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库房管理基本要求
企业库房管理的12项基本要求
1、入库的产品一定是经检验和试验后验收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或待检的产品不能入库,待检的产品应放入待检区。
2、入库的产品出入库时一定要办理出入库手续,用料单位领料一定要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库房保管员不得发料。有消耗定额的产品必须按定额领料和发料。
3、已入库的产品应合理的分类摆放或码放,并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产品混料或混批以及产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4、已入库的产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超期贮存、变质、失效、腐蚀、丢失、损坏或降低产品的质量特性。
5、对贮存的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储存条件,仓库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条件。
6、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贮存的产品应定期盘点(对有在制品的企业更加重要)。
8、对出库的产品在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特别应注意有保质期的产品)。
9、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定额(包括: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
10、对超储积压的产品应及时办理财务核销。
11、库房储备产品的价值量应与财务储备资金的价值量保持一致。
12、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产品(材料)标卡和保管台帐,应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满足上述要求。必要时,可采用abc分类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