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项目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
物业项目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为维护项目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客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盗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1.概述
1)停车场简介电视中心地下停车场,车场面积
6.58万平方米,拥有停车位98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90个,地下停车位892个。
以先进的设施、设备和专业的管理技术水平为电视中心工作人员及中外宾客提供便利、整洁、安全的停车服务。
2)停车场管理指导思想电视中心拥用设施先进的现代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处通过派遣、选聘高素质的物业从业人员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组建一支装备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
进而体现'以人为本,零距离对客服务'的宗旨。
3.)停车场管理整体目标
(1)地下停车场的管理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手段和专业化管理经验,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保障停车场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员工、宾客提供安全、整洁、便利的停车环境。
(3)以相对低廉的成本,提供最佳的物业管理服务,逐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 管理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
1)停车场区域保安主管1人,负责停车场日常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2)停车场保安领班3人,负责停车场各班次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3.)停车场管理员:24人岗位设置:4个(停车场入口岗、停车场出口岗、地下车场管理员、地面车场管理员)3.管理制度
1)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主在办理长期使用车位手续时,须向保安部提供车主/驾驶员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及车辆必备的合法手续。
(2)车位使用人领取停车卡后,登记资料如有更改,需及时通知项目保安部。
(3)车位使用人的停车卡如有遗失,需到保安部声明作废,补办新卡,并交纳相应的工本费。
(4)地下停车场严禁超高车辆进入(限高米),车辆进入地下停场后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能抢行或高速行驶。
(5)在本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物品被盗事件,保安部应协助车位使用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履行保险索赔手续。
(6)车主/驾驶员须严格按照停车场内的行驶路线行驶。
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
(7)进入停车场的人员应爱护停车场内一切公物及设施设备。
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车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肇事者应按价赔偿。
(8)车位只限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物。
(9)车辆在驶入正确位置后,车主/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有纪念价值的物品等不得放置在车内。
(10)车主/驾驶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停车场。
(11)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12)如因漏水、维修、油漆、清洁等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应予以配合。
管理部门对此安排不会给予补偿。
(13)有固定车位者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内,无固定车位者不得占用固定车位的空间。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及天花板上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书写或悬挂任何东西。
(15)车主/驾驶员需保证车辆报警器处于工作正常状态,避免车辆引起误鸣。
(16)在停车场内,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17)本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使用,车主/驾驶员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
(18)如在停车场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必须相互登记对方资料,管理部门在现场拍照后,即须将车辆靠边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19)车主应购买各类有关保险。
因天灾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车辆损坏,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2)地下停车场管理员岗位制度
(1)详细记录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
不得遗漏登记;
妥善保存车辆登记表;
(2)注意检查进入车辆的车况,发现车辆损坏应及时与车主确认,并进行记录;
(3)注意检查进入车辆是否有物业公司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
(4)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允许下,任何无关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停放;
(5)发现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应提醒车主停车入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停放;
(7)停车场发生交通刮蹭等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暂留肇事人员;
(8)检查发现车辆有漏油等危险情况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协助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客服中心通知车主,将车辆开出停车场;
(9)发现车辆有被盗,被撬痕迹及时报告安保部主管及值班负责人,如发现盗窃破坏分子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抓捕和扣留犯罪嫌疑人。
(10)提醒车主,请勿在车辆内存放物品, 好车门、车窗;
(11)对进出地库出入口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2)工作期间对车辆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未关门、窗、后背箱未锁车辆,报客服中心通知客户。
夜间对停放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3)与保安班长,保持联系每小时对车场情况报告一次。
(14)对停车场内的物业设施、设备,机房门状态定时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5)值班期间应保持服装整洁,仪容仪表合乎公司标准;
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
(16)妥善使用对讲机等值班器械,保管好值班用品;
(17)在行使管理过程中,应以理服人,礼貌待人,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
(18)地下停车场属于重点保卫区域,当值管理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岗位。
3.)收费岗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禁迟到早退。
(2)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当班人员应主动顺延工作时间直到接班人员到岗,或请示主管安排替班,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必须有人替岗后方可离开。
