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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废弃物管理及处理程序
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少至最小。2 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我科对废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办法规定如下,请全科人员遵照执行。
3 操作程序
3.1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统一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反限与装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放入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3.2 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mg/l消毒30分钟至1小时,方可运出。
3.3 一次性医用废物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开,浸泡于1500-2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1小时以上,方可转运。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3.4 血液标本转运走前,需要高压消毒。装入医用垃圾袋,封口转运。
3.5 对于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弃物需装入医用垃圾袋内,高压消毒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3.6 检验科的一切废物,垃圾,统一由医院负责垃圾的处理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登统、处理、转运。
3.7 记录《废弃物记录》
附表:相关消毒液浓度配置标准(400mg/l)
消毒种类 | 有效氯浓度 (mg/l) | 浓度配置 (%) | 片/升 (片/升) | 方法 | 消毒时间 | 消毒更换方式 |
手(操作人员) | 500 | 0.05 | 1.25 | 浸泡 | 3分钟 | 7小时后更换 |
治疗桌面、治疗盘 | 500 | 0.05 | 1.25 | 擦拭 | 30分钟 | 每次更换 |
拖把 | 500 | 0.05 | 1.25 | 浸泡 | 30分钟 | 每次更换 |
墙面消毒 | 250-500 | 0.025-0.05 | 0.625-1.25 | 擦拭处理 | 高度2m-2.5m | 每次更换 |
手(接触污染物后) | 1000 | 0.1 | 2.5 | 浸泡 | 3分钟 | 7小时后更换 |
污染织物 | 1000 | 0.1 | 2.5 | 浸泡后清洗 | 30分钟 | 每次更换 |
一次性注射器 | 1000 | 0.1 | 2.5 | 浸泡 | 60分钟 | 每次更换 |
一次性输液器 | 1000 | 0.1 | 2.5 | 浸泡 | 60分钟 | 每次更换 |
塑料搪瓷容器 | 1000 | 0.1 | 2.5 | 浸泡 | 2h-6h | 每次更换 |
排泄物 | 10000 | 1 | 25 | 略力搅拌后 | 2h-6h | 每次更换 |
污染器械 | 2000 | 0.2 | 5 | 浸泡 | 30分钟 | 每次更换 |
污染环境 | 2000 | 0.2 | 5 | 喷洒 | 60分钟以上 | 每日更换 |
仪器设备 | 2000 | 0.2 | 5 | 擦洗处理 | 30分钟 | 每次更换 |
第2篇 废弃物管理处理程序
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少至最小。2 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我科对废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办法规定如下,请全科人员遵照执行。
3 操作程序
3.1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统一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反限与装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放入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3.2 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mg/l消毒30分钟至1小时,方可运出。
3.3 一次性医用废物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开,浸泡于1500-2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1小时以上,方可转运。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3.4 血液标本转运走前,需要高压消毒。装入医用垃圾袋,封口转运。
3.5 对于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弃物需装入医用垃圾袋内,高压消毒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3.6 检验科的一切废物,垃圾,统一由医院负责垃圾的处理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登统、处理、转运。
3.7 记录《废弃物记录》
附表:相关消毒液浓度配置标准(400mg/l)
消毒种类
有效氯浓度
(mg/l)
浓度配置
(%)
片/升
(片/升)
方法
消毒时间
消毒更换方式
手(操作人员)
500
0.05
1.25
浸泡
3分钟
7小时后更换
治疗桌面、治疗盘
500
0.05
1.25
擦拭
30分钟
每次更换
拖把
500
0.05
1.25
浸泡
30分钟
每次更换
墙面消毒
250-500
0.025-0.05
0.625-1.25
擦拭处理
高度2m-2.5m
每次更换
手(接触污染物后)
1000
0.1
2.5
浸泡
3分钟
7小时后更换
污染织物
1000
0.1
2.5
浸泡后清洗
30分钟
每次更换
一次性注射器
1000
0.1
2.5
浸泡
60分钟
每次更换
一次性输液器
1000
0.1
2.5
浸泡
60分钟
每次更换
塑料搪瓷容器
1000
0.1
2.5
浸泡
2h-6h
每次更换
排泄物
10000
1
25
略力搅拌后
2h-6h
每次更换
污染器械
2000
0.2
5
浸泡
30分钟
每次更换
污染环境
2000
0.2
5
喷洒
60分钟以上
每日更换
仪器设备
2000
0.2
5
擦洗处理
30分钟
每次更换
第3篇 某物业公司固体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0定义(无)
4.0职责
4.1 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4.2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
4.4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0内容
5.1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
