煤尘飞扬。
(2)不危及人员安全。
(3)不使超限瓦斯进入火源,也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区。
(4)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抑制火势。
5)慎重选择灭火方法,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太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
6)在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
7)对密闭墙的位置和建造顺序,应按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封闭火区时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用河砂或黄泥浆向火区可能蔓延的区域充填严密隔绝火区。
8)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变化,制止煤尘飞扬,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风流逆转。佩戴好自救器,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好灭火工作。
四、避灾路线:
1、火、瓦斯、煤尘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运输巷→1490轨道石门→1490轨道石门行人联络巷→采一区副斜井→地面安全点。
2、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泄水巷→1580轨道石门→1580轨道石门施工措施巷→采一区主斜井→地面安全点。
3、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当1031采面发生火、瓦斯、煤尘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按照进风流路线撤离至地面;当1031采面发生水灾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向高水平巷道撤离至地面。
五、组织措施:
1、上隅角的编织袋码放由采煤队负责按通风部现场瓦检员的要求进行码放,编织袋必须码放成弧形,严禁出现死角。上隅角的风帐由采煤队配合通风部现场瓦检员按要求进行吊挂。
2、本措施的现场落实和监督由安检员负责。
3、异常时的停电、站岗、撤人工作由采一区现场班队长负责。
4、本措施由各单位技术部门负责认真对每个施工人员贯彻方可参与施工。
5、安监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10篇 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项措施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
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第11篇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
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防治瓦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同时成立了安全纠察队,不定期对瓦检员进行查岗,有效地防止了漏检、假检等事件的发生。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每班电话汇报三次,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并每天将瓦斯日报表交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一旦超限,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有权通知该作业点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消除超限的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一风吹”,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严格执行爆破“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防止爆破火花引燃瓦斯。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修,防止电气火花产生。严禁带电检修,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专人值班,有效防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管理
我矿防灭火重点是抓好火源及易燃物品入井及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认识到带火入井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身,从源头抓起,杜绝带火种下井现象,同时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除按规程规定选购合格的设备、材料外,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齐全消防物资,井下机电硐室配备齐全灭火器材、消防砂箱。结合我矿实际,执行防灭火预案,加强灭火培训,配备灭火器材,构建灭火设施。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增加防灭火知识,增强灭火意识。
五、防治煤尘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其危害性巨大,它不仅引起矿工患职业病,有些煤尘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往往会造成矿毁人亡。因此,加强煤尘管理,对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矿首先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敷设了防尘供水管路,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并每隔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于巷道冲刷(主要巷道每10天1次,其它巷道每班1次),防尘用水均经过过滤,水质符合要求。
要做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严格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规定对矿井的通防安全进行投资,严格安全资金的落实,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通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数量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以上是我矿对“一通三防”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及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12篇 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1、通风管理
(1)施工作业人员应爱护通风设施,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端头距迎头不超过5米,风筒破口要及时修补。风筒逢环必挂,以减少通风阻力。
(2)必须有足够的通风能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新鲜的空气,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如工作面必须停风则要编制专门停风措施报矿审批。恢复通风、作业前后必须由瓦斯检测员经过检测,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进行检查、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迎头正常通风后,方可恢复作业 。
(3) 安装瓦斯、电闭锁装置,并确保其安全使用。
(4)严禁工作面在无风或微风下作业,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2、防尘管理
(1)通风部门要在距迎头60~200m的回风流中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总装水量应确保200l/m2。在掘巷道每隔50m设置一道水拨头,每天洒水灭尘一次。每个出货转载点要设置喷雾,出货时打开,不出货时关闭。施工人员要配戴好防尘口罩,搞好个人身体防护工作。
(2) 各出货转载点处要设置喷雾;放炮地点向后50m处要设置3道喷雾,放炮前打开;喷浆回风流中距离喷浆点20m处设置3道喷雾,喷浆前打开;要求喷雾风水联动,每道喷雾间距为3~5 m,喷雾必须覆盖全断面。
(3)每天对施工巷道洒水冲洗岩面一次,并建立洒水灭尘台账。各防尘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3、防瓦斯管理
(1)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3%,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等通风区采取措施处理,瓦斯浓度小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才许进入工作。
(2)掘进过程中对于因瓦斯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动。
(3)跟班队长及电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
(4)电器设备20m范围瓦斯达到0.5%时严禁打开电器设备。
(5)探头管理措施:
①甲烷传感器电缆悬挂在电缆钩上,距动力电缆不小于100mm。
②t1悬挂在距迎头小于5m范围内的风筒另一侧距顶板≤300mm,距帮≥200mm。
t2悬挂在掘进巷道内距其拨门口向里10~15m处,
③洒水灭尘时,甲烷传感器必须妥善保护好。
④断电点及复电、报警点的瓦斯浓度:报警点≥0.8%, t1断电点≥1.3%,复电点<0.8%;报警点≥0.8%,t2断电点≥0.8%,复电点<0.8%;t1、t2断电范围:e121301胶带顺槽及回风经过的东二(13-1)采区胶带上山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断电后必须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4、防火管理
(1)皮带机头处要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不少于2个,沙箱含沙量不少于0.2m;,消防软管不少于25m长2根,并备有短接。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
火,控制火势,并迅速向矿调度汇报。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许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4)机电检修用过的棉沙,废油等及时装进密闭铁桶,定期带上井,若井下发生油类火灾时,不许用水灭火,必须采取黄沙或灭火器灭火。
(5)救火时,灭火员要站在上风侧安全地点。
(6)如果灾害危及到人身安全且无法控制灾害时,人员要戴好自救器,立即按避灾路线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