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配置与管理灭火器——分类2
灭火器的分类方式有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可分为: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机械泡沫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如常见的1211灭火器)等,下面就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问题分别进行介绍。
1、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利用其内部所充装的高压液态二氧化碳本身的蒸气压力作为动力进行灭火的。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剂具有灭火不留痕迹,有一定的绝缘性能等特点,因此,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的液体火灾,不适用扑救轻金属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潮湿、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温度不能超过55℃。平时,要定期检查灭火器钢瓶内二氧化碳的存量,如果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及时补充罐装,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在寒冷季节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阀门(开关)开启后,不得时启时闭,以防阀门冻结。
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每隔5年送专业机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打上试验年、月的钢印。
2、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按其充装灭火剂种类分为磷酸铵盐干粉(又称abc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又称bc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固体物质)、b类(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c类(气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b类、c类火灾。两种都不适宜扑救轻金属燃烧的火灾。
干粉灭火器平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干粉受潮变质;还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防失效。存放环境温度在10℃—55℃之间,进行定期检查时,如发现干粉结块或气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灭火剂或充气。一经打开启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干粉灭火器应每隔5年或每次再充装前,进行水压试验,以保证耐压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机械泡沫灭火器
机械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棉、织品等;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类(金属)火灾。
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的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受到曝晒;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
4、水基型灭火器
可分为清水灭火器、强化水系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能够喷成雾状水滴的水基型灭火器也可以扑救部分b类火灾,如少量柴油、煤油等的初起火灾。其使用维护保养方法与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相同。
5、1211灭火器
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a类、b类、c类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1996年公安部消防局颁布了《关于落实“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规定自1996年起本市的非必要场所新上项目一律不准再配置哈龙灭火器;在用的1211灭火器则使用到报废年限为止。
6、简易式灭火器
简易式灭火器是近几年开发的轻便型灭火器。它的特点是灭火剂充装量在500克以下,压力在0.8兆帕以下,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不能再充装的小型灭火器。按充入的灭火剂类型分为简易式1211灭火器(又称气雾式卤代烷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又称轻便式干粉灭火器)简易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又称轻便式空气泡沫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适用于家庭使用,简易式1211灭火器和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液化石油气灶及钢瓶上角阀或煤气灶等处的初起火灾,也能扑救火锅起火和废纸篓等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简易式空气泡沫适用于油锅、煤油炉、油灯和蜡烛等引起的初起火灾,也能对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进行扑救。
崔福林 马建民
第2篇 灭火器配置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灭火器是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的常用工具。由于它体积小,配置及管理相对简单,操作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从一些电力企业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在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中,有几种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1 灭火器配置不到位
新建电力工程投产试运前,自动消防设施配置运行良好,但灭火器配置不到位。主要原因是:
(1) 在整体消防设计中,重视了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忽略了灭火器的设计,致使灭火器设计出现遗漏,没能提出合理配置依据;
(2) 虽有配置设计,但由于配置权限归属不清,灭火器没能合理配置到位;
