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亭隆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z委办公室、z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z委办发〔2014〕147号)和*锡山区委办公室、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办发〔2014〕106号)的精神,结合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锡编办[2014]2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经编制部门审批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岗位设置
本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专技岗位为主。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3类岗位共94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6.4%;专业技术岗位87个,占岗位总量的92.5%;工勤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1%。
(二)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校管理岗位设置1个等级,最高级管理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设九级岗位(科员)岗位6个
2.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九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5:50:45,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0个。
(2)设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待国家在小学增设正高级职务后,再按规定提高最高岗位等级)。
(3)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4,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1个;六级技术岗位2个;七级技术岗位1个。
(4)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13个;九级技术岗位17个;十级技术岗位13个。
(5)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分别设十一级20
个;十二级19个;十三级1个。
3、本校工勤岗位设置1个等级,设三级(高级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无有偿家教行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晋升上一职级的近两年中,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第。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以德才兼备、业绩能力为主,工作认真踏实,有管理意识和进取精神,能协调各处室完成全校工作目标任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学校将根据上述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承担的风险以及在教育岗位上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详见《岗位说明书》),实施聘任。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空岗名额,教职工自主申报。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的人员参加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二级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聘用办法。根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根据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4、在具体聘任过程中,专技岗位主要依据本人职龄乘以0.6与教龄(会计以工龄为主)乘以0.4之和,各岗位依次进行岗位聘任,如出现同一专技岗位职龄、教龄条件相当者,则由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对照加权条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进入候选,民主测评,再由学校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高职低聘人员在现层级中上一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优先参与竞岗。
附加权条件:
(1)学历:研究生(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合格学历1分。
(2)教龄:5年以下1分,5-10年2分,11-15年3分,16年以上4分。
(3)综合性荣誉: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2分,区级1.5分,校级1分(多项综合荣誉取其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
(4)单项荣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1.5分,区级1分,校级0.5分(多项单项荣誉取其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
(5)学术荣誉:市学科带头人12分,市能手(区学科带头人)10分,区能手(市新秀)7分,区新秀3分,校能手2分,校新秀1分。
(6)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担任中层4分,校级副职5分,校级正职6分。
担任级部组长3分。
担任教研组长(含级部副组长)0.5分/年,两年以上1分(含两年)。
担任班主任或社团辅导教师0.5分/年,最高不超过3分;
(7)评优课或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校级一等奖0.5分。(非现场比赛均降为区级,取其最高等级,不累计得分)
(8)教育教学论文:
级别 获奖、交流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5 4 3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区级 2 1 0.5
(发表的论文参照同级别一等奖计分,论文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9)辅导学生: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5 4 3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区级 2 1 0.5
校级 1 0.5 0.5
(比赛必须是教育单位举办的,学校校长室批准、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团体奖分值翻倍,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第6项取其最高分不累计,第7-9项均限现职级期间。
5、教职工在岗位管理期间坚持正常出勤制度,不无故旷课旷职,平时管理规范,年度考核合格等级以上,未曾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
6、根据工作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岗位管理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教职工在岗位管理过程中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并完成相应的学习培训任务。
八、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从2023年12月31日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定薪,岗变薪变。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九、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李淑英为组长,王冬云、浦伟东为副组长,陈亚敏、施萍一为组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评定委员会。成立李淑英为主任,王冬云、浦伟东为副主任,陈亚敏、施萍一、王章、过丽娟为成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
3、明确管理职责。
4、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