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的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合理有计划地使用各项经费,建立正常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饮食服务公司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开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整个中心的财务实行经理负责制,建立经费使用由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
二、经费管理
(一)管理组织
由经理、副经理按有关财务规定处理公司财务事宜。
(二)预算内经费管理
1、在编人员工资、非在编人员工资、效益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小型设备维修、差旅费、员工教育费、办公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支,由经理签名审批使用;
2、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结算中心每月编制报表上交总公司。
(三)预算外经费管理
1、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经公司电脑房统一收款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2、收费标准应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
3、各餐厅的收入分成应及时上交,严格按照各餐厅(如面包房、西餐阁等)的协议规定执行;
4、加班、劳务开支必须编制名单清册,由分管经理审批核准后发放。
(四)岗位津贴、效益工资、非在编工资发放管理
1、岗位津贴、效益工资等根据各餐厅考核、考勤结果,按照协议书规定编制清单由分管经理审批发放;
2、半年奖、年终奖的发放,由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制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3、非在编人员工资根据各餐厅实际使用非在编人数(招聘或解聘人员必须上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编制清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发放。
(五)借款、领用支票、报销的管理
1、借款的管理:
①因工作需要到财务结算中心借款者,填写好借款单后,由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借款手续,对前账未清者,原则上不予再借;
②借款人在办事结束后,应及时(三天内)到财务结算中心报销结账,各餐厅、各组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结算中心清理借、欠款。
2、领用支票的管理:
①采购各项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上的一般都需使用转账支票(农副产品除外),异地支付可用信汇或汇票;
②领用转账支票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结算中心领取支票。
3、报销的管理:
①各种报销凭证都必须是合法、正规的发票,凭证内容真实正确,不得涂改;
②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材料、物资采购必须专人验收核对,有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才能报销,审批应注明费用开支渠道;
③注意事项:
ⅰ员工培训费报销必须附成绩单复印件;
ⅱ会议费用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单;
ⅲ差旅费报销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六)财产物资管理
1、饮食服务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有价证券,各餐厅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备查账;
2、设备、低值易耗品由专人采购,专人验收入账保管;
3、凡属报废、报损的财产(包括炊事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其它设备等),列出清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收入一律交财务结算中心入账;
4、有价证券(包括餐饮部收据、开水票、临时餐券等)由公司财务或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定期交款结算;
5、大型设备的购置、大型项目的维修,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经财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有关领导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三、餐厅现金管理
1、各餐厅出售点心、卤味、盒饭等现金收入,必须由专人负责收款,当场清点。结束后由本餐厅保管员负责验收、清点,每次应有正规记录,由保管员和当事人签字后交财务入账;
2、财务结算中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财务开出的收据与各餐厅登记的数字对餐厅电脑房现金收入、交款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
3、本校教职工办理就餐卡,凭有效证件,收取卡费10元;本校学生办理就餐卡,凭有效证件,收取卡费20元,由电脑房统一收取;
4、非师范类学生的开水供应,按0.20元/瓶收取,由电脑房统一收取;
5、集体宿舍收费标准:
①在编员工午休用房不收费;
②值班用房不收费;
③非在编员工的集体宿舍按每人15元/月收取,上交财务结算中心。
四、其他
1、严格遵守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按规定限额领用备用金;
3、及时上交收入款,不得有坐支现象(坐支超过10天,按照挪用公款处理);
4、按期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校财务处的监督;
5、会计凭证、账册、收据、发票、财务报表必须按有关财务规定、会计档案管理、保存制度进行管理保存。
第2篇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印章是指后勤服务总公司、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后勤服务总公司支部委员会等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营业执照等。
第二条 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会计室指定专人管理。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由会计室本着相互牵制的原则统一保管。
第三条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四条 印章不得交给其他人员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如需在公司外使用印章,由印章管理人员随用章人前往,无特殊情况,印章必须当日放回原存放地点。
第五条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不得随意复印,原件不得随意带出或长时间放置在使用人处。
第六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1月份以前将上一年带有编号的《用印审批单》装订交公司办公室保存,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七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按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期组织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劳动统计证书等的年检,逾期不进行年检的,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使用印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办公室(会计室)用印。
第3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一、教学楼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楼各项服务设施正常运作。