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5.1.2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5.1.3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
5.1.5 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2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5.2.1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5.2.2不可回收废弃物通常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可以换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处理后可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5.2.4 大件废弃物是指公司及业户所淘汰的大件办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干电池、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油漆、废乳胶漆、废防水涂料、废硒鼓、废墨盒等。
5.3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5.3.1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回收并分类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处。
5.3.2本公司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交由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管理处负责将本公司及本单位的环境等要求事项通知废物处理公司。
5.3.3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定期联络有关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以换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6.0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清单》
第4篇 废弃物管理程序
1.0目的
1.1为了减少公司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加强固体废物的再利用,同时避免固体废物储存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员健康的影响,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产生、收集、储存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的行为。(本程序所指固体废物指环保法规中规定的固体废物,废水的排放不在此列,另有程序说明。)
3.0职责
3.1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和行为的管理,努力减少各类废物的产生,并按照公司的废物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理。
3.2ehs部负责制订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编制危险废物清单,负责保管废弃物处理的5联单(保存5年)并定期检查、必须印有双方公司的印章及双方人员的签字,并负责督促和协调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3.3产生废物的各部门负责贮存和运送本部门产生的废物,按照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废物存放场,并遵守分类存放的要求。
3.4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内产生的各种日常生活垃圾,并与有关部门联系,负责相关处理事宜。
3.5生产部负责工业废物存放场的日常管理和此类废物的处理工作,并负责保持相关的记录,ehs部负责对回收厂家的审核及联系。
3.6厂长负责对废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4.0具体规定
4.1废物分类和定义
根据废物来源和处置方式的区别,公司将废物分类如下:
4.1.1工业废物——指各生产性环节所产生的废物,可分为:
4.1.1.1可回收废物——指可被回收再利用的废物,根据回收方不同又可分为:
4.1.1.1.1本公司回收废物,如部分旧包装桶。
4.1.1.1.2供货方回收废物,本公司使用后保留给供货方运回再利用的废物,如原料包装容器。
4.1.1.1.3其他可回收废物,指上面两类之外其他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可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理,如处理(如清洗)后能作其他容器的废旧包装物、废金属(废管线、废设备)等。
4.1.1.2不可回收废物——指没有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废物
4.1.1.2.1危险废物——指进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高于鉴定标准的废物,或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活性、放射性和传染性六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性的废物。如有机树脂废物。
4.1.1.2.2非危险废物——指不具备以上特性的废物。
4.1.2生活废物——在非生产性环节如生活和办公环节产生的废物,如废弃办公用品、包装袋、废纸、食品残渣、废衣物、干草、树叶等,其中可再细分为:
4.1.2.1可再生废物——如纸张、衣物、塑料、金属和硒鼓等。
4.1.2.2有害废物和电子废物——废电脑、废打印机等。
4.1.2.3垃圾——除以上两类以外,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食品残渣。
4.2产生环节的控制——本着废物最小化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和活动的控制,减少不必要的废物产生,以达到减少环境污染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产生的废物列出清单(见附表《jinhaas废物清单》),作为管理的基础,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废物产生量大的部门如生产部和维修部等,应针对其典型工艺流程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供员工执行以有效减少废物产生。
4.3收集——各类废物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并注意遵守以下规定:
4.3.1收集废物应采用分类收集原则,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物。
4.3.2每一个装废料的桶在首次使用时就贴好标签并填写日期
4.3.3用于收集不同种类废物的容器应分别明确标识,不同种类废物的临时存放场地也应分别明确标识。
4.3.4避免废物发生泄漏和抛洒对土壤水或地下水的污染用于收集废物的容器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标识若有磨损不能清楚辨识时,应及时更换或重新漆刷,方便员工识别。
