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住宅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第2篇x住宅小区车辆管理
第1篇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维护小区交通秩序
2.0适用范围
**花园住宅小区
3.0制度
3.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持有固定或临时《ic卡》,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门岗队员必须在《临时出入车辆登记表》上登记,《ic卡》严禁转、借用,如有遗失请到物业公司挂失、缴费补办。
3.2漏油、漏水车辆及带泥车辆严禁驶入小区。
3.3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交通标志,减速禁鸣要求,停放指定地点。
3.4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进入车库停放,不能停入车库的车辆应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在规定地点停放,不能影响小区正常交通秩序
3.5非机动车辆,请停放在'非机动车辆停放点'
3.6禁止在小区内擦洗车辆。
3.7 车辆撞坏小区内的一切设施,将照价赔偿。
3.8小区巡逻员有责任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交通疏导。
3.9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车、试车。
4.0相关记录
《临时出入车辆登记表》
6.0附录
《ic卡》
编写: zz审批: zz
第2篇 x住宅小区车辆管理
e住宅小区车辆管理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各种车辆。
二、除小区业主车辆外,其它外来车辆不得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物业管理部门将按郑州市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放好。
四、业主停放好车辆后,应注意锁好车辆,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五、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超车。小区内禁止鸣笛。
六、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七、车辆行驶小区内,不准辗压绿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八、小区机动车应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小区固定的停车棚内。
九、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