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出差管理规定范文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2篇 公司出差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减少开支标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进一步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出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出差交通费报销规定
1、为减少开支,节约费用,尽量利用通讯工具联系业务,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如确需出差(除泉州地区外),由所在部门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批。
2、凡公司派车出差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车无法分开送达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的,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由司机签名证实。
3、乘坐汽车只允许以规定直线路途报销交通费,凡是因私事半途绕道,其绕道产生的交通费不能报销。
4、出差原则上一律不乘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懂事长特批,具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详见差旅报销明细表。
5、周边地区出差原则上因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须经部本部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参加公司指派的展销会,会议,学习培训班及年度探亲等,其交通费照公司出差标准报销。
7、出差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交通费,如有急事需办理,报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后,可乘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8、出差人员不能私自请客应酬,如确需请客需报部本部批准,否则发生的应酬费自理。
9、费用报销单据应有原始单据为依据,车费或餐费报销单据应注明日期,所行路线(起止点)办事内容及金额,餐费需由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10、司机应做好登记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人员名单,每天统计一份上报总务,由总务上报财务部,作为报销核查的依据。
(二)出差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标准按规定限额内控制报销,出差天数以公司确定为准,只为准许时间内返回,方给予结算补贴,延期需知会人事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且超出费用又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公司制定的报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规定的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超额自负。
3、出差地属直系亲属的,发给伙食补助,不报住宿费。
4、出差地投宿亲友处,可按住宿级别标准的50%予以补贴,并发给伙食补贴。
5、出差费用按公司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差旅费报销明细表,特殊情况超标需报懂事长特批。
(三)出差人员报销手续的规定
1、出差人员借款按有关审批权限办理,大额借款(指一万元以上)要提前一天向财务部联系,否则无法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在三日必须自行向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报销手续按出差作业流程规定办理,不及时办理的,或凭证遗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财务部不予受理。
3、人员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应当逐笔结清,采取多还少补的原则,不留余额。如果不能结清,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或分期偿还(例如情况,另行批示)。
(四)周边以外城市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作业流程
1、呈方式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员名单,出差地点及工作安排细节,另附出差费用预估表,超出部门费用审批权限的,需报部本部批示。
2、由分管部门主管批示,同意后填写借款单,会同签呈一并从财务部借支出差费用。
3、出差人员需按核定申请日返回,如有延迟,需要先知会分管领导及部本部核定再予以延长。
4、出差人员返回后,根据出差之实际费用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至财务部冲销借支。
5、出差申请应于出差安排二日前提交,返回后冲销借支工作应于三日内完成。
6、出差申请一式两联,人事课与财务部各持一联备查。周遍以外城市出差作业流程图简介: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分管领导批示→部本部批示→填写借款单(附出差签呈)→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冲销借支。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明细表(略)
第3篇 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出差管理程序及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贯彻勤俭节约精神,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报'出差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持'出差审批表'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将'出差审批表'复印件交存公司行政部,并按批准的路线和期限报销差旅费。