4.3.5员工在将废物投放进收集容器和场地时,应注意准确投放,不要混放,不要随意投放在容器外部和临时场地以外;收集容器或临时场地装满时,应及时运送(或通知专门的人员运送)到公司废物储存场,不允许擅自将废物投放在收集容器外部和临时场地以外,同时也要防止社区居民进入废料储存区并仅限于相关操作工接近。
4.3.6部分废物需要初步处理后收集的(如可清洗的包装容器、拆除的旧管道和设备),应在处理后方可投放到收集容器和临时场地中,不允许不经处理直接投放。产生该类废物的部门,应编写该类物质清单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对处理的步骤、需要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处理试剂的管理、污水的排放和废液的处理等事项做出明确的说明。部分废物存放有特殊要求的,如存放禁忌要求(氧化剂和还原剂废物不可混合储存防止反应)、防水要求的,应编入废物清单和操作规程中,以避免造成意外的环境和安全事故。部分包装容器不允许回收再利用的,应在进行初步处理后进行相应破坏,以避免被他人再次使用。
4.3.7危险废物收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4.4储存——公司开辟专门区域储存各类废物,具体规定如下:
4.4.1场所准备:公司在老罐区东侧设置专门的废物存放场,用以存放生活废物和工业废物。根据废物不同的分类和环境安全要求,对场地进行区域划分和区域改造,以达到分类明确和防雨、防风、防雹、防雪、防泄漏、防火、防污染、防伤害同时防止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有害气体散发到空气中的目的(具体区域划分和设计要求见《jinhaas废物存放场改造方案》)。
4.4.2标识明确:要求进行地面划线或隔断分离,应配置多种标识如地面标识、墙面标识和立板标识并向员工提供msds或其他可供参考的安全信息,以便他们识别出所管辖物料的危害,以便于存放的准确,不易混淆。运出厂外的废物容器必须包括公司名称、物料名称/危害信息和处理中的预防描述。
4.4.3分类存放:各部门将产生收集的废物运送到集中存放场,按规定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不许乱堆乱放,同时应通知生产部。
4.4.4生产部对存放场进行综合管理,确认存放状况和存放数量。注意存放的环保和安全问题。如发现违章发生或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安全环保部联系。
4.4.5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应分隔存放。危险废物的储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4.5处理——废物处理由生产部具体负责,生产部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满足下列要求:
4.5.1分类处理原则:首先根据废物不同的分类和用途贴标签,然后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废物应交相应的回收方处理,产生记录;不可回收的危险废物应交有法律资质的厂家处理,产生记录(填写转移联单等);不可回收的非危险废物,交环卫部门处理,签定相应的合同。处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遵循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原则进行。
4.5.2任何空桶或包装袋被重新利用来装废料时必须去掉上面罗门哈斯及其子公司的商标/不合格品的处理除外
4.5.3残料收集桶应贴标签注明物料名称、危害信息、代码及装料时间,
存放在指定区域。残料收集桶在第一次接收单体时,要同时加入相应阻聚剂至相当于满桶单体量的1000ppm。非夏季存放半年、夏天(六月到九月)存放超过4个月或80%满桶后通知安全部和采购部处理(st的阻聚剂状况由生产每个月目测检查一次,有异常时,及时补充阻聚剂).
4.5.4有机的废弃物不能在地下井处理但无机的废弃物盐类产品在公司内处理
4.5.5长期贮藏的货物不适合地下处理
4.5.6准备msds(或者:采用其它方法 让输者在运输过程中提供应急响应信息危害信息)
4.5.7化学物理生物处理或降解,以实现废物无害化/焚烧处理并获得能量回收
4.5.8没有总部的认可不能进行跨国的废物处理
4.5.9禁止将有危险隐患和受管制的及液体废料直接掩埋处理
4.5.10如果企业与其他单位签定处理危险废物合同,应确保其有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合法经营许可证。
4.5.11废弃物场所的变更
4.5.12任何一个新的废弃物地点的变更必须通过安全部的批准,任何废弃物的处置场所的设计必须通过安全部。
4.5.13当一个新的废弃物地点得到批准后通知周围社区相关团体这一地点的使用意图
4.5.14流程规定:
4.5.14.1公司回收废物:由生产部负责联系回收旧包装容器(大的设备处理经过公司统一安排或招标),安全部进行完好性确认,并组织清洗或再废弃,合格的回收容器存放待用。
4.5.14.2供货商回收的废物:由物流部负责与对方联系运回。
4.5.14.3其他可回收废物的处理:由生产部填写《jinhaas废物处理申请单》(填写回收物质名称、数量、金额、日期等,见附表),送ehs部签字确认环保和安全事项后进行处理,生产部保存处理单的回执收据,财务部保存处理单的第一联或过磅单。
ø涉及到称重的物品必须执行过车皮净重-》持过磅单(双方签字)-》领取废物处理申请单—》装车—》跟车过磅—》填写货物净重—》收款—》相关人员签字—》交财务—》负责现场废物管理人持财务收据交到生产部
4.6培训:对于本程序和部门制订的相关操作规程,各部门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一年一次;在本程序或相关操作规程发生变动时,也应及时进行补充培训。
4.7文件管理:在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均应配备本程序或相关的操作规程,以便于员工查阅。在没有必要编写操作规程的地方,应该保证相应的标识明确、醒目,便于各类人员操作。
4.8记录
4.8.1各部门应按照废物分类规定,上报本部门的废物清单给ehs部备案。清单包括产生废物的种类和月或年产生量。
4.8.2在废物的处理环节,应该注意产生和保存各种记录,以备政府环保部门的查验,以及公司内外部审核时的查阅。
5.0推荐活动
5.1开展电池回收工作。
5.2建立废水污泥的专项课题,综合ehs部、制造部、技术部的相关人员,以及外请专业人员(包括罗门哈斯公司内、行业内相关企业和国内环保界人员),研究减少和利用废水污泥的方法和途径。
6.0记录产生
6.1《jinhaas固体废物清单》见附页
6.2《废弃物报废申请单》见附页
6.3《废弃物跟踪》见附页
6.4公司回收固体废物和供货商回收固体废物处理记录
6.5人员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培训记录
6.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页
7.0参考标准
7.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修订
7.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7.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7.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7.6罗门哈斯公司ehs标准,ehs 209 《新废物处置处理设施审批程序》,ehs 219 《废物越界运输程序》,ehs 206 《废物最小化标准》,ehs 208 《废物管理标准—空桶清洗,ehs 207 《废物管理和处置程序》 。
