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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辖区电梯的管理程序
物业辖区电梯的管理程序1目的本程序明确对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电梯(包括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修中心所承担的新安装及在使用的电梯及自动扶梯。
3相关标准要素gbt19002-iso900 2
4.9
4.10
4.134相关文件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5职责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生活及各项活动正常开展,保障电梯及自动扶梯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延长电气部件、机械零件的使用寿命。
6程序
6.1新装电梯的安装验收
6.1.1 电梯及自动扶梯经安装单位安装完工后,电梯维修中心根据物总的计划通知,派注册检测员参与对新装电梯(自动扶梯)的安装验收,并在相应的验收报告书上签字。
验收依据: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
9 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6.1.2 由安装单位向市劳动局申报安装验收,经市劳动局检测合格并发放运行证后,电梯维修中心方可接受安装单位的移交。
6.1.3 移交时应接受的文件和资料。
6.1.3.1 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a.装箱单;
a.产品出厂合格证;
a.电梯机房井道图;
d.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a.电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a.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的经制造厂同意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6.1.3.2 电梯安装部门提供的电梯安装验收证书
6.1.4 以上资料及文件由电梯维修中心负责验收,在清单上签字。
尔后移交公司资料室,资料员签收后,按公司档案管理条例进行存档。
6.2电梯的管理
6.2.1 电梯的管理标示和标识
6.2.
1.1各管理处将下列标识张贴在电梯显目处:
a.将市劳动局审核后发放的《准运证》张贴在电梯、自动扶梯显目处;
a.将乘搭电梯、自动扶梯注意事项张贴在基站显目处;
a.将电梯维修中心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张贴在显目位置。
6.2.2 各管理处依照电梯维修中心制订的'电梯管理细则'的内容进行电梯的日常管理,并作好电梯运行记录。
6.2.3 电梯维修中心每年征求一次各管理处对电梯运行情况的意见,意见表反馈后,电梯维修中心针对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6.3电梯的维修保养
6.3.1 电梯维修中心按照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电梯、自动扶梯管理条例》制订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6.3.2 电梯的巡视检查:电梯维修中心人员每周对所管辖范围的电梯巡视检查一次。
巡视检查按检查表所列内容进行。
6.3.3 电梯的保养6.
3.3.1 维修工按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内容对电梯进行保养。
6.3.3.2 保养质量的检查监督,由电梯维修中心注册安全检测员负责实施,对每个保养组例行保养的电梯,每月至少抽检2台。
检测员填写抽检表,签注抽检意见。
6.3.4 电梯的维修6.
3.4.1 电梯维修中心制订'电梯维修细则',各维修组、维修工在维修电梯时应按'电梯维修细则'内容进行。
电梯大中小修的分级分权详见'电梯维修细则'。
6.3.4.2 电梯的中、小修由各维修组进行,组长负责维修质量检查,因零配件紧缺不能在24小时内修复的,除在基站悬挂'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标牌外,维修组长应向管理处说明原因,并向电梯中心技术主管汇报情况。
6.3.4.3 电梯维修工在排除电梯故障后应填写电梯维修表,维修表一式两份,管理处和电梯中心各存壹份。
6.3.5 电梯的大修由电梯维修中心调配力量实施,由注册检测员进行质量检查,对质量达不到gb10060-93标准的,应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如配件紧缺不能按时修复应通知管理处。
参加大修有关人员,应填写电梯大修记录,由电梯维修中心存档。
6.4紧急情况处理:电梯出现紧急情况,管理处电梯操作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严格按照'紧急情况操作说明'的内容进行操作。
如管理处操作人员对求援操作无十分把握,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人员到场,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紧急情况处理完毕之后,应填写紧急情况记录表,此表一式两份,管理处和维修中心各壹份存档。
6.5重大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指损失在千元以上(包括人身事故)。
电梯发生重大事故时,维修中心主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了解损失程度,并采取对策措施。
如是伤亡事故,应及时向市劳动局安委会反映,重大事故应有记录。
6.6电梯年审:
6.6.1 维修中心每年10月底前向市劳动局申报年审。
6.6.2 凡年审不合格项目,由维修中心负责派人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6.6.3 电梯、自动扶梯必须取得劳动局发放的准用证才能使用。
6.7电梯负荷试验
6.7.1 电梯维修中心负责对在用电梯每五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效试验,对在用扶梯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效试验。
6.7.2 负荷调校试验方法及内容按gb10060-93进行。
6.7.3 凡试验不合格,维修中心派人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6.8电梯档案
6.8.1 对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的电梯建立台帐。
6.8.2 对每台电梯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a.电梯档案卡
a.大修记录
a.试险记录
d.合格证
6.9电梯专业人员培训
6.9.1 电梯司机须经市劳动局培训后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
6.9.2 电梯维修工须经市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电梯维修证'才能从事电梯维修工作。
6.9.3 维修中心按计划每年对电梯司机进行一次操作要领、注意事项的学习培训。
6.9.4 维修中心按计划每年对电梯司机进行一次'应急救援'实际操作培训。
6.9.5 维修中心每年组织电梯维修工参加市劳动局'电梯维修工'资格年审的学习培训。
6.9.6 维修中心应创造机会给员工到生产厂家接受专业培训。
7记录
7.1电梯保养记录:
