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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环保管理员兼罐区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车间提出考核意见;
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8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9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10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11装卸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储罐、机泵等按要求认真及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或避免跑、冒、滴、漏的发生。
12落实储罐区的“清净下水”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造成水体污染。
13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14及时如实上报环境污染事故。
15监督收集化验室残液送达车间用。
第2篇 办公楼装饰工程环保与环卫管理
办公楼装饰工程环保与环卫管理
1.控制室内污染物氡(rn-222)甲醛、氨、苯和tvoc 含量的措施
(1)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检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必要情况下,分批抽查送样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所有材料合格。
(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3) 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确需更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 当样板间施工完毕时,先行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后再行其他项目施工。
(5) 各种装饰材料放射性指标、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限量
1)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见表12-1)
表12-1
测定项目限量 ab
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不大于1.3
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不大于1.9
2) 人造木板及饰面板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分类限量(见表12-2)
表12-2
类别限量(mg/100g, 干材料)
e1不大于9.0
e2>9.0,不大于30.0
3) 室内用水性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3)
表12-3
测定项目限量
tvoc(g/l)不大于200
游离甲醛g/kg不大于0.1
4) 室内用溶剂型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限量(见表12-4)
表12-4
涂料名称tvoc(g/l)苯g/kg
醇酸漆不大于550不大于5
硝基清漆不大于750不大于5
聚氨酯漆不大于700不大于5
酚醛清漆不大于500不大于5
酚醛磁漆不大于380不大于5
酚醛防锈漆不大于270不大于5
其他溶剂型涂料不大于600不大于5
5)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5)
表12-5
测定项目限量
tvoc(g/l)不大于50
游离甲醛g/kg不大于1
6)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6)
表12-6
测定项目限量
tvoc(g/l)不大于750
苯g/kg不大于5
7) 室内用水性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7)
表12-7
测定项目限量
tvoc(g/l)不大于200
游离甲醛g/kg不大于0.5
2. 环境污染保护整治措施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市里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对工地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教育。
(2) 施工现场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防止污物及粉尘产生。
(3) 施工现场的垃圾做到每天定时清理。
(4)专职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检查、监督,养成良好的文明和习惯。
(5) 如有特殊作业需先征得负责人许可后,并做好相应的防尘,防污、降噪声处理,才能施工。
(6) 工地要与周边单位及居民搞好团结,注意卫生,防止疾病的传播。
(7) 对清运废渣垃圾的车辆,用苫布对所载物进行覆盖,避免途中遗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
(8) 各施工作业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各层设垃圾点,由专人收集处理,严禁随意进行凌空抛撒。
(9) 确保所有材料采用绿色环保材料,降低对人、物造成的身心损害。
(10) 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应按有关规定排入市污水处理网管。不能随意排放。
3.防止扰民措施
(1) 控制作业时间,对施工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项目要合理地控制其作业时间,电动圆盘锯、电锤、石材切割机等作业过程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晚上尽量进行无噪声施工项目如油漆、胶粘项目等,减少施工对周边单位正常工作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 作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环境管理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改进工作。
第3篇 库区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库区的环保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
2.负责执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的实施。
3.负责水、电及设施的运行,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
5.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6.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物资数量负责。
7.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监督检查。
9.参与建设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11.参加环保大检查
第4篇 环保设施管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环保设施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
2.2 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3 维护车间负责环保设施监测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环保设施定义:
3.1 凡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立的设备、装置及工程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3.2 生产上所需而又为环保服务的设施,主要为环保服务的则属环保设施。
3.3 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属于环保设施。
3.4 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的装置及仪表等属于环保设施。
4.环境保护设施
4.1 主要环保设施
tdi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水汽锅炉脱硫装置、水膜除尘装置、造气炉旋板除尘器、光气碱破坏处理系统、氢化尾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4.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有总排污口cod、氨氮、ph值、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锅炉烟气so2、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5.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不得随意停用、改造、搬迁环保设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迁)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施。
5.1.2 主要环保设施新建、改造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 主要环保设施由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与主体装置
同步运行;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及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率、运转率及处理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5.1.4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和完善的运行操作记录。
5.1.5 质检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5.1.6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因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要与公司考核挂钩。
5.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2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3环保监测仪器所在车间负责在线监测仪器日常巡检,如出现异常,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置。
5.2.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环保设施检修
6.1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6.2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时,应做到按时检修,保证质量;检修期间严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坚持不随便倒、放、洒,做到无污染检修;
