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业公司员工手册:识别卡管理
肉业公司《员工手册》:识别卡管理
第十一章 识别卡管理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在公司内必须佩戴识别卡。
第二条 员工出入办公场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卡者,禁止出入。
第三条 识别卡应在胸前明显处规整佩戴,不得藏匿于口袋或别在裤头等处。
第四条 各部门主管应督促部门所属员工佩戴识别卡,行政部将定期派员检查识别卡佩戴情况。若发现未佩戴者,第一次劝其佩戴,第二次将以通告形式公布未佩戴人员的名单并报财务部扣发奖金,第三次未佩戴识别卡的员工,其本人及其主管将一同受扣发奖金的处罚。
第五条 员工个人识别卡是为在公司内显示员工个人身份且方便管理,任何员工不得将个人识别卡转借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识别卡,尽量避免丢失或损坏。若有丢失或损坏,员工应立即向行政部申请补发,并交工本费伍元。
第七条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卡交还人事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