2.保持楼道、楼梯、门厅、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天台等整洁干净;做到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痰迹、无废弃物;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无污点、光亮,台盆台面洁具无污渍;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脚印、无蛛网;保证各层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灯具、指示牌、垃圾筒等公共设施清洁干净;纸篓随时清理。
3.保证办公室、教师休息室、教室及室内设备设施清洁干净;桌椅、讲台、窗台、黑板、地面、踏步、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桌斗内无杂质;黑板板面擦净,板槽内无粉末,黑板周围整洁;窗台无积尘,窗帘挂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4.负责教室、教师休息室的钥匙管理,按教学需求准时开、关教室,教学用具及时到位。
5.负责节约用电,中午、晚上无人上课、自修时的教室要及时关闭电源和相关电器设备设施。
6.捡拾物品及时上交楼管员做失物招领,不私自处理。
7.做好上、下课及各种考试电铃的管理。
8.杜绝管理服务不到位所造成的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4篇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临时工的调控和管理,全面行使人事管理职责,建立适应后勤集团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责权利相对称的社会化劳动用工制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规范管理来达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目的。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县雇用临时工的各中心、宾馆、招待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41号令,省政府【1992】74号文件、市政府发123号、10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用工单位使用临时工时,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用人计划。被聘用的临时工,用工单位应按照集团临时用工登记制度,统一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并上报集团人事部存档。对解聘与辞聘的临时工应及时报集团人事部消档备案。
第四条非本市户口的临时工,进城务工一律实行许可证制度。进城务工许可证由西安市劳动局统一发放。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临时工,经聘用后由各用工单位统一登记上报集团人事部,待市劳动局核准后,领取《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务工许可证》)。
(一)所在乡镇政府准许外出务工证明;
(二)本人身份证;
(三)学历证或职称证;
(四)本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
(五)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市暂住人口居住证》。
《务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证之日起计算,到期更换。
第六条办理《务工许可证》、《暂住证》等费用应由临时工本人交纳。具体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工单位必须对新聘人员在上岗前,进行相应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教育。并对所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关岗位实行持证(卫生健康证)上岗,对这部分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解聘。
(一)在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临时工应遵纪守法,遵守集团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集团服务,树立集团形象,维护集团利益。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后勤服务性房产是指学校所有,用于经营服务并对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房产。
第三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依法租赁、有偿使用、收支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成立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为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副组长为分管财务、后勤、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为党政办、监察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基建处、校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审议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3. 负责组织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工作;
4. 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 负责对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第五条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为:
1. 负责拟订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的规划,经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批准;
2. 负责拟订和解释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3. 负责对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设立、撤销、改变及房屋结构等进行组织论证并提出处理建议;
4. 负责拟定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方案和招标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5. 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建帐、建卡,做好资产管理。
6. 负责督促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承租人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7. 向职能部门提出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缮建议。
第三章 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
第六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目标为:建立服务功能较为完善,规模适度,竞争有序,便利师生,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协调的服务体系。
第七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原则为:
1. 与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相一致;
2. 中心服务区与局部服务区合理规划、配套服务;
3. 服务功能与校园文化建设相协调;
4. 符合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
第八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布局及经营范围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布局分为:
1. 中心服务区:俱乐部区域、服务大楼区域。
2. 局部服务区:北苑区域、南苑区域、琴湖区域、出版大楼区域、兴湘联建区域和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区域。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经营范围包括:打印复印、日常用品、洗衣缝纫、报刊销售、小型维修(自行车修理、鞋修理等)等学校允许的项目。
后勤服务性房产禁止经营录像室、卡拉ok厅、电游、桌球、tv吧、网吧、茶酒楼等餐饮娱乐项目。
第四章 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管理
