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客户登记管理指引
(1)销售人员必须请自己在地盘接待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留名,并作公司的客户登记交给经理审核确认;
(2)客户登记必须为中文全名及有联络电话,如有任何缺少或者错误,都视为无效登记;
(3)地盘客户登记簿由经理保存,登记簿用完或地盘销售结束后交给部门经理,不得涂改和销毁;
(4)电话咨询的客户一律不准做客户登记;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销售人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填写客户跟进记录,客户的有效期为最后一次跟进一个月内,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流失的后果自负;
(7)只在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视为同一客户,登记一个人的资料即为有效。其余关系视为不同客户,以先登记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