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项目工期安排控制管理
装饰公司项目工期安排及控制管理
1、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一式三份,施工现场、客户、工程部各持一份。
2、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的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交付公司。
3、工程部经理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上进行标注。
4、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工作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5、工程部经理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施工计划,必要时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6、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工程部经理,如出现的情况是由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7、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每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工程部与客户进行验收。
8、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