(3) 虽然按照设计进行了配置,但配置质量不
高,选型不对,数量不足,位置不准,有的甚至是使用过的灭火器。
笔者建议,对新建电力工程灭火器配置可分3步进行控制:
(1)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消防设计规范全面进行消防设计,将灭火器设计配置列入消防设计内容,一方面保证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将配置资金列入计划,不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灭火器配置;
(2) 明确配置责任单位,最好以建设单位为宜,一次性或按工程进度分步配置灭火器;
(3) 在配置责任方和接管方之间建立制约机制,将生产接受单位作为灭火器配置验收方,在投产试运前按灭火器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验收。
2 灭火器配置不合理
灭火器配置是有章可循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对灭火器设计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灭火级别、类型选择、配置基准、配置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作为电力行业的内部规章,对电力生产企业,特别是供电企业变电站灭火器的设计配置规定更为具体,对此,作为灭火器配置设计和管理部门都应该首先予以学习掌握,并把它作为灭火器配置及管理的统一标准,用以指导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但是,在日常灭火器配置与管理中有3种不合理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1) 灭火器自身防护差。灭火器由于配置、管理及使用不当,不仅会影响灭火使用效果,还极易造成爆炸伤人事故。比如在电力建设工地或电力设备现场,灭火器长期放置于风吹、日晒、雨淋环境下,极易使灭火器筒身锈蚀老化,承压能力降低,或者灭火剂受潮结块,降低灭火剂质量,影响灭火器的安全有效使用。对此,笔者建议灭火器配置时应该采取装箱、挂勾、架蓬、支架等防雨防晒防潮措施,灭火器的设置点应远离电力生产高温设备。
(2) 单个配置点灭火器过多。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灭火器正确的设置方法是每个配置点不应小于2具,最多不应大于5具,且应按不同灭火器保护距离设置配置点。但一些电力企业灭火器配置过于集中,在一个配置点灭火器的配置数量远远高出5具的配置标准,误认为越多越能满足扑救火灾的需要。
(3) 灭火器选型不当。电力企业出现的火灾类型一般有电气设备火灾、精密仪器火灾、可燃气体火灾、油类和一般固体火灾,目前,常用灭火器按照所用灭火剂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水型、泡沫型、干粉型、卤代烷型、二氧化碳型。由于不同灭火剂的灭火原理不同,应用的对象和使用的效果也有很大差异。比如abc类和bc类干粉灭火剂,abc类能用于固、液、气三态物质火灾,而bc类只能用于液体和气体物质火灾。有些电力企业灭火器配置不区分火灾类型,不能对“症”配置,为有效扑救火灾埋下了隐患。
3 不能正确实施灭火器报废规定
为了保证灭火器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正确地进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报废很有必要,为此公安部于1995年制定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对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报废的方法及期限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手提式1211灭火器为例:期满5年(距出厂日期),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使用满10年(距出厂日期)必须报废。可是有些消防管理人员由于对标准掌握不清,一是将水压试验视为年检,不管使用年限年年都做;二是只重视年度检查,却不能按使用年限实施报废,造成灭火器超期服役,灭火器质量不能有效地得到保障。
4 灭火器管理存有盲点
灭火器的管理内容很多,存在的盲点主要有:
(1) 在定置管理中,由于工作等原因灭火器动用后不能及时归位,这不仅对管理造成不便,还会影响正常的保护范围和使用;
(2) 不建立灭火器材档案,灭火器材底数不清,给维修、报废带来不便;
(3) 灭火器的使用培训普及率不高,只求配置不求会使用,灭火器形同虚设。
笔者建议对灭火器实行档案式定置管理,档案中准确绘制配置图,记录灭火器数量、配置及维护检查时间,以定置牌的形式明确责任区管理人,标明各配置点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要求非火禁动。
灭火器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涉及到初期火灾扑救工作的成败,电力企业要实现消防安全,就必须高度重视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第3篇 配置与管理灭火器——引言1
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最常用的消防器材,保障其合理配置、及时检查维护是发挥其效能的关键。但近年来,在大量的火灾事故中暴露出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灭火器配置、检查维护等环节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按照灭火器的分类着重介绍有关灭火器配置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并结合当前一些单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崔福林 马建民
第4篇 配置与管理灭火器——问题3
当前,一些单位在配置和管理灭火器的工作中,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灭火器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部分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没有进行灭火器配置的设计。有些单位虽有设计,但未按设计的内容配置,而自行选配。存在配置总量不足、设置点布置不合理、摆放数量过于集中、选择灭火器的类型不适用于设置场所等问题,特别是在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的固体可燃物场所配置bc类干粉灭火器的问题十分普遍。
2、部分单位对灭火器管理的责任制不落实。由于具体管理人员不明确。灭火器没有专人维护,许多配置的灭火器污染严重,大部分灭火器放置在阳光曝晒或阴暗潮湿的地方,而且贮气压力不定,灭火药剂失效,罐体锈蚀,喷射软管老化破损,人为的随意挪用,造成压力表,喷头连接处松动、喷嘴堵塞变形。
3、部分单位对灭火器经常性检查的措施不落实,已经失去效能的灭火器没有及时委托有资质许可证的维修单位进行检查维修,依旧放置在设置场所,形同虚设,直到着火需要使用时才发现已经失效。
4、部分单位领导及防火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尤其是私营业主,为应付检查,东拼西凑,到处挪用其他单位的灭火器,使得灭火器走东家进西家,检查过后,面目全非。
崔福林 马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