6.3检修期间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污染及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和车间责任。
7.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废排放管理》
《环保监测管理》
第5篇 环保档案管理
1 目的
为加强环保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在各种环保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各单位的档案资料由专人实行统一管理。
3 职责
3.1 部门档案专人管理,负责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并建档,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及档案标签的统一打印。
3.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下发文件根据下发部门进行分类并填写安全环保部文件内部阅送表送相关人员阅后进行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
3.3 各主体档案由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变更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编号及标签进行及时修改。
4 管理规定
4.1 档案资料的收集
4.1.1 各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档案资料。
4.1.2 下发文件由档案管理员根据发文单位进行搜集、整理、归档
4.2 档案立卷标准:
4.2.1 文件齐全完整。
4.2.2 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
4.2.3 卷内目录填写清楚。
4.3 档案的保管
4.3.1 根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由各主体使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4.3.2 设置档案柜、统一的档案装具及其它必要设施,严格管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4.3.3 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归档文件材料分类清楚,组卷合理,以利于调阅、存放和档案的安全,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
4.3.4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现状交代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4.4 档案柜管理
4.4.1 档案柜的摆放力求整齐。
4.4.2 入柜档案井然有序,并设目录索引以满足迅速调阅的需要。
4.4.3 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档案与目录不符应及时更正。
4.4.4 保密材料不得作为废品出售。待确认无保存价值后,编制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
5.相关文件
档案管理
第6篇 环保例会管理
1.目的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环保信息,研究部署各项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环保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例会,提交会议议题,准备相关资料,形成会议纪要。
2.2各车间﹙部室﹚参加人员会后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会议内容并向员工传达。
3. 例会内容
3.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2总结上阶段的环保工作,部署下阶段的环保工作;
3.3通报环保事故及处理决定,进行警示教育;
3.4对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3.5交流学习环保知识、治污新技术、清洁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经验等。
4.环保例会与安全例会合并进行,各车间﹙部室﹚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按时参加,不能到会者另行指定人员代替。
第7篇 环保法律法规控制管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评审的管理。
2.与tdi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包括:
⑴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⑵地方法律、规章、标准;
⑶行业法律、规章、标准;
⑷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
⑸中国化工、农化公司、大化集团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
3.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
3.1安全环保部为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的主责单位,其他单位如获取到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要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
3.2安全环保部要经常与上级环保主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3安全环保部可以通过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其他渠道获取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选择、确认和分发
4.1 安全环保部根据tdi公司的特点,对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对于适用于tdi公司的,列入《tdi公司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4.2安全环保部保存《清单》中所列文件的书面版或电子版,负责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复印件按文件发放相关程序发放到各相关单位,或将电子版在公司局域网上及时公布。
4.3对于重要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安全环保部要组织公司各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4.4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点,有选择地就本单位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学习。
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性和合规性评审
5.1评审时机
5.1.1随时评审:安全环保部在接收到或获取到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后,要对其适用性、合规性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记入《tdi公司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表》。
5.1.2年度总评审: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相关单位对公司上年度所识别、收集到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评审,需要时修改完善《tdi公司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评审表》。
5.2评审内容
5.2.1适用性评审: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重点关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时效性、颁布单位、文件号等。
5.2.2合规性评审:评审tdi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是否符合所获取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要求。重点评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对企业及员工所做的相关要求方面的条款,及公司生产活动中所对应的条款的遵守、执行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条款的要求。
5.2.3年度综合评审:剔除已经作废的和其他不再适用于tdi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补充增加和或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3评审人员
5.3.1初评:获取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安全环保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首先进行初评,确认其适用性后,传递到安全环保部。
5.3.2复评:安全环保部直接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环保技术员,对各单位传递的或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复评,确认其适用性和合规性。
5.3.3人员要求:参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员,应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体系标准的培训,具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的能力。
5.4对于不能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的,tdi公司要制定相应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积极实施,直至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要求。
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与监督
各部室、车间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所述的内容进行各项生产活动,由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相关记录
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评审表
tdi公司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8篇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定义:
