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房管理人员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2篇 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3篇 锅炉房管理员消防责任
1、督促、检查锅炉房其他各防火责任人防火工作。
2、组织对下属职工(含委外方)防火知识培训教育、演练。
3、负责锅炉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4、负责锅炉房重点消防部位动火监管。
5、负责组织对锅炉房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
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