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5
附件2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五)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
甲方是指: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房屋位置 ;户型 ;建筑面积 。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和离开小区,并遵守相关装修施工时间的规定。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甲方制定标准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100-200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但不计算利息。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返还乙方(不计算利息)。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