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 监管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9篇 船员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码头的环保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
2.负责执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的实施。
3.负责水、电及设施的运行,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
5.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6.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物资数量负责。
7.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监督检查。
9.参与建设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11.参加环保大检查
第10篇 环保培训管理
1.目的
为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提高公司环保管理水平和环保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制定环保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环保要求的培训;
2.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新员工及相关方施工人员的公司级环保教育培训;
2.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员工的环保培训工作。
3.培训内容
3.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其他要求等;
3.2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3.3本单位环保基本情况、生产特点;
3.4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其他环保相关知识、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等。
4.考核
执行公司考核制度
第11篇 公寓楼装饰工程 施工质量管理环保质量控制
公寓楼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环保质量控制
1 全面培训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将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公司质量方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准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级人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班组班长组织教育,现场专业施工员要对班组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班组的培训:班组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班组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班组不允许进场施工。项目将责成班组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全员树立'质优我优,质劣我劣'的质量思想,并贯彻到操作岗位,建立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
3)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的质量意识教育,使每位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明确、深刻质量理念: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预防为主,检查上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2 对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
1)公司物资部负责物资统一采购、供应与管理,并根据iso-9001质量标准和公司《物资采购手册》,对本工程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选择材料供应商。
2)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物资时,须在确定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采购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按照合同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3)材料满足规范要求:本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半成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有关规定进行执行,且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装饰材料,按合同条款执行。选定的材料,必须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
3 加强计量检测
采购物资,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及按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抽样检验和试验,并做好标记。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则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并把鉴定合格的书面资料上报业主、监理,并保证需复试的材料、材料半成品的各种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4 材料检查验收
材料、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后,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由材料员、专业施工员、专职质量检查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绝不使用在工程上,即按照iso9001 标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处置。材料、材料半成品由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并报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5 材料的放置
运至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材料半成品要根据其特点及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码放,并安排专人看管。施工过程中,贵重材料、半成品的搬运,下发书面的搬运作业指导书进行交底,一般材料及半成品的搬运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中写明并进行交底。
6 特殊材料管理
有特殊要求的装饰材料由项目经理部、监理、业主代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保证验收的一次通过合格率达到100%。
第12篇 环保考核管理
1.目的
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环保制度,提高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意识,降低企业环境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室﹚环境保护工作。
3.公司安全环保部为环保考核实施部门,每月组织对各单位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4.考核内容
4.1环境保护计划
4.2环保宣传教育
4.3环保统计
4.4环境污染防治
4.5环境监测
5.考核
5.1对上述考核管理内容,采取按月考核的办方法,对考核成绩较好的单位,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5.2个单位对考核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应给安全环保部。
第13篇 环保节能计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炭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的措施。
2、对机电科长负责,具体负责全矿计量、环保、节能、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对全矿计量器具的统计、检定工作。
4、具体负责全矿的环保管理工作,对照集团公司下达的环保目标,组织实施本矿的环保工作。
5、具体负责全矿的节能管理工作,对照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目标,组织实施本矿的节能工作。
6、具体负责标准化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完善、有效运行is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地面机电设备、洗煤厂设备、电厂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4篇 环保公共关系管理
环保公共关系管理
1.目的
为避免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公司与周边公共关系危机,给生产及企业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2.1总经理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总指挥。
2.2主管副总经理
负责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置,并组织相应的说明材料。
2.3安全环保部
2.3.1协助主管总经理对问题进行核实、调查,负责及时获取权威证据,编写事件调查报告;
2.3.2负责编制事件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信息。
2.4党群工作部门
2.4.1负责与相关媒体沟通,协助进行媒体危机公关;
2.4.2负责组织宣传报道;
2.4.3组织或审核媒体公开材料。
2.4.4负责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接待工作。
3. 事件应急处置
3.1提前建立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合理、有序处置。
3.2不推脱、逃避责任,根据掌握的信息,实事求是地解释与说明。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环保监测部门沟通,用事实、证据说话,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稳定公众情绪,正面宣传解决措施。
3.5根据整改情况陆续通报处置进程,事件处置完毕后,向公众通报处置结果。
3.6事件处置结束后,制定相关方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