a.电梯保养例行记录单
a.维修记录
a.电梯定期保养检查记录单
7.2扶梯保养记录
7.3大修记录
7.4抽检记录
7.5
第2篇 ds物业辖区电梯的管理程序
物业辖区电梯的管理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明确对zz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电梯(包括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zz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修中心所承担的新安装及在使用的电梯及自动扶梯。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 4.9 4.10 4.13
4相关文件
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
5职责
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生活及各项活动正常开展,保障电梯及自动扶梯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延长电气部件、机械零件的使用寿命。
6程序
6.1新装电梯的安装验收
6.1.1电梯及自动扶梯经安装单位安装完工后,电梯维修中心根据物总的计划通知,派注册检测员参与对新装电梯(自动扶梯)的安装验收,并在相应的验收报告书上签字。
验收依据: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6.1.2由安装单位向市劳动局申报安装验收,经市劳动局检测合格并发放运行证后,电梯维修中心方可接受安装单位的移交。
6.1.3移交时应接受的文件和资料。
6.1.3.1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电梯机房井道图;
d.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e.电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f.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的经制造厂同意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6.1.3.2电梯安装部门提供的电梯安装验收证书
6.1.4以上资料及文件由电梯维修中心负责验收,在清单上签字。尔后移交公司资料室,资料员签收后,按公司档案管理条例进行存档。
6.2电梯的管理
6.2.1电梯的管理标示和标识
6.2.1.1各管理处将下列标识张贴在电梯显目处:
a.将市劳动局审核后发放的《准运证》张贴在电梯、自动扶梯显目处;
b.将乘搭电梯、自动扶梯注意事项张贴在基站显目处;
c.将电梯维修中心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张贴在显目位置。
6.2.2各管理处依照电梯维修中心制订的'电梯管理细则'的内容进行电梯的日常管理,并作好电梯运行记录。
6.2.3电梯维修中心每年征求一次各管理处对电梯运行情况的意见,意见表反馈后,电梯维修中心针对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6.3电梯的维修保养
6.3.1电梯维修中心按照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电梯、自动扶梯管理条例》制订电梯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6.3.2电梯的巡视检查:电梯维修中心人员每周对所管辖范围的电梯巡视检查一次。巡视检查按检查表所列内容进行。
6.3.3电梯的保养
6.3.3.1维修工按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内容对电梯进行保养。
6.3.3.2保养质量的检查监督,由电梯维修中心注册安全检测员负责实施,对每个保养组例行保养的电梯,每月至少抽检2台。检测员填写抽检表,签注抽检意见。
6.3.4电梯的维修
6.3.4.1电梯维修中心制订'电梯维修细则',各维修组、维修工在维修电梯时应按'电梯维修细则'内容进行。电梯大中小修的分级分权详见'电梯维修细则'。
6.3.4.2电梯的中、小修由各维修组进行,组长负责维修质量检查,因零配件紧缺不能在24小时内修复的,除在基站悬挂'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标牌外,维修组长应向管理处说明原因,并向电梯中心技术主管汇报情况。
6.3.4.3电梯维修工在排除电梯故障后应填写电梯维修表,维修表一式两份,管理处和电梯中心各存壹份。
6.3.5电梯的大修由电梯维修中心调配力量实施,由注册检测员进行质量检查,对质量达不到gb10060-93标准的,应在两周内整改完毕。如配件紧缺不能按时修复应通知管理处。参加大修有关人员,应填写电梯大修记录,由电梯维修中心存档。
6.4紧急情况处理:电梯出现紧急情况,管理处电梯操作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严格按照'紧急情况操作说明'的内容进行操作。如管理处操作人员对求援操作无十分把握,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人员到场,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完毕之后,应填写紧急情况记录表,此表一式两份,管理处和维修中心各壹份存档。
6.5重大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指损失在千元以上(包括人身事故)。电梯发生重大事故时,维修中心主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了解损失程度,并采取对策措施。如是伤亡事故,应及时向市劳动局安委会反映,重大事故应有记录。
6.6电梯年审:
6.6.1维修中心每年10月底前向市劳动局申报年审。
6.6.2凡年审不合格项目,由维修中心负责派人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6.6.3电梯、自动扶梯必须取得劳动局发放的准用证才能使用。
6.7电梯负荷试验
6.7.1电梯维修中心负责对在用电梯每五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效试验,对在用扶梯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效试验。
6.7.2负荷调校试验方法及内容按gb10060-93进行。
6.7.3凡试验不合格,维修中心派人在两周内整改完毕。
6.8电梯档案
6.8.1对zz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的电梯建立台帐。
6.8.2对每台电梯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a.电梯档案卡
b.大修记录
c.试险记录
d.合格证
6.9电梯专业人员培训
6.9.1电梯司机须经市劳动局培训后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
6.9.2电梯维修工须经市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电梯维修证'才能从事电梯维修工作。
6.9.3维修中心按计划每年对电梯司机进行一次操作要领、注意事项的学习培训。
6.9.4维修中心按计划每年对电梯司机进行
一次'应急救援'实际操作培训。
6.9.5维修中心每年组织电梯维修工参加市劳动局'电梯维修工'资格年审的学习培训。
6.9.6维修中心应创造机会给员工到生产厂家接受专业培训。
7记录
7.1电梯保养记录:
a.电梯保养例行记录单
b.维修记录
c.电梯定期保养检查记录单
7.2扶梯保养记录
7.3大修记录
7.4抽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