二、出差审批权限
1、国内出差,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签字,若总经理外出,报至主管经理审批签字。
2、国外出差,一律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
1、国内出差旅费报支标准:
级别交通费用标准住宿标准伙食费
火车船飞机外地市内交通费
总经理/
副总经理软卧二等经济型实报实销三星级以上150元/天,人(以内)
其他员工硬卧三等三星级以下(含三星)100元/天,人(以内)
注: a、不同级别的员工一起出差,差旅费用标准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b、公关招待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c、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的差旅费用,按照举办会议单位制定的统一费用标准支报。
d、交通票的购买和住宿酒店的预订原则上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2、国外出差旅费标准,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差旅费的报销程序
员工出差回来须在三天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先根据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报行政副总根据已签批的'出差审批表'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公关招待费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五、出差途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可延时,除此之外不得因私事或其它原因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将不予报销延时差旅费,并根据情节轻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出差审批表
第4篇 集团总部出差人员补休假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部出差人员补休假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职员出差期间如适逢休息日,出差职员可在回总部后按相应天数向集团公司领导申请补休,并及时通知行政管理中心,以便于工作的统筹安排。擅自休息的人员按旷工处理。补休后上班时须及时填写《请假条》,并注明为补休假期。
第二条职员返回后如直接上班,未休的假期可以积攒,待需休假时可通过申请补休。程序如下:
1.上班当天到行政管理中心填写《假期补休统计表》以做备查。
2.待需要补休时须提前到办公系统填写《请假条》。
3.补休相关的规定同《总部人事制度》中事假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休息日为总部统一放假的各类假期,如星期日及节假日等。
第四条如存有补休假期而未休的离职人员,包括调转工作关系,辞职、辞退(不包括开除人员)按未休假期时的同等标准日工资乘以未休天数计入工资。
第5篇 某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第6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16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十六)
一、目的:明确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必须遵循的规章制度以及报销步骤,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得当。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副总裁以下级别)。
三、定义
(一)出差:离开原办公地点异地(跨区/县/市/省)办公,当日无法返回或当日能够返回。
(二)出差至同一分公司或业务区域(办事处)并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月以上(节假日不计)视为派驻,按员工派驻管理办法执行;派驻人员出差按本规定执行。
(三)出差天数统计:
出发:中午12点前出差(上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中午12点后出差(上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半天计算。
返回:中午12点前销差(下车、船、飞机)的,当日不按出差计算;
中午12以后销差(下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四、申请程序
(一)出差必须是因工作需要予以提出的,申请出差的工作目的应非常明确和清晰。
(二)出差员工在出差前必须向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出差的目的、地点和所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
(三)员工出差,需本人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一),由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出差申请表》一式二份,审批完毕后一份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一份员工留存)。办事处主任以下级别销售人员,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按照经审批通过后的《月行程计划表》(核销依据)中的计划行程执行。区域经理以上销售人员,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出差申请。
(四)出差至分公司或办事处者,须提前通知分公司或办事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特殊情况另定)。
(五)如需借款,凭签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照借款管理规定办理。
(六)如需派车,按照现行派车管理规定办理。
(七)所有外出培训申请,必须经由本部门总监(或被授权的指定人)和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