第九条 成立后勤服务性房产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招标小组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工作。招标小组由监察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标的和标底的确定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分为一般和带资源的两种类型。一般的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和标底由招标小组拟定方案后报工作小组;带资源的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和标底由有关部门和招标小组共同拟定方案后报工作小组。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批,重大事项须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底(即费用基价)由工作小组根据其地段、面积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和确定。
第十一条 招标对象
首先面向优惠对象招标,然后面向其他人员招标。
所有招标对象均须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能履行合同;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学校教职工的子女或配偶投标须由父母或配偶(在岗或退休)担保;校外人员投标须由学校在岗教职工担保。
第十二条 优惠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系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的子女或配偶;
2. 申请人长期待业且无稳定收入来源;
3. 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或家庭收入符合z市低保政策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房产招投标中不享受学校优惠:
1. 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的,
2. 家庭成员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的,
3. 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4. 提出申请前三年内非土地房屋征收原因购买商品房,其房屋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保障标准,且无突发困难的;
5. 自建住宅且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保障标准可用于出租的;
6. 申请人家庭(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已购置或租赁铺面的。
第十四条 房产合同租赁期限
房产合同租赁期统一为三年,经学校同意的可适当延长租期。
第十五条 招标实施办法
招标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优惠对象招标,每个家庭限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第二批次面向社会招标。第一批次完成才能进入第二批次的招标程序。
具体招标程序为:
1. 发布招标公告。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实行竞标方式,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学校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
2. 报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3.
资格审查。
4. 公示投标名单。
5. 投标。投标人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投标书和校内正式职工签字的担保文书。
6.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开标和评标。
7. 公示中标者名单。一旦中标,中标者不得进入第二轮投标。
8. 签订合同。中标人交付中标定金后,由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z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范本附后)。
9. 费用优惠。优惠对象中标的,享受一次费用优惠。费用优惠为100元/月,期限为一年。
第五章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租赁费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催缴,计划财务处负责收费和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将公有用房出租,校内家属区教职工住宅不得用作商业门面。
第十八条 学校负责提供场地和水电等必需的设施与外部环境,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届满后,学校对门面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未能继续租赁者应在不减损租赁房产价值的情况下及时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不包括装修)。学校不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折旧或收购。
第十九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承租人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并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产转包他人经营或者以房产入股合伙经营,也不得超越租赁合同约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学校将解除合同、收回房产。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租赁期间,承租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者,由公安消防机关或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签订遵守校纪校规、治安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须定期按照合同规定缴纳门面费用和水、电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缴费用。逾期不交者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仍不缴纳者,则视情况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或解除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门面的一切设施、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偷用水电。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或私拉私接、偷用水电等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办法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后勤服务性房产承租人,学校将采取没收押金、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撤出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服从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管理,并按学校要求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6篇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的规定
本办法所指物资财产是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总称。总公司的物资财产是保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保证总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规范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必须认真做好物资财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保养、检修、更新和核算等工作,达到供应好、消耗低、费用省的目标。总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包括学校购买、总公司或部门自行购买、捐赠、调拨的)均纳入物资财产管理范围。
