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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 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一、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报废及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工作。
5、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二、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2、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
3、负责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技术工作出现的问题,总结布置技术创新工作,研究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
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进行技术创新,小改小革,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
1、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制订和落实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
2、认真抓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全面掌握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检查,认真抓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机电科应设专业管理组
1、井下电气管理组
①电管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
②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
③井下地区增减负荷、系统改变,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
④负责入井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验收,发放防爆合格证,对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检查。
2、电缆管理组
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实行建档管理,做到电缆有编号、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矿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
②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大型设备做到一机一档,做到物、帐、卡、板一致。
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
④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
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
⑥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
②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一致。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
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
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④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
⑤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⑥防爆组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一般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高瓦斯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⑦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⑧负责对下井机电设备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的核查,确保入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
五、矿井生产区队设机电副区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机电管理工作。
第2篇 矿井机电设备管理
1、矿井应当保证双回路电源线供电,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年产9万吨以下的矿井有备用电源且容量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的要求。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的要求,应有接地、过流、漏电等保护装置。
3、电缆、电气设备必须有标志牌。
4、电缆不得出现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做到“四有”、“两齐”、“三全”。
5、采掘工作面电缆悬挂整齐。
6、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距地面30cm垫高摆放。
7、绞车房声光信号齐全,各种运行记录及时填写完善。
8、发电机房各种运行记录及时填写完善。
9、变电所门口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10、不得带点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11、非专职和非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13、高压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
14、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第3篇 x矿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 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一、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报废及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工作。
5、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二、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2、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
3、负责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技术工作出现的问题,总结布置技术创新工作,研究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
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进行技术创新,小改小革,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
1、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制订和落实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
2、认真抓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全面掌握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检查,认真抓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机电科应设专业管理组
1、井下电气管理组
①电管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
②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
③井下地区增减负荷、系统改变,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
④负责入井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验收,发放防爆合格证,对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检查。
2、电缆管理组
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实行建档管理,做到电缆有编号、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矿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
②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大型设备做到一机一档,做到物、帐、卡、板一致。
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
④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
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
⑥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
②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一致。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
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
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④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
⑤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⑥防爆组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一般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高瓦斯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⑦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⑧负责对下井机电设备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的核查,确保入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
五、矿井生产区队设机电副区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机电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