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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顺行,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可能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潜在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 术语和定义
3.1 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危险。
3.2 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漏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3.3 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环境、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的紧急事件。
3.4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营安全事件。
3.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通常情况下,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划分在公司各专项应急程序中体现,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应急预案的划分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全面、详细、量化,体现专业特点。
4 职责
4.1 最高管理者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4.3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各应急预案的汇总、组织预案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能源环保部负责对公司环境体系各应急预案的汇总、组织预案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保卫部负责组织制定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点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施应急响应。
4.6 设备部负责制定重大设备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7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记录。
4.8各部门应急预案按内容分别报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备案。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应急准备
5.1.1 各部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所列应急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对可能产生紧急情况的环境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1.2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由各职能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各部门制定的适用于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由本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有关安全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安全管理部备案,有关环保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能源环保部备案。
5.1.3 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应急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5.1.4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的配置。应急物资在采购过程中,应向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的厂家进行购买。各单位对责任区的紧急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确保紧急应急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5.2 应急组织和信息沟通渠道的建立:各部门建立组织应急系统,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3 应急响应
5.3.1 应急事故发生时,现场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5.3.2 有关部门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灾。
5.3.3 若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3.4 参加紧急事故应急的部门,应事先组织好人力、物资,依据实际情况,迅速处理,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5.4 应急事故的善后处理
5.4.1 对事故中疏散人员进行清点,确保紧急事故现场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
5.4.2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5.4.3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直至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
5.4.4 应急发生后,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具体按《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中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执行。
5.4.5安全管理部与能源环保部根据调查结果,监督安全、环境防范措施的落实。
5.4.6 需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5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更新
应根据演习结果和对紧急事故应急的总结,对相应的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 相关文件
tg/cx-8.3.3-01 《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第2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附件1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库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岗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紧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3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确定
4.1.1 可能造成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部位:材料库、木工房、电气焊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
4.1.2 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火灾,爆炸,施工过程中突遇停水停电,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施工振动。
4.1.3 恶劣天气(突遇大风、暴雨、雷击)的影响。
4.2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
4.2.1.1易造成火灾、爆炸工序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允许操作。
4.2.1.2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证,并对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后才允许操作。
4.2.1.3电气焊、库房、油漆稀料库房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4.2.1.4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程序4.1条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的方案和预案。
4.2.1.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紧急救护组织,并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演习(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紧急事故),接车人、报警人、救火人员应熟悉职责及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完善防护方案与预案。演习后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1.6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4.2.2火灾、爆炸的应急响应
4.2.2.1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大声呼救,同时通知项目部及分公司领导,依据火势大小及着火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
4.2.2.2项目部领导在组织救火之前,应及时切断电源。义务消防队按演习分工、疏散人员和物资。
4.2.2.3报警员根据火势大小及时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1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
4.3.1.1为了防止突遇停水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在搅拌站附近设置蓄水池(桶),蓄水量应经过计算能保证混凝土浇筑到一定的部位。
4.3.1.2为了防止突遇停电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浇筑前应考虑突遇停电的影响,经计算后依据用电负荷选用柴油发电机。
4.3.2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响应
突遇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保证施工到达一定的部位,防止材料的浪费。
4.4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与响应
4.4.1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
4.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勘探单位共同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如有地下管线要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防止挖断地下管线。
4.4.1.2施工单位应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遇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4.4.2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响应
突遇挖断水、电、气管道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及时向当地的市政管委、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上报),如损坏严重还应上报当地的治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5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与响应
4.5.1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
4.5.1.1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制定防风、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的措施,现场应作好排水。
4.5.1.2关心当地的天气预报,当预报有恶劣天气时,针对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作好准备。当预报有大风时应对塔吊、架体进行加固,对临边、作业面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遇有大风时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对于施工垃圾、砂等进行遮盖,现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雨季之前应备好抽水设备,作好排水沟并选择好排水方向,防止暴雨后现场积水。暴雨后应对架体、塔基、临设、配电箱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有雷雨时,现场的高大设施应作好防雷接地,进入雨季之前应对防雷接地进行摇测,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加强人员教育,遇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在高大设施、树木下避雨。
4.5.2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响应
突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将高处作业人员撤离到地面,同时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的,在现场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将伤病员送往医院,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4.6 振动的准备与响应
4.6.1振动的准备
施工之前应对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施工振动可能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更改施工方法。
4.6.2振动的响应
突遇振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施工,协助受损害房屋内的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并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
4.7事故报告的编写
每次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项目部和相关单位人员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ems/09-1),并报工程部。《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a.时间
b.地点(部位)
c.事故经过
d.事故原因
e.经济损失
f.处理结果
g.经验教训
h.整改措施
4.8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并报工程部备案。
4.9纠正与完善
4.9.1事故发生单位应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评审、修改和完善。
4.9.2必要时,工程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监督检查
4.10.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监督检查一至两次,并填写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10.2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4.10.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4记录的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1-2001《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ems/zds/a/01-2001《防水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2-2001《油漆施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1-2001《木制品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4-2001《切割操作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6.标准表格
ems/09-1《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