(一)物资财产管理的原则
1、服务原则
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品种规格齐全、数量合理、质地优良的物资财产及时、有效地供应给各部门,以促进工作。
2、效益原则
在物资财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过程中,必须加强计划管理、经济核算,使物资财产充分发挥效益。
3、制度原则
实行规范的企业物资财产管理,制订符合总公司实际的物资财产分类、管理目录和编号,实行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相结合的物资财产管理体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物资财产管理的范围和分类
1、固定资产:指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大,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年限较短,但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做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等;
3、材料:指使用后就消耗或逐渐消耗而不能复原的物质资料,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修理备用件等。
(三)物资财产管理要点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记账、付款工作,应由不同人员担任;
②固定资产的添置申请、采购验收、报废清理、内部转移、调拨出租要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记账;
④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明细账和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⑤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封存和申报手续,并及时反映给资产管理部门;
⑥组成资产核查小组,定期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⑦正确计算折旧,与各部门经营情况、成本核算挂钩。
2、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①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采购、验收、付款、记账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②采购员应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内容;
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要严格,根据采购计划逐项验收,一经验收,一般不得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④发票价格、运输费、税款等,必须凭证齐全,并与合同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有退货,应从原发票中扣除后办理结算;
⑤货款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除财务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支付现金或现金支付,特殊情况应经相应授权后方可使用;
⑥纳入配送仓库或部门二级仓库管理的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应由专人负责,按财务要求做好材料的入库、出库、领用、发放、保管、周转记录,做到有数据、有凭据、有手续、有制度;
⑦对库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规定合理的贮存定额,对超储积压的材料要积极处理,加速资金周转;
⑧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仓库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报损,由部门经理审批,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⑨各级仓库要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制度,财务结算中心会同配送中心建立实地抽查制度。
3、总公司所有涉及物资资产管理的人员,在采购配送、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成本核算各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总公司物资资产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1、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和机械运输工具及与经营服务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
2、能够独立使用两年且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办公设备及所有家具或大批同类物资。
(二)分类
本细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六类。
(三)管理部门
总公司办公室代表总公司负责整体管理事务;各使用部门承担具体使用、保管、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
(四)计划与申购
1、每年年底各部门上交申报计划,大型贵重设备需提交论证报告,由办公室汇总,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确定全年设备添置计划;
2、固定资产的申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总公司批准后的设备添置计划填写资产设备申购单,明确申购原因、用途及经费开支渠道,经总经理审批后由配送中心统一购买。与申购单上资产名称、品种、型号、价格不符的,需重新办理申购手续。
(五)经费开支
总公司出资,以计提折旧方式纳入各部门经费,逐月逐年回收成本。
(六)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
1、快速折旧法。除土地、房屋外一般以五年为折旧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2、平均年限折旧法。按固定资产不同类别、不同使用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3、根据各部门上年末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计提;
4、使用部门与财务结算中心协商具体折旧方法,报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固定资产的计价
1、学校拨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价为计价依据;
2、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及税金等计价;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造价或决算价计价;
4、改扩建的,以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用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八)固定资产的验收
1、资产、设备到货后一周内,使用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2、超过一周未办理验收手续的,按已验收办理。
(九)固定资产的入账
1、总公司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对总公司购买的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一式四联资产设备入库单,一联由办公室按品名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一联随发票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一联交使用部门做好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联备查;
2、学校承担出资购买的固定资产,总公司办公室及各部门仍需登记明细账,原则上不记总账、不计提折旧。
(十)固定资产的维修
1、日常检修(含零修)的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开支。数额在200元以上的,可分摊进入成本,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报办公室备案;
