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物业安保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1.0目的
维护管辖区域内公共秩序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向业主或住户提供安全服务。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域内安全保卫服务的控制。
3.0职责
3.1 护卫队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安全消防保卫服务。
3.2 品质督导负责对安全保卫服务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
4.0工作程序
4.1 安全保卫工作是维护物业管辖区域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保障业主住户、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对树立物业小区良好形象有极其重要意义,护卫队编制《部门工作手册》,对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作业规程、安全保卫有关规章制度的使用等作出规定。
4.2 安全保卫服务应做到:
a)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b) 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
c) 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d) 危及住户安全位置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e) 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4.3 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4.3.1 安全防范服务:登记出入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4.3.2 维护停车场及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调节、疏导人、车流量,防止管理服务区域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未经许可停泊,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4.3.3 消防安全: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4.3.4 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及时发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4.4 安全综合管理控制
4.4.1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安全员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4.4.2 组织安全员的在职培训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安全员的综合素质。
4.4.3 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质量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
4.4.4 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安全员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
4.4.5 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员巡逻路线图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安全员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4.6 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4.4.7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班长就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顾客进行回访,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4.8 组织安全员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4.9 每周检查安全员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0 负责安全员的月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改进不足之处。对于安全员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4.5 安全班长控制
4.5.1 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4.5.2 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报告安全主管。
4.5.3 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停车发票及凭证有领用发放,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按月及时上缴资料管理员。对于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及时按规定上缴财务部。
4.5.4 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4.5.5 负责本班安全员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5.6 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4.5.7 关心了解队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5.8 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5.9 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队员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6 巡逻管理
4.6.1 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6.2 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单车、摩托车的不规则摆放进行整理,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管,检查车厢内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
4.6.3 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班长/或控制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6.4 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控制中心报告。
4.6.5 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6.6 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6.7 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部门员工的违章行为。
4.6.8 维护管辖区域的公共秩序。
4.6.9 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护卫员巡查记录表》上,并由处理完成人签字确认。
4.6.10 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6.11 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6.12 巡查中如遇到外来参观人员,应观察其是否有部门陪同,如没有,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控制中心汇报。
4.6.13 协助配合其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7 车场安全管理
4.7.1 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按位停放。
4.7.2 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进行外表检查,填写《停车场车辆情况记录表》,对未关车门者及时知会车主,发现可疑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4.7.3 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治安岗亭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7.4 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8 车辆出入口岗位的管理
4.8.1熟记经常出入小区车辆的型号、车牌、驾驶人。
4.8.2 严格执行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车辆进出停车场要验证ic卡号,并作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车辆,并在登记本上消除ic卡号。对外来车辆要实行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驶、停放与疏导工作,实行一车一卡。
4.8.3 正确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场岗亭的环境卫生、停车场的标识完好,制止非机动车辆或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4.8.4 对于大型车辆因公进入小区,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指挥车辆在指定区域活动或停放。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
4.8.5 对搬运物资的车辆,应与控制中心核实后,凭部门签署的物资搬运放行条给予放行,对于没有出入卡的车辆应核对并登记车主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
4.8.6 根据市政府对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按标准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并开票据。
4.8.7 保持岗亭内整洁卫生,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及质量记录,爱惜使用警用器材。
4.8.8 严禁贪污、挪用停车费,对区域内的违章违纪现象及时制止,上报或处理。
4.8.9 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8.10 对进入车辆应在启动道闸前立即进行车辆登记,尽量缩短车辆在岗前停留时间。
4.9 出入口岗管理
4.9.1 熟记小区业主及其它经常出入人员特征等情况。
4.9.2 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9.3 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有效证件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及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9.4 核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施工队人员持有的《出入卡》,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保持通道畅通。
4.9.5 检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有管道煤气的管理服务区域)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9.6 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对搬出小区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资出门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9.7 及时发送报刊、邮件,及时将特快专递或快件转送顾客。
4.9.8 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控制中心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9.9 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10 值班管理控制
4.10.1 管理处建立总值班室,总值班员负责监督管理当班期间各部门发生情况妥善处理,发生紧急情况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
4.10.2 工程部安排水、电、气、冷暖气、电梯、机电设备维修工值班,负责管辖区内各类工程设施维修服务。
4.10.3 护卫队值班员负责指挥协调各岗位值勤人员的工作。
4.10.4 各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值班期间,总值班员应对治安、交通、消防、机电各岗位进行检查与监督,每晚22:00、1:00、4:00时对各岗位检查一次,并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4.10.5 夜间值班期间如遇非常紧急且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报修、委托等遗留问题,则应在第二天早上换班前由值班员填写《夜间值班遗留问题登记表》并移交相应责任人处理。
5.0支持/相关文件
《护卫队工作手册》
《各岗位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6.0记录
《交接班记录表》
《值班日志》
《护卫员巡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