(4)因故因病不能出勤者必须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应在事后提交相应证明以说明情况。
因故需要倒班者,应提前24小时征得主管同意后方能安排实施。
(5)爱护收费机以及室内一切设施,严禁私自拆卸和不按程序操作,严禁磕碰、损坏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6)收费机存储、打印的文字材料、特定指示及内容均属保密范围,值班人员无权向他人透露或外借。
(7)值班电话系处理情况、应急联系之用,必须保持线路通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占用。
(8)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容留任何外部人员。
(9)定期检查、保养收费机系统设备、通讯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畅通。
(10)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努力营造洁净整齐的工作环境。
4)停车场防火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防火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市公安局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机动车停车库是楼宇防火重点部位。
进入本停车库的车辆和人员,应执行物业机动车停车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2)机动车停车库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的要求,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停车场正常秩序。
(3)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在车库停放。
(5)严禁在停车库加油、修车。
(6)严禁在停车库吸烟和动用明火。
(7)严禁在停车库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需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8)出现火警时应及时报警、扑救并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9)凡违反以上管理办法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市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4. 应急预案
1)火灾参照《火灾处理程序》。
2)水浸参照《水浸事件处理程序》。
3.)车辆被盗处理预案
(1)发现有车辆被盗事件发生时,当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赶赴现场处理。
(2)经证实确实发生案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3)记下被盗车辆的相关情况。
(4)细致的了解现场情况,逐一询问与案件有关人员当时的情况。
(5)协助车主向公安局报案。
(6)公安人员抵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随时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4)车辆事故导致项目设备损坏处理预案
(1)当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设备损坏时,发现者应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并记录驾驶员详细资料,包括车辆号码及驾驶执照牌号等同时保护现场。
(2)保安主管或经理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理,了解肇事车辆情况,设备、设施损坏情况,与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有关损坏设备、设施的价格问题应听取工程部和厂家意见。
(3)损坏设施需紧急处理的,应尽快通知工程部处理。
(4)保安主管或经理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如与肇事者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
(5)公安人员抵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关注事态发展。
第2篇 s物业项目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
物业项目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
为维护项目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客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盗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1.概述
1)停车场简介
zz电视中心地下停车场,车场面积6.58万平方米,拥有停车位98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90个,地下停车位892个。以先进的设施、设备和专业的管理技术水平为zz电视中心工作人员及中外宾客提供便利、整洁、安全的停车服务。
2)停车场管理指导思想
zz电视中心拥用设施先进的现代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处通过派遣、选聘高素质的物业从业人员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组建一支装备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进而体现'以人为本,零距离对客服务'的宗旨。
3)停车场管理整体目标
(1)地下停车场的管理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手段和专业化管理经验,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保障停车场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员工、宾客提供安全、整洁、便利的停车环境。
(3)以相对低廉的成本,提供最佳的物业管理服务,逐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管理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
1)停车场区域保安主管1人,负责停车场日常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2)停车场保安领班3人,负责停车场各班次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3)停车场管理员:24人
岗位设置:4个(停车场入口岗、停车场出口岗、地下车场管理员、地面车场管理员)
3.管理制度
1)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主在办理长期使用车位手续时,须向保安部提供车主/驾驶员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及车辆必备的合法手续。
(2)车位使用人领取停车卡后,登记资料如有更改,需及时通知项目保安部。
(3)车位使用人的停车卡如有遗失,需到保安部声明作废,补办新卡,并交纳相应的工本费。
(4)地下停车场严禁超高车辆进入(限高米),车辆进入地下停场后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能抢行或高速行驶。
(5)在本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物品被盗事件,保安部应协助车位使用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履行保险索赔手续。
(6)车主/驾驶员须严格按照停车场内的行驶路线行驶。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
(7)进入停车场的人员应爱护停车场内一切公物及设施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车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肇事者应按价赔偿。
(8)车位只限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物。
(9)车辆在驶入正确位置后,车主/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有纪念价值的物品等不得放置在车内。
(10)车主/驾驶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停车场。
(11)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12)如因漏水、维修、油漆、清洁等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应予以配合。管理部门对此安排不会给予补偿。