2、大修要上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进行,纳入固定资产原值,以折旧方法回收成本。
(十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资产管理负责人,由专人负责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处理、内部调拨、报失、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因工作变动需更换保管人的,应及时办理移交变更手续。
(十二)固定资产的出借、调拨
1、固定资产的出借,必须由总公司办公室初核,明确借用期,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借;
2、使用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由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经调入部门签字验收办妥交接手续。
(十三)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审批表,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学校出资的报学校处理);
2、因使用不当造成无法修复或遗失、被窃需报废、报失的,使用部门报分管副总审核,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明确责任后办理报废手续。
(十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每季度末,财务总账与办公室登记明细账进行核对,办公室登记的总明细账与部门明细账核实;
2、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财务、配送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数进行核查;
3、对核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查批准后调整账面金额。对核查中发现的保管不善、使用不当、修理不及时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责任人及保管人责任。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不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办公家具等。
(二)分类
1、经营服务类低值易耗品,如电扇、脱水机、微波炉、货架、餐具、一般维修工具等;
2、管理类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电话机、文具、计算器、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三)管理部门
1、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审核监督,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使用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进出领用登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申购
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注明名称、型号、价格、摊销期限,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总公司办公室,由配送中心定期编制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五)验收
配送中心会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六)领用
1、使用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低值易耗品入库单,一联报总公司办公室专门登记,归口管理,一联报财务做入账处理,一联供使用部门备查;
2、对各类专用工具的领用,应建立登记领用制度,明确领用及归还日期、领用人、审批人等。
(七)摊销方式
1、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计入各部门成本或费用;
2、一次性进入费用过大,会影响当期损溢发生较大波动的,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一年内);
3、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选择摊销方式,形成制度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予变动。
(八)报废
1、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总公司办公室根据报废单进行检查和核对;
2、财务部门计算报废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收回报废残值。
(九)清查盘点
1、使用部门有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存;
2、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和数量进行实物与登记本的核实。
四、材料(含库存材料)管理细则
(一)材料的分类
按材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分为:
1、原料,指经过加工后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
2、辅助材料,指虽不能构成主要实体但与主要材料使用密切相关的各种材料;
3、燃料,指经营过程中产生能量转换的物资;
4、修理备用件,指用于修复各种物资设备的零配件;
5、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采购
根据总公司[2001]第16号文件《配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申购单,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价格等,经符合财务管理的审批程序,由配送中心坚持适用、经济和标准化原则组织采购。配送中心根据库存物品情况,经使用部门同意后,可用仓库内相应的闲置材料替代拟采购物品,以加速库存流通。
(三)材料的验收
1、入库保管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直接交给使用部门的材料,由使用部门验收;
2、验收时必须对实物验质、点数或过秤,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材料是否与进货凭证相符,对质量不好、数量短缺以及与申购单不符的,应拒绝接受;
3、填写入库单应注明材料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如从集贸市场购买或个私经营户定期送上门的材料,进货凭证经采购人、验收人签章,交由配送中心于月底统一填写汇总入库单,财务结算中心凭此办理入账手续;
4、材料经验收入库后一般不得再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四)材料的领用
1、各部门领用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或内部调拨单,并要有保管员、领用人、审批人的签字,经审核无误后发放;
2、鲜活原材料经保管员验收后直接使用,进货凭证代替出库单;
3、在材料领发中,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五)库存材料的保管
1、进库的材料要按性能、用途和保管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存放和保管;
2、公司的各种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尽可能集中保管,以防止材料流失;
3、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材料的特性,根据仓库的温度、通风等因素,考虑存放时间,做好防潮、防霉、防水、防爆等工作。
(六)库存材料的核算
配送仓库及部门二级仓库按永续盘存制建立数量、金额材料明细账,根据出入库单记录库存材料的进、出、存动态。
(七)库存材料的盘点
1、各级仓库须每月盘点,随时掌握库存材料的变动情况,月末做好盘存表上交财务结算中心;
2、财务结算中心协同配送中心每月进行实物抽查核实,包括账面数与实存数有无错误、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库房设备有无损坏等;
3、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如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分析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追究部门经理的责任。
(八)库存材料的损耗
根据以往资料或仓库管理人员实际经验合理确定材料损耗度,并报经总公司同意后执行。经营部门的损耗计入经营成本。
第7篇 高校后勤管理处窗口接待服务规范
高校后勤管理处服务窗口接待规范
