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车库管理作业指导书
花园车库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范机动车停放、为住户提供停车位。
2.0适用范围
**花园车库。
3.0 制度
3.1车库24小时昼夜值班,由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小区的车辆高度不超过2.1m的车辆均应进入车库停放,摩托车应在车库中指定的区域集中停放。
3.2车库为有偿使用,车主到相应的管理处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办理固定《ic卡》作为享受服务的凭据,物业公司登记在《龙湖花园 车库租售情况一览表》上。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车库临时停放,须有临时《ic卡》按其停放时间缴纳停车费用。
3.3《ic卡》不得随意借用、转让。如有遗失须到管理处登记缴费补办。
3.4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3.5车库内也不能动用消防设施冲洗车辆和场地。
4.0 车辆进出车库作业流程:
4.1车辆进入车库应服从车库管理员的指引,严禁漏油、漏水及带泥车辆驶入车库。
车辆停放:车库管理员协助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所购(或所租)车位上,临时停放的车辆应由管理员安排停放在指定车位。须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位置,一车一位,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车辆停放后,管理员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车况登记在《车库车辆出入登记表》上。
4.3 驶离
车辆缓慢驶离车位,管理员应注意对周围车辆及标识等的检查、在出口处管理员记录出库时间,告知车主到门岗处缴费,待该车驶近大门停靠时,门岗队员收取相应费用并交付停车费收据给驾驶员,(属临时停车的根据停放时间长短交纳相关费用)车辆方可驶离。
5.0车库的标识及配套设施管理:
5.1车场内的车位及行驶方向均已做标识,并设立限速、禁鸣、限高等标志,车场出入口设立明显标志,,另有照明、消防、管道等设施。
5.2车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标志是否清楚,设施有无损坏或更换、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客户中心或中控室报事。
5.3车库维修时,应在维修点放警告标志,维修完毕撤警告标志。
5.4维修情况记载于《值班记录》。
6.0车库管理人员注意事项:
6.1认真执行停车场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
6.2 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房号等情况,以便于识别。
6.3车辆进入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排列整齐,不得阻塞交通,核查车型和车牌号,检查车辆外观有无破损或损坏,并提醒车主锁好车门,将车内贵重物品带走,车主做好登记,避免出差错。
6.4值班时发现有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部领导,注意观察事态发展,并将情况详细记录于《值班记录》。
7.5 每天当班班长19:00核对一次北京时间并请各大门岗及车库管理员在值班记录上作下记录。注明'时间已校准'。
8.0相关记录
8.1 《车库车辆出入登记表》
8.2 《值班记录》
9.0附录
9.1《ic卡》
编写: zz审批: zz