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中学学生寝室管理细则
一、寝室的分配
1、以年级和班级为单位组成年级住宿楼和班级寝室,非特殊情况,一栋楼和一个寝室不得杂住他年级和他班级的学生。
2、因特殊情况(如女生楼)确需杂住,原则上高年级在低层,低年级在高层楼,一个寝室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班级。
3、各栋各层靠北面的小寝室,由政教处安排学生入住,并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寝室纪律
4、凡住宿学生一律入住学生宿舍,非经学校同意,不得外住外宿。
5、寝室不得留宿亲戚、朋友、同学等室外人员,不得串层串舍。
6、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许可。
7、中午放学和晚上下自习后,住宿生应积极主动,迅速及时做好就寝准备,中午12:30后和晚上熄灯后不得有讲话喧闹、洗、点灯等现象。
三、寝室卫生
8、清洗整理好个人物品,并按学校、班级和寝室的统一要求,将物品摆放有序。
9、讲究公共卫生,不得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纸屑、果皮、剩饭等废弃物品应投入指定地点,废水一律入厕。
10、各寝室每天至少安排两人负责寝室的打扫和门窗的开关,保证室面清洁和空气流通。
四、寝室安全
11、除照明用灯外,寝室不得有其他电器。(不得私接电线)
12、所有火种一律不得带入寝室,暑天学生备好蚊帐,不准燃点蚊香之类的灭蚊药品。
13、不得在窗台阳台上站立、蹲、坐和做其他危险动作。
14、负责清洁卫生的两位值日生应对当天安全高度负责。中午和下午从开门到关门,应有人时刻监控寝室,防止被盗事件及其他不利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