一、后勤服务环境规范
1、窗口应将本单位发放的资料按要求规范印放,资料置放于窗口固定位置,方便取用。
2、窗口的各类标识牌(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位置摆放。
3、窗口应保持工作场所范围的整洁有序。
4、窗口应确保工作时间岗位始终有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6、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锁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电源,整理好桌面上的资料及其他物品,杜绝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7、要妥善做好各类资料、印章的保管、保密工作,防止失窃和失密。现金和贵重物品等要妥善保管,切勿留置于办公室。
二、后勤服务工作规范
1、工作人员应仪容仪表做到端庄大方、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做到微笑服务和“三声”和“五个一样”: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
4、服务对象到窗口申请办理及咨询相关事项,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并发放有关资料;来访、来电及投诉人员进行咨询或投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稳定工作,根据需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接待,遇重大事件时应及时向科长或分管处长汇报。
5、实行首问责任制。遇到服务对象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须告知应受理范围的部门或单位。
6、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
第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说普通话。
第二,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该说“您好,请问办理什么”、“请您找×××室×××”或者“请问您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并指明准确位置或进行解释。
第三,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应该文明用语,“请”字当头。
第四,服务对象或咨询人员办妥业务或咨询完毕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该说“再见”或“请慢走”。在窗口因手续不全未办妥业务的,应该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文明用语。
第五,接听电话时,电话铃响后应尽快接电话,首先问“您好”,并主动通报“这里是后勤管理处××科×××”然后使用“您有什么事吗请讲”,回答问题要清楚,语气要亲切,必要时做好记录,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结束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说“谢谢”、“再见”等。
三、后勤服务用语规范
(一)接待服务用语规范
1.表示感谢时,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
2.向他人表示歉意时,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有做得不到的地方,请原谅”、“您的意见很对,我们一定研究改进”等。
3.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或“不客气”、“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4.服务对象来访时要主动问好,说“早上好/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到×××去办理。”,服务对象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5.办理事务要耐心,应使用“请您先看一下办事程序和须知”、“您带××证件了吗”、“您的表格填错了,麻烦您再看一遍”、“还有哪儿不明白,您请问”、“请您慢慢说”。
办事中途离开服务对象时,一律讲“请稍候/您稍等”,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你们)久等”。
若无法回答或难以解释时,应说“对不起,这个问题(事情)我暂时无法回答(解释),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姓名,我将再次与您联系”,“您的意见我需要请示领导后再给您答复”,“您的困难可以体谅,但我们不能违反规定”,“您的问题我会马上转到×××去,并尽快给您答复”。
(二)接听电话用语规范
1、问好,自报家门:
“您好!”、“这里是×××办公室,我是后勤管理处××科的××”。
2、询问来电情况: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请问您找哪一位”、“请问您贵姓”。
3、解释说明:
“他(她)……,请您稍等一会儿……”、“请您过一会儿再来电话,好吗”、“不好意思,他(她)现在不在这里,如果您有急事,我能否代为转告”、“不好意思,您找的××在××室,电话号码是××,请您直接打给他(她),好吗”、“您的事情已记下了,请放心,我一定转告或向领导汇报,您能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吗”、“对不起,电话听不清,麻烦您再说一遍,好吗”、“我一会儿给您回电话,好吗”
4、结束来电:
“谢谢您的来电,再见!”
(三)服务忌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这不归我管”、“你讲什么我不懂”、“你问我,我问谁”、“不是给你讲了吗,怎么还不明白”、“你有完没完,有意见找领导去”、“找谁都没用”“急什么等一下”、“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办好”、“还没上班,等一下办”、“没看我一直在忙吗”、“怎么不早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办”、“别烦啦”等等。
附件二:
后勤管理处文明服务提倡用语
1、您好!
2、请问您需要办什么事
3、请稍候,我先办完这件事再给您办。
4、对不起,我先接个电话,请稍等。
5、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6、对不起,这位同志有急事,我们先给他办好吗
7、这个问题请您到××办公室找×××。
8、很抱歉,他不在,请您先坐一会儿
9、对不起,按××规定,我们不能办理,请您原谅。
10、对不起,您的问题需要请示领导后再给您答复。
11、对不起,是我的疏忽,马上改。
12、请别急,慢慢把事情说清楚。
13、请问哪些问题还不明白
14、请您将联系电话留下,有事我们再通知您。
15、我们晚一点下班没关系,今
天可以把您的事办完。
16、您提出的意见很好,我们一定研究。
17、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8、不用谢,应该的。
19、请收好您的××,您慢走。
第8篇 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已由2002年2月28日总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进行总公司的经济核算,加强总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总公司的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饶师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章程》,结合总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任务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经济、税收、物价等法规和制度;准确、及时记录和分析总公司及各中心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强资产管理,有效利用各项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实行会计监督,保证国家政策、法令、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
第三条后勤服务总公司实行财务统一领导,帐目、资金集中管理,按中心分户核算的管理体制和模式。
第四条财务设在总公司办公室,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中心自主使用规定范围内的经费,但必须申报、登记,最终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总公司财务每月月底向学院计财办及主管副院长报送财务报表,年底向党委书记、院长、后勤副院长、后勤管理处处长报送财务报表,自觉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总公司财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必须持有会计证方能聘用上岗。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违反有关法规的财会人员,予以及时处理和撤换。