五、交通
(一)原则上,公司对交通工具的选择要求依次为:火车、客车、轮船、飞机,员工应根据出差路线及路程等,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各交通工具标准要求如下:
飞机经济舱
火车/动车硬座/硬卧
轮船三等舱、二等舱(经理级及以上职务)
市内交通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经理级及以上职务)
(二)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铺票。
(三)长途:始发站至终点站往返的路费,不在补贴标准之内,按发票核销(始发、终点站指出差起止车站、港口、机场等)。凡火车票、汽车票均以微机票为准。出发地至始发站往返、终点站至目的地往返的交通工具按市内交通工具标准执行。
(四)飞机:
1、部门经理(区域经理/ka经理/分厂厂长)及以上级别员工,因紧急公务需要可乘飞机经济舱。
2、从公司所在地出发的机票或能确定回程的往返机票一般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3、从其他地区出发或返回的机票可以自购。凡自购机票报销时,必须同时提供登机牌存根。财务部对不能提供有效登机牌存根的机票不予票面全额报销。
(五)如果员工选择的交通工具超出了允许的范围,员工本人将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如有例外情况,必须先经部门经理认可,并同时获本部总监的批准(乘坐飞机须总裁批准)。在补贴标准内凭票核销,超出部分不予核销。
(六)因公前往市(县)内各类场所,属于常规工作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不属出差范围,交通工具乘坐及核销标准按本规定执行。
(七)多人(2人及以上)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八)低阶员工随同高阶员工出差,视实际需要,可搭乘同级标准交通工具。
(九)出差时有直达车、船的须乘坐直达车、船,不准无故绕道,否则当日所有发生费用不予核销。
(十)经理级(区域经理)以下级别员工,乘坐公交车。因紧急公务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须事先征得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按票实销。
(十一)异地调动或因事至总部、分公司办事人员,只核销路途费及车站、港口、机场往返路费,无交通/用餐补贴。
(十二)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员工必须在票据背面或出差报告中注明细节,包括不限于:日期、从哪里到哪里等事项(包括出租车费及租车费用)。不注明细节的交通费,公司将不予报销。
(十三)销售人员出差开会、培训等期间,视同非销售人员,参照非销售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按同级别非销售人员出差标准核销,提供相关票据亦同。区域经理/ka经理同部门经理/分厂厂长级,办事处主任/城市经理同部门主管级。
(十四)销售人员至所属郊县办理业务,须当天往返,按标准凭票报销路途费。
(十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交通补贴:
*中午12时以后出差或中午12时以前销差者(员工出差不论当天能否往返,中午12时以前出差或中午12时以后销差者,按出差全日补贴交通/用餐标准)。
*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或由出差处提供交通工具者。
*司机人员驾车出差无交通补贴,不予核销路途费用。
六、住宿
(一)按员工级别入住,凭正规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按票面金额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核销。
(二)由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无住宿补贴。
(三)出差至分公司或办事处,均由驻地公司或办事处提供住宿,无住宿补贴(区域稽核人员除外)。如不能提供住宿时,须由当地主管提供未安排住宿签字证明作为核销依据。
(四)低阶员工随同高阶员工出差,视实际需要,可入住同级标准旅馆,予以核销。
(五)出差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市),无住宿补贴。
(六)经理级以下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同住一房,只由一人报销住宿费用。
(七)至所属郊县办理业务,须当天往返,无住宿补贴。
(八)出差地有公司的签约宾馆时,原则上必须入住签约宾馆。若特殊情况入住非签约宾馆,费用核销时,按签约宾馆价格予以核销。
七、用餐
(一)按补贴标准与出差天数予以补贴,凭票核销。
(二)员工出差1天者,当日餐费补贴按正常标准给予核销;出差半天者无餐费补贴。
(四)员工因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等事宜出差,如主办单位免费提供一餐,无用餐补贴
。
(五)普通员工随同高层管理人员出差,一起用餐则由高层管理人员按标准报销,员工不得额外提报补贴。
(六)出差至分公司等,如有免费提供用餐,则无用餐补贴。参加由本公司自己组织和筹办的会议或活动,因公司通常都有就餐安排,所以对参加者不再给予额外伙食津贴。
(七)伙食费报销,原则上需提供相关的餐饮或食品类的有效凭据。
(八)旅馆住宿费用已包含用餐的;出差人员出席或陪同招待客户就餐的,在申请出差伙食费时应做相应的扣减。
(九)在宾馆或旅馆内的迷你吧,酒吧,小商场等场所所消费的食品、饮料或商品等个人费用由员工自理。
八、其他费用
(一)邮费以邮局的证明为报帐凭证。
(二)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报帐凭证。
(三)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通讯,电讯费,必须提交宾馆旅店结算清单或移动电讯电话局出具的有效通讯结算清单。电讯电话局出具的费用通知单不能作为有效清单,用做通讯费用报销的依据。财务会计部将对不能提供有效清单的出差手机通讯费用不予认可和报销。
(四)出差期间,酒店住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如洗衣消费、小酒吧消费等)不予核销。
(五)与出差有关的招待费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九、考勤
(一)出差期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考勤。
(二)因工作需要延期出差,须事先以电话请示部门主管同意;返回后,由主管补签《出差申请单》。
