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秦喜军(矿长)
副组长:周金平(总工)
组 员:杨贵喜(安全科副矿长)、 张俊(生产副矿长)、王玉山杨忠明、李常新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杨贵喜任主任(兼);
(二)职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宽松、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1)、煤矿各级领导及全矿职工要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自觉遵守和贯彻卫生管理制度,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煤矿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煤矿各级领导及职工有义务积极参加劳动。
3)、煤矿各办公室、接待室、职工教室、职工食堂、材料库、火工品库房、职工宿舍、职工澡堂、厕所要保持干净整洁。
4)、职工住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窗明几净。职工住房外30米要经常打扫,严禁乱倒垃圾、污水,垃圾按指定地点入池,严禁在矿区内乱涂乱写。
5)、矿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与卫生评比活动。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六下午7:30分。
6)、矿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活动,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三次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有权进行处罚30-50元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矿井排水必须排到指定的污水处理池内,后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二级标准再进行回用。
2)、矿区内的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设备,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段标准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矿区的美化矿区环境,修复由于矿井开采对植被造成的破坏,必须对矿区进行绿化,每年进行植树,绿化重点放在场区及道路两旁。绿化树种选用适于当地生长的杨树、榆树等,以达到防风、防尘、防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4)、生活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填埋,在填埋过程中应定期采取消毒、灭菌等措施。
5)、生活用水要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使用。
6)、矿井生产出的煤矸石,必须倾倒到指定的矸石排放地点,并定期用黄土进行覆盖。
7)、对地面工业场所、煤场要每天进行洒水降尘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尘土飞扬。
8、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的污染。
3、 防治井下有害气体和瓦斯制度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工作面有足够的氧气,将井下各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值以下。
2) 在各采掘工作面的风流中,按体积计算,含氧量不低于20%,按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不低于4m3/分,风速不超过4m/秒。
3) 各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井下对人体最适宜的空气温度为1 5--2 0℃各机电铜室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6℃,空气温度达到3 2℃时,停止生产,采取降温措施。
4)《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体积计算,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同时,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工作,撒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 《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达到1%以下,方可恢复电器设备的运转。
6) 加强监测,瓦检员巡回检查,坚持“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应用各种仪器监测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聚积的发生和发展。
7) 加强瓦检报告单的管理制度,当班的瓦检报告单下班后立即报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各工作面瓦检牌上。随身携带的瓦检记录本上要填写清楚,并告知工作面作业人员,由班长在记录本上签字,下班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井口瓦检牌板上,如检查数据有异常变化,立即报告领导,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8) 瓦检人员对各工作面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两次,工作面要执行“一炮三检”制,调整和维修好风筒,风筒离掘进头的距离不超过6米。
9) 瓦检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有迟上班、早下班的现象,检查数据要准确,保证仪器的精度和检查的准确性,严禁漏检、漏班、漏报。
10) 在井下通风不良的通风旧巷,无送风的独头巷、废巷,在上述地点应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牌。严禁任何职工进入设置栅栏并挂标志牌的独头巷、废巷、无通风的独头上山。
第2篇 某某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秦喜军(矿长)
副组长:周金平(总工)
组 员:杨贵喜(安全科副矿长)、 张俊(生产副矿长)、王玉山杨忠明、李常新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杨贵喜任主任(兼);
(二)职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宽松、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1)、煤矿各级领导及全矿职工要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自觉遵守和贯彻卫生管理制度,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煤矿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煤矿各级领导及职工有义务积极参加劳动。
3)、煤矿各办公室、接待室、职工教室、职工食堂、材料库、火工品库房、职工宿舍、职工澡堂、厕所要保持干净整洁。
4)、职工住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窗明几净。职工住房外30米要经常打扫,严禁乱倒垃圾、污水,垃圾按指定地点入池,严禁在矿区内乱涂乱写。
5)、矿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与卫生评比活动。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六下午7:30分。
6)、矿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活动,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三次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有权进行处罚30-50元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矿井排水必须排到指定的污水处理池内,后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二级标准再进行回用。
2)、矿区内的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设备,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段标准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矿区的美化矿区环境,修复由于矿井开采对植被造成的破坏,必须对矿区进行绿化,每年进行植树,绿化重点放在场区及道路两旁。绿化树种选用适于当地生长的杨树、榆树等,以达到防风、防尘、防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4)、生活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填埋,在填埋过程中应定期采取消毒、灭菌等措施。
5)、生活用水要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使用。
6)、矿井生产出的煤矸石,必须倾倒到指定的矸石排放地点,并定期用黄土进行覆盖。