第八条总公司各级领导必须保证财会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对忠于职守并作出重要成绩的财会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章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及各中心的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及时入帐,应在公司内核算的收入不得放在公司外核算,严禁截留、私分、坐支、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除有资格和有必要从税务部门取得发票的中心,其他中心一律使用总公司财务规定的统一收据,并按有关收据管理办法领取、使用、保管、回收,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不得自行购买收款收据,更不能以白条代替收款收据。
第十一条总公司及各中心的支出(管理支出、服务支出、经营支出)必须合法、真实、必需,各级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支出,认真审查支出的内容及金额,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各中心办理支出事项至少应有两人经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严格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经审核无误后,中心负责人在支出发票上签字,最后交总经理签字。
第五章流动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库存数额按规定的限额执行,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三条严禁出借银行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严禁外泄银行帐号。
第十四条银行帐户结算票据和印鉴采取分管并用的办法,即财务各种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印鉴由会计保管,不得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第十五条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付款审批单附付款凭证记帐以便查询。
第十六条符合按有效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迟付或早付,不得改变支付用途和方式,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原收款单位(人)和帐号。
第十七条对到期应收资金应及时催收。各中心对本中心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负总责。
第十八条现金的借出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期限与财务结帐。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实行二级管理和分级负责制。总公司及各中心固定资产实行学院投资资产、总公司投资资产和集体所有制资产的分类管理办法,总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设专人管理。各中心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落实相应责任人,建卡立帐。
第二十条对固定资产应明确保值目标并落实保值责任人,总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用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过户手续,并落实新的保值责任人和保值目标。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更新、借调、报废,应统一报总公司审批上报。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应在每年年底进行核查盘点,保值结算,核查结果和保值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主管副院长、计财办和后勤管理处。
第七章财务核算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的财务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科目、记帐方法、记帐原则、会计报表办理会计事务,通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内部审计、财产清查等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的一致性。
第二十五条建立财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的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后勤服务总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第9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二、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1.服务范围内的照明灯、水龙头、电扇、开关、插座、配电箱、供电线路、门窗、玻璃、锁、家具、卫生洁具等小修项目,接到报修立即处理,各项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射灯、景观灯的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照明完好率95%以上。
3.保证卫生设备、排水管道及配件完备,破损的应维修;修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保证清洁卫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4.做好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消防、安防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元器件齐全,能够正常运行。
5.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清洁、正常和运行。对非正常的损坏,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主管。
6.定期做好各项公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维修保养。
7.坚持做好维修回访制度。在维修结束后,中心主任或有关人员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维修质量及用户的各种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作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第10篇 大学后勤服务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求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中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工作态度
(一)服从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二)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杜绝工作散慢;
(三)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二、服务态度
(一)礼貌--这是员工对服务对象和同事应采取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二)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因此应以微笑来迎接服务对象及与同事相处;
(三)热情--尽可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热情的服务;
(四)耐心--对服务对象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第11篇 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应经营管理服务公约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加强学校后勤工作和后勤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市场运作,建立学校后勤物资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师生食品安全,降低师生生活成本,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全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应和经营管理制定如下服务公约:
