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人员每天按签到顺序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接待完成后自动排到未接销售人员末位轮序;若轮到的人员因公派办事不在现场,返回可以排自末位补接一次,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接待可不占接待指标;没交定金但已做客户登记的老客户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不计入接待指标;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所带来的新客户并做客户登记的算接待指标一次;不当班的销售员除非得到项目经理的指派方可接待新客户。
2、对于再次来访客户,应由原接待销售员进行接待,如原销售员因故不在现场,可委托其他销售人员代为接待或者由销售经理指定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在成交第一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可合作共单;
3、在确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分别接待夫妇两人,做成的算共单;
4、接待客户应有始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遇在老客户找时、应请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做成后共单,未签单则视为义务帮忙;
5、鼓励团结一致义务协作精神,不允许私下拆台或抢单,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即可解聘;
6、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各销售中心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7、销售人员轮到接待客户时,必须做好准备工作,面带微笑做到主动迎接客户,并说'您好'或'欢迎参观';客户离开时必须亲自将客户送至门前说'欢迎下次光临'等客气言语;
8、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9、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解决邀请。发生分歧时,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对客户造成恶意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甚至辞退;
10、对同行来访,也要以礼相待,耐心讲解,展现专业风貌;
11、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它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它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但不算该销售人员的轮序;
12、售人员不得擅自递名片与其他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13、销售人员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接待新客户,当班时间午餐、晚餐时,销售人员必须同项目经理打招呼;如果来新客户时,轮值销售人员正吃饭、上洗手间或已外出时自动轮空一次;
14、大客户提出特殊意向,如要求打折等,销售人员必须上报项目经理与之协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客户做出超出规定的任何承诺并不允许销售人员收受回扣,造成恶意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结束访问,必须请自己接待的客户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做详细记录,客户尽量留全名;发生客户交叉时,以优先登记者为准;
16、客户登记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17、客户登来访记表,由项目经理负责保存,登记表不得涂改和销毁,每日下班前十五分钟销售人员将当日接待的客户,按照要求整理到客户档案包括已认购和有意向的客户;
18、告日电话和平日的电话咨询均为公司资源,任何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占有或告诉他人,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19、有效客户的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并得到项目经理认可,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20、客户来访时指名某销售人员接待,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计入接待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