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一)建设项目前期阶段消防监督审查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四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或部门、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或行业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企业的实际提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经过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后,向上级部门编写的正式书面材料。
在项目建议书内,应有以下消防内容:
(1)根据原料、半成品、产品等性质,在拟建规模、建设地点等方面,对消防的内容进行分析、说明;
(2)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消防工程项目;
(3)编制消防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把住厂址关,绝不能把石油化工厂建在环境复杂、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比较恶劣的地方。
2.设计任务书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经上级审批后,建设单位即可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制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有时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依最佳方案编制设计任书,上报审批。
在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时,需要论证、编制的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包括:
(1)消防措施,如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灭火设施等;
(2)防止超温、超压措施;
(3)因超温、超压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防护措施;
(4)重点部位火灾爆炸控制措施;
(5)防止火势蔓延和爆炸波扩散的措施;
(6)撤离、疏散措施。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
(1)从防火防爆角度考虑,工艺路线是否为最佳方案;
(2)消防技术装备、灭火设施是否先进;
(3)消防工程项目所需的投资是否符合概算,满足需要;
(4)消防队伍的组织、定员、编制是否合理;
(5)区域规划、总平面布置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厂址选择报告被批准后即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审批的设计任务书,对建设项目所作的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初步设计中应有符合消防法规和标准的消防设施初步设计和说明。
这个阶段要召开审查会,消防部门应该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此时消防监督审查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把好这一关,就为施工图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
(1)根据生产工艺的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区风向,单项工程的左邻右舍的环境条件等,审查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和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各单项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后果如何等;
(2)液化烃罐区、油罐区的布置以及危险品仓库、装卸栈台的位置是否安全合理;
(3)装置、设备、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消防道路与铁路、公路有无影响,是否满足灭火救助需要;
(5)消防站位置、布局是否合理;
(6)消防水源是否可靠,消防泵站、供水干管、管道供水形式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能否满足消防需要。
(7)消防电源、动力电源、事故照明电源及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消防通讯是否完备、先进、可靠;
(9)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位置、布局是否合理,其防火防爆设计以及采暖通风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消防设施、检测装置、灭火装备等所需投资以及投资分配、比例等情况是否有说明等。
4.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过审查批准后,即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是施工的依据,有了施工图,建设项目才能开工。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实施消防监督审查的目的,是使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的原则意见能够在本阶段得到具体落实。如果这时消防问题不认真解决和落实,以后再追加将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必须牢牢抓住这一阶段,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范、标准,逐项核实,认真落实。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
(1)通过查看图纸,审查初步设计时确定的消防设计原则意见是否已经贯彻落实,审查结论意见是否已经全部被采纳。
(2)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无重大改变,何人何部门同意批准,是否合法,有无文件根据。
(3)消防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满足要求。
(4)如还有新的合理化建议或不同意见,此时还可提出。经审查研究同意后,再采取必要的追加、补救措施尚为时不晚。
(二)施工阶段消防监督检查
1.消防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检查
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消防工程项目应与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施工。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消防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施工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范、标准的情况,并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如遇有意见分歧,应当坚持原则,向上级反映,以求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不误工期。
在施工阶段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应坚持“四不得”,即:
(1)不得随意减少消防设计项目;
(2)不得随意降低消防设计标准;
(3)不得随意挪用消防专用资金;
(4)不得随意拖延消防工程施工工期。
在施工阶段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消防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资金、施工队伍是否落实;
(2)开工、竣工、试运、验收时间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资格是否经过认可;
(4)施工图纸是否经过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备案;
(5)工程是否按期施工;
(6)施工安装的消防产品是否经过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批准的合格产品;
(7)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实现;
(8)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规定;
(9)施工中还遗留哪些问题。
2.施工现场(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
实践证明,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十分重要,稍有疏忽或不慎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施工进度,延误开工日期。所以,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施工队伍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施工前后的各项防火工作,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竣工投产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实施例行监督检查。其检查重点是:
(1)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行防火规定;
(2)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符合要求;
(3)施工道路是否能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4)施工器材堆放场地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5)施工用火制度是否健全,电气焊和喷灯器具等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工地设施用电、施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保管、维修、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8)施工现场的消防组织是否落实,施工人员是否经过消防训练,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后期阶段的消防监督验收
建设项目的后期阶段主要包括:单机试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竣工验收等过程。
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除了对整个建设项目后期各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外,特别要对消防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有的消防工程项目必须先建成一步、投用一步,以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试车、安全投用,对这样的消防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要先行一步。
1.消防工程项目后期阶段的检查验收
单机试运:消防机泵安装完毕,首先应进行单机试运,以检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通常由安装人员操作,有生产、工程、设计、机动、安技、消防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试运情况作好记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则应督促整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单机试运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安装调试工作是否全部结束,基础灌浆抹面是否合格,审查安装记录、查看安装质量是否有问题;
