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某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和美观,使用人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环境管理规定
(一)小区公共场所不得乱涂画、乱张贴、派送广告传单,违者将呗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为维护本小区环境安宁,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单元房屋内制造任何扰人的噪音,尤其是在晚上20时至次日7时期间。业主、使用人在进行娱乐活动时,必须注意遵守政府有关环境噪音的规定,尽量降低音量,保持小区安静,以免滋扰邻里,破坏社区安宁环境。
(三)业主、使用人利用共用部位举行*、庆典或联欢活动,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及政府相关部门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举行。(四)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任何违禁物品,包括管制器具、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
(五)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前或公共区域从事祭祀仪式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六)小区绿地及其他休憩场所为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休憩而设,业主、使用人应保持绿地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地内进行球类运动、游戏、骑自行车、滚轴溜冰及其他可引致破花绿化或伤害人活动;不得破坏树木、采摘花卉或贱塌草皮植被,违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业主、使用人必须教育儿童,不要攀爬树木、栏杆或围墙。切勿在水景池边戏水,以免发生意外。儿童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活动时,均须由监护人实施监护,并承担监护人责任。
(八)小区内设有休闲设施,请业主、使用人爱护这些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并按说明谨慎使用。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业主、使用人及其访客在使用这些设施时,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
(九)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围栏内原有的绿化布置,不得擅自在绿地内种植或放置花草树木,不得私自移动、改变或损坏交界处原有的花草树木。
(十)为维护小区文明居住环境,业主、使用人不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二、卫生管理规定
(一)小区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业主、使用人倾倒垃圾时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袋口,放到垃圾箱(桶)或小区指定位置,由小区保洁人员统一收集。
(二)小区范围内的任何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
(三)切勿把菜叶、布屑、塑料袋和废纸等垃圾投入座便器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使用人应及时报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宠物饲料管理规定
(一)业主、使用人如在单元饲料宠物、必须在政府规定许可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遵守相关饲养规定,准养犬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得散养。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其单元房屋内或本物业共用部位饲养牲畜及家禽。
(三)携带宠物犬外出时必须用绳链拴牵,大型犬佩带口罩进行约束,以防咬人;禁止宠物犬在无主人卡关下在小区内游荡;宠物犬在小区道路上所遗留秽物,犬主即行清理干净;宠物犬不得在公共绿地便溺或随意践踏公共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