表1 废物清单
部门 | 工作区域 | 废弃物类别 | 月产量 | 特性 | 备注 |
生产 | 反应釜皮子、白水(废水) | ||||
氧化剂、还原剂 | |||||
滤芯、滤袋、滤毒罐、手套、螺丝 | |||||
塑料管线、塑料桶、灯泡、小料标签塑料袋、小料塑料袋、标签纸卷芯 | |||||
滤渣、滤布、滤筒、编织袋、塑料袋、纸袋 | |||||
干粉料纸袋、编织袋(氧化锌) | |||||
储运 | 编织袋 | ||||
纸桶 | |||||
纸袋 | |||||
铁桶 | |||||
塑料桶 | |||||
小塑料袋 | |||||
纸屑、尘土 | |||||
检验 | 塑料瓶、吸管、塑料膜 | ||||
玻璃器皿、铝铂 | |||||
一次性手套、浸塑手套、胶皮手套 | |||||
纸屑、尘土 | |||||
维修 | 螺丝、螺母、管线、铁块、铁片、焊条、电线、垫片 | ||||
仪表、仪表阀门、法兰 | |||||
废泵、废零件 | |||||
办公 | (生活) | 废打印机、废电脑、废复印机、废传真机 | |||
废纸张、文件夹 | |||||
桌椅 | |||||
电线、 | |||||
纸屑、尘土、包装盒 |
**********公司危险废弃物名单
序号 | 中文名 | 英文简写 | 备注 |
1 | 泄漏的苯乙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st | |
2 | 泄漏的丙烯腈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an | |
3 | 泄漏的甲基丙烯酸甲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mma | |
4 | 泄漏的丙烯酸乙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ea | |
5 | 泄漏的丙烯酸丁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ba | |
6 | 泄漏的甲基丙烯酸烯丙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ama | |
7 | 泄漏的甲基丙烯酸异丁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ibma | |
8 | 泄漏的叔十二烷基硫醇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9 | 泄漏的油酸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0 | 泄漏的渗透剂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1 | 泄漏的十二烷基苯璜酸钠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2 | 泄漏的过氧化氢二异丙苯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3 | 泄漏的过氧化氢叔丁基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4 | 泄漏的线性二聚体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
15 | 泄漏的十二烷基硫酸钠及用来吸附的吸油棉、沙子、所用的袋子等 | k12 | |
16 | 超过两周的实验室样本 | ||
17 | 被单体污染过的工作服、安全鞋等 | ||
18 | 废盐酸 | ||
19 | 废硫酸 | ||
20 | 废醋酸 | ||
21 | 废氢氧化钠 | ||
22 | 废氢氧化钾 | ||
23 | 废雕白块 | ||
24 | 用过的滤毒盒 | ||
25 | 机油 | ||
26 | 废电池 | ||
27 | 废灯泡 |
废弃品报废申请单
申请人: | 使用部门意见: 建议: 提议人: 提议日: |
申请时间: | |
废品资料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 |
报废原因: 1 2 处理建议: 1.处理建议 2.预计残值收入 3.预计清理费用 | |
分部门经理意见: 部门经理意见: 厂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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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护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车间负责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办公和清洁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4、程序
4.1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标准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强调清洁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尽量减少生产垃圾的产生。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运管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运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储运,不得出现遗洒。
4.3固体废弃物的初步分类
4.3.1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相关部门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险物'、三类,进行初步分类。
4.3.2可回收物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4.3.3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棉丝、含油废手套、废油漆残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渣、碎砖头、石块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外运处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不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放入市城建局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5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旧设备零件、废棉丝、废机油、废油漆残渣、稀料、化学药剂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设置收集箱,单独收集处理,并做出明确标识,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交专业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4.6可回收物的处理
由办公室联系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定期清理外卖。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相关记录
6.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