一、实行中小学后勤物资定点供应的原则是建立学校后勤物资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选定学校后勤物资供应的企业必须资质合格,手续齐全,卫生达标。
二、本次试行全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应的品种主要是两类,一类: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二类:煤炭。供货商可以选择一类中的一个或几个品种,但两类不准兼营,更不得超范围经营。根据商家申请,经教育局考核审查,确定的定点供应企业及经营品种如下表:
三、在定点范围内,供货商和采购学校实行“双向自愿选择”,中小学可以在任何一家供应商采购,但不准在定点之外采购上述物资。县教育局不划定经营范围和下达销售指标。
四、经营时间为2023年元月至2023年7月,半年到期后,县教育局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情况,重新选择供货商,重新签订协议。
五、实行中小学后勤物资供应,供货方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服务中小学,并保证大米略低于市场价格的2%;面粉略低于市场价格的2%;挂面略低于市场价格的2%;食用油略低于市场价格的3%;煤炭略低于市场价格的4%。
六、供应商向中小学销售的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等四个品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QS质量标准,并随时接受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检验和检查,所供食品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其包装必须注明执行标准,净重、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项目,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接货。
七、煤炭供应商在送货之前,必须向采购学校说明煤炭的类型、品质、价格及产地,必要时还须提供燃烧热量检验报告。
八、供货商对所供物资实行质量“三包”,对不合格产品包退包换。
九、定点供应商必须实行诚信服务,保证所供产品无掺假、无杂质、不以劣充优、不短斤少两,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证货真价实。货款由供应商与学校一月结算一次,付款办法由供货商与学校双方约定。
十、中小学后勤物资定点采购实行送货制,即中小学电话预约,供货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供货方负责,保证供货及时。
十一、供货方必须自觉到县教育局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购买核销统一印制的“z县中小学后勤物资定点采购供货审批三联单”(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报帐联,第三联为结算联),并提供正式发票,中小学将报帐联与发票一起作为报帐凭证。
十二、供货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规纳税,凡因供货方违规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货方承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三、供货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在经营供货期内服务态度好,所供商品无质量问题,协议解除后,保证金由甲方退还给供货方。
十四、供货方送货必须如实填写“供货单”,若发现供货不开单或虚开供货单的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十五、甲乙双方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用煤安全。认真做好防霉烂变质、防蝇、防尘、防鼠、防投毒、防易爆物品掺入煤炭中等“六防”工作。食品在加工、运输过程中出现卫生安全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在进入学校保管室以后,因保管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或因防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由相关学校承担责任。若出现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县教育局对定点供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对服务质量不好,信誉不高的供货商将取消下学期供货资格。在供货期内,凡购货单位对供货商投诉质量问题或价格过高并经调查属实的。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第12篇 学院后勤公司管理服务承诺
学院后勤总公司管理服务承诺
1、后勤总公司要义不容辞的坚决贯彻执行《**学院机关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按照规范的要求,诸条落实。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服务。
2、根据《**学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校园实施意见》,把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为学校节约一度电、一滴水。
3、水、电、暖维修,24小时值班。水暖维修值班室电话:7601427,电工值班室电话:7601425。水电暖维修随叫随到,换灯、更换起辉器,合电闸、更换水龙头等1小时以内完成。换暖气片、疏通下水管道,更换大、小便器,24小时内完成。地下管道破裂,需要开挖维修,工程较大的及时报告学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尽早完成。总之,维修要达到及时、彻底、高效。校内住宅楼内的水电暖维修,按照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及时维修,费用由被维修住户承担。在水电暖维修方面,建立两个制度:一是巡视制度。维修人员每天要在各种建筑物内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维修之后,坚持'回访'制度。监督、检查维修质量和服务效果。
4、如遇停电、停水,做到及时通知,并起动紧急预案,千方百计解决有关部门的紧急用电问题和学生的饮用水问题。
5、学生公寓安全值班员24小时在岗。进一步落实学生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学生进出携带物品登记,搞好学生的咨询服务和公寓的安全防范,把值班室变成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的窗口。
6、卫生清洁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上午、下午各打扫一遍,平时保洁个人的清扫区域,做到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楼道清洁员要经常保持楼道、楼梯、墙裙、洗手间、厕所、扶手、门窗玻璃的干净整洁。厕所每月消毒一次,夏秋季节每周灭蝇一次,每年全校范围内灭鼠两次。平时发现老鼠、蟑螂随时杀灭,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7、草坪每月修剪一次,绿篱每年剪修四次。花草树木每年灭虫四次,植物生长所需的水肥要有保障。平时的管护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创建绿色校园勤奋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8、教室管理站坚持24小时值班,按照上、下课作息时间,上下课打铃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西校区的学生食堂,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在硬件建设大量投入的前提下,提高软件管理的力度。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伙食成本,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学生就餐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学生伙食监督制度,吸收学生参与食堂的管理活动,积极创建标准化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