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隐患识别和评价管理程序
公司隐患识别和评价管理程序
1.总则
隐患识别和评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能都是以隐患识别和评价结果为依据。各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和及时开展隐患识别和评价。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价过程就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害进行辨识,并逐一进行评价,确定出控制的重点,为制订各项措施提供依据。
为确保隐患识别和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保持一套管理程序,对如何实施隐患识别和评价工作进行描述,但不同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的差异会有所不同,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职责;
(2)对识别评价人员的要求;
(3)识别的对象;
(4)选择别识和评价的方法;
(5)实施隐患识别和评价的程序;
(6)确定检查控制重点;
(7)制定控制措施;
(8)识别、评价结果控制和管理。
2.隐患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的步骤
(1)识别危害
结合企业生产的规模和特点,作业单元划分可按工作岗位识别出各作业单元生产过程可预见的危害。
(2)评价
在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条件下,对识别的隐患进行评价。
(3)确定本企业风险控制的重点
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和管理的特点,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重点控制的风险。
(4)确定控制措施
根据控制的要求和措施制定的原则,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3.隐患识别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较多的领域,生产工艺多种多样,为保证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隐患能够得到充分的识别和评价,应选择合理的识别和评价方法。
考虑到企业生产的特点,隐患识别评价主要是通过专家判断的方式进行。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复杂设备设施,采用系统分析和评价方法进行。常见的隐患识别和评价方法可以选择安全检查表、故障树和影响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等。
4.隐患识别、评价的实施
隐患识别、评价工作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应有组织进行。工作组成员组成要考虑安全管理、工程技术、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人员。
隐患识别、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隐患识别、评价应考虑:
(1)使用的设备。如起重、运输、高压设备等高危险设备;
(2)人员情况。如作业人员的能力、接受教育以及个人行为,还应考虑作业现场非本企业的人员进入现场的情况;
(3)工作环境。如有毒有害气体、低温、高温、潮湿、粉尘、噪声、辐射等;
(4)生产活动。如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进入等;
(5)使用的物料。如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
5.控制
为有效控制隐患及事故,应建立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起重作业管理:人员要求、作业准备、作业场所控制、作业过程控制(包括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情况,如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与建筑物及周围设备设施相撞、未能支撑于牢固、操作失误、操作人员技能培训不足、吊物脱落)及不同形状吊装物体的控制。
(2)危险物品的管理:包括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全过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描述各环节的具体的控制措施和人员、设施要求。
(3)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制度、使用及管理、维护以及设备故障、拆除、安装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等。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采购(资质、质量控制、验收)、保存、发放、使用过程中的监控、更换、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5)高处作业: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控制的重点为登高装置结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方法、承载超重控制、安装、检查、维护、拆除等。
(6)消防作业:消防组织、消防制度、消防管理(消防档案、人员、设备设施)、防火管理。
(7)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采购、安装、使用、操作人员要求及管理、维修、保养、检验要求、设备报废和拆除。
(8)用电管理(含临时用电):电力设施安装、电力设施维护、电力设施维修、电力设施使用、用电管理、人员要求、设备拆除。
(9)检修作业:检修作业范围、检修作业的管理要求、检修作业实施、试车、恢复运行、交接等。
(10)现场作业人员控制:资质(个人、承包方)管理、协议签定、现场作业控制要求、安全监督等。
6.应急预案
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事故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当紧急情况或事故出现时的能够紧急反应和后果控制。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具体的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所采取的预防与应对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所识别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2)有关人员或部门在应急过程中的职责;
(3)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
(4)如何报警和求援;
(5)紧急情况发生时现场必需的信息交流;
(6)紧急情况发生时具有特定作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例如现场工作负责人等;
(7)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外部联络,如医院等;
(8)应急需要的资源。
应急预案应针对具体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包括《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可能的火灾、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泄漏、燃气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域、特殊工作环境的检修、安装、拆除等作业、突然断电等动力突然中断等。