7)、对地面工业场所、煤场要每天进行洒水降尘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尘土飞扬。
8、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的污染。
3、 防治井下有害气体和瓦斯制度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工作面有足够的氧气,将井下各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值以下。
2) 在各采掘工作面的风流中,按体积计算,含氧量不低于20%,按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不低于4m3/分,风速不超过4m/秒。
3) 各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井下对人体最适宜的空气温度为1 5--2 0℃各机电铜室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6℃,空气温度达到3 2℃时,停止生产,采取降温措施。
4)《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体积计算,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同时,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工作,撒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 《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达到1%以下,方可恢复电器设备的运转。
6) 加强监测,瓦检员巡回检查,坚持“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应用各种仪器监测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聚积的发生和发展。
7) 加强瓦检报告单的管理制度,当班的瓦检报告单下班后立即报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各工作面瓦检牌上。随身携带的瓦检记录本上要填写清楚,并告知工作面作业人员,由班长在记录本上签字,下班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井口瓦检牌板上,如检查数据有异常变化,立即报告领导,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8) 瓦检人员对各工作面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两次,工作面要执行“一炮三检”制,调整和维修好风筒,风筒离掘进头的距离不超过6米。
9) 瓦检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有迟上班、早下班的现象,检查数据要准确,保证仪器的精度和检查的准确性,严禁漏检、漏班、漏报。
10) 在井下通风不良的通风旧巷,无送风的独头巷、废巷,在上述地点应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牌。严禁任何职工进入设置栅栏并挂标志牌的独头巷、废巷、无通风的独头上山。
11) 使用局扇送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对送风距离远和瓦斯浓度有所增高的工作面。安排专人管理局扇,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局扇二十四小时连续运转。
12) 井下所有掘进面,任何管理人员和职工,机电值班人员都不得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机电值班人员如需停电检修和接其它电器设备时,必须通知当班调度或队长,撤出人员。人员未撤离时,严禁停机断电。
13) 对井下掘进工作面的独头巷道,如因临时停工也不得停风。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停工,局扇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置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巷道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挂“禁止入内”的安全警示牌。
14) 对停风的独头巷道口,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独头巷道恢复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风机、开关地点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 ,然后可开机向独头巷道送风,提前送风8小时后,经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5) 检查发现停机巷道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达到1.5% ,必须采取瓦斯排放措施。排放时必须按《规程》第137条执行。
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方针,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主要以五大自然灾害进行预防管理。
2)、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防止瓦斯积聚,加强瓦斯的检查工作。
3)、定期对井下各条巷道、采面、掘进面进行冲洗,把煤尘事故降到零位。
4)、井上井下各工作点防止明火的发生,杜绝一切引燃物,同时加强采掘技术的管理,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
5)、根据本矿地质资料及气候条件,属干旱少雨气候,但主要是预防井口灌水、泥石流和地表面塌陷坑类的水导入井下,同时防治煤层水,对井下的水仓定期检查管理。
6)、加强掘进面的支护工作,严防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做好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和顶板预测工作,采取有效方法预防顶板事故。
5、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瓦检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必须熟练掌握瓦检员操作规程。
2)、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专职瓦检员跟班瓦检,瓦检配备专用仪器,全矿瓦检员有六人。
3)、瓦检员负责检查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头,密闭、独头等处的有害气体,并做好记录,填写记录牌,记录本上应有当班带班领导的签字证明。
4)、瓦检员由带班领导直接负责,每班必须将记录本交带班领导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做好瓦检记录台帐,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
5)、瓦检员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有瓦斯积聚的,要视严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调度室或矿领导,并有权责令停止一切相关工作,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6)、定期对井下密闭、独头巷、老巷等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点进行检查;每班对临时停工地点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每班对井下电器设备放置处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发现有害气体要立即上报调度室或矿领导,从而能采取有效措施。
7)、瓦检器和检定管必须按期进行检验,对过期、失效的药品绝对不允许使用。
6、冲刷积尘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及冲刷积尘记录。防尘水源必须充足。
2)、矿井必须建立定期测尘记录,记录要齐全准确。
3)、井下矿尘必须严格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之内。
4)、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装载点必须设置净化水幕。
5)、转载点都要有完善的喷雾设施,且雾化好。并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6)、采掘巷道必须每100米设置支管阀门。定期进行洒水消尘。
7)、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
7、测 尘 制 度
1)、每星期至少两次对主要回风巷、电气设备、各转载点、主要大巷和煤岩尘容易沉积的地点,进行检查测量。不得超过2mm。
2)、对煤粉尘堆积的地点,要及时进行清扫和清洗。
3)、掘进煤巷放炮后,要进行洒水消尘。
4)、建立建全测尘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
5)、对测尘人员要明确专人负责。
8、职工身体检查及档案管理制度
1)矿山为每一位职工建立健康档案,统一管理;
2)每年组织职工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3)根据身体检查情况,对不适应井下或本岗位工作的重新安排工作;
4)凡入厂的新工人,必须先进行体格检查;
5)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病、传染病等情况的不得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