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管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世纪中心】大厦的治安、消防安全,共同维护业主的利益。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户 现向本大厦的物业管理方签署本消防/治安管理责任承诺书,保证遵照执行以下所列各项:
1.业户在使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西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消防/治安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违反大厦的相关规定。
2.切实做好使用单元范围内各项消防、治安工作,严格遵守本大厦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3.加强公司职员'四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参加本大厦物业管理部定期组织的消防演习,使每位员工能做到面对火情时会报警、懂灭火、能疏散。
4.积极参加本大厦召开的关于消防/治安方面的会议,对会议布置的工作切实加以落实。
5.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作为业户的消防/治安责任人应根据本公司的情况确保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安全治保工作,健全各项制度,下班前对门户进行检查。
6.经常性的对使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主动配合本大厦安全管理人员的例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推诿、不拖延。
7.严禁业户及其职员/雇员以任何形式在本大厦内存储易燃、易爆物体、气体及燃料。
8.严禁业户及其职员/雇员在大厦楼层中的走廊、电梯厅、走火通道、茶水间及洗手间以任何形式堆放任何物品,业户及其职员/雇员需将废物及垃圾放置于其写字楼单元内的指定地点。
9.大厦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因工作所需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先向管理部申请并得到批准,使用过程中注意防火,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和清理碎纸,严禁使用电炉或灯光烘烤纸张。
10.经常教育本公司员工遵守本大厦之各项规定,在办公时间以外进出公司应主动配合秩序维护人员办理进出登记手续。自觉爱护本大厦内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得随意变动或损坏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涂鸦安全标志、不得私自在本大厦内留宿。
11.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管主管部门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工作。
本防火/治安管理承诺书确认业户使用的物业区域为业户的防火、治安责任区,业户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已明确本人的责任,如属本公司职员/雇员失职,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规定,而在所使用区域内发生火灾或治安事件,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诺方(盖章):
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