(2)设备上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经过校验,联锁装置是否灵活好用;
(3)试运方案是否正确、可行;
(4)试运现场是否合乎要求,现场所备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设备的电流、温度、压力、杂音、振动等情况是否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等。
带负荷联运:在单机试运、吹扫、贯通试压等工件的基础上,对全部安装完的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带负荷(一般用水作介质)联运,目的是为了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要求。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复查单机试运时的监督检查内容;
(2)检查流程是否正确,管线焊口、阀门质量是否合格;
(3)检查工艺专用设备、配件是否匹配,安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
(4)检查外部环境条件有无影响;
(5)检查消防设施的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解决得如何,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等。
竣工验收:消防工程项目经过带负荷运行、测试并考核标定后,设备的安装质量和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标准,能满足生产需要,此时即可组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消防工程项目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全部项目验收完成以后,应写出消防工程项目专题报告,内容包括:
(1)消防工程建设情况说明;
(2)设施运行、标定情况记录、调试数据表;
(3)消防系统平面分布情况区域表;
(4)消防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
(5)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情况;
(6)消防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7)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
消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检查重点是:
(1)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了所有消防工程项目;
(2)已建成投用的消防工程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性能是否良好;
(3)满负荷试运时,现场测试的数据是否符合现行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
(4)了解掌握消防业务培训、消防人员灭火技能、消防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等情况;
(5)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消防项目,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采取补救措施,限期达到合格。
2.整个建设项目后期阶段的消防检查验收
投料试车:整个建设项目经过施工安装、单机试运、联动试车后,确认工程设备、机泵、仪表、联锁、管道、阀门,以及水、电、汽、风等系统的性能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标准,具备开车条件后,即可进入投料运行试生产阶段。一般要求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但工作稍有疏忽或指挥操作捎有失误就会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以,投料试车阶段的消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周密计划,严格监督、认真检查、审慎处理。其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异常状态下,事故处理应急方案是否完善;
(2)装置上的所有防火、阻火、隔火、防爆、泄压等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联锁监测报警系统是否投用;
(3)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就位,质量是否可靠;
(4)消防道路是否畅通;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压力是否正常,配件是否齐全;
(6)专职消防员是否配齐,是否经过业务培训;
(7)义务消防员是否组织好,是否经过训练;
(8)消防车辆是否满足执勤备战的要求,灭火战斗员及其值勤制度是否落实,思想作风和灭火技能是否过硬,重点部位的灭火预案是否制订和经过批准;
(9)各种固定灭火装置是否调试投用,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10)岗位工人是否经消防训练,能否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等。
竣工验收: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最后一道工序,是对设计质量、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的综合检验、考核和评审。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才能交付生产。
竣工验收,是通过投料试生产进行的。在试生产中,要进行3~5天全系统满负荷考核。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从出合格产品算起,小型工程项目须经3个月,中型项目须经半年,大型项目须经1年的试生产考验阶段,各项质量符合标准,交工、考核资料齐全,方可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部门应派人参加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消防验收意见。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1)消防工程项目是否同时进行了竣工验收,是否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满足生产需要;
(2)投用的消防工程项目的实用性、可靠性、先进性如何;
(3)消防队伍的组织建设、业务技术素质怎样;
(4)消防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整理装订成册并移交给生产单位的消防安全部门;
(5)按消防专题验收报告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遗留问题连同意见转告或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2篇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任务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任务,是对设计和建设单位贯彻落实防火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审核检查,保证各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地把火险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任务如下:
1.工程项目建议根据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设计任务书中的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道路、消防通信等消防工程项目以及消防投资等,提出建议和要求。
2.工程项目设计审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的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采暖通风等方面,进行防火审查,并向设计单位填发《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为了使建筑设计防火审查中所提出的意见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对重点工程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施工检查,并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在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时发现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问题,要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填发《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检查意见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意见书》,以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4.消防法规宣传对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宣传,提高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把好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关。
第3篇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组织
企业的安全设计,是关系企业生产安全的“百年大计”。对企业建筑设计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就是对工程建设单位、建筑设计部门规划、设计的图纸(包括说明书)进行防火审核,督促建设单位、设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参加竣工验收,以避免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因消防安全考虑不周或不合理而留下火险隐患,带来危害。因此,对企业的建筑设计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是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的一项治本措施,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县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有权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根据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关于《生产性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公司的安全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员可以代表总公司参加企业建设项目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包括防火、防爆)工程的评估、设计审查,开工条件检查和竣工验收。
根据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消防队“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