(13)有固定车位者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内,无固定车位者不得占用固定车位的空间。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及天花板上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书写或悬挂任何东西。
(15)车主/驾驶员需保证车辆报警器处于工作正常状态,避免车辆引起误鸣。
(16)在停车场内,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17)本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使用,车主/驾驶员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
(18)如在停车场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必须相互登记对方资料,管理部门在现场拍照后,即须将车辆靠边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19)车主应购买各类有关保险。因天灾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车辆损坏,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2)地下停车场管理员岗位制度
(1)详细记录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不得遗漏登记;妥善保存车辆登记表;
(2)注意检查进入车辆的车况,发现车辆损坏应及时与车主确认,并进行记录;
(3)注意检查进入车辆是否有物业公司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
(4)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允许下,任何无关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停放;
(5)发现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应提醒车主停车入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停放;
(7)停车场发生交通刮蹭等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暂留肇事人员;
(8)检查发现车辆有漏油等危险情况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协助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客服中心通知车主,将车辆开出停车场;
(9)发现车辆有被盗,被撬痕迹及时报告安保部主管及值班负责人,如发现盗窃破坏分子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抓捕和扣留犯罪嫌疑人。
(10)提醒车主,请勿在车辆内存放物品,关闭好车门、车窗;
(11)对进出地库出入口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2)工作期间对车辆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未关门、窗、后背箱未锁车辆,报客服中心通知客户。夜间对停放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3)与保安班长,保持联系每小时对车场情况报告一次。
(14)对停车场内的物业设施、设备,机房门状态定时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5)值班期间应保持服装整洁,仪容仪表合乎公司标准;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
(16)妥善使用对讲机等值班器械,保管好值班用品;
(17)在行使管理过程中,应以理服人,礼貌待人,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
(18)地下停车场属于重点保卫区域,当值管理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岗位。
3)收费岗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禁迟到早退。
(2)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当班人员应主动顺延工作时间直到接班人员到岗,或请示主管安排替班,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必须有人替岗
后方可离开。
(4)因故因病不能出勤者必须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应在事后提交相应证明以说明情况。因故需要倒班者,应提前24小时征得主管同意后方能安排实施。
(5)爱护收费机以及室内一切设施,严禁私自拆卸和不按程序操作,严禁磕碰、损坏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6)收费机存储、打印的文字材料、特定指示及内容均属保密范围,值班人员无权向他人透露或外借。
(7)值班电话系处理情况、应急联系之用,必须保持线路通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占用。
(8)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容留任何外部人员。
(9)定期检查、保养收费机系统设备、通讯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畅通。
(10)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努力营造洁净整齐的工作环境。
4)停车场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防火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市公安局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机动车停车库是楼宇防火重点部位。进入本停车库的车辆和人员,应执行物业机动车停车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2)机动车停车库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的要求,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停车场正常秩序。
(3)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在车库停放。
(5)严禁在停车库加油、修车。
(6)严禁在停车库吸烟和动用明火。
(7)严禁在停车库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需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8)出现火警时应及时报警、扑救并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9)凡违反以上管理办法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市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4.应急预案
1)火灾
参照《火灾处理程序》。
2)水浸
参照《水浸事件处理程序》。
3)车辆被盗处理预案
(1)发现有车辆被盗事件发生时,当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赶赴现场处理。
(2)经证实确实发生案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3)记下被盗车辆的相关情况。
(4)细致的了解现场情况,逐一询问与案件有关人员当时的情况。
(5)协助车主向公安局报案。
(6)公安人员抵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随时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4)车辆事故导致项目设备损坏处理预案
(1)当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设备损坏时,发现者应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并记录驾驶员详细资料,包括车辆号码及驾驶执照牌号等同时保护现场。
(2)保安主管或经理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理,了解肇事车辆情况,设备、设施损坏情况,与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有关损坏设备、设施的价格问题应听取工程部和厂家意见。
(3)损坏设施需紧急处理的,应尽快通知工程部处理。
(4)保安主管或经理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如与肇事者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