应急预案的作用是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有关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实施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的内容必须培训,保证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知道做什么和怎样做。
为保证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够发挥作用,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演习,演习要按计划进行,演习尽量模拟真实的情况。
2.1不安全隐患行为界定范围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安全隐患行为分为严重不安全隐患和一般不安全隐患二类:
(一)严重不安全隐患行为
1、无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在现场不兑现就布置安排生产的。
2、安全措施不齐备或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强令员工施工的。
3、现场存在的隐患未处理的,强令工人作业的
。
4、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
5、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配带保险带的,进入建筑工地不戴安全帽的。
6、将保护装置拆卸不用的。
7、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的。
8、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严重行为。
9、开关打木楔或捆绑开关强制吸合的。
10、违反安全规程及措施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
11、未查明停电原因,强行送电的。
12、刀闸及开关用铜丝、铁丝勾保险的。
13、巡视带电电气设备时,人离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低于规程标准的。
14、无证驾驶、操作各种车辆(包括行车、吊车等)其他车辆。
15、发现灾情不及时报告的。
16、电镀废渣、废水和接毒容器不按规定储存、排放私自处理的。
17、接毒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
18、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未采取安全措施用金属器械敲击的。
19、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安全设施的。
20、无安全防范措施,在易燃、易爆仓库等场所使用电气焊的。
21、违反行车'十不吊'原则,强行作业的。
22、起重机吊起物件时下方有人的。
23、私自携带烟火和点火工具进入禁火区域的。
24、酒后进行危险作业的(危险品、登高、驾驶、操作电器等)。
25、进入密封容器内检修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26、不停机、停电检修或清理的。
27、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隔离变压器的。
28、造成重大隐患的行为。
29、其它违反规程、行业标准、措施、有关规定可引发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生产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
(二)一般性不安全隐患行为
1、上班时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等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酒后上班、班中脱岗、窜岗、打架斗殴的。
3、进入生产区域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赤膊的。
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5、非要害场所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岗位的。
6、戴手套操作车床、钻床、铣床等,用手转动设备的。
7、操作车床、立铣床、磨床、砂轮机不戴防护镜的。
8、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测量、调整、清理、擦拭注油的。
9、砂轮机磨削软质金属的。
10、剪板机、卷板机等带负荷起动的。
11、两人在同一剪板机上同时剪两件或一人剪两件不同厚度材料的。
12、剪板机后面站人接料的。
13、检修设备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14、停送电时不执行'两票三制'的。
15、不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穿戴劳保用品的。
16、操作高压电气时,不戴绝缘用具的。
17、在电气线路及设备上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
18、电瓶充电时,未打开密封盖的。
19、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大型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的。
20、特殊工种上岗未持证操作的。
21、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的。
22、烘炉、车工、电焊工上岗操作时未配带眼镜和劳保用品的。
23、擅自起动机电设备的。
24、机电设备停电检修时,未挂'警不牌'或未设专人看管的。
25、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电暖器及火炉的。
26、两台电焊机同接一个电源开关的。
27、库房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未关闭电源的。
28、使用大锤、打锤人带手套的。
29、不按规定使用起吊器具的。
30、起吊大型物件时,没有监护人或活动区间有行人的。
31、高空作业未用吊绳传递物件及抛掷物件的。
32、装卸超宽物体,不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
33、各类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
34、厂内车辆人货混装的。
35、铲车铲头站人,铲车坐人超员。
36、厂内机动车辆遇障碍物或转弯不鸣笛,不减速的。
37、牵引车辆不用正规绳头的。
38、开制动失灵或无闸机动车辆的。
39、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卧放的。
40、氧气、乙炔气带混用的。
41、氧气、乙炔气混装运输的。
42、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足5米的。
43、焊接、气割施工地点不配备消防器材的。
44、使用损坏,超期或未校验的仪器、仪表、防护用具的。
45、两人同在一个砂轮上磨削的。
46、液压试验,当试件带压时,试验员离开工作现场的。
47、废油脂直接倒入下水道的。
48、在锻锤上打冷料及过烧坯料的。
49、司锤工工作时违反'六不打'的。
50、锅炉运行时不按规定时间加药,并做好记录的。
51、使用断股、断丝超标的钢丝绳起吊物件的。
52、安装、检修现场未设警界线和警示标志的。
53、电气焊等操作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
54、锻锤上下钜面超过平等度,误差或斜楔活动而强行使用的。
55、使用现场乙炔气瓶储存量超过5瓶的。
56、存放有毒品的容器未经消毒清洗乱放乱扔的。
57、车间内安全通道放置物件的。
58、机床照明灯使用电压超过36伏的。
59、使用手电钻时戴手套的。
60、电炉使用时往炉体内添加封闭的空腔材料的。
61、吊运大小规格不一的砂箱或吊运砂箱时从设备上越过的。
62、供电安全用具不进行年检而强行使用的。
63、工房内成品或半成品超量的。
64、发生各类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