(三)员工不得借出差之便,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项,否则视为旷工,且不报当日任何补贴。
十、出差报告、总结
(一)返回后,须在3日内完成员工《出差报告》,详细说明起始地点、时间、任务完成情况、每日工作情况等,交直接主管审核检查。
(二)出差期间取得的技术、培训等资料,须及时交存相关部门存档。
十一、核销
(一)核销标准:
1、具体见《销售人员出差标准一览表》(附表二)、《非销售人员出差标准一览表》(附表三);城市级别划分见《出差城市级别划分一览表》(附表四)。
2、凡出差补贴,均在标准范围内核销,超出不支。出差费用申请人在费用报销时应自觉扣减超出的部分。若有在规定范围之外申请核销的特殊费用,必须经过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会签,或总裁批准。
3、不得在差旅费中附带核销其他费用,否则不予核销差旅费用。
(二)核销票据:
1、费用核销时,必须提供帐单或原件发票。
2、每位员工必须详细单独填写、提交自己的差旅费用报销单。填写时应根据具体分类归类并填写每项费用发生日期、地点、事由、金额和内容。如所发生的差旅费是以借款,或公司直接划款方式支付的,还必须在费用报告相应栏目中列示。
(三)审批流程:
1、差旅费用单据由出差员工的直接主管、上级主管批准,若直接主管不在,则由部门更上一级领导批准。其他经理的签字则不予认可。
2、审批者应按要求最大限度的进行有效控制。通过检查每张附件,仔细查看每个费用报销单,评估每笔支出的有效性,并注明审核日期。任何不合乎情理的费用,审批者必须提出质疑。
3、在实际审批时,审批者应参照以下几点:
*该笔费用是必须的。
*发生费用的项目是符合本规定中的标准。
*所报销的数额是合情合理。
*所有必须附上的文件是否已齐全。
*所有与人力资源部政策有关的费用申请,例如特殊情况下的搬迁费、探亲费等,都必须经过人力资源总监,或人力资源总监所授权的二级审批者的批准。
4、经过批准的出差费用报销单应交财务部作以下核查:
*该报销单是否获得正确的审批。
*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包括汇率的计算。
*是否遵照公司有关出差费用的规定。
*有关会计人员在审核无误后应签字,然后在递交财务总监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转交另外会计进行报销和相关账务处理。
(四)非销售人员核销:
1、出差返回后,须在一周内将各项费用、借款一并核销,特殊情况亦不得超过两周。
2、若可以把几个连续性的费用报销单放在一起报销,还公司款时间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一月。否则,不允许把现金余额保留在费用报销单上,必须结清余额。
3、差旅费用报销时,由员工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与《费用报销单》,以《费用报销单》作为封面,依次附相关单据,并附《出差报告》,经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审签后到财务部核销。
4、如属个人原因拖欠或延迟归还剩余借款的,将作为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备案,财务部将在1年之内取消其出差暂借款的资格。
5、差旅费的报销和其他费用一样,除特殊情况外,都将在财务部收到费用报销单15个工作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现金形式给予员工。
(五)销售人员核销:
销售人员费用核销按《业务人员费用核销流程》执行。
(六)其它:
1、凡外出培训、学习发生的差旅费、参训费、课程费等费用,应逐项由人力资源经理(总监)签批。
2、事先经领导批准的,参加会议或培训等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的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其余个人费用不予核销。
3、外出培训有具体协议规定者,按协议规定核销费用。
4、未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报批《出差申请表》的;未按计划行程出差的,差旅费用不予核销。
5、私人外出、旅行等费用,应与因公出差分开,此类费用不予报销。
6、邀请或委托本公司外人员出差(培训、咨询、调研等),应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7、员工出差购车票/机票/船票时,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费用自理。
8、公司将不负担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健身和娱乐方面的费用,例如健身俱乐部、客房内的娱乐设施、收费电影或电视等。
9、任何没有实质业务而杜撰、虚报费用的行为都属违纪行为。弄虚做假者一旦被查实将视为“偷窃或骗取公司或其他雇员财物”(详见奖惩制度)的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置。
10、自备车出差者,公司给予报销过路费、燃油费。
(七)出差费用报销无原始凭据或预支款遗失:
1、原始凭据确属被盗,被抢,可出示当地公安或治安部门,宾馆,旅店保安部门的有效证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
提交财务会计部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2、原始凭据属于员工自己保管不善而遗失,员工可与开票单位进行协商,以取得票据重新开具或取得开票单位的有效证明。不能取得重开票据或获得有效证明的,财务会计将按照费用票据管理规定不再给予认可。为减少个人不必要的损失,希望出差员工妥善保管好原始凭据,视同自己的物品和钱包。
3、一旦员工收到预支款(或备用金)后就应该对该款项负责。如有遗失,该员工应对此负责并交还该款。如果是帐单或发票遗失,有关费用也不予报销。除非该员工能提供相关可证明的报告,(例如公安局提供的证明、或酒店、旅行社提供的可证明该偷窃发生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充足证明(例如所遗失帐单、发票的复印件)。
十二、职务等级确认:出差员工职务等级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并正式发文通知相关部门、员工本人和财务部。员工职务若有变更,由人力资源部重新确认并通知财务部及相关部门。
十三、本规定下发之后,原各分公司/本部的出差管理规定如与本规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
十四、本规定由人力资源本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7篇 出差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