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坑维护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基坑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基坑维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基坑维护工程施工全过程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物与构筑物有地下室或地下结构的基坑维护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参加基坑维护方案评审,审批维护施工方案。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4.1放坡基坑围护工程
4.2围护结构基坑工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经济、施工方便及快速等要求。
5.1.2基坑深度超过5m时,设计单位应有围护设计资质,围护方案应经专家组论证。
5.1.3检查围护设计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分布及其结构情况,技术、质量、安全措施及施工监测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资料是否齐全。
5.1.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单位准备情况
5.1.4.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到位。
5.1.4.2检查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
5.1.4.3施工单位是否准备好相应的抢险、堵漏材料和设备。
5.1.4.4现场基准点是否已引测至基坑开挖范围外适当位置。
5.2事中控制
5.2.1原材料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并按规范进行取样复试。
5.2.2检查定位是否准确,并进行复核。
5.2.3施工过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现行规范执行。
5.2.4对设计有龄期要求的围护结构必须达到龄期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2.5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15kpa。
5.2.6土方开挖必须严格分层进行,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观察挖土过程,严禁挖土机械碰撞工程桩,应随时检查围护结构的稳定和是否存在渗漏情况,发现险情即使处理。
5.2.7当采用机械挖土时,要求机械挖土只能挖到离基底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