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z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我市水利安全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要统筹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按照条块结合的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根据分工,将所分管的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能分工将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职责业务范围内及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各单位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涵盖到每个点,各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的责任人。
四、实施方法
1.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为基本单元,结合基本单元承担业务、职责的安全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划分并建立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区。
2.每个安全管理责任区要确定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全面掌握责任区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积极部署、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区的安全工作,并对责任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
3.编制基本单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等。
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抓好责任区的安全工作。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安全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本局、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局长为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并负责监督指导所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和各自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领导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统筹安排,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报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2篇 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水务安全应急管理确保社会稳定紧急通知
各科、室、队、站、司、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根据《成都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春耕生产用水和城乡供排水安全的紧急通知》(成水务发[2009]21号)和成都市水务局2月26日召开的维稳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水务维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针对水利工程、城乡饮水工程、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护人员。各级安全责任人要深入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加强对安全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二、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水利管理、水库大坝、供排水管理的应急预案。除地震、洪水、次生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外,还要重点关注恐怖袭击、人为破坏、水源污染等引发的水利工程和城乡供排水工程等涉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实战应对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把涉水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不安全隐患。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督察严格按照《都江堰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9】5号要求对水利工程和城乡供水工程、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日常巡视检查管护和定期巡查、实时监控结合起来。加大对饮水水源、自来水的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查频度;供水单位在3月份要谢绝任何形式的外来单位、人员的参观学习活动,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水资源供水管理科要掌握值班情况,做好各城乡供水企业值班表的存档,同时,加强对各类水务工程的巡视检查密度,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四、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3月4日,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将检查隐患和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报送局行政审批科(报送的内容和相关要求按照《都江堰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3月5日就不再报送),由行政审批科汇总后向成都市报送。成都市水务局将组成督察组开展随机督察,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没有更上,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甚至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的收集归档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