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管理方案-3
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管理方案(三)
1.门外:
(1)不能改变入户门的样式、颜色及门牌号,请勿在门上另加防盗门或安装推拉栅栏门。
(2)不能在门口设置神坛或悬挂其它牌匾、标志等及占用公共楼梯间堆放物品。
2.强电:
(1)不能移动强电箱,取消漏电保护开头或随意更换开关,增加开关容量。
(2)电箱增容须进行申请报批。
3.弱电:
(1)不能随意拆、改弱电系统,如需更改可联系管理处,由原智能化施工单位提供服务,费用自理,切勿自行改动。
4.装修材料:
(1)木夹板、木龙骨一定要刷防火涂料,做吊顶应尽量用阻燃装饰材料。
(2)天花板上预留线路应套防火阻燃管。
5.液化气表及管道:不能私自改动或封闭,有移动要求的请联系管理处或液化气公司。
6.给排水:
(1)请在装修之前,对厨、卫部分进行防水施工,由业主、装修施工单位进行闭水试验,48小时后业主方可验收。
(2)厨、卫的上下水管、吊顶若封闭,请预留检修口,并一定将水管接口处理好,防止渗水、漏水。
(3)地漏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装修过程中的泥沙将其堵塞。
(4)水表表前部分请勿私自移动,此方面的改动须管理处书面同意。
7.排烟道:
(1)请勿拆改排烟道,排烟应按预留的位置,打孔如有改动会造成烟气倒灌。
(2)若室内安装燃气热水器,排气管请勿接入烟道。
8.地面:
(1)厨、卫的地面建议不要铺大理石,以免楼板负荷超重影响安全。
(2)建议不采用大量红砖做隔断,重新隔墙请用轻质材料。
(3)装木地板、打木龙骨孔时,应限制钻头深度在5公分之内,避免打穿楼板。
9.厨房、卫生间:
(1)不能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或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阳台改为厨房、卫生间,严禁交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内。
(2)厨房、卫生间地面已做防水处理,如需改动请做好防水工程。
10.阳台:
(1)请勿改变栏杆、外墙的颜色。
(2)请勿拆除、加高原栏杆。
(3)阳台不能封闭。
(4)阳台上可安装升降式晾衣架,晾晒衣物不能超出阳台内。
(5)不能封闭阳台排水管的检修口。
(6)不能安装防盗网。
11.天台:
(1)不能封闭天台。
(2)天台围栏颜色、样式、高度不能改变。
(3)不能加建雨蓬、盖顶或另行搭建房间。
(4)天台地面设计不适宜直接覆土,住户如有绿化需求,请摆放盆栽植物。
(5)不能搭建花架。
12.建筑主体及外观:
(1)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承重墙、梁、柱、楼板、外墙、屋面。
(2)严禁另行开门、窗或改变原有门、窗尺寸。
(3)严禁改变原有外墙砖样式及涂料颜色。
(4)严禁在外墙加装饰物或其他物品。
(5)拉闸门及窗花应参照物业处提供之样式制作,窗花须安装在窗户内侧。
(6)空调外机安装在预留位置,得随意挂放外机。
(7)不能随意在外墙打洞钻孔。
13.装修过程中,若有超出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且改动及施工量较大者,应由业主汇同装修单位到物业管理处提供图纸备案。装修完毕后请提供竣工图,并通知物业管理处验收。
14.商户广告牌管理中广告牌制作应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广告牌制作尺寸按统一规范安装、广告牌应安装牢固,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