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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安保服务管理办法1外来人员管理
1.1 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1.2 用可视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认可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1.3 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1.4 如有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护卫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处理。2车辆管理
2.1 护卫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2 护卫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2.3 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2.4 每班车库巡逻护卫员对地下车库停放车辆检查一次,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3巡逻管理
3.1 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护卫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护卫班长负责,护卫员轮流巡逻。
3.2 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巡逻时不得乘坐电梯;若有乘电梯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3.3 巡逻员要认真对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夜间(18:00-次日8:00)及法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3.4 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误必要时可带至安保部值班室询问处理。
3.5 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部门往来联络单》,交有关部门处理。
3.6 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在无不正当的气味,异味时,迅速寻找异味来源在何处。如属液化石油气泄漏,则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立即报管理处,并请液化石油气公司速来解决;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3.7 严格按照安保部制定的巡逻次数(每班1次,夜班2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小区(大厦)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8 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小区(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4物品放行制度
4.1 物品的搬入a、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客服部办理手续,向事务助理/值班人员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由事务助理/值班人员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并盖上管理处章。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b、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搬迁放行通知》须交回管理处。c、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搬迁放行通知》,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5监控中心管理
5.1 监控中心由护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日常维保,护卫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5.2 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5℃至40℃,墙上设置温度计。
5.3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若有参观人员要进入,须经护卫队长。工程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由工程部或人员陪同进入。
5.4 监控中心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因工作需要需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工程主管同意,管理处主任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5.5 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6 监控中心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7 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严禁随意更改。
5.8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进出人员应随手关门。
5.9 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类功能标识应明确。当显示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部门往来联络单》,遇紧急情况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1 0每天晚上19:00对周界报警的各个防区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
5.1 1接周界报警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跟踪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重新复位、布防。
5.1 2接业主电子对讲系统铃响3声之内应答,认真听取要求,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5.1 3管理处列出监视系统摄像头布防的分布数量和部位。
5.1 4监控中心每台录像机配备11盒录像带1盒备用,所有录像带必须保存十天。任何人(包括护卫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因特殊原因要查看时,要填写《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5.1 5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始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录像带更换时须填写《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5.1 6录像带保存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5.1 7值班员每天上午对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开出《部门往来联络单》报相关部门处理。
5.1 8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值班记录、设施(备)状况、事故处理情况及各处钥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1 9非消防值班员不得在控中控室逗留,禁止私人占用值班电话。
5.2 0禁止在中控室内抽烟、睡觉、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暂离岗时须得到班长同意,且在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
5.2 1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备)的巡查,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确保消防设施(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应急事件的处理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7. 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7.1 《护卫员培训计划》
7.2 《值班与交接班记录》
7.3 《岗位安排表》
7.4 《培训签到表》
7.5 《宿舍值日安排表》
7.6 《巡逻检查记录表》
7.7 《来访人员登记表》
7.8 《车辆进出登记表》
7.9 《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1 0《物品搬迁放行通知》
7.1 1《部门往来联络单》
7.1 2《请销假报告单》
7.1 3《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7.1 4《查岗记录表》
7.1 5《管理处工作日检表》
7.1 6《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7.1 7《临时出入证》
7.1 8《监督检查记录》
7.1 9《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
7.2 0《责任分工表》
7.2 1《巡逻路线》
7.2 2《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2 3《
第2篇 大厦小区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1外来人员管理
1.1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1.2用可视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认可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1.3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1.4如有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护卫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处理。
2车辆管理
2.1护卫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2护卫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2.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2.4每班车库巡逻护卫员对地下车库停放车辆检查一次,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
3巡逻管理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护卫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护卫班长负责,护卫员轮流巡逻。
3.2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巡逻时不得乘坐电梯;若有乘电梯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3.3巡逻员要认真对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夜间(18:00-次日8:00)及法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3.4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误必要时可带至安保部值班室询问处理。
3.5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部门往来联络单》,交有关部门处理。
3.6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在无不正当的气味,异味时,迅速寻找异味来源在何处。如属液化石油气泄漏,则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立即报管理处,并请液化石油气公司速来解决;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3.7严格按照安保部制定的巡逻次数(每班1次,夜班2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小区(大厦)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8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小区(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4物品放行制度
4.1物品的搬入
a、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客服部办理手续,向事务助理/值班人员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由事务助理/值班人员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并盖上管理处章。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b、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搬迁放行通知》须交回管理处。
c、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搬迁放行通知》,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监控中心管理
5.1监控中心由护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日常维保,护卫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5.2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5℃至40℃,墙上设置温度计。
5.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若有参观人员要进入,须经护卫队长。工程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由工程部或人员陪同进入。
5.4监控中心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因工作需要需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工程主管同意,管理处主任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5.5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6监控中心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7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严禁随意更改。
5.8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进出人员应随手关门。
5.9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类功能标识应明确。当显示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部门往来联络单》,遇紧急情况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10每天晚上19:00对周界报警的各个防区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
5.11接周界报警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跟踪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重新复位、布防。
5.12接业主电子对讲系统铃响3声之内应答,认真听取要求,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5.13管理处列出监视系统摄像头布防的分布数量和部位。
5.14监控中心每台录像机配备11盒录像带1盒备用,所有录像带必须保存十天。任何人(包括护卫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因特殊原因要查看时,要填写《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5.15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始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录像带更换时须填写《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5.16录像带保存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5.17值班员每天上午对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开出《部门往来联络单》报相关部门处理。
5.18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值班记录、设施(备)状况、事故处理情况及各处钥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19非消防值班员
不得在控中控室逗留,禁止私人占用值班电话。
5.20禁止在中控室内抽烟、睡觉、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暂离岗时须得到班长同意,且在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
5.21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备)的巡查,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确保消防设施(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应急事件的处理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7.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7.1《护卫员培训计划》
7.2《值班与交接班记录》
7.3《岗位安排表》
7.4《培训签到表》
7.5《宿舍值日安排表》
7.6《巡逻检查记录表》
7.7《来访人员登记表》
7.8《车辆进出登记表》
7.9《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10《物品搬迁放行通知》
7.11《部门往来联络单》
7.12《请销假报告单》
7.13《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7.14《查岗记录表》
7.15《管理处工作日检表》
7.16《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7.17《临时出入证》
7.18《监督检查记录》
7.19《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
7.20《责任分工表》
7.21《巡逻路线》
7.22《应急管理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