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设备打开管理程序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管线、设备打开管理,控制风险,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可能存在危险物料的封闭管线、设备的打开作业。
2 参考资料
《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3.1 管线、设备打开
为完成某项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改变封闭管线、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
管线、设备打开主要有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3.1.1 打开法兰;
3.1.2 从法兰上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
3.1.3 打开阀盖或拆除阀门;
3.1.4 调换8字盲板;
3.1.5打开管线、设备连接件;
3.1.6 拆装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
3.1.7 解开仪表、润滑、控制系统管线,如引压管、润滑油管等;
3.1.8 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穿透管线、设备;
3.1.9 开启检查孔;
3.1.10互连管线的的拆除;
3.1.11微小调整(如更换阀门填料);
3.1.12 其他。
3.2 双重隔离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双重隔离:
隔断阀关闭并加盲板或盲法兰。
双阀一导淋:双隔断阀关闭、双阀之间的导淋常开;
3.3 危险物料
能够产生或带来危害的物质。如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易爆性、高温、低温、高压等能够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介质以及氧化物、窒息物等。
4 职责
本着“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职责如下: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 直线组织负责本程序的培训及组织落实。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管线、设备打开实行作业许可。
5.1.2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
5.1.3涉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的作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5.2 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申请
5.2.1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和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
5.2.2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的式样参见附录a
5.2.3许可证应附资料
风险评估内容、结果
作业方案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5.2.4属地单位接到申请后对许可证书面审查,组织作业方案进行评审,确保全部风险能够消除或得到控制。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寻求技术支持。
5.3作业方案
作业单位根据工作内容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5.3.1描述识别出的风险内容及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管线、设备中残留的物料及危害 。
例如在管壁吸附的残留物形成滞留性挥发,可能产生可燃或有毒物质,在管线打开后,未恢复之前,应保持与大气相通,防止形成负压或爆炸环境,如有这种可能应制定周密的预防计划。
作业过程中潜在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例如在管线、设备打开前应从最坏情形的角度考虑管线、设备内可能意外泄漏物质的毒性、体积、温度及压力等。
作业人员的工作习惯、经验及能力。
受影响的区域,管线、设备打开的具体位置 。
5.3. 2描述管线、设备打开影响的区域。
5.3. 3具体描述排空、置换、清洗计划以及隔离方式、关闭的阀门、排空点和上锁点等,提供示意图;
5.3. 4 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液、气泄漏的控制设备、工具的要求等;
5.3. 5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必要时的应急预案(包括对进入管线、设备打开可能影响区域的人的控制);
5.3. 6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
5.4 清理
5.4.1 施工作业前,属地单位根据作业方案要求,对需要清理的管线、设备中的危险物料进行处理,可采用排空、冲洗、吹扫、置换等方法,确保管线、设备内危险物料的风险已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5.4.2 清理完毕后,由属地单位清理人员关闭相应阀门,并执行《上锁挂签管理程序》。
5.4.3 若管线、设备清理不符合作业要求,应由属地单位重新清理,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5.5 隔离
隔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5.5.1隔离执行《上锁挂签管理程序》。
5.5.2对危险物料的隔离需采用双重隔离。隔离方法的选择取决于隔离物料的危险性、管线、设备系统的结构、管线、设备打开的频率、因隔离(如吹扫、清洗等)可能产生泄漏的风险等。
5.5.3 双阀隔离系统内的阀门必须保持开启,防止在管线、设备内留存危害物料;
5.5.4对于物料同时存在多种危害的(蒸汽、电伴热、冰、酸)管线、设备,在隔离时应考虑隔离的次序和步骤。
5.5.5所有盲板、盲法兰应挂牌,属地单位提供标注阀门、盲板、盲法兰位置和状态的图表,以便于识别阀门、盲板状态(可采用上锁点清单、盲板图、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和仪表控制图等形式);
5.6 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批准
5.6.1审批单位组织作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现场确认,确认符合要求后批准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若审查未通过,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时应附有查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5.6.2现场确认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有关阀门、管线、设备开关状态;
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已落实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合格
个人防护用品已落实
安全消防设施、应急措施其他安全措施已落实
沟通及交底已落实
5.7 管线、设备打开作业
管线、设备打开前并不能完全确认已无危险,所有的管线、设备打开都被视为具有潜在的液体、固体或气体等危险物料意外释放的可能;危害识别和合适的清洁工作是保护作业人员安全基本控制手段,个人防护只是作为第二手段;
5.7.1管线、设备打开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工作条件与作业方案不一致 ,应停止作业并重新进行分析,完善作业方案,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5.7.2有些残留物质会因冷凝固化而膨胀,因此应在管线、设备打开后及时清理残留物。
5.7.3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应从设备或管线最小部分着手,以便有效控制意外状况
5.7.4 在受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影响的区域设置区域隔离或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7.5对含有剧毒物料的管线、设备打开作业, 所有进入到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5.7.6对含有剧毒物料的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受影响区域外(位于区域隔离或警戒线之外但能够看见工作区域)的人员,可不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但必须确保能及时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5.7.7人员应避免站在打开时管内物质可能喷出的位置
5.7.8禁止在管线、设备打开时同时拆除所有螺栓,以便在有意外泄漏时可以立即重新锁紧。必要时准备防护罩防止喷溅。
5.7.9松螺栓时应由远到近,如果设备内部有意外的蓄压则可从远离人员的开口处喷出,而不致直接伤及工作人员。
5.7.10当螺栓全部拆除前,应先松动法兰。
5.7.11当法兰上的螺栓已严重腐蚀时,在打开前必须先将腐蚀螺栓换掉,更换螺栓时,应视同管线、设备打开。
5.7.12打开管接头时,应先松脱一半,然后从避免喷及人员方向分离以确认管内无残留物。
5.7.13对于丝扣连接的管线、设备,打开时先松开1–2丝,确认无残余压力和残液泄漏后,再小心分离。
5.7.14拆除阀体固定螺栓前,管线必须排空而且阀门要处在开位。
5.7.15球阀或柱塞阀可能会在阀体轴心积存压力及残液,而且与阀体开关位置或临近管线压力无关,不能依靠管线上的压力表来判断其是否有压力。在拆除球阀或柱塞阀前,转至开的位置,而且在排空后要开关几次,以确保阀内残压及残液已完全排空。
5.8 管线、设备打开许可期限
5.8.1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作业超过一个班时间时,可申请延期。但总期限不应超过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5.8.2 延期后当班班组应在交接班记录中予以明确,确保班组间的充分沟通。
5.9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的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并告知批准人,取消作业许可证。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5.9.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5.9.2 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5.9.3 现场作业与作业方案发生重大偏离;
5.9.4 发现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违章行为;
5.9.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5.9.6 事故状态下。
5.10 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的关闭
所有作业全部完成后,作业单位进行系统恢复。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
5.10.1 相关作业已全部完成;
5.10.2 管线、设备满足操作条件;
5.10.3 环境符合要求;
5.10.4 作业区域内残留化学品被清理干净;
5.10.5 区域隔离或警戒线已移开。
5.10.6 经确认管线、设备打开完成后,由作业申请人和批准人签字后进行关闭。
6 管理系统
6.1 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2 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直